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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名家张晋藩

2009-10-16李爱然

检察风云 2009年17期
关键词:法制史讲义苏联

李爱然 方 宇

2008年1月16日,北京飘着细碎的雪花,记者赶往张晋藩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公室,终于得见这位中国法律史学界的名家,开始了长达两个小时的采访。张先生学识渊博、真诚洒脱,使采访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以下简称“记”):张教授,您好!很荣幸能够这样面对面地采访您。我们都知道您在中法史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是我们了解到您本科时读的是文学专业,那为什么后来弃文学而从法律呢?

张晋藩(以下简称“张”):是的,我本科时在国民党的国立长春大学攻读文学专业,我读法律是受我姐姐的影响。1949年,中国政法大学刚刚成立,我姐姐被保送到中国政法大学。我当时在外事学校,就是现在的外国语学校读书,因为她去中国政法大学了,我也就转去了。我和姐姐在旧大学时就在一起读书。

记:在1952年就开始改造司法机关和改造旧法人员,就这个情况您能不能作一介绍?

张:当时我不在司法机关工作,而是在人民大学法律系工作,情况知道得很少。1953年进行了一次司法改革,这次司法改革,主要是批判旧法观点,整顿司法队伍,改造旧法人员,大体上是这样的。首先,在思想理论战线上,批判旧法观点。当时人民大学的系主任叫何思敬,是党内的老法学家。在延安时期,他翻译了《哥达纲领批判》等经典著作,国共谈判时期是中共代表团的法律顾问。他写了一篇文章,叫《彻底清算旧法观点》。当时专门召开了学术讨论会(科研报告会),有些所谓旧法先生也来听了,影响很大。那时候人民大学法律系是很有权威的。其次,改造队伍。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包下来的政策,将旧法人员接收过来后进行改造。当时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报道,揭露旧的必须加以整顿的司法官站在剥削阶级立场来处理问题。最后,少数改造好的旧法人员可以继续从事司法工作,多数旧法人员不能做司法工作了。司法队伍如何充实呢?就是调干,调干培训。那时候有短期的调干培训班,也有长期的。长期的是在大学法律系读四年。至1965年,法律系的学生全部是调干来的,没有青年学生。调干学习以后充实司法队伍,继1953年之后,1958年又整顿司法队伍,但已经与1953年有所不同。

记:您学法制史是组织上分配还是自己选择的呢?

张:那时候没有选择专业的自由。当时有两个准备:一是参加军干校,抗美援朝;二是被调作研究生。后来调我去读研究生,调就要服从,分配什么专业就学什么专业。当分配我去学法制史,很多同学都为我感到惋惜,因为他们觉得法制史很没意思、枯燥。我却十分高兴,因为和历史有关,很感兴趣。研究生期间都是读世界法制通史,由苏联专家讲课。毕业后我被分到中国法制史专业做教员。我们共有四个研究生,两人研究外国法制史,两人研究中国法制史,我研究中国法制史专业,从1952年一直到现在。

记:1950年您就开始在人大读研究生,那时正值苏联专家来华之际,那请您介绍一下苏联专家的授课情况,以及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情况。

张:当时人民大学派来一个苏联的总顾问,负责人民大学的全面建设。各个系、各个专业都派苏联专家。招收研究生事实上也是苏联专家的建议,这在今天看来是相当有战略眼光的。当时人民大学一期招了两百多名研究生,法学有二十几名,都是从本科生或干部中挑选的。1950年7月份人民大学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是苏联专家制定的,研究生要学两门大课:马列主义基础和政治经济学。我们法制史专业苏联专家来得晚,所以一开始是何思敬何老给我们上课,何老很有学识,世界史的知识非常丰富。苏联专家来了之后就由苏联专家给我们上课,大概上了一年多时间。开始我们觉得苏联专家简直是高不可攀,很有学识,后来逐步发现苏联专家实际上是在照本宣科,讲的都是苏联教科书,如:《国家与法权通史》、《苏维埃国家与法权通史》等。苏联专家从教学计划、到辅导、到课堂讨论、到毕业论文、到考试都参与了。师生相处比较和谐,限于语言,交流不多。

记:当时中国法制史是由谁授课的?

张:没有人授课,前面说了研究生期间是苏联专家授课,毕业以后我们以苏联的教科书做范例,自己找材料,编写成书,进行教学。非但那些老法制史专家不能授课,连他们的书都不许看,以免中毒。所以我们学中国法制史就是以苏联的教科书做范例,自己找中国的材料,进行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师自通。

记:中苏友好时期,关于我国学生赴苏留学的情况您了解吗?

张:选派赴苏留学生对发展我国经济与科技起了很大作用。1954年的时候,我已经做教员了。组织上找我谈话,告诉我想送我去苏联留学。知道后很高兴,那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赴苏留学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政治审查涉及个人问题、家庭问题、社会关系问题。政治审查通过后检查身体,检查身体也非常严格。在检查身体时我被怀疑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转到同仁医院复查,最后体检勉强合格了,但最后因为身体原因还是没有去成苏联。身体检查之严格到有一点鼻炎也不行,因为苏联气候寒冷。

记:1957年反右开始以后,反右的情况以及法学界中被打成右派的人员的情况,请您跟我们谈一谈。

张:1957年反右一开始,中央号召大鸣大放,我当时做团支部书记,到底怎么把握,很长一段时间我是有疑问的。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后,开始反击右派。当时法学界被划为右派的人很多,这和法学界“左”的思潮是分不开的。当时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和老师共被划了六十多个右派,而法律系总的人数也不过几百人。我们毕业的四个研究生中,三个都被划成右派了,就剩我一个,即75%都被划为右派。那时候有些批评是不讲科学、不讲道理的。法学界比较“左”,不少老法学家像钱端升、楼邦彦等都被划成右派了。依法治国在当时也是典型的右派观点。

记: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您了解吗?

张:1958年的大跃进是全面大跃进,也包括法律大跃进。法律大跃进的结果就是不要法律,只要政策。政策就是法。这个观点影响很大。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缩减合并,因此“文革”期间的无法无天,并不是凭空来的,有一个发展过程。

记:在反右以及大跃进时您的个人经历是怎样的?

张:反右期间在校内参与运动,大跃进期间学校全部下乡,基本上没有人。当时是公社化、公共食堂、大讨论的时候,我都参加了。1958年从南到北全面大丰产,但丰产却不丰收。首先是因为农村公社化后,人们没心思干活。其次,公共食堂大浪费。我所在的大队队长曾讲道:“从古到今,哪有吃饭不要钱的?现在吃饭不要钱了。”下面就有一个老农偷偷地讲:“是啊,吃饭是不要钱了,可干活也不给钱了。”老乡吃饭都是带着情绪,馒头隔墙就扔出去了。有一次公共食堂包饺子,老乡们把家里的菜板都搬出来了,场面十分壮观。这顿饺子从早上八点钟吃到晚上8点钟都没吃完。因为小孩先吃,小孩吃完后玩一圈又回来吃了,这顿饺子吃得真是漫长。

那时候的大讨论,讨论的内容很难以想象。譬如欠债要不要还钱,男女要不要分开居住。事实上就是太平天国时期的男有男营、女有女营。年终结算时,当年农民一分钱也拿不到。公社化、公共食堂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益处。1958年的共产风实际上是农民的空想社会主义,人的认识水平依然停留在《天朝田亩制度》那个阶段。

记:大跃进之后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您的经历又是怎样的?

张:这期间的经历十分糟糕。基本不讲社会发展的规律,“左”上加“左”。到60年代初,大饥荒来临。那时候因为粮食不够吃、饥饿引起全身浮肿,整个学校80%以上的人都浮肿。人民大学让每个职工打十斤树叶交到食堂,磨碎了和到面里头,窝头都是绿的,叫做叶绿素窝头。到1961年高级知识分子给糖给豆了,情况才稍微好转。天灾乃实,但浮夸风造成的人祸也不可低估。

1958年以后教学内容简单了,主要讲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很多课程都取消了。像民法、合同法、行政法、劳动法都取消了。法理、法制史、刑法的课程还能保证。这段期间,教学秩序时断时续。在我的印象中,“文革”前十几年中,只有1956年和1961年没有搞运动。

记:在那样一个学术氛围不正常的情况下,您是怎么写出那本讲义的?

张:我写讲义是从1953年开始的,主要是现代的讲义、国民党时期的讲义和抗日民主政权的讲义。因为当时没有力量写古代的讲义。从1961年开始才真正地写讲义了。1961年初《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社论,这就意味着运动不搞了,一切恢复秩序,学校也恢复秩序了,教学科研都走上正轨。这时候我开始写了古代部分讲义,叫做《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第一分册,古代部分。后来我于1982年出版的《中国法制史》第一卷就是以那本讲义为基础的。所以说1961年,一切都恢复正常,开始认认真真做研究。

记:那么就是说从您毕业开始做教员一直到1978年这段时间,中国的法学研究一直处于停顿状态对吗?

张:运动是波浪式的,一起一伏,运动一开始,学术研究就要停止,所以中国法学在这段时间一直处于不正常的状态。

记:您刚刚提到1962年又开始运动,那后来的运动中您的经历是怎样的?

张:1962年中央在北戴河会议上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再次掀起政治运动。先是“五反”。1963年调我出去“五反”,我十分不情愿,因为我的讲义刚刚出版,接下来要写近代中国国会史。可是因为组织调你出去“五反”是对你的信任,不能不去。我要求去图书馆参加“五反”,学校同意了。在图书馆“五反”期间,我把图书馆的藏书大体浏览了一遍。“五反”后紧接着就是“四清”运动。“四清”时我被分配在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社。等“四清”完了,紧接着批海瑞罢官,“文革”来了,所以运动基本没断。

记:您上面提到您读研究生的时候是不能接触民国时期的法学著作的,那么您在图书馆“五反”期间接触到过那些法学著作吗?

张:在“五反”之前也偷着看,那时候和图书馆的管理人员比较熟悉,先看《九朝律考》,后来陈顾远的著作也有所涉猎。对我们那个年代来讲,做学问有一种无形的压力。我1963年带了一个研究生,叫刘海年,曾任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是我最早的研究生。他常跟我的学生讲:“当时去图书馆都是偷偷摸摸地去。”依常理学生去图书馆是天经地义之事,但当时在搞火热的群众运动,谁还去图书馆。我1954年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当时不到24岁,发表文章后十分高兴,但由此背上了一个罪名:名利思想。当时一方面提出向科学进军,另一方面又不鼓励。当时我发表文章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一则以喜是因为我的文章毕竟受到了社会的承认,一则以惧是又加重了名利思想。1958年我发表一篇文章后,我们的支部书记对我讲了这样一句话:“你现在还写文章啊?”这话在当时分量相当重。

记:在“文革”期间您有没有受到冲击?

张:“文革”前,我和另外一位教授合写了《科举制度史话》,是吴晗编的历史小丛书当中的一本,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1966年5月横扫牛鬼蛇神的社论发表之前,《人民日报》点了两本书,一本是《科举制度史话》,一本是《南京史话》,整版批判。虽然没点人名,但点了书名。说《科举制度史话》是宣传入党做官论,这就等于是被党报揪出来了。但是“文革”期间都没有让我站起来过,十分少见。我多次准备站起来接受批斗,但一直也没有批斗我。只有六份大字报,有三份是批历史小丛书的,有三份是批所谓的新生力量的。说到底我认为还是跟学生关系好,学生那个时候是真的保护老师。后来我做研究生院院长的时候,就放手让学生脱颖而出,培养他们当尖子,两个研究生发一台录音机,让他们好好学习外文。那时候的论文调查费四百元,全部发给研究生,那时候四百元可以周游全国。

记:最后请您就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的发展作一整体评价。

张:法制史学的真正发展还是在1979年以后。1979年成立了中国法律史学会,在那个会上大家痛定思痛:没有法治何来人权?必须要建立一个法治国家。我在那个会上提出了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的设想。中国法制史是以中国为摇篮的,但研究中心当时却不在中国,这对中国学者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挑战。我们要通过编写多卷本,把法律史学的中心牢固地树立在中国。1979年大家一致同意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1980年1月4日开会时,却没有足够的人力开展工作,直到1985年才重新提上日程。1998年这套书终于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书十卷,共五百余万字。这套书是七十余位学者坚持不懈的成果,所以法制史学的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一个稳定的政策,一个老中青衔接的队伍。而且还要强调踏踏实实做学问,这样才能发展起来。回首过去,感慨良多,我们一定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发愤图强,让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越来越有生命力,能够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历史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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