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处罚“早恋”学生是霸道做法
2009-12-01耿银平
耿银平
2009年1月6日《燕赵都市报》报道:一位姓张的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小浩是某重点中学的学生。他在学校跟一个女同学的关系很好,女同学经常叮嘱他要好好读书。张女士告诫儿子升入大学之前不许谈恋爱,也对儿子与同学之间互相勉励、共同进步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不料,学校以小浩在校期间与女同学“谈恋爱”、发生异性搂抱等亲密行为、违反校规为由,让家长给他转学,否则将给予记过处分。张女士认为学校的做法不妥,她说,“其实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异性产生好感也是正常的,两个人关系好不一定就是谈恋爱”。
因为学生“早恋”了,所以就必须给予他们极其严厉的惩罚,这种行为总让我想到上个世纪70年代的做法。那时笔者还是在校学生,班上要是出现了“早恋”现象,当事学生就会受到学校的无情“打击”,会被校长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列为“反面典型”。那时,刚刚苏醒的教育还缺乏对人性的根本尊重和温情脉脉的教育疏导,缺乏与情感教育、公民教育等世界教育大趋势的接轨和融合,缺乏“你问我前进的方向,我指向我们共同的方向”的师生平等意识,更缺乏师生之间无话不谈、畅所欲言的和谐默契氛围。
今天,教育观念、教育对象和教育规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育观念的变化自不用说,就说教育对象吧,学生们的青春期普遍提前,朦朦胧胧的异性情感碰撞已成为中学校园里屡见不鲜的话题和现象。涉足“早恋旋涡”的学生们郑重宣告:“给我信任,我能处理好学习和情感的关系。”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沪上重点中学有10%左右的学生体验过“校园恋情”,某职业技术学校则有50%的学生经历过“早恋”。在“恋爱与学习的关系”问卷中,半数以上被调查学生认为“二者的关系不难处理”,认为对学习“影响不大”、“没影响”、“会促进学习”的学生人数多于选择“成绩会严重下降”的学生。学生“早恋”问题在青少年教育专家孙云晓的著作《藏在书包里的玫瑰》(北京出版社出版)中有过形象描述。
不止教育对象发生了变化,教育规律也在发生巨变。过去的教学是单向度的师讲生听,现在的课堂却是互动式和探索式的;过去的教师是知识权威的唯一拥有者,现在的教师是学生的朋友和合作伙伴。所以,面对“早恋”等教育问题时,教师应把握教育的新规律,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注重沟通、扶持和帮助,尽量以平等的角色和态度走进学生的生活,帮助他们纠正不恰当的行为,顺利度过青春期。这就是新时期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教师是伙伴,陪伴学生前进;是火炬,点燃学生内心的希望;是雨露,滋润学生心灵的成长。
所以,面对“早恋”学生,个别学校即使是为了端正学风,对学生作出过于严厉的处罚,也属于处理失当。这种粗暴且霸道的做法,根本没有将学生看成是鲜活的个体生命和值得原谅的花季少年,而是将学生看作了“不值得原谅的叛逆者”,冷若冰霜地严厉打击学生,拒绝对学生进行心灵救助。民主、平等、尊重、赏识、人性化等教育理念,在部分教师心中成了摆设。这种教育之“冷”是教师在推卸责任,是教育手段简单粗暴、蛮横霸道的具体体现。
教育行为中的“隐性暴力”倾向不容忽视。所谓隐性暴力,就是教育手段和行为虽然不具有身体处罚性质,却会以一种无声而不容置疑的权威评判方式,使用侮辱、讽刺、威吓等语言暴力、精神暴力行为,来“封杀”学生、怠慢学生、冷落学生乃至开除学生。严厉处罚“早恋”学生也是对学生实施的隐性暴力行为,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这些年,教育逐步迈向现代化,特别是在教育设施、教育环境等硬件方面,实现了巨大的跨越和进步。但在教育软件方面,我们不能不承认,个别教师的教育理念和行为不但未能达到“现代化”的程度,甚至还有走回头路的倾向:欣赏“教育懒政”,看重“家长作风”,迷恋简单粗暴行为。这种居高临下的教育,培养出的注定不是未来的合格公民,而是过分谨小慎微的“听话机器”,这实在是教育的倒退!
提醒更多的教育者,请蹲下身子倾听学生的心跳,用宽容的目光善待学生的过错,引导学生的情感需要,因为他们毕竟是鲜活的“人”,而不是任由那些不负责任的教师处置的“权益的孤儿”。严厉处罚“早恋”学生是一种霸道的做法,是我们应当摒弃的。
(责任编辑邓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