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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常见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2009-11-17李春富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09年14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模式高职院校

【摘 要】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内容,符合教育部“教学做”一体的精神。我国借鉴国际上职业教育先进模式和成功经验,也出现了很多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这些模式对我国高职院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是很好的尝试,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也先后出现了各种模式固有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模式 问题

温总理曾说当今教育要做好三件事:第一是普及义务教育,第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第三是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教育部十六号文件指出,要适当控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可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走高职教育内涵发展之路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发达国家经验和我国发展现状都证明,加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是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必由之路。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内涵

校企合作是以市场和社会的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学校和企业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以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和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当前目标,达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终生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具体到操作层面就是学校和企业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将课堂教学和顶岗实践相结合,通过反复训练和轮岗实践培养应用型人才。

高职院校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创新职业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努力做好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服务”。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及其演化

从国际上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德国“双元制”、北美CBE教育、澳大利亚“TAFE”和韩国“订单式”培养等。德国的“双元制”是一种国家立法支持,学校为学生传授职业知识与技能,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校企共同制定教学计划由行业协会审批,共同编写教材完成教学内容;学生使用企业最新的设备和技术,并以生产性劳动为主要方式进行。北美CBE教育模式强调以能力为基础,由行业专家组成专业委员会,将职业技能要求层层分解,提炼出所需职业技能融合到学校教学实施方案中,强调学生职业能力的培训,保证了学生能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是由政府主导,职业院校和企业行业密切合作统一教育和培训标准,融合职业教育培养标准与职业资格准入标准,强调终身教育与培训,是充分体现“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模式。

近年来,我国教育研究机构一直积极研究发达国家和地区高职教育先进经验和操作方法,但是由于职业教育发展制度、文化背景和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决定了不能照搬照抄这些方法,只能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借鉴。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常见以下几种模式。

1.引进生产企业高技能型外聘师资强化实训能力培养

高职院校师资基本来源于更高层次的高等学校,是学科体系下培养出来的理论型教师,真正十分熟悉企业一线操作的实践型教师很少。为了弥补不足,高职院校采取了引进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充实兼职教师队伍的做法。他们有的作为客座教授定期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介绍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生产第一线实践情况,促进学生对生产实践的感性认识,一定程度弥补了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的缺陷;还有的在学校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将企业有关的技术进步与生产实践尽可能结合到本课程,使得学生对企业部分生产实践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这种采用外聘企业师资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高职院校偏重理论的教学方式,但是学生对企业的实践基本上还是感性的,学生没有亲自实践;而且教学没有系统化,基本上请来的专家最熟悉哪一块内容就讲授哪一块内容,缺失系统的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2.面向特定企业进行订单式培养

订单式培养是指学校和特定企业达成人才培养协议,为企业量身定制符合企业要求的人才,按照企业用人规格、数量和技能标准确定培养目标,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在保证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内容和学时要求下,最大化地满足企业的用人标准。学生毕业直接到企业就业,实现招生招工一体化,教学生产一体化和实习就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供应和消费的良好渠道。

订单式培养对企业、学校和学生的优势作用明显。企业通过培训得到了需要的人才,在学校协助下学生也便于管理,又避免了像社会员工那样的上岗再培训与试用考察,因而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精力和物力。订单式培养由于直接与企业挂钩,因而学生就业针对性特别强;更早到企业实践,学生能尽量缩短与企业和社会的适应期,企业也愿意接收自己培养的技术成熟、有师生感情的学生,因而学生适应性更强;学生在模拟环境或职业场所培养实践技能,还能在真实岗位进行生产实践,因而职业素养更高。

3.输出学生到企业进行“2+1”人才培养

所谓“2+1”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是指高职院校学生在学校进行两年的专业理论学习和基本专业技能训练,第三年在企业进行相关课程的学习和在岗位上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在师傅指导下进行顶岗实习,在企业师傅和学校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专业综合实践和毕业设计,将实践与理论结合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通过真实生产环境的反复训练和技能水平的螺旋式上升,逐渐将学生培养成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职业新人。

宁波地区学校“2+1”人才培养模式比较常见,它是以就业为导向、素质为本位、能力为核心的一种教学模式。这种模式使学生和企业能长时间相互考察,学生有机会向实习企业展示自己的能力, 企业也能向学生潜移默化地灌输自己的企业文化,使得学生更认同企业的价值观,达到学生和企业自愿双向选择的目的。即使学生最后没有留在该企业,但是这些同学对就业信息的获取程度、就业信息的敏感程度和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都要比普通同学更高,也有利于这些学生到其他企业就业,例如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商务学院和宁波茂宇货代公司2008学年共同培养的42名同学就业协议签约率就达到了95%。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不同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多种多样,邀请行业专家的做法中学生不能得到真正的实践机会,特定缺陷无法弥补,只能是一个辅助的方法,越来越多的学校采用了“订单式”培养模式和“2+1”培养模式,但是这两种模式也有一些重大缺陷难以解决。

1.校企双方合作动机分歧明显

当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中校企双方合作动机有较大分歧。学校进行校企合作培养的动机是使得学生尽可能学到更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最好合作企业能直接接纳学生就业。但是企业考虑的主要还是经济利益。一些企业总希望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教育的成效周期比较长,短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不大,导致企业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一些中小型企业由于其在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决定了他们的价值观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尤其是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不愿为他人作嫁衣裳。很多校企合作的企业方不愿意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技能传授给学生,主要原因有:1.由于学生毕业后并不一定到本企业工作,过于积极的将学生培养成具有独立上岗能力的合格或者优秀员工,可能反而会对本企业产生威胁。2.即使一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真心愿意帮助学校培养人才,但是企业的带班师傅担心学生能够独立上岗可能会威胁自己岗位的稳定性,“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因而存在相当一部分师傅没有真心实意的教。3.一些企业只是教授学生一些简单的技能,以能够在某些简单岗位独立操作为培训目标。这种简单培训成本较低,更多的是让学生充当一种廉价劳动力。如果高标准严要求培训,培训成本显然高得多,而且学生一旦在顶岗过程中由于误操作而产生的损失也会更大,所以企业也不放心让学生学习高技能性操作和在企业实践这些操作。

2.校企双方合作成本分摊困难

当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中校企双方合作成本分摊比较困难。企业为学校培养人才投资较大,主要体现在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学校、学生和企业的各种关系,还要和学校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实训岗位,提供相应的实训设施和设备,提供一定的易耗物资作为学生实训的材料以及授课教师与指导师傅的额外工作量等。由于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我国政府对和学校共同培养学生的企业尚缺乏必要的支持,例如税收和财政方面支持等。英国政府就规定,企业与院校实行“三明治”式合作教育,可根据接收学生的数量适当减免教育税;美国1965年通过的《高等教育法》规定, 发展中的院校可以向美国教育总署申请产学合作基金等。但是在我国,由于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多数学校只能依靠自己滚动发展,预算相对紧张,资金来源单一,能够支付给企业的培养费用可能不足以弥补企业成本。另外还可能存在学生由于误操作导致的额外损失等,例如我院“2+1”合作班级就发生过学生误操作将货代企业装箱单写错导致企业蒙受近两千美元损失的情况,最后由学生的指导师傅和企业共同承担。

3.校企双方教学实施不能高标准完成

当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中合作双方也可能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教学实施方案不能很好执行。以我院进行的“2+1”校企合作为例,企业指派的部分师傅由于工作繁忙而对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自行降低要求,还有时候企业的教学师傅又临时委托他人进行岗位上的教学,而这两位师傅又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教学内容简单重复或遗漏重要教学内容;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教学形式上比较随意散漫,会出现一些没有教学重点,讲到哪里算哪里的情况发生;而且教学与实训在企业完成,实际上学校对此也确实不太好监控。教学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果遇到生产旺季,往往首先降低教学实施标准,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活动,而学校即使有必要而及时的监控也很难对企业提出严正要求;而到了生产淡季企业又没有足够的业务量满足学生顶岗实习的要求。还有一些企业师傅担心学生会抢了自己的饭碗或者担心学生误操作造成重大损失连累自己,因而教学中总是留一手,主动降低岗位要求和教学标准。

4.行业总体发展状况决定某些校企合作模式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当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受到行业总体发展状况的影响比较明显。例如“订单式”培养的最大缺陷在于企业不可能无限制的引进新人,尤其是一些对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的岗位,即使学生能够达到独立上岗的基本要求,企业也不希望将更熟练的工人赶走送给竞争对手而引进相对不太熟练的人手;对于一些带有部分管理性质的岗位,这部分员工有机会接触到企业的部分机密甚至不经意间会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机密,也有一部分本企业内部可能大家都熟知的信息到了竞争对手那里可能会产生启发作用。显然这些员工的流失将非常有可能帮助竞争对手实现“知己知彼”从而对本企业不利。没有哪个行业是无限制扩张的,“订单式”培养的数量也总是有限度的,毕竟企业不可能和社会上所有的企业实现“订单式”培养,因此“订单式”培养在短期内是可行的,或者说在一个行业的特定增长周期内是可行的,例如旅游行业在当前旅游行业总体增长的趋势下是可行的,但是在一个成熟市场,行业整体增长速度大体等同于全社会增长速度时,这个行业能够容纳的人员将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数字,所以对于导游人才可以在一个可以预见的短期内采取订单式培养,但是对于货代专业人才,在当前外贸总体增长有限的情况下是不太适合“订单式”培养模式的。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商务学院近年先后与二十九家企业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也有一些合作企业只合作了一两年时间,原因不是两者之间由于矛盾导致合作破裂,恰恰是这些企业和我院合作相当好,而且对来自我院的学生尽心培养,最终有多数学生被企业留用,导致企业用人饱和,在业务没有明显增长的情况下已经不需要引进新的人才,所以企业失去了校企合作培养的源动力,结果导致合作反而中断了。

5.学生在企业与学校之间往返困难,安全性得不到保证

最后,不管是“订单式”培养模式还是“2+1”模式,校企合作都是在企业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学生从学校到企业成本过高。有的是利用学校校车等将所有教师送到学校后再送学生去企业,时间上不一定赶得上企业的上班时间,而且成本相对较高;有的是租用社会车辆,成本比较高;还有就是学生自行乘坐公交车上下班,加重了学生的经济成本,安全性也得不到保证;还有的学校是由企业在外租房或同意(含默认)学生在外自行租房,安全隐患明显。

四、结语

我校和大多数高职院校一样,在校企合作上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在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这些校企合作的模式也暴露了一些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当前校企合作模式下固有的弊病,必须靠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校企合作模式的持续创新才能解决。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文件,2006.

[2] 丁金昌.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学校层面的思考及示范院校建设的实践[J].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3] 耿洁.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3).

[4] 林伦伦,郑国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产学结合研究[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

本文是浙江省教育厅课题《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转型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ZC 200804290,课题组成员:李春富,仲鸿生,张新德,杨晓伟和舒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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