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六十年
2009-10-15德泉
德 泉
1958年5月巴彦淖尔盟建立,2004年7月撤盟设市改为巴彦淖尔市。
绥远省于1949年9月19日和平解放,这个地区的民族教育在解放前就已经形成并得到了发展。早在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乌盟盟长兼乌拉特中旗札萨克诺颜巴布道尔吉带领乌拉特前旗梅令章京桑介扎布(汉名贺级三)及衙门师爷恩和巴雅尔等出席了会议。会后,把办学校培养人才,改变盟旗经济文化落后面貌的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上。经过多方努力,于1925年创办了巴彦淖尔市历史上第一所民族学校“乌兰察布盟乌拉特三公旗公立两级小学校”,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的历史从此开始。当年学校教职工8人,学生7人,到1928年时蒙汉学生增加到100多人。1934年5月15日乌拉特中公旗办了一所小学,当年招收牧民子女45名。1946年乌拉特中公旗在本巴台成立了一所蒙古族小学。1947年在河套办事处那顺德力格尔处长的主持下建立了达拉特旗河套蒙古族小学(五原县塔尔湖蒙小前身)。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时,巴彦淖尔大地有4所蒙古族小学,在校生229人,教职工18人,师生比1:13.83。蒙古族在校生占蒙古族总人口的1.49%。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重获新生,在原有基础上获得了逐步的发展壮大并走上了阳光大道。这项事业经过60年的坎坷发展,有的人对其进行了深层的研究,已经了解到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问题的原因,为此而焦虑,并四处拼搏寻找更好的发展道路时,有的人还在用老眼光看鼻尖等待着“好时光”的到来。
回顾历史,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一、迅速发展阶段(1947—1965)
这个阶段,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巴彦淖尔市基础教育发展迅速。首先,为了解决牧民子女入学问题,各级政府大力宣传办学的重要性,采取培训师资,召集懂蒙古文字的人才,兴办蒙古族学校。其次,发动广大牧民群众纷纷向政府捐款、捐粮、捐牲畜,支持政府兴办学校。第三,从牧民的实际出发,利用召庙的房舍兴办了一大批以识字为主的教学点。第四,学校主要开设蒙语文和算术课,到1952年为止,教材大部分是由各学校自编,于1953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教学工作计划”使用了全国统编教材,教学工作走上了正规化,同时加强了蒙古族小学汉语文课。第五,在巩固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兴办了蒙古族中学,达到从小学到初中、高中的较完整的民族基础教育体系。第六,在蒙古族学校中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民族政策的学习,第七,积极改善了办学条件,配备了必要的教学设施。第八,党和政府加强了对蒙古族学校的领导,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第九,为了方便牧民子女就近入学,对学校的布点、规模、招生办法都做了比较合理的调整。
1947年,全市蒙古族人口1.534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90%,蒙古族小学4所,占全市小学总数(254所)的1.57%,蒙古族小学生229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14021人)的1.63%,占蒙古族人口的1.49%,蒙古族专任教师18人,占全市小学专任教师总数(588人)的3.06%。
1957年巴彦淖尔市才开始兴办蒙古族中学,1965年全市蒙古族人口3.253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89.7701万人的3.62%,蒙古族小学18所,占全市小学总数3136所的0.57%,蒙古族小学生4066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138123人的2.94%,蒙古族中学生449人,占全市中学生总数8316人的5.40%,蒙古族小学专任教师247人,占全市专任教师6190人的3.99%,蒙古族中学专任教师28人,占全市专任教师695人的4.03%。
二、民族教育遭到破坏阶段(1966-1976)
1966年至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巴彦淖尔市民族基础教育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大部分民族学校被撤销,使蒙古族儿童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习科学知识的基本权利被剥夺,全市蒙古族中小学基本被蒙汉合校取而代之。二是把民族学校改为汉校,民族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被赶出校门或到异地汉校工作,只在汉校办了几个蒙生班。民族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舍被汉校占用。三是民族学校的领导、干部、教师被打成民族分裂分子,加上莫须有的罪名,有的蒙族教师从此失去了工作,或者改做他业,严重地打击了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创业积极性。
三、恢复和发展阶段(1977-1995)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巴彦淖尔市民族基础教育工作重新获得了生机和活力。这一阶段,民族基础教育工作逐步恢复,而且得到了飞速发展,可以说达到了建国以来的第二个高潮。一是民族教育工作得到了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了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加强了对民族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二是根据党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原盟委、行署组织召开了全盟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并实施设置民族中小学的方针,即苏木办好小学,旗办好初中,盟里办好高中,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民族学校的布局进行了调整。三是纠正了“文革”中“把学校办到贫下中农牧的家门口”的错误做法,撤销了部分学校和教学点,取消了牧民畜群点所谓的“马背小学”或“驼背小学”,逐步走上了集中办学的路子,使民族学校的布局结构趋于合理。四是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进行,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苏木学校由苏木和教育部门双重领导,财政以苏木为主,人事和业务以教育部门为主,并协调管理。五是加强了民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在巴盟师范学校增设了蒙语授课班,解决了民族学校师资短缺的问题,同时在原巴盟教育学院举办了多期教师培训班,大大提高了蒙古族教师队伍的文化业务素质。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基本实现“两主一公”(以助学金为主,寄宿制为主的公办民族中小学)办学形式,落实了民族学校学生助学金,为贫困牧民子女入学提供了经济资助,控制了因贫辍学。
1978年全市蒙古族人口43401人,占全市总人口128.7796万人的3.37%,蒙授小学66所,蒙汉合校61所,占全市小学总数737所的17.23%,蒙授小学生6151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217240人的2.83 %,蒙授小学专任教师632人,占全市小学专任教师总数9903人的6.38%,师生比为1:9.73。蒙古族中学11所,蒙汉合办中学22所,占全市中学总数570所的5.79%,蒙授中学生2450人,占全市中学生总数115280人的2.13 %,蒙授中学专任教师176人,占全市中学专任教师总数6031人的2.92%,师生比为1:13.92。
1995年全市蒙古族人口73544人,占全市总人口163 . .3,388万人的4.50%,蒙授小学31所,蒙汉合校11所,占全市小学总数811的5.18%,蒙授小学生4323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178558人的2.42 %,蒙授小学专任教师682人,占全市小学专任教师总数11875人的5.74%,蒙古族小学师生比为1:6.34。蒙古族中学8所,占全市中学总数133所的6.02%,蒙授中学生2723人,占全市中学生总数86666人的3.14 %,蒙授中学专任教师335 人,占全市中学专任教师6105人的5.49%,师生比为1:8.13。
四、改革阶段(1996至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下,我市民族基础教育得到快速繁荣和健康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这一时期,我市民族基础教育发展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在经费投入、人员编制、师资培训、招生、校舍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民族学校做到了优先安排和重点考虑。二是1996年全区召开了民族教育改革理论研讨暨经验交流会,会上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这个“实施意见”虽然后来没有正式下发,但对我市民族基础教育的发展起到的作用很大,我市民族学校的“三语”教学从此开始萌芽。三是“三语”教学全面启动,1997年时,我市民族学校无一名外语教师,外聘教师在部分学校开始启动,1998年全面启动。四是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学制从“五三”学制向“五四”学制过渡,使蒙古族学生开始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后来于2003年又改为“六三”学制。五是1999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1999]108号文件《关于在全区民族中学开设外语课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区民族中学“三语”教学工作会议,会上决定全区民族中学初中一年级开设一门外语课,并将外语课列为自治区蒙语授课学生高考考试科目,要记入高考总分,于2000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考实行3+x后蒙语授课(加授蒙语文)和朝鲜语授课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记分办法的通知》,这个“通知”对我市民族教育的促动很大,从此,我市民族学校的生源有增加的趋势。六是市政府对本市民族基础教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和科学论证,于1999年出台了《巴彦淖尔盟改革和发展民族教育的暂行规定》,对民族教育的发展做到了政策保障。七是市政府制定民族学校学生助学金标准,到2000年全部按标准落实,基本体现《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两主一公”办学形式。八是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装备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目前,民族中小学全部安装了计算机和语言设施。九是积极探索授课用语的多元化,恢复蒙古族学校汉语授课班。十是重新制定了全市设置民族中小学的原则,即市里重点办好蒙授高中,旗县集中力量办好蒙授初中,蒙授小学相对集中办学。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对民族学校布局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1996年全市蒙古族人口76644人,占全市总人口165.7806万人的4.62%,蒙古族小学38所(含蒙汉合校12所),占全市小学总数799的4.76%,蒙授小学生4257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179432人的2.37 %,蒙授小学专任教师703人,占全市小学专任教师总数12106人的5.81%,蒙古族中学9所(含2所蒙汉合校),占全市中学167所的5.39%,蒙授初中学生2425人,占全市初中学生总数82957人的2.92 %,蒙授高中生794人,占高中在校生总数18778人的4.23%。
2007年全市蒙古族人口8.0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72.38万人的4.69%。蒙古族小学7所,占全市小学总数357所的1.96%,蒙授小学生1981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119201人的1.66%。蒙古族中学6所,占全市中学总数94所的6.38%,蒙授初中生1152人,占全市初中生总数62685人的1.84%,蒙授高中生1455人,占全市高中生总数48025人的3.03%。蒙授小学专任教师277人,占全市小学专任教师总数7533人的3.68%,蒙授初中专任教师160人,占全市初中专任教师总数4045人的3.96%,蒙授高中专任教师129人,占全市高中专任教师总数2175人的5.93%,蒙授小学、初中、高中师生比分别为1:7.15、1:7.20、1:11.28。
巴彦淖尔市的民族教育在60年的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蒙语授课学校和学生在逐年减少,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愈来愈严重。二是蒙授中小学师生比例失调。三是民族职业技术教育薄弱。四是教学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民族教育发展中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制定特殊政策,拓宽蒙语授课学生升学渠道和就业渠道,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增加投入,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变中学教育结构的单一局面。在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和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过去60年发展的基础上,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开创民族教育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