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2009-11-16吴长利
吴长利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
一、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中,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工作规划》强调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从反腐倡廉角度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通过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来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决策权的监督是基础性的,这一环节的监督缺位,容易使决策者丧失被监督的意识,淡化群众观念。在决策中要注意,不能把发展等同于片面强调经济增长,而要把能否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作为判断决策是否正确的标准。要重视调查研究,使决策具备坚实的基础。要因地制宜,尊重客观规律,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使决策体现集体的意志,通过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实现决策与责任相统一、行政决策与决策权监督同步。
(二)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发展过程的监督。要自觉深入到市场经济的第一线和新领域,把保证和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要狠抓节能减排,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监督,落实环境达标准入制度,一些高耗能和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再大也不能上,同时加强对治污设备达标企业的监督,确保治污设备充分发挥作用,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指标的高位增长。
(三)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加大工作力度,前移关口,加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阻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加强机关和政府部门效能建设,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创优政务环境、服务环境。同时,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把工作失误和严重违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实现反腐倡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我们党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察民意、解民难、关民生、维民权,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考虑,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标准,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乱罚款、乱收费、强拆迁、乱征地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认真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惠农政策落实等问题,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切实做到一切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切实做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科学认识“人”成长、成才的基本规律,正确把握“人”的思想行为蜕化、变质、腐化的根源和轨迹,加强对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通过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活动,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党员干部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和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做到惩治和爱护并重,充分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人格、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让各级党员干部成为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当家人和领跑者。
(三)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干部要从维护大局出发,自觉做到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要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在调研中寻对策、找办法、求实效。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一身正气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真正成为促
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坚强支柱。
三、要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树立统筹兼顾意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反腐倡廉建设包含诸多因素,涉及方方面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将统筹兼顾意识体现在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工作方法等各个方面。
(一)要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市级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成员部门共同抓、纪委组织协调抓的责任体系。
(二)要形成整体监督的合力。要积极协调人大、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调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真正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协调组织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协调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届中和离任前审计,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联合办案,依法惩处腐败分子,监督各级党政一把手“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形成上下结合、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要做到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工作部署上,注重把握策略、节奏和时机,努力在反腐倡廉目标取向与经济发展方向之间达到和谐,实现良性互动。在工作方法上,坚持点面结合、质与量、虚与实、长远与当前有机结合。在具体措施上,做到加强思想教育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查处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勤政建设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扎实有效地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四、要更加注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之一即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因此,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一些消极腐朽思想对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影响,他们的理想根基不牢,信念动摇,而我们在思想教育、制度体制机制及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要求,强调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二)要注重地方党委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加大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力度,细化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配套措施,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机制,健全质询、函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党务政务公开等监督机制,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从机制上预防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要不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落实《工作规划》、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推动财政体制、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项制度和机制改革,完善案件查办和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做到“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理念,使《工作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