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纳税评估为载体深化税源管理
2009-11-13宋广清
宋广清
纳税评估工作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征管水平,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左旗国税局自2005年新型征管运行机制实施以来,不断深化税源管理,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已在我局得到应用,对构建征管工作新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探索的经验、取得的成效及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以税务日常检查为突破口,按照 “从宏观上找问题,微观上查原因”的思想寻找纳税评估对象
在日常检查中新左旗国税局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对所辖区纳税户进行分行业分类别,对同行业纳税户进行横向比较,对单户企业进行纵向不同历史时期比较,从宏观寻找切入点,缩小排查范围,通过运用多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疑点评估对象,纳入拟评估清册,启动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从而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打牢“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一体化联动机制中间的一环,为整体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打好基础。
二、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探索出的经验开展情况
近年来新左旗国税局主要对6户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这项工作开展的主要前提是以通过综合征管软件、个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利用系统等渠道收集的内部信息为基础,同时比照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财务报表以及税源管理部门日常所掌握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对不同企业制订不同的纳税评估方案。
1.对新巴尔虎左旗蒙运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中我们首先研究了成品油销售企业的行业特点,确定了以中油新左旗经营部为参照物,制定了中油新左旗经营部的全年按月销售曲线图,找出销售淡旺季规划合理差距,同时根据新左旗蒙运加油站的自身特点,着重检查了该企业在辅导期期间的进项税抵扣情况。因此我们找到了这两个切入点,通过第一个切入点我们从申报表中发现了该企业2006年9月与11月成品油销售额与其他月份存在较大的差异,超过了合理的界限。我们初步判定这两个月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的行为,再进一步根据第二个切入点,我们进一步进行了约谈与核查后证实了我们的当初的设想:该企业2006年9月份企业应计未计销售收入74693.12元,11月份应计未计销售收入11781.29,共未计提增值税14,700.65元欠缴滞纳金1459.09元。经税务机关约谈后企业非常认可,补缴了相应税款和滞纳金。
2.在对新巴尔虎左旗莫达木吉乳品厂开展纳税评估之前我局已经制订了《新巴尔虎左旗乳制品行业税负预警值》和《新巴尔虎左旗乳制品行业税源监控管理办法》,目前在我旗境内共有四个乳制品行业,新左旗莫达木吉乳品厂宏观税负在其间较低,因此被列入了纳税评估对象。在评估前我们同样先理顺了思想确定了拟调查项目,主要排查目标:(1)查看该企业销售的产成品与同类市场价格有无较大偏差,由于这个企业产成品生产的是干酪素和奶油我旗境内无同类乳品厂生产,因此我们调出了其它旗县局所辖乳品企业的数据参数和呼伦贝尔市统计局提供的参考价格。(2)查看有无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行为,调查我旗境内不同苏木鲜奶收购价与莫达木吉苏木当地实际发票收购价进行比较,询问农牧民实际支付奶资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偏差。(3)调查企业是否按照《呼伦贝尔市农产品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全部从农牧民初级生产者手中收购奶源。(4)与企业人员一起再重新核定该企业的产成品能耗比是否存在其他增大进项的行为。五是查看有无其他重大违规现象。
在确定了这五个约谈指标之后,我局启动了纳税评估程序,税务人员有针对性的与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并告知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后,企业自查举证在2006年8月份收购鲜奶的过程中,有一部分鲜奶是从二道贩子手里收购的,但没有为税务机关代扣4%的销售税金,此部分鲜奶收购金额共计72086.25元,企业计提进项税9371.21元。经该企业同意后补缴了这笔税款并上缴滞纳金1129.23元。税负也从评估前的2.77%升为评估后的5.08%。
通过税负调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截止目前共补缴税款104099.79元,滞纳金12222.91元,其中已组织入库税款65188.39元,滞纳金4973.08元。
3.经验。通过纳税评估使我们税收管理员对纳税评估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税收服务水平对尝试运用多种指标综合分析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税收管理员有力地加强了对纳税人财务核算的辅导,在征纳双方之间建立了沟通的桥梁;帮助纳税人及时发现和纠正因政策理解、计算错误等导致的申报错误问题,为部分非主观故意少缴税款的纳税人提供了改正的机会,融洽了征纳关系。
税收征管工作得到全面提升。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及时发现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完善征管措施提供了依据。纳税评估工作是新征管机制有效的补充,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因素,今后或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必将长期存在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结束语
纳税评估工作在法律支持方面还不够完善,建议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评估细则,进一步细化评估的流程,规定出统一的操作指南,明确出纳税评估的法律依据。使这项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要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纳税评估工作技能,不断加强培训力度,提高税收工作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纳税评估队伍,以利于更好的为税收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