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费七折,重大利好?
2009-12-07余勇
余 勇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暂免一年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H.S编码第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以及第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
通知中明确将对针织服装和梭织服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七折优惠。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告知,纺服类降低收费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收取的品质检验,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纺织品产地标识查验费,签发证(单)费、纺织品类实验室检验项目收费。
“目前纺服出口形势仍不容乐观,调低检验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出口企业负担。”中国针织协会副理事长赵洪表示。海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针织服装进出口总额达103.19亿美元,同比下降4.99%。其中,出口77.51亿美元,同比下降2.38%;梭织服装进出口104.95亿美元,同比下降5.13%。其中出口68.41亿美元,同比下降4.48%。一季度两类服装出口比重合计占到纺织服装出口的“半壁江山”,分别占比25.38%和25.7%。
多家纺企负责人认为,政府降低检验检疫费作用并不大,增加通关便利度更能帮助企业。应该彻底取消这一在危机中徒增企业负担、无益贸易便利化的收费项目。
“新目录将新增60万元左右的法检成本,飞马今后实际将负担的法检费则在42万元左右,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上海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另一位纺企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将额外增加数千万美元货物的商检费用。目前公司已经极力压缩成本,但几千万美元质检成本,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承受的。
《法检目录》新增检疫费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只是“杯水车薪”,并没有成为我国纺织服装行业的“救命稻草”,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原因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公布了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在调整后的《法检目录》中,新增了357类商品,其中涉及纺织服装的就有317类。相关统计表明,这项政策可能影响纺服类出口约300亿美元,涉及企业近3万家。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胸衣、游泳衣和电热毯等。
“政策出台后,商会就陆续收到众多企业的电话,反映新增服装法检目录给企业出口带来极大不便,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取消新增服装法检目录。”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服装部主任胡敏表示,商会将积极向商务部、质检总局反映,建议放松商检,减少收费。该商会另一位负责人表示,半年来,商会收到的纺企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各种方式表达的对新目录的质疑连绵不绝。他指出,如果只是极个别企业存在不满,自然另当别论,可截至目前商会并未接获任何正面回应。
有人认为,国家这一政策加强了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可以帮助我国企业提升国际形象,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长期看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而在纺织服装业经历了人民币升值,需求减少及成本增加的多重打击下已脆弱得不堪一击时出台此政策,其时机遭到质疑。
其实,新法检目录是设置了半年过渡期的,即从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出口时并不用缴纳检验检疫费,只需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7月1日后,才按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法检。然而,这一“缓冲阀”并没有起到有效的情绪安抚作用。面对业界不断吁求“取消增补法检目录中涉及纺织服产品部分”的情势,质检、商务等部门也多次协商,以寻找进一步推进新政的具体措施。
出台时机欠佳
质监部门指出,近年来,随着国际检测要求越来越严格,商品目录扩大是必然现象,不是我国检测部门能够做主的。也有人认为,即便不在法检之列,企业出口的产品也同样需要达到国际市场标准。因为,若产品质量有疾,企业面临的不仅是退货、高额罚款,更重要的是信誉受损,得不偿失。
此次调整的重点是简化收费项目,取消重复、合并交叉收费。具体规定是:降低加工贸易检验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收费。对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品质检验费按照现行标准70%计收,共同检验的按照现行收费标准35%计收,认可检验的按照现行收费标准17.5%计收,对来料加工的进口来料不实施品质检验,仅此一项,大约可减收1.2亿元。同时缩小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范围,降低收费标准,外商投资财产鉴定与品质检验一并办理的,不再计收品质检验费,与以往的报检方式相比,总体收费共减少4.2亿元。同时规定,今后凡属于行政收费标准,一律由国家计委、财政部统一发布,所有的收费标准要对外公布,做到亮证收费。
面对国际上对产品质量的高要求,企业虽然对有关部门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表示肯定,但现行法检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实为企业带来了现实困难。有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长单变短单、大单变小单,且经常性品种的生产多变成急单生产,繁琐的法检程序极易加大企业交货压力和出口风险。”因此,“取消新增法检目录,便利贸易环境”现在已成为当前纺企的主要诉求之一。
有人建议,可以考虑“单向收费”的思路,即对出口商品实行正常的检验检疫,但对这项费用予以免收。而对进口商品,可以引进更严格的第三方检测制度,并适当提高检验检疫收费标准,这符合国际惯例,适应国际潮流,自然会得到我国企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