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及其现代化的政治生态诠释
2009-10-27王飞南
王飞南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构想,我国宏观社会发展的战略抉择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格局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格局转变,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成为时代强音。着眼于政治生态的理论视野,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文明形态,随着生产力与社会形态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社会文明也必将实现其自身的现代化发展。
一、社会文明的历史考察
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是一种怎样的文明形态?其现代化转向究竟包含着怎样的历史内涵?这些问题的有效解答有赖于我们对社会文明这一核心概念进行科学的诠释。从辞源学的角度来分析,社会文明是由两个词语“社会”和“文明”构成的,其中最为核心的是“社会”。就“社会”一词而言,在中国文化中,“社”指的是祭神的地方,“会”指的是聚会,合起来即“因为祭神而举行的村民集会”或“村民集会是为了祭神”;在西方文化中,习惯上将civil(市民的,文明的civilization)与“society”连用,构成为civil?摇society,译为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是因为经济的或其他物质性交往关系而构成的伙伴关系。在中西方的文化语境中“社会”有着不同的理论祈向,中方文化中的“社会”更多注意的是一种非物化或非功利的人际关系;而西方文化中的“社会”则更多地关注理性、物化和功利的人际关系,即追求利益最大化。但不管怎样,社会作为“一种人际关系的总和”,那是确切无疑的,不管这种人际关系是一种物质性的功利关系,还是一种非物质性的互动关系。
从历史发生学的角度来考察,社会文明是伴随着现代市民社会的形成而形成的,所谓现代市民社会(Civil?摇Society)指的是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所日益独立出来的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紧密相联并协同作用的私人活动领域与非官方公共领域,是现代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功能系统。”①而现代市民社会的形成、社会自主性地位的提高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在日益强大的市民阶级推动下,通过发动资产阶级政治革命而实现的。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把它在封建主义统治下发展起来的生产力掌握起来。一切旧的经济形式,一切与之相适应的市民关系以及作为旧日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政治制度都被粉碎了。”②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打碎了专制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束缚和羁绊,政治国家将本来属于市民社会的社会权利重新交还给了社会,社会因有了足够的自主权而变得文明化。由此可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就社会文明形成的前提基础即获得社会自主权而论,人类社会最早的社会文明应该是资本主义社会文明。
二、政治生态与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历史定位
从社会文明生成的历史发生学视野可以看出,社会文明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互博弈的必然结果,是市民社会发展壮大而政治国家权威性不断削弱的历史产物。日益脱离政治国家专制统治的市民社会,能不能完全摆脱政治国家的影响而独自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市民社会同政治国家的分离并不意味着市民社会可以完全摆脱政治国家而自谋发展。事实上,资本在它的萌芽时期,其发展所需,决定了不能单纯依靠经济关系的力量,还要依靠国家政权的帮助,才能确保自己榨取足够的剩余劳动量的权利;此外,市民社会还需要依靠国家政权来整合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现代化的有序进行。”③一方面,市民社会离不开政治国家的宏观治理,另一方面,政治国家也不可能继续传统的专制统治,只能实施有利于市民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善治,因为市民社会毕竟是政治国家的合法性来源,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市民社会的支撑,政治国家就会陷入政治合法性危机。由此可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是一种生态关系,是政治国家社会化与市民社会政治化的逻辑互动。
如果说我们在谈论社会文明的概念范畴之时必须考虑到政治国家或政治生态的理论视野,那么,我们在论及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概念范畴之时,就更应该关注政治生态的理论视野。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生成或形塑,不是建立在强大的市民社会或市场经济基础之上,而恰恰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并不发达或市民社会畸形发展基础之上。正因为这样,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下,通过革命手段推翻满清封建王朝专制统治以及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反动统治,以最终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文明和振兴中华,实现中国社会现代化。革命方式毕竟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一个手段而已。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革命的历史表明,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起步阶段,我们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不是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而是建设强有力的现代化领导权威,不是削弱政治国家的权力以还政于社会,而是形塑新的政治国家权威以取代传统的专制统治,这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历史前提问题。事实上,这就决定了中国社会现代化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以革命手段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建设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领导权威,加强政治国家的领导权威;第二步才是推行或实施积极有效的现代化发展战略以实现社会现代化。
既然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形塑不是建立在市民社会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并不发达以及市民社会发育并不健全的基础上,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文明,首先不能从削弱政治国家权威增强社会自主权的角度来考察,而是恰恰应该从增强政治国家政治权威以及解决中国社会现代化历史前提的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说,必须关注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建设的政治生态视野。所谓政治生态指的就是政治要素同其他各种要素之间构成的生态关系。总的来说,政治生态可以分为政治内生态和政治外生态两种类型,政治内生态指的是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生态联动;政治外生态指的是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生态互动关系。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中国社会现代化起步阶段的最大障碍就是呈现出一种政治内生态危机,即满清王朝的“半衰败化”以及中外勾结致使社会现代化的实现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现代化领导权威,为此,以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为目标的试图影响政治外生态以最终促进政治内生态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由此可知,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在中国的出现或形塑,首先不是市民社会培育或市场经济自然而然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因为政治内生态危机而引起并由政治力量主要是由中国共产党和无产阶级等的推动下而实现的,而且这种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其本身不是扬弃资本主义社会文明的结果,尽管其在理论上和地位上本来应该高于资本主义社会文明,但就其完善程度而言,我们所形塑的或将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在某些具体制度上很有可能不如资本主义社会文明那样完善。建国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实践表明,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以及市民社会的积极培育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发展阶段,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目前尚处在“补市场经济或市民社会之课”的历史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生产力极不发达、经济文化水平极为低下的历史发展阶段。这样,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建设与实现需要加强而不是削弱政治权威,因为只有足够的政治权威,才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建设社会主义的工业化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才能有效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真正建设和实现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毋庸讳言,从政治生态的力量视野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在历史定位上是一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补市场经济或市民社会之课”的文明形态。
三、政治生态视野中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现代化
如果我们着眼于政治生态的理论视野,我们就会发现社会主义社会文明不是一种尽善尽美的文明形态,不是文明的终结,而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文明形式,需要我们站在政治生态的理论高度进行不断的理论创新,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现代化。
(一)政治内生态:政治国家的合法性形塑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政治现代化。无论是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提出,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建设与健全,都是在社会主义政治国家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推进的。当然,我们说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建设与健全离不开强有力的政治国家的宏观调控,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国家可以为所欲为,可以无法无天地进行专制统治,恰恰相反,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国家,毫无疑问绝对不是一种传统的政治统治形式,不是封建的专制统治,也不是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统治,而是一种全新的现代政治治理形式。这种政治治理形式有其合法性基础,当然这种合法性基础是多方面的,有政治内生态方面的合法性基础,也有政治外生态方面的合法性基础。就政治内生态而言,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国家要逐步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做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另一方面,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也要做到“以德治国”,即“德法兼治”。历史表明,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算建设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才能真正实现政治内生态的稳定与健康发展以促进政治国家的合法性形塑,才能真正地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政治现代化。
(二)政治—经济生态:市民社会培育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经济现代化。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建设和健全离不开特定经济基础的支撑,离不开政治—经济生态的实现和稳态发展。历史早就表明,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充分发展是不可逾越的历史发展阶段,因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民社会自然就构成了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经济基础,这是因为市民社会本身具有较强的经济指涉性,构成了现代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经济发展基础。黑格尔说:“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同样,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④马克思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⑤“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18世纪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⑥可以看出,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经济底蕴就是现代市场经济,为此,要夯实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经济基础,促进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经济现代化,就必须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以实现政治—经济生态的稳态发展。
(三)政治—社会生态: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社会现代化。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就其实质来说是一种“社会”文明,或者说是一种以“社会”为核心的文明形态。在社会学看来,“社会”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是指作为物质世界的一个部分和一个活的有机体的社会形态,而狭义的社会是指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包括社会主体、社会关系、社会观念、社会制度和社会行为等在内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指的是狭义的“社会”文明,所谓狭义的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是指相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而言的社会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进步状态,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是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体文明、社会关系文明、社会观念文明、社会制度文明、社会行为文明等方面的总和。而社会主体文明、社会关系文明、社会观念文明、社会制度文明、社会行为文明实质上涉及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状态,其本质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过这种和谐社会不是自发的社会和谐,而是在社会主义政治国家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目的、有计划地予以实施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有赖于政治—社会生态的健全和稳态发展。由此可知,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社会现代化,其实质上就是促进政治—社会生态的稳态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着眼于政治生态的理论视野,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是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建设的一个方面,而不可能是全部;要真正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现代化,就必须在社会主义政治国家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促进政治内生态、政治—经济生态以及政治—社会生态等的稳态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
注释:
①韩克庆:《市民社会与中国的现代化》,《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第49-54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54页。
③王继、王浩斌:《马克思主义社会现代化思想探析》,《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3期,第87-98页。
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09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82页。
作者系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讲师
■ 责任编辑:晏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