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应适应公众监督的目光
2009-10-16韩雪
韩 雪
现在,官是越来越不好做了,除了因为工作难度增加,问责力度的加大而带来的压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民众对官员的监督意识增强了。
如果说周久耕因为一盒天价烟被网络媒体曝光,从而被掀下马来,已经让官员们领教了公共监督的锋芒小试,那么最近针对“最年轻市长” 周森锋的“人肉搜索”,则把这种监督发挥到了极致。短短几天时间,周森锋的家事背景、父母妻子、任职经历等个人问题,都被查了个底儿掉,甚至他的毕业论文涉嫌抄袭,他下基层的照片有点摆官架子等负面信息,也被网友一一搜索出来。在感叹网络巨大威力的同时,许多人发出这样的感叹:如此监督,官员们还有隐私可言吗?
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关于官员的隐私保护,此前已有多次争论。一个普遍的共识就是,应当对公众人物的隐私进行限制,官员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作为承担一定职责的主体,决定了在隐私权方面享有的保护理应比普通公民少,而且官员的级别越高、职责越大,所受的隐私保护级别就应当越低。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方面的消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因为绯闻被公众揪住不放而遭到质疑弹劾;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和家人一起乘坐他的专机过圣诞节,被媒体曝光后不得不替自己的妻子、女儿和岳母交了3700美元的费用;芬兰的前中央银行行长因为在一次公务招待中吃了一道肥鹅肝而被媒体知晓,上网查阅菜单说其“贪腐”,因而引咎辞职。就是这些来自公众舆论挑剔尖刻的目光,把西方官员的婚姻家庭财产,甚至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些无孔不入的监督,让官员们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生怕稍有不慎就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断送个人前程。
而我们则历来有为官者讳的传统,民众对官员的态度是敬畏、害怕、疏远,但就是缺乏自觉监督的民主意识。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官员自然就没有接受监督的主观意愿,更没有听取批评的雅量。相反,对于那些给自己挑毛病,让自己出丑,盯着自己不放的所谓“刁民”,还会心怀不满,甚至动用公权力进行打压报复。此前出现过的彭水诗案、稷山诽谤案以及西丰诽谤案等等,便是一些官员对于公共监督的错误反映。
其实,公共监督对于官员而言,不仅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试想,如果官员的执政行为、工作生活乃至兴趣爱好,都在一种有力的监督提醒之下,官员们自然会以此为戒,时时检点自己的言行,端正自己的作为,怎么能够在歧途上越陷越深、越滑越远?就说那位“最年轻市长”周森锋,面对公众的监督质疑,应该积极做出回应,一方面是自证清白,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他寻求公众监督的诚意。如果这次,年轻的他正确对待民意的监督和质疑,得到监督的“保护”,他一定会取得公众信任,以后的路就会变得通达顺畅。
在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公民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官员们要学会适应公众监督的目光,要有主动寻求监督的意识和接受批评质疑的气量。这不仅是官员个人的事,也是打造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需要。当然,加强监督不仅需要民众的参与和官员的良知,还要在制度上做文章。比如,要改革权力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给权力套上“笼头”,得到包括公众舆论在内的多重监督和制约;还要通过立法途径,把官员们工作生活等细节,尽可能地置于公众目光之下,便于公众监督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