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购买力平价对人民币汇率走势解释的适用性问题
2009-12-08李林澍
李林澍
摘要:购买力平价理论作为最有影响力的汇率理论之一,自创立以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运用。与此同时,由于理论本身缺陷以及应用国家的客观条件,致使购买力平价经常偏离市场汇率,以致对一国汇率的升贬值给出错误信号,尤其在发展中国家较为普遍。本文通过收集数据并计算我国自1994年到2006年购买力平价与市场汇率对比来实证分析该理论对于解释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适用性问题,并对实际存在的偏离现象给出原因分析和观点启示。
关键词:汇率理论 人民币汇率 汇率走势 购买力平价
一、引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汇储备不断增加,尤其在06年突破万亿大关,成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而使随之相应的汇率问题正成为各国学者和政府的关注焦点。追寻本质,争论的原因是由于通过购买力平价模型分析得出的我国人民币汇率被大大的低估,从而损害了贸易国的经济利益。
笔者认为,综合分析我国历年来购买力平价与汇率的关系,并通过比较自1994年以来的汇率走势,包括外汇储备紧张时期,两者不但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甚至在趋势上也并不完全一样,而这种现象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尤为普遍。
二、理论综述
购买力平价说是由瑞典经济学家卡塞尔在1922年系统的提出,是关于长期均衡汇率决定的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根据他的观点,货币的价格取决于它对商品的购买力,购买力的比率就是购买力平价;汇率的变动最终取决于两国物价水平比率的变动。但卡塞尔在提出观点的同时也指出了理论成立必须满足的苛刻条件:①单位货币的购买力是由货币的供应量决定的。在商品供应量一定的情况下,货币供应量越多,单位活动的购买能力就越低。②满足“一价定律”,即表示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世界市场上的每一件商品不论在什么地方出售(扣除运输费用),其价格都是相同的。
总之,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在一个充分开放,充分贸易和市场充分有效的世界经济中,汇率是购买力平价的无偏估计量,即汇率的变动收敛于购买力平价。因此,购买平价作为均衡汇率,在一定程度上是评价汇率波动正常与否的依据。
购买力平价有两种表现形式:即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
绝对购买力平价=
其中:PA表示A国的一般物价水平;PB表示B国的一般物价水平;R表示绝对购买力平价形式下的汇率。物价水平通常以物价指数表示。
相对购买力平价=
其中:PA(t)/ PA(0)为本国的物价指数的变动率,PA(0)代表本国的基期物价指数,PA(t)代表本国的比较期的物价指数;PB(t)/ PB(0)为外国的物价指数;R0代表基期的双边汇率(直接标价法);Rt代表比较期或计算期的相对购买力平价。
三、实证分析
为了论述购买力平价对我国人民币汇率走势的解释能力问题,本文首先对历年市场汇率和依据购买力平价计算的汇率进行对比,通过图形和数表的方式进行直观分析。为了比较精确地说明问题,以下选取近年来人民币汇率的数据绘制走势图,并以1994年为起始年(1994年初,官方牌价汇率与外汇调剂汇率双重汇率并轨,开始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
图一分别描述了我国自1994年到2006年的名字汇率和实际汇率以及近13年两者的走势图;图二分别描述了自1994年到2006年依据购买力平价理论计算的绝对和相对购买力平价,特别是本文在图二中给出了可贸易商品历年的相对购买力平价(参照其他相关学术论文,认为这一指标可以由中美两国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计算的购买力平价来近似代替);图三描述了比较价格水平的数量和走势,以此来分析购买力平价与市场汇率之间的差异程度。由于所查找的数据中我国消费者物价指数是以1984年为基期来衡量的,所以在本文中所使用的数据(我国消费者物价指数)是经过换算调整,最终以2000年为基期,从而可以与美国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直接进行计算比较。
从以上四个图表所反映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依据购买力平价理论计算的汇率并不能很好的吻合我国自1994年以来的市场汇率走势,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现相反的情况,这说明购买力平价理论对我国的汇率走势并不具备较强的解释能力,并不具有对中国汇率确定的适用性。以下我们通过对这13年分阶段分析来更加具体地说明购买力平价与人民币汇率的关系:
第一阶段:1994-1997年,由图一和图四可以看出我国当时的情况:高通货膨胀率,高中美通货膨胀率正差,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上升。1994年我国通货膨胀率一度超过20%,四年中平均通货膨胀率比美国高出11.3%。而与此同时人民币价值的上升显然与购买力平价不符,并且在变动幅度上也严重背离了购买力平价理论。
第二阶段:1998年-2002年上半年,我国的情况:人民币汇率比较稳定,同时出现了通货紧缩,产生了严重的贬值预期。我们从图三的比较价格水平可以看出,购买力平价和汇率在这段时间并未偏差太大。
第三阶段:2002年下半年至今,我国的情况:通货膨胀再度出现,2004年甚至冲破了5%的警戒线,但同时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升值幅度较小,这与购买力平价有所出入,但相差不大,事实上这与国家将汇率制度当作调节经济的有效手段有关。
四、偏差原因分析
从第三部分对购买力平价和汇率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出购买力平价理论在解释人民币汇率形成及走动趋势上缺乏可信的支持,存在着比较大的偏离程度;但同时购买力平价理论作为最重要的一个汇率决定理论,排除其本身的一些缺陷,比如充分自由竞争的贸易条件在现实中无法满足等等之外,其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中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并证明是一个很好的参照指标。从这点来看,我们分析两者在中国发生偏离的原因可以为今后人民币汇率的决定提供重要的参考意义。以下本文将分别从购买力平价理论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和我国现实经济体制下存在导致汇率决定偏差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缺陷和局限性
1. 价格指数的选择是购买力平价理论的中心内容,因为该理论是以物价水平作为确定汇率的基础,价格指数的选择不同,可以导致不同的购买力平价,因而采用何种指数最为恰当是个很难决定的问题。事实上,目前经常采用的一国消费者物价指数来代表通货膨胀率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一价定律”以“可贸易品”为比较内容的理论前提,因此也就必然会产生一些偏差。
2. 在计算相对购买力平价时,基期汇率的选择十分重要,一般是以国际收支相对平衡的年份的汇率作为基期汇率。但由于受到现实条件和数据收集困难或其他原因的限制,往往很难保证基期年的准确选择。同样本文中选择2000年作为基期只是在相对有效的基础上确定的,但并不十分准确。
3. 理论模型中所选取产品的代表性难以保证。运用购买力平价来计算汇率时,要求两个比较的国家在商品的分类上做到一致和可对比性,但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习惯存在较大的差别,不同国家的产品质量差异也很大,因此在不同国家之间选取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可能性不高。
4. 购买力平价理论事实上是作为确定长期汇率的理论,在短期,由于受价格粘性等原因,购买力平价不能迅速调整,而汇率则会因为各种原因而经常变动,如随着本国国际收支状况、经济增长甚至是投机操作的变动而波动,因此导致了汇率时常暂时性的偏离购买力平价。
(二)我国现实经济体制和条件导致购买力平价理论应用的局限性
1. 经济体制和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我国货币购买力的高估。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经济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并且在入世后也逐步的深化开放国内市场,但经济基础薄弱和现实的经济条件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因此政府对公共部门的项目和服务还在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这样就会造成严重的价格扭曲,使得相当一部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偏低。
2. 经济发展水平不够和对外开放程度相对低使得我国存在着大量的非贸易品,这种非贸易品的存在和所占比重庞大同样会高估人民币的购买力。特别是经济转型时期,以生产建设用品和服务项目为主的非贸易品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甚至一度高于可贸易商品的比重。非贸易品的价格虽然通过可贸易商品的价格相互有一定的联系,但其价格形成的基础仍是在本国国内市场,由于其质量相对较差,因此价格也就相应低于国际价格。
3. 由于我国经济实力相比于美国这样的经济大国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价格指数权数的确定必然会受这些发达国家的影响。在整个世界的经济中,发达国家拥有全部经济总量中的绝大部分,处于主导地位,只要在比较中将价值指标作为计算权数的基础,发达国家的影响就不可避免。
4. 购买力平价理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充分自由的贸易条件,但在实际情况下,我国还存在着各种贸易壁垒、垄断以及政府管制等等。另外,其他的一些经济因素如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的实施以及政治因素等都将使名义汇率的变动不仅仅只与价格水平的变动有关。例如我国近些年来实行的利率调整,依据利率平价理论可能已经导致对我国汇率的影响。
五、启示
(一)现实启示
由于购买力平价理论本身固有的缺陷和局限性,再加上我国现阶段的客观经济条件并不符合理论的前提假设条件,使得购买力平价的局限性不但得不到减弱反而更加深化严重,因此一些学者通过购买力平价理论而得出我国人民币价值被过度贬低的说法似乎过于武断,缺乏充分的依据。
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和以上的分析,认为我国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人民币价值低估现象,但并未达到过度的程度。而汇率政策作为我国重要的一项经济调节手段,出现暂时的偏差和低估是正常的现象。在购买力平价理论还未做进一步修正的情况下,我国对于购买力平价的态度应该是作为一个参照指标,而不能作为一个实行指标。
(二)理论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使得对于一些权威理论有了更深的认识。购买力平价理论自卡塞尔被提出之后一直受世界各国政府的关注和青睐,事实上我国至今也已经三次运用该模型进行计算。卡塞尔自身的名气也使得该理论一度被奉为权威,而对于学习这个理论的学生来说,我们若不去收集相关信息进行确切的分析,恐怕只能知道的是“它是诸多汇率决定理论中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
通过收集现实的数据,并用实际的数表图形进行比较分析,使我们认识到购买力平价这个权威理论在类似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并不完全适用,存在着较大的偏差,甚至可能会得出相反错误的结论。由此可见,理论的提出和适用需要一定的时代条件和应用对象的客观条件,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论的解释能力可能会有所降低,需要进一步的修善和改进。
注释:
①摘自:郑甘澍,《国际金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6.
②摘自:于静,《购买力平价对我国汇率决定的适用性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3.7.12.
③摘自:朱文珍.《对应用购买力平价法的思考》[J].北京统计.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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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于静,《购买力平价对我国汇率决定的适用性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3.7.12.
[7]朱文珍,《对应用购买力平价法的思考》[J].北京统计.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