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09-12-08王毅然
王毅然
摘要:压煤村庄搬迁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探讨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采煤塌陷村庄搬迁 服务经济
目前,压煤村庄搬迁形式以自建为主、统建为辅。以淮北市为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市有效利用煤炭企业支付的补偿资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依据现有的条件和基础,鼓励集中搬迁,采用联建形式,安置地尽可能不用或少用耕地,把塌陷搬迁村庄向小城镇、矿区集中。新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村容村貌,转变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淮北市新农村建设。当前该市搬迁村庄正向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方向发展,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搬迁村庄多为两层楼房模式,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搬迁村庄部分为多层楼房模式。
一、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无专项规划。
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和国土、规划、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当前搬迁村庄农村居民点的现状来看,村庄建设与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脱节,搬迁安置整体规划滞后。由于搬迁安置用地没有纳入矿井建设用地计划,致使新村建设没有用地指标,村庄搬迁安置难以实施。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新村址交付给农民后,其建房随意性很大,缺乏整体的规划。
2. 搬迁村庄补偿费标准低,建设普遍起点低。
采煤村庄搬迁补偿主要有两种:一是对征收土地(指新村址用地)的补偿;二是对塌陷区村庄搬迁的补偿。其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在征收土地补偿方面由于农用地年产值、补偿倍数、相同区域地价、塌陷区范围界定、煤矿未征先塌等原因造成征地补偿标准的随意性较大,关系难以协调。同时搬迁村庄需要投入巨大资金,采煤企业对大范围、跨行政区域的塌陷地无法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而地方政府想治理又苦于资金短缺,导致一系列社会不安定因素。
3. 立法滞后,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方面的政策法规。对于复垦或征用的土地,地方政府和企业无使用权,若下次再作建设用地仍需再次征用,无形中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增加许多负担。地方政府在出台配套文件时与煤矿企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征迁补偿标准、塌陷区范围的界定等方面没有形成良好的共识,配套政策不健全,影响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会埋下更多难以预测的隐患,给未来的经济发展增加反作用。
4. 搬迁群众缺乏生活保障,采煤塌陷制约着城市化进程和城镇化布局。
由于一些煤炭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先征后用、先搬后采、谁塌陷、谁治理的原则,致使塌陷区的大部分群众只是暂时解决了住房问题,但并没有解决其生存和发展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利益无保障,引起大量信访事件。同时采煤塌陷造成地下与地上矛盾突出,城市化进程和城镇化布局受到制约。个别城镇甚至出现发展空间不足、建设规划调整的现象,从而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着区域内的城市化进程和城镇布局。
二、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的对策
伴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工作的逐步推进,做好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对促进耕地保护,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采煤塌陷村庄搬迁专项规划。
科学制定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新村用地规划,同时还要制定老村址治理规划,处理好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局部治理与总体布局的关系。对采煤塌陷村庄搬迁用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增长速度等综合研究,建议国土、城建、规划等部门明确宅基地管理主体,要规划好村庄内部的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并严格执行。依托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借靠煤矿、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变被动搬迁为主动搬迁。把采煤塌陷村庄搬迁专项规划与土地复垦整理专项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坚持先征后用、先搬后采,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统一建造多层公寓住宅,使农居建设符合城市发展和规划的要求。
(二)将地质灾害治理、塌陷地治理与压煤村庄搬迁结合起来。
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基础设施的较大地质灾害点,可争取地质灾害专项资金补助,采用工程治理与生态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将采煤塌陷地的综合治理和建筑物下压煤村庄搬迁结合,将老村址附近的采煤塌陷地用矿井排放的煤矸石回填夯实,作为村庄搬迁新址,做到就近搬迁,避免搬迁距离远给农民带来生产生活不便。
(三)实行“赔偿+复垦+保证金”的土地使用制度。
对在生产过程中破坏的但能够复垦的采煤塌陷老村址,企业可不征地,建议采取“赔偿+复垦+保证金”的土地使用制度。赔偿费由企业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赔偿标准可按人口或者据实补偿。企业在支付赔偿费的同时负责复垦,支付土地复垦费。另外企业在缴纳以上两项费用的同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其标准可按耕地开垦费执行,在责任方按质按量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后及时返还。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由土地塌陷地区的农民进行,使暂时失去土地的农民有事可做,农民自己复垦,能保证复垦土地的质量,有效地进行塌陷地治理。
(四)积极探索塌陷区搬迁村庄新模式,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议政府和企业共同成立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负责塌陷地搬迁村庄的全面工作,多方筹集塌陷村庄搬迁资金,将企业的赔偿费、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村民自筹等资金集中起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结合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进行搬迁村庄的新村建设,紧紧围绕我市能源城市的特点,结合当前淮北市采煤村庄搬迁的实际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塌陷区搬迁村庄新模式;结合地矿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超前谋划村庄搬迁工作,着力探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置换、提前搬迁”的新模式;认真总结搬迁村庄的经验教训,扎实做好村庄搬迁工作,建立健全搬迁群众生活保障机制,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罗爱武,淮北市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研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年03期.
[2]焦华富、陆林,采煤塌陷地土地复垦研究——以淮北市为例[J];经济地理,1999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