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科强校的科学发展之路
2009-11-11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
作为我国政法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库与智囊库,肩负着推动国家政治进步、法治昌明、社会繁荣的神圣使命。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的发展建设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新的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
2009年是学校恢复招生30周年,又恰逢学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如何借助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觉用科学发展观分析、破解学校发展难题,使全校师生员工在建设“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的战略目标上达成共识,凝神聚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走出一条科学发展之路,是学校党委一直在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立足科学发展观认识法科强校的精神实质
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初,学校党委便深刻认识到,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谋划发展目标,设定改革路径,推进工作部署,才能使学校找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要求变化的规律、全国高等教育适应新形势要求发展的规律、学校顺应客观需要办学的规律的结合点,使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始终沿着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于自身建设有明显跨越的轨道可持续发展。所以,科学发展观理论对于学校实现法科强校的改革发展事业有着路标意义。要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既要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又要吃透其精神实质,把握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意义。
通过“开放式”的学习、调研和总结,学校党委认为,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是,任何发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即实现三个吻合:发展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吻合、与我国改革发展事业的规律相吻合、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政治信念和利益期待相吻合;达到三个目的:实现科学程度高的正确谋划、成本代价低的有效运行、普遍惠及广的发展效应。
1.发展要实现三个吻合
发展要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相吻合。学校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人才的需求、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厘清科学发展的思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的水平,更好地实现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学校科学发展的成果要为国家的科学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贡献。
发展要与我国改革发展事业的规律相吻合。学校在发展过程中要遵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要求变化的规律、全国高等教育适应新形势要求发展的规律和高校顺应客观需要办学的规律,实现从政策带动数量扩张的规模优先模式向以规律求得内涵提升的质量优先模式的转型,使学校发展的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科学研究的学术水准、社会服务的客观效应符合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需要。
发展要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政治信念和利益期待相吻合。学校要发展,必须致力于以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保障师生员工的主体性,以和谐校园机制建设维护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增强师生员工的使命感和荣誉感。通过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巩固师生员工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2.发展要达到三个目的
实现科学程度高的正确谋划。学校必须要紧紧围绕“办什么样的中国政法大学,怎样办好中国政法大学”这一根本问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谋划学校的发展。加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切实将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需要体现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战略目标,将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意志变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
实现成本代价低的有效运行。学校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各项决策的具体实施,注重队伍素质建设和执行力建设,注重资源节约型校园建设,使学科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不断实现高效、公平、优质运转,追求办学效益和声誉的最大化。
实现普遍惠及广的发展效应。学校必须切实解决涉及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使学科发展的机会和成果普遍惠及教师群体,教学改革的成果普遍惠及学生群体,开放办学和办学条件建设的成果普遍惠及各类群体,让师生切实感受并共享学校建设与发展成就。
二、以学校发展模式转型为契机,深化改革促发展
为了将认识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实践成果,学校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中突出“问诊式”的特点,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员工,问症于民、问计于民,更全面地发现和分析问题,准确把握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学校转型和深化改革的思路与发展战略。
面对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模式转型为契机,正视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调整办学思路,深化教学科研改革,强化依法治校,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构建科学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和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巩固以往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使学校各项事业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1.优化学科建设格局,推进各学科协调发展
学科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龙头,是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主要体现,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所有工作都应紧紧围绕学科建设来进行。学校的学科发展目标是通过建设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传统学科与现代学科、主体学科与关联学科,法学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各学科结构合理、互动有序的学科体系和学科群,形成一体多元、多元一体、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格局。
为整合学科资源,协调学科关系,学校将成立学科发展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法学各学院之间、法学与其他学科各学院之间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各种教学成果建设、科研攻关;通过整合机构,长期实施各学科协调发展计划,推进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实质性结合,不断巩固优势学科,提升传统学科,整合新兴学科,发展交叉学科。
2.深化教育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深化教学改革的核心目标。学校一直坚持以这一现代高等教育的主流观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引导学校的教学改革。
为实现学校培养应用性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学校不断完善自身的人才培养模式,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显效的举措。学校坚持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的培养模式,扩大规模,提高质量;进一步总结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经验,加强学生学习规划和选课指导;进一步完善六年制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和法学实验班教学及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通识教育改革;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交换交流培养工作。
学校同时还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加强案例课、研讨课和专题研学课教学方法的研究,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实践教学的经费保障,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加强实习基地、实验室和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硬件建设;构建稳定共享的实习实践教学基地体系和互利合作的运行机制。
为培养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的专门人才,学校全面落实德育新体系。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人生关怀,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强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精细化网络的建设,实现学生工作重心下移和工作的细化、量化;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机协调,建立健全了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
3.优化科研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科研水平
科研工作是提升学校学术水平的基础,科研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的质量和声誉,关系到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研究型大学的建设。
为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学校首先在完善科研管理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调整完善《科研管理典》,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科研创新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处理好科研与教学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对科研项目和成果的支持力度;积极加强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和培养,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特别是资源分配制度和考评体系的改革,以“学术带头人+学术团队”的模式扶持和鼓励创新团队建设,特别是交叉学科创新团队的建设;积极为教师搭建科研创新平台,进一步挖掘和发挥青年教师的科研潜力。
学校注重对重点科研项目的指导,确保做好科研政策的落实工作,力求推出更多影响国家、地方重大决策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以及对国家进行跨国法治借鉴产生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
4.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各类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是新形势下学校发展的当务之急。学校一直秉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下大力气培养和引进一支能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力争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立于不败之地。
学校在调整和完善队伍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教师考核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合理调整教学、科研评价体系;加大对教师培养的力度,着手制定和完善《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资助办法》等制度,落实教师海外成才促进计划,培育教师国际视野,为教育的国际化储备人才;优化教师队伍内部结构,适当引进高水平专家学者,完善各学科老中青梯队建设;扩大外籍教师规模,提升师资的国际化水平。
教师个体的职业道德表现是衡量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最重要的标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学校一是制定、修订并实施《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学术规范》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二是研究制定了道德失范行为的监督、评价和处罚制度。
在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方面,学校一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学历提升等培养计划,提高管理队伍专业化程度;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为行政人员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环境和发展空间,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安心从事管理工作,稳定管理队伍。
5.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管理体制
依法治校是法治原则、民主原则在现代大学治理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大学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以及能够以较低成本实现办学目标的有效途径。学校作为一所以法学为优势学科的大学,在依法治校方面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要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校仍然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完善依法治校制度。
首先,继续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学校调整了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完善和创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度建设,探索师生员工参与重大决策的酝酿、论证、审批、执行、验收工作制度,并在学生代表就涉及学生权益事项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上进行了探索。
其次,为优化制度建设,强化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学校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尽快完善《中国政法大学章程》等制度,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保持制度的权威性、稳定性、持续性;构建政令畅通、透明高效的学术、行政、党务工作体系,使各项制度在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环节得到行动统一、相辅相成地有效落实。
最后,进一步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积极推进内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的改革创新,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健全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提高校部机关和学院行政机构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能力、水平和质量;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学校发展的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后勤服务保障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在总结教务管理一站式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将其推广到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中。
6.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和谐校园
“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而不同,和谐发展”是高校和谐校园的基本元素。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学校首先明确了建设和谐校园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为在机制上进一步保障和谐校园的建设,学校努力构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改革的长效机制,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激励创造和创新的长效机制,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的长效机制,师生员工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理顺各种关系,形成各类群体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学校还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人人参与和谐校园建设的氛围。为加强和谐校园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学校在全校开展创建和谐学院、和谐部门、和谐班级、和谐宿舍、和谐家庭活动;大力开展和创建覆盖面大、参与面广、影响程度深的品牌活动与项目,推动和谐校园构建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形成了“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校园人人共享”的局面。■
[责任编辑:蔡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