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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屋与旗袍

2009-11-28余秋雨

少年文艺·少年读者文摘 2009年7期
关键词:疯女人阿婆旗袍

余秋雨

旧屋,是指我出生并生活到将近十岁离开的屋子,地处浙江慈溪桥头镇车头村一个叫高地地的宅落里。从我出生到离开。桥头镇都属余姚县,好像是一九七九年划入慈溪的。

旧屋所在,是地道的农村,唯一的热闹去处是一华里之外的桥头镇,但那只是一截临河的窄街,一座普通的石桥,几家小小的店铺,每天清晨有一点买卖农产品的集市,走几步就完了。

越是无处可去,屋子对人就越是重要。

我家屋子不是独立的,是一排长楼中的一户。这排长楼不知是余家哪一代祖先建造的,在我出生之时早已破旧。长楼朝南,分七个单元,东边三个,西边三个,中间一个是公共活动场所,叫“堂前”,我想最早应该是安置祖宗牌位和祭祀的地方。我家是紧挨“堂前”的西边第一家,进出的门户要通过“堂前”。从格局看,应该是这排楼中最重要的一个单元,估计在建楼之初,我家祖先属于长子、大房。

从“堂前”进门便是“前间”,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一看便知,这是我家待客、供香、摆酒、祭祖的礼仪场所,尽管在我记忆中,它是那样的狭窄和简陋。

在全村,这间屋子最热闹,夜间经常坐满了人。因此,在西墙前面排着很多长凳,来人多了,就把长凳拉开搁在四周。一条长凳上挤四个人,前前后后又站着很多人。从后面看去,这些坐着、站着的人都黑森森地看不清面目,又都显得十分高大。影子塞满了四边墙壁,有几个头影还映到天花板上去了。

光源在八仙桌上,是一个小油碟,上面斜搁着一根灯草,火苗像一粒拉长了的黄豆,一抖一抖。火苗映着一个短发女子的脸,她才二十出头,眸子安静,脸带羞涩,正在埋头书写。她,就是我妈妈。

妈妈是全村唯一有文化的人,因此无论白天、夜晚,她都要给全村乡亲读信、写信、记账和算账。

村民不管隐私不隐私的,全村基本上又都算本家。一家有信全村听,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消遣。我相信,从小习惯了上海思维的妈妈要在那么多人面前诵读一家私信。一开始一定很不习惯。她会用眼色询问上门来求她读信的那个妇人,要不要请别人离开一下。

那位妇人一定不会理解妈妈的眼色,妈妈这才慌忙看一下四周,开始移过信纸。读信时,妈妈会把声音尽量放轻,但她发现,声音越轻凑过来的脑袋就越多,而他们口中吐出的劣质烟气也越是呛人。时间一长,她也就放开了声音。

妈妈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穿的是旗袍。旗袍是在上海做的,很合身,但对高地地的人来说,却是奇装异服。

结婚那天下轿,穿的是织锦缎旗袍,酒红色中盘旋着宝蓝色,让村里人眼前一亮。但村里人更注意的是新娘子的容貌。而且,乡下人历来把大户人家小姐的嫁妆看成又高又远的事,即使从眼前擦过,也只当戏文传奇,不会用寻常目光评判。美丽的婚服穿过一次也就压到箱底去了,没有机会再穿,成了一个缥缈而匆忙的回忆。

但是第二天,村里人奇怪了,新娘子还是穿着旗袍,只不过换成阴丹士林的,一色正蓝,与织锦缎那件一样合身。更奇怪的是,她居然穿着这身旗袍拎着篮子到河边淘米、洗菜去了。

在妈妈看来,阴丹士林旗袍就是工作服。这身旗袍的颜色比村里其他女人的服装都要单一,而且料子也极普通。

妈妈很少出门,但不管走到哪里,稍一回身,总能看到窗口、门边星星点点注视的目光。她以为是乡亲们对新人好奇,便红脸低头,用微笑打一个没有具体对象的招呼,快步回家了,而不知道麻烦主要出在那身旗袍上。

祖母也来自上海,当然看不出妈妈的旗袍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个儿媳妇处处让她顺眼。直到有一天,祖父的堂弟余孝宏先生对妈妈说了一句话,才传达出了一个村庄对一种服装的嘀咕。

孝宏爷爷坐在草垛边的石墩上,叫了一声妈妈的小名。这小名,是他从祖母的呼叫声中听来的,他与祖母同辈,这么叫很合适。

妈妈停步,恭敬地等他说话。

他说:“你这种穿法是朱家的,这里不这么穿。”

妈妈看了一眼自己的旗袍,没有听懂他的话,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孝宏爷爷其实是个很轻松的人,平日里习惯说说笑笑,一点也不想摆长辈的架子,看到我妈妈发愣,就笑了,说:“你看这里的女人,都是穿老布裤干活的。你这身,又不过节又不做客,太齐整。”

在我们乡下,“齐整”这个词,含有漂亮的意思。

妈妈“哦”了一声,点点头,便转身回家禀告祖母。祖母一听就来气:“就他管得宽!把他老婆都管成了痴子!”

话虽重,口气却是打趣式的,祖母说的时候还笑出声来了。

“痴子”也就是疯子,是指孝宏爷爷的前妻,祖母的妯娌,一直蛰居在我家西边邻屋的楼上。这是我们童年时代最渴望见到又最害怕见到的人物。她比我祖母年轻多了,我见到时大概也就是四十多岁吧,偶尔下楼来,不讲话,也不给谁打招呼,不胖不瘦,表情平静地轻声自语着什么,走不了几步又上楼了。

记得我五岁时有一次从山里采了一大把杜鹃花回来,在后门正遇到她下楼。她眼神定定地看了我手上的杜鹃花一会儿,又移眼看了看我。我分出两枝花来送给她,她把花拿到眼前又细看了一下,却立即塞回到了我手里,转身便上了楼,没发出一点声音。

前妻疯了,孝宏爷爷又续娶了一位,那就是至今健在的我的小阿婆了。小阿婆只比我妈妈大三岁,却长了一辈,她干练爽利,丰腴白净,是村子里的一个人物,如果用现代传媒的语言来定位,算是该村“妇女界的言论领袖”。小阿婆是从北边的新浦沿嫁过来的,那里靠着海,有渔业、盐业、航运业,比我们村里开化。据说小阿婆还见过在整个浙北、浙东都鼎鼎有名的强势士绅王尧辉先生。王尧辉的强势,在于他有效地掌控了三北地区的盐业,这可是身家无限的土皇帝,早被此间村民神化了,小阿婆居然见过!光凭这一点,就使她在村民中的地位不凡。

小阿婆告诉乡亲:“连王尧辉家的用人也吃得起馄饨。”然后她细细讲述馄饨是什么。非常薄的面粉皮子,包住了一点点最新鲜的肉馅儿,水一煮,薄皮子像云一样飘起来了。乡亲们一听,心也飘起来了。

孝宏爷爷把这么一个见过世面的小阿婆娶到了家里,实在让村里人佩服不已。他总是坐在村头草垛边的石墩上,晒着太阳,调笑着每一个走过的人。但是,别人不敢反过来调笑他,一是因为他辈分高,二是因为他家里有这样一位妻子。连妻子都能随口说说王尧辉了,那丈夫如何了得,天下还有什么事不在他的眼皮底下?

但是,正是这位孝宏爷爷,不能接受我妈妈的旗袍。难道连见多识广的小阿婆也没穿过旗袍?王尧辉家如此豪门,女眷如云花团锦簇,小阿婆没穿过总也见过吧?

妈妈问祖母,祖母想了想,说:“她当然见过,却真没见她穿过。新浦沿再怎么。也不能和上海比。”

“那我改穿长裤吧?”妈妈征询祖母的意见。

“其实随便,都可以。”祖母说。

妈妈改穿长裤的第三天,孝宏爷爷又在草垛边的石墩上把她叫住了,说:“你这长裤也不对,太瘦,这里的裤子要宽大。也不能长到脚背,只能到膝盖下面。”

这次妈妈不理了,仍然穿着长到脚背的瘦长裤,过几天又轮换成旗袍。后来自己缝了一条裤子,宽大了一点,但还是长到

脚背。

乡亲们天天晚上聚到我家来,看妈妈读信、写信,时间一长,也都习惯了她的旗袍和瘦长裤。

妈妈对王逸琴更敬重了。倒不是因为知道了她美貌和受过良好教育的原因,而是因为她在父亲还非常得势的时代居然没有让大家知道她是谁的女儿。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十分困难,必须由王尧辉本人作出决定和安排,因此,妈妈对王尧辉先生也产生了几分尊敬。

识字班在我家东门口的堂前开办。妈妈亲自在高地地一家家动员,一些青年听说可以不交学费、不误农活就能识字,地方又那么近,都抢着要来。妈妈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到邻近的村庄如车头、田里、顾家村、陈家村去看看,有没有也想进班的人。她想,人多人少同样上课,多一个人识字总好一点。谁知这么一来,人就太多了。开班那天,人一批批来,挤在小小的堂前,桌椅就不够,临时到村子里各家各户去借。

借桌椅的事搅动了全村,有两个女孩子忽发奇想,觉得我家西边邻屋楼上孝宏爷爷那个疯了的前妻屋里,一定有一些空置不用的桌椅。也就壮着胆子蹑手蹑脚上去了。

她们小心地向那位安静的疯女人说明来意,疯女人一直低着头,没有表情。两位女孩子站在屋子里四周一看确实有几条空置的长凳,就说:“阿婆,我们先搬走了,上完课马上来还。”见疯女人没有表示反对,就去搬了。

刚向凳子挪步,发现满地都是一些浅黄色的奇怪物件,蹲下身去一看,全是用麦秆编成的各种小动物,惟妙惟肖,生动可爱,密密层层铺了一地。

两个女孩子抬起头来看了疯女人一眼,心想你长年不下楼原来在编织这么一个热闹的世界。最后,她们搬出长凳时忍不住又对疯女人说:“阿婆,你编得太好了,那么多,送我们两个吧。”疯女人仍然没有说话,但似乎嘴角有一点轻微的笑影。两个女孩子也就一人扛了两条长凳,各拿一件麦秆小动物下楼了。

堂前乱过一阵,妈妈开始讲课。她把一块深色门板当黑板,拿着几支从半里外的小学要来的粉笔,教几个最简单的字。这在村里算是一件大事,男女老少都拥过来看,许多纳鞋底、抱小孩的妇女也都挤挤地站在边角,高高低低都是人头,嗡嗡喤喤。妈妈知道,这样下去没法上课,要另换地方。妈妈讲了一会儿之后。王逸琴开始讲算术。她显然比妈妈更受不了这种混乱局面,经常停顿,但还是讲了下去。突然,她发现站着的妇女都把头转向了一边。全场突然肃静。大家注视的,是一个头发不整却表情木然的女人。

王逸琴面对这个场景不知所措,妈妈一看也吃了一惊,是西楼的疯女人,她也下楼听课来了。疯女人的存在,使全场不再喧闹,但大家的注意力再也集中不到老师身上,这一点,王逸琴很快明白,她无法在这种奇怪的安静中把课讲下去。

散课之后,妈妈把自己刚刚作出的决定告诉王逸琴:识字班到祠堂里开,那里桌椅很多,地方很大,只须叫两个学员去打扫一下就成。

王逸琴的心思还是留在刚才那个表情木然的女人身上。

妈妈说:“她是疯子。”

王逸琴说:“不知怎么总觉得脸熟,一定在哪里见过。”

妈妈说:“不可能,她从来不出门。”

正说着,小阿婆过来了,热情地挽着王逸琴的手问:“听口音你也是我们新浦沿人吧?哪家?怎么长得这么漂亮?”

王逸琴笑一笑,回答说:“那我们是同乡了,我离开那里已经很久,现在住在朱家村。”

“这下你有穿旗袍的伴了。”小阿婆笑着对妈妈说。

从此,识字班就开办在祠堂里了。那里离村庄有点距离,村民不会去挤,疯女人更不会去。但是,在堂前开班的第三天,我家后门窗台上出现了五个麦秆编织的小动物。

祖母对妈妈说:“痴子明大理,这是她给你的奖赏。”

妈妈说:“那可要收好,都是细细女人心。”

识字班其实办得很苦,大多是,下雨下雪,不能干别的活了,就上课。两个女子撑着伞,在泥路上走,从来都是她们等学员,没有让学员等过她们。妈妈平日不在乎打扮,但每次去识字班前总要在镜子前梳妆打扮一下,因为会遇到王逸琴,其实王逸琴也是同样。

她们去识字班,必定都穿旗袍。祠堂在田野间,两个女子从不同方向同时到达,完课时一同出来,站着说一阵话,又朝不同方向回家。由于她们总是比大家先来后走,因此一眼看去,田野上常常只有她们两个女人的身影,悄悄走拢,悄悄分开。

识字班办了三年。这三年间,先是王逸琴的丈夫朱炳岱先生英年早逝;再是王逸琴再嫁,不幸,第二个丈夫又去世,她就实在悲痛得没法教下去了。

妈妈说:“她的人太好了,她的命太苦了。”没了她,妈妈一人就没有办法把识字班支撑下去,只得解散。

妈妈从此很少再穿旗袍,而且,再也不愿踏进祠堂。

识字班不办了,妈妈天天晚上一如既往要给乡亲们读信、写信。我家的前间,还是夜夜拥挤。

夜夜拥挤,还有一个很琐小的原因,那就是当时村里很少有人家舍得点一盏油灯。除了这间屋子,全村早已沉入黑暗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月光的夜晚,孩子们会离开这间屋子到外面去玩。夜间的船坞、树杈、坟堆、桥基、蟹棚、芦荡、苜蓿地、河埠头、风水墩都充满了影影绰绰的鬼气,这对小孩子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一种裹卷着巨大恐怖的吸引。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些夜晚。一个开始曾被小伙伴们称为“上海人家”的孩子,趁妈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忙碌,趁祖母在给这黑压压的人群烧水、沏茶,便大胆地向着巨大的恐怖走去。很快,我成了小伙伴中胆子最大的人之一。证据是,夜间去钻吴山的小山洞,去闯庙边的乱坟堆。都是我带的头。

直到今天才真的明白,这种无所畏惧的“幼功”对我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当时妈妈并不清楚我在夜间到过一些什么地方,但有很多迹象告诉她,她的这个幼小的儿子对什么也不胆怯。这一点对她可能有一点误导,后来她对我的几个弟弟,也从来不在胆怯的问题上作任何考虑。很多作家描写过的在童年时代听到响雷一头扎在妈妈怀里的情景,在我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发生,一定会比响雷更让家人吃惊。回想起来我妈妈自己也够大胆的,因此年长以后读布莱希特的作品《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便哑然失笑。

我一直记得一个堪称美丽的场景,可惜说出来旁人很难相信。

那是我六岁之前的某一天,吃晚饭时发现妈妈不在,祖母说,到上林湖山岙里边的表外公家里去了,表外公一定会留她吃晚饭。祖母一边对我说,一边又向那些陆续到我家聚集的乡亲们解释,乡亲们也都回去了。这使我突然感到寂寞,搁下饭碗就到外面去玩。到了外面,我的腿不由自主地向大山走去,为的是迎妈妈。

从我家到表外公家,需要翻过两座大山,第一座就是吴石岭,第二座叫大庙岭,妈妈曾经带着我翻过。后来造了上林湖水库,淹了这两座大山之间的山谷,这条路就不通了,但在我小时候是通的,很多老人还记得。

那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去翻山了,只觉得妈妈很快就会迎面而来,见到我一阵惊喜。我的心里,就贪图这一阵惊喜。我知道这山里有野兽,却觉得野兽没灯,一定已经睡了,只要放轻脚步,不会惊醒它们。

翻完了吴石岭还不见妈妈,我就开始翻越更高的大庙岭。大庙岭已无大庙,山顶却有一个供人歇脚的小凉亭,当时正住着一家乞丐。他们在月光下看到这么小的一个男孩子居然独自在走山路,非常惊奇,那位女乞丐关心地问我:“要不要坐一会儿?”我向他们摇摇手。

走过山顶凉亭后便是下山路,走了很久我开始担心起来:下山后怎么找到表外公家呢?想来只能在山脚的路口等。正犹豫,听到了极轻的脚步声,我抬头一看,正是妈妈。

现在回想,妈妈当时才二十多岁,单身一人在夜间翻山越岭也真大胆,但更不可思议的是她见到我的表情:只是非常亲热地叫了我一声,拉着我的手,然后一起翻山。她似乎只觉得孩子懂事,在她翻山翻得寂寞之时来陪她,居然丝毫没有产生其他母亲都会有的担忧。真是“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

只有一件事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胆小,那就是西屋楼上的疯女人突然因病去世后,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上楼去看摆了满地的麦秆编织的小动物,只有我不敢上楼。为什么?说不清。

妈妈胆大,但不泼辣,反而常常害羞,说话也不响亮。只不过她轻声答应的事常常连泼辣的人也会迟疑。

一天,村长找来了,说村里要办“生产互助组”,缺会计,也只能请妈妈当。妈妈每天为大家写信、读信,已经那么忙,但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从此,每天夜间先记劳动工分,再写信、读信。这个房间更拥挤了,我们全家熬夜的时间也更长了。

当然,连记工分也没有报酬,因为我家属于“非农业人口”,进不了村里的分配系列。妈妈不止一次地说:“身子轻的采桑,手劲大的搬磨,识水性的过河……我识字,这些事本分要做。”

(摘自《借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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