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分成之战”缘何熄火
2009-11-13曾晨
曾 晨
银行强势要求“一对多”业绩分成,证监会禁止业绩分成。在小银行和券商压力下,4大银行纷纷松口。
姗姗来迟的基金“一对多”专户在9月中旬正式下单入市,与之前的“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相比,证监会的火速放行以及“一对多”产品的快速募集,让等待许久的投资者如愿以偿。然而“一对多”专户的火爆,仍然让不少投资者需要提前预约排队购买,不少“一对多”产品在银行渠道甚至火到一天售罄。
银行系基金“近水楼台先得月”
9月1日,第一批基金专户“一对多”产品揭晓,9月4日,第二批“一对多”产品出炉,获得通过的共有60多个产品。
从第一批获批的产品名录看,有银行背景的基金公司可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其中,交银施罗德公司获批了5款一年期的灵活配置产品;工银瑞信有4款与工行合作的产品获得募集许可;光大保德信获批4只“一对多”专户产品,均为一年期灵活配置型产品;中银基金获批了3款灵活型和两款稳健型产品。
获批的产品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有银行背景的,如交银施罗德、中银基金、工银瑞信,产品批得多,说明银行渠道很顺畅;二是和中小银行合作的产品,这些银行都是按同定费率收取费用。
第二批获得通过的“一对多”产品,主要是非银行系基金公司产品,这些产品主要是通过和中小银行以及券商合作,如富国基金获批的债券型产品,通过浦发银行和直销渠道进行销售;广发基金的一款产品虽然托管行在工商银行,但代销渠道却在广发证券;国泰基金的产品代销渠道是中金证券;鹏华基金的产品则通过厦门国信进行销售。
火热市场冲淡“分成”记忆
此前,由于证监会狙击银行分成“一对多”,国内大银行联盟发起“狙击令”。不接受没有业绩提成的“一对多”业务,仅向银行系基金公司开放“一对多”。这也使得首批获放行的“一对多”专户规模大减,华夏、嘉实、博时等基金公司均没能赶上“一对多”专户的头班车,甚至多家基金公司申报的产品数也由原先的5只减少至l也只。
Bankrate银率网分析师认为,监管层此举主要是考虑到银行作为销售渠道,并未参与“一对多”产品的具体投资运作,其收取业绩报酬分成并不合理,也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
4大银行联盟抵制的做法,使一些基金公司专户业务一度陷入停滞状态。大银行真的舍得放弃“一对多”大蛋糕吗?虽然大银行在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方面都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如果客户本身有资产配置需求,而银行又无法提供这项服务,直接后果就是客户的流失。
“现在私人银行的高端客户都要排着队买,每个‘一对多产品最多只有200名客户,但实际排队的接近700名。”一家大型国有控股银行的理财业务高级经理施小姐对记者表示。面对“百万富翁”客户的流失,银行不能再“故作清高”,强势要求业绩分成。
事实上,在首批“一对多”专户获批后,基金公司已经火速销售。中银、长城、招商等多家基金公司在产品获批后一两天内都展开了销售,而且销售情况非常好。
在火热的市场以及中小银行和券商渠道的攻势下,4大行“坐以待毙”的压力越来越大,它们也考虑到监管部门阻击分成的强势态度不容撼动,结果是工行倒戈,带头放弃此前业绩分成的要求,转而按固定比例收取费用。
大银行在业绩分成上的松口正显示出它们的担心,现在它们试图以收取销售服务费的方式来替代之前的业绩分成。同时,在固定管理费上的分成比例,也有可能适当提高。羊毛出在羊身上
银行业绩分成是有历史渊源的。在基金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时期,由于不能做公开宣传,基金公司销售都非常被动,不是投资者自己上门。就是银行介绍客户给基金公司。一旦银行与介绍来的客户达成协议,银行就要求进行业绩分成。由于银行的作用又确实比较大,并且专户的规模比较小,因此利益分配的矛盾并不突出,银行要求业绩分成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在“一对多”开闸后,门槛降低到100万元,基金公司的客户资源今非昔比。这时银行仍要进行分成的话,就涉嫌助推销售、恶性竞争。
“基金公司难免为了争取银行渠道的帮助,争相给银行更高的提成。”业内人士表示,“但证监会是要反对这种不正当销售的。而且证监会认为,银行在‘一对多产品上提成对客户利益没好处。”
根据监管规定,基金“一对多”专户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公募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不少基金公司将管理费提高到1.2%至1.5%,给银行的分成更高,多数超过一半,而提高管理费弥补了银行不能业绩分成的部分损失。
“虽然4大行放弃业绩分成,但这部分费用很可能会体现在其他地方,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银河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基金分析师王群航表示,“即使4大行不按业绩分成,这部分收入也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转移到投资者身上,所以证监会还是要加强随后的监管。”
在基金公司看来,银行确实有强有力的优势。无论是在与高端客户账户往来的密切关系上,还是在银行网点的数量上,银行都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4大行占领了80%的销售渠道,强势显而易见。王群航认为,基金发行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一个弱势的发行方式——通过银行的网点渠道发行。股票市场如此活跃,就是因为成本低,如果基金和股票一样发行的话,就可以绕开银行的强势渠道,或者寻找第三方销售渠道也是不错的选择。
基金“一对多”认购渠道有3种:一是通过银行渠道购买银行系基金“一对多”产品。二是通过券商认购,如鹏华基金的发售任务就是由其大股东国信证券包揽的。三是直接到基金公司认购,如此次易方达的“一对多”产品凭借其品牌效应早就被预定一空。
对于投资者来说,银行的强势有形无形地增加了投资成本。有时,投资者并不知道从其他渠道购买可以节约成本,这是投资者金融理财的消费意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