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法官的情怀与追求
2009-12-01马清彬王连华
马清彬 王连华
“如我是一块砖瓦,必做大厦的基石;如我是一滴
水滴,必流淌进稻谷的血脉;如我是一株小草,必装点
沙漠的绿洲。我是人民的法官,就必以满腔热血换得群
众的满意。”
庆安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华连同志参加工作已经整整三十年。三十年来,这位女法官与祖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一路同行。她沐浴着改革的春风,开拓奋进,成绩斐然。从一名制鞋厂的员工锻炼成为人民法官,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她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庆安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她以一名女法官特有的品德去执着追求。她坚持客观公正,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她具有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个性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她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了审判事业中,以创一流的业绩为标准,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出突出的贡献。曾先后荣获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市学东莱先进个人、文明干警、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十佳干警等称号,荣立绥化中院三等功1次,获得县政府嘉奖6次。
一身正气的好法官
1979年11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号角,风华正茂的王连华到县皮革厂参加了工作,第二年调到轻工局,1988年调入庆安县人民法院。在平凡的岗位上,她干一行爱一行。历任出纳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助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自从走进法院的那天起,她就一直钟爱着所从事的工作,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注重积累工作经验,没有丝毫怠慢和自满。在工作中,凡事都能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慎之又慎,不图虚名不摆花架子,扎扎实实工作,真抓实干,求真务实。
很多人认为,电视剧中法官在法庭上庄严地审判,是那么的威风、神气。然而,王连华在法庭工作期间,带领干警坚持巡回办案,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能了解?她每年审结案件上千件,每件都事必躬亲。有时,一天要跑两、三个乡镇,办五、六起案件,辗转几百、上千里路。
1999年4月,她通过竞选当上了元宝法庭庭长。这个法庭债务大、疑案多、担子重。到任的几个月里,她带领全庭干警走遍了辖区内的3个乡镇、35个村、148个自然屯,从没休过一个礼拜天,积案在一件一件审结,而她的身体一天一天地在消瘦。4个月,仅仅4个月,结案130余件!她用“勤奋”二字,再次证明了一分辛苦就有一分收获的道理。
法官工作,面对的不仅仅是褒奖和感谢,有时候还有谩骂、拳脚、棍棒,甚至刀斧。2004年10月,范佳翔申请执行张彦富拖欠货款。执行时,张的兄弟张彦财纠集20多人,围攻干警,抢夺物资,强行扣押执行人员,拒绝和阻挠执行工作长达10余小时,直到晚上8点多钟,在将已戴上手铐的张彦富抢走、转移完被执行物资后,才允许干警撤离现场。第二天又公然威胁院里,提出数十万元赔偿金的无理要求,并以戴着手铐进京上访相要挟,反复纠缠三天两夜。最终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王连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组织警力,周密部署,对两名主要责任人采取司法拘留,并追回被其转移的大豆,圆满结案。2001年,在依法拘留一名公然聚众围攻法警的当事人时,该人扬言要用10万元买她的命。在威胁和恐吓面前,王连华毫不退缩,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官的荣誉和法律的尊严。因为她深知,她是人民的法官。
和谐司法心系群众
王连华工作过的元宝法庭至今还开办着“便民灶”。那是她担任法庭庭长期间,为了方便农民办事而专门开设。一些陷入债务纠纷而穷困潦倒的当事人,捧起热乎乎的饭菜,往往热泪盈眶:“王庭长,你不仅替我们主持公道,就连我们吃不吃得上午饭都替我们想到了。官司输赢我们不去想了,但是这样的好法官,我们会记得一辈子。”老百姓说的这些肺腑之言并不是一顿两顿便饭换来的,而是王连华公正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获得了这样的评价。
2000年,她受理了欢胜乡8个村、70余户农户诉某糖厂拖欠甜菜款纠纷案。此案关系到农民的直接利益,涉及农户多,涉案金额大,困难突出。她带领干警一家一户的了解情况,一张一份单据的调查取证,仅用20天时间就成功调解结案,农户得到了全部甜菜款103万元现金。一些农民拿着钱,喜极而泣。
2002年4月,组织上把她从农村法庭庭长的岗位上,调任庆安法院副院长,主管5个农村法庭和法庭指导办的工作。在工作中,她强化为大局服务的观念,经常深入5个法庭第一线,与法庭庭长、审判员一起研究案件,分析案情,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5年间,她亲自审理案件53起,参与执行案件82起,带领法庭执结旧存案件200余起,促使法庭对新立案件做到不拖不欠,积极执行。她分管的5个法庭各项工作分别进入全市法庭工作先进行列。
在司法活动中,王连华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对钻法律空子,侵占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严查严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易引起群众上访的案件,主动请示,积极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当事人孙景云家住鹤岗,1990年在庆安做木材生意,与庆安会通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后引起纠纷诉至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孙景云败诉,孙景云到省高院申诉改判后,此案移交北林法院执行,2年也没有全部执行到位。此人经常上访,曾拦截过原省委书记宋法棠的车,到省高院跳过楼,在市中院还要服毒自杀,闹得非常凶,成了全市法院涉法信访工作之痛。为了使此案尽快执行,王连华经常节假日不休息。一方面帮助研究执行办法,和执行局的干警到被执行单位找法人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入情入理的做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让他多多理解法院,给我们时间查清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好尽早执行。这一“老大难”案件执结后,上级给予了庆安法院高度的评价。
王连华同志还坚持深入村屯,调解案件,化解矛盾。2007年7月,勤劳镇发生一起土地侵权纠纷案。这起案件非常棘手,从形式上看就是一起土地侵权案件,但内容非常特殊。原来被告人父亲去世后被土葬,多年后迁坟,移到原告地中。不久原告家人也得病死去,原告感觉晦气,要求被告将坟移走,被告不同意。为此事原告多次到县民政局上访,民政部门答复,此坟不是新葬的,不属于殡葬管理条例处理范围之内。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王连华听取立案庭的汇报后,又亲自接待当事人,了解情况。觉得此案如果事实清楚,可以下判,但判决后如何执行是一个问题,属新型案件,需要全面考虑,避免产生更大矛盾。她当即决定此案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第二天,她带领法庭的同志来到勤劳镇,她将乡、村干部和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开会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原告表示只要被告给其家一些土地补偿费也可以。王连华又到被告家中连续几个小时做被告思想工作,最后被告同意给付原告土地补偿费,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当即执行,一场特殊纠纷得到化解。
勤政廉洁 舍己为公
同事们都说,王连华是个实干家,更是出名的“工作狂”。
2002年4月,王连华调任法院副院长,主管5个农村法庭和法庭指导办工作,从“忙人”变成了“大忙人”。为加强审判工作,她带领庭长、审判员研究案件、分析案情,深入村屯、田间、地头,调查、取证、执行。有时,一天要跑两三个乡镇,办五六起案件,辗转几百里路,她雷厉风行的作风很快在几个法庭铺开了,带动法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5年来,她主管的几项工作一直处于全市先进行列。2006年,庆安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7年又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08年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验收。
2007年对于庆安人民法院来讲,是不平常的一年:中院新班子组建,对基层法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法院由垂直管理转交地方,中层干部退居二线9人,班子成员从8人减少到4人;9月县法院新班子组建,王连华担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务、业务一手抓,工作量大了,时间就更不够用了。但是她不讲任何条件,主动承担任务,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她做,别人不愿意管的事她主动分管,放弃休息时间,自觉坚持工作,表现出了一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法院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操。
为了做好审判工作,她勤于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研讨会,加入了广西秘书工作者协会,常年坚持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审判规律,创造了一套适合国情、县情的办案方法,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杂志发表了30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成为全县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在她的带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浓郁的学习氛围,调研、研讨蔚然成风,仅近两年,全院就在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7篇,在省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30 多篇,在市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和信息200多篇。
2007年9月,庆安法院新班子组建,王连华同志被任命为庆安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她不讲任何条件,全身心地投入常务副职工作中,把事业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只要工作,不计私利,与人无争,与权无争,与利无争,各项工作都干得十分出色,表现出了一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体现出了一位法院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操。
“尽职尽责、踏实工作、少说多做”是她一向要求自已的信条,努力做到“想干事,会办事,能干事,干好事”是她追求的目标。在院党组和院长的领导下,她在工作中坚持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顾大局、讲效率、求实效,尽力做到工作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不断的努力,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她分管法院常务工作中,既反映出了孜孜以求、身先士卒的敬业精神,又十分讲究领导科学,工作中自觉摆正与一把手、其他副职以及庭、科领导的关系,做事依靠不依赖,揽事不揽权,谋事不谋私,干事不误事,到位不越位,样样工作让领导放心,使群众满意。在院内、既是兢兢业业的好总管,又是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班子决策的第一责任人和事事到位的实践者;在院外,既是密切联系群众,协调各方面关系的热心人,又是言而必信,行而必果的实干家,在法院内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的口碑。
她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既遵从领导安排,又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给一把手当好参谋,上下齐心协力,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2006年,庆安法院被晋升为省级文明单位,2007年又向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迈进,2008年通过了有关部门的检查并受到好评。
人生在世,会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法官也不例外,也有亲情、友情、同事之谊、邻里之感。然而从事法官职业20年来,王连华多次面临着情与法的冲突,她都以高尚的情怀公正办案。对待“情”字,王连华有着她的哲学:要以情待人,不能依情办案,否则就绝不是一名刚正的法官,也就没法做到公平公正地判案。王连华担任庭长期间,一位亲属找到了她,让她在一件民事纠纷案件中“通融通融、照顾照顾”。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委婉地拒绝了亲戚的请求。长此以往,亲友们知道了她办案的原则,很少有人再找她要求办人情案。
这些年,她的老师和同学都曾成为她所经手案件的当事人。发现需要回避的,她主动申请;必须经手的案件,她也“不近人情”。“人们更敬佩按照法律原则判案的法官。”王连华相信正义的力量。有人疑惑:二十年时间,上千件案件,就没有一次推不掉的人情?“只要心不贪,没有推不了的人情。”“人情啊,我现在是还不上了,等退休再还吧。”她做得义无反顾,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法律忠诚,这是王连华的品格。正是这种品格,造就了她追求公正、维护公正、代表公正的意志。让百姓相信法律,让社会拥有公平。
王连华把一心都投入到工作中,可是对自己的家人却深感歉疚。她有一个温馨的家,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可是,这么多年,她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照顾她。孩子小的时候,她从没给这个家做过一顿像样的饭菜;孩子上学了,她也从来没有辅导过一次功课。爱人也在乡下工作。算起来,他们一家人一年团聚的日子也不过是几十天!深夜里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最常看到的是女儿挂着泪珠熟睡的脸。 女儿上初中时,因她正在元宝法庭工作,无暇照顾女儿,两口子含着眼泪把孩子送到千里之外的姑姑家上学。整整四年,王连华没舍得请一次假去探望女儿,只能在电话里倾听孩子无力的哭诉。这一切只因为,她是一名人民的法官。
回顾三十年的奋斗历程,已过不惑之年的王连华深有感触地说,“我参加工作正是改革开放之初,三十年来,我和祖国一同经历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使我增长了才干,使我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并走上领导岗位。虽然有很多甘苦,但做一名好法官是我一生的追求。我要继续不懈努力。”这就是一名法官的情怀和追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相信王连华同志能够坚持不懈,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