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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首单”悬念

2009-10-31

瞭望东方周刊 2009年43期
关键词:首单金融公司成都

李 蔚

上海主管部门的思路总体倾向于不直接发放给消费者个人,而是通过商户发放,实际消费后由银行付款,这将导致大型零售商成为多家银行激烈竞争背后的潜在赢家。

8月13日,中国银监会宣布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被列入首批试点的四座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成都。

消费金融公司,即“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海外已有三四百年历史的消费金融公司将现身中国,这被外界视作民间信贷合法化的重要信号。

在CPI、PPI连续三个月出现下降,数据所反映出的居民消费意愿持续低迷的境况下,消费金融公司的推出被解读为提振内需,打破中国长期的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突破口。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且80%以上是房贷和汽车贷款,而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装修等项目占比很少,这正是消费金融公司今后主要的业务发展方向。

幕后赢家

本刊记者从上海银监局获悉,上海的首家试点单位已确定,中国银行申请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具体方案已送达银监会,进入审核阶段。

早在5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黄浦区政府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及上海银行签订框架协议。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谈伟宪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我估计,中国银行10月内就可以拿到筹建批复。我们希望它成为全国四个试点城市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之一,这对上海商业中心的地位很重要,上海也是全国最重要的商业中心和消费城市。我们会力争在上海率先开业。”

上海银行的方案目前也已基本确定,但还未上报银监会。

谈伟宪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两家筹建中的消费金融公司的名称均已确定,分别是“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与“上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其中前者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持股51%,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9%,而之前传说中拟引入的“当地中资商家”被确定为百联集团,持股30%。

上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与前者类似,由上海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持股51%,新黄浦集团持股5%,合作的第三方同样为百联集团,持股44%。

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由原浦东土控公司改制而来,重新注资后注册资本达20亿元,是浦东新区着力打造的金融运营平台。目前,浦东新区已将消费金融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09年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并将其作为新区2009年十四项金融重点工作之一。

而新黄浦集团的控股方为黄浦区国资委,占股74.95%。

有趣的是,百联集团的身影在两个方案中均占据重要位置。两家铆足了劲竞争的银行,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一家商业机构作为合作伙伴。

资料显示,百联集团拥有遍布全国25个省市共计7180家营业网点,几乎涵盖了国际商贸流通集团的各种业态,如百货、标准超市、大卖场、便利店、购物中心、专业专卖和物流等,是国内最大的流通产业集团。

除了不能卖房和卖车,百联集团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经营范围。

不单百联集团以持股的形式直接获益,全市乃至全国主要大型商户亦将受惠于即将推出的消费信贷服务。

谈伟宪介绍说:“如何保证贷款花在消费上,还在研究过程中。总体倾向于非直接发放给消费者个人,而是通过商户,实际消费后由银行付款。”这一风险防范思路,亦让大型零售商成为多家银行激烈竞争背后的潜在赢家。

有数据显示,作为全国最大的家电连锁企业之一,苏宁电器的部分零售网点因有消费信贷的支持,销量增加了40%。

四地赛跑

为夺得先声,四座城市早已展开或明或暗的较量。

8月27日,距银监会正式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仅两周,北京银行董事会全票通过该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决议,新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

北京银行是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商行,有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北京银行的方案已上报银监会,且是通过市里有关领导直接送呈的,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地理优势。

成都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也已确定,即成都目前唯一的本土商业银行成都银行。有消息称,成都银行将和马来西亚丰隆银行联合组建,成都银行将持有消费金融公司超过50%股权。

丰隆银行的前身是美联银行,1994年被马来西亚富豪郭氏兄弟的丰隆集团收购,更名为丰隆银行。2007年,成都银行前身成都市商业银行与丰隆银行签署协议,丰隆银行以每股3元的价格认购成都市商业银行6.5亿新股,占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9.99%,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早在几年前,成都银行就已开办过家装、婚庆、旅游、家电等方面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而丰隆银行在个人贷款、消费金融等方面亦有丰富经验。若顺利获批,成都银行将组建首家合资消费金融公司。

四座城市中,目前唯一未披露试点单位的是天津。但天津银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天津从5月起已经展开了试点的准备工作,已有部分中外资集团公司提出了在津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意向:“等做到一定程度了,我们才会公开”。

或遭遇白热化竞争

在出口贸易无法实现经济增长,投资市场行情无法预测之际,消费金融公司的到来,能否如愿撬动内需,刺激经济复苏?

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许和午表示:“我国对民间金融的控制一直比较多,如能一定程度地松绑,对经济是有好处的。”

另一方面,有评论者认为,消费金融公司一问世,就将遭遇近乎白热化的竞争。

首先,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在消费信贷业务上存在重叠。

此外,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以前,境内一些银行已推出了打着“无担保,无抵押”旗号的小额贷款业务。例如渣打银行的“现贷派”及花旗银行的“幸福时贷”,基本上均是针对年轻人大宗购买、留学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费需求。

而与同级产品比较,消费金融公司目前亦无明显优势。与信用卡相比,消费金融公司利息更高,融资额度更低,但平均一年的贷款期限更长,其贷款金额不超月工资5倍,利率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不超央行同期利率4倍;与典当行小额贷款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在于无需抵押担保。

诸多条款的限制下,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空间也不容乐观。不但融资成本、监管成本偏高,为了降低资产风险,汽车和房屋等风险大的大宗商品亦被排除在业务范围之外。

谈伟宪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专业化差异会逐渐显现,优势会逐渐发挥。就像2002年引入的汽车金融公司,上海目前已有6家,贷款额远高于商业银行的车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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