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主体文化与区域文化之间
2009-10-10刘舸
刘 舸
湖南是我国乡土小说的重镇。文坛称当代湖南作家群为“湘军”,而“湘军”的主体正是由乡土作家构成的,湖南批评家也认为:“湖南作家群基本上是一个乡土文学的作家群”。作家们也纷纷表露自己与乡土的密切关系,孙健忠说,“我是一个‘本地佬”。古华反复重申,“我是一个乡下人”。韩少功说:“前些年,我集中地写了一段农村,不光是因为自觉对城市生活的审美把握还有点吃力和幼稚,更重要的是觉得中国乃农业大国,对很多历史现象都可以在乡土深处寻出源端。”何立伟在城市长大,也多把笔触伸向农村。而沈从文的作品,更是大多以“乡下人”为主人公。湖南乡土文学,是随着中国现代文学的产生而产生的,也是随着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而发展的。但是,由于湖南的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使得它的乡土文学往往游走在主体文化与区域文化之间。
一
当代作家和批评家,倾向于把湘楚文化概括为一种具有原始自然气息的诗性文化。有人把湘楚文化的特性概括为“厚积的民族忧惠意识,挚热的幻想情绪,对宇宙永恒感和神秘感的把握。”(5)有人说它具有“强旺的生命意识,泛神思想,由此而派生了流美观念,重情倾向”。(6)有人说:“楚文化追溯上去,是一种充满感性、悟性的巫鬼文化,充满着浪漫主义的因子,她很少受儒家文化的浸染,是一种自由自在的天马行空的鲜活的文化形态。这与当时的‘蛮荒的地域特征有关。”(7)有人说:“儒家人文精神的总体特征是温柔敦厚,其基础是中原文明;湖南人文精神的总体特征是雄健朴野,其基础是楚地土著文化。相对于儒家文化来说,湖南文化其实是—种异质文化。”(8)这些看法都认为湘楚文化有别于汉儒文化。
在一些湖南学者看来,非主流的湘楚文化自有其主体性和独立的地位,与主流文化相比,它更健康,更有生命力。而作家们发现不论是政治对抗还是文化批判,边缘或许是最好的一种位置;对于艺术创造而言,更是如此。长期处在边缘的湘楚文化为湖南作家提供了“边缘者”的身份,他们都喜欢把湘楚文化和北方中原文化相对照,突出湖南区域文化的非主流和边缘性,尤其是湖南乡土文学,更多地蕴含着一些边缘文化的气息。“主体文化”与“区域文化”的差异反映在了湖南乡土文学的创作上。
1、以伦理道德为本位与崇情尚性
中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主张约束人性中的情感与性欲。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主要来自权力中心,文明发达地带,和儒家文化占统治地位的北方地区。但主体文化的社会伦理道德,并未完全渗透到湖南作家的内心。相反,湘楚文化中浓郁的原始气息,却一直影响着作家,使他们亲近那些乡土人物身上本色的情感和欲望,欣赏它的狂放与率真。湖南乡土作家在创作中,凡涉及到对人物行为的评价,他们总是倾向于把握其中的人性内涵,而不是作伦理道德评判。主宰北方地区的、以伦理道德为本位的儒家正统文化,在湖南的影响就要大大打上一个折扣。比如30、40年代的沈从文虽然长时间生活在城市,但他身上却一直带有边地山民的朴质,也混合了未经文明教化的气质和情欲。他作品中人物行事的“不检点”和“逾矩”,很少受到作者的道德责难。即使到了50年代充满肃杀之气的政治氛围中,湖南一些乡土作品仍以较为纯净、优雅形式执著表现两性感情生活,如周立波小说中的主人公对爱情热情投入,大胆享受,小说中充满着对爱情细腻、热烈的表现。《在一个星期天》里,大桥公社书记杜清泉忙里偷闲,给妻子画像取乐。晚上做梦也不是“抓革命,促生产”之类,而是家庭生活的幸福感;《山那面人家》写叙述人去一户人家参加婚礼,送给新人的礼物是山茶花(不是红宝书或农机具等);《山乡巨变》中盛淑君与陈大春之间火热的爱情,周立波写得淋漓尽致,无拘无束,似乎没有同时代其他作家把人物恋情革命化、政治化的处理,把性爱当作反面角色的做法。比较同时期陕西作家柳青的《创业史》,梁生宝是不识人间烟火的圣徒,对改霞的爱慕无动于衷,对淑芳的所谓拉拢避之惟恐不及。进入新时期,湘楚文化的崇情尚性进一步影响了湖南乡土作家,伦理道德往往被写成一些别有用心的极左分子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如古华的《雾界山传奇》中,道貌岸然、但不怀好意的革委会主任宁仲福,在一片茂密的竹林里,“找那知青穆莲阿妹谈话”,作者让他被毒蛇咬伤,受到惩罚。《蒲叶溪磨坊》中莫凤林和赵玉枝在封闭落后山村克服重重困难,获得经济变革的成功。如此正面的人物形象,作者却让他们充满了“性的欲望”。赵玉枝“骚情”、“放肆”,莫凤林也经常当着未婚妻的面与赵玉枝打情弄性。对此追求性爱的“出格”行为,作者的笔饱含着温热,没有一丝责备。因为古华对作品中人物的行为常常缺乏道德审理,为此他的不少作品被批评者指责为自然主义描写。“自然主义”按文坛通行的理解,是“性描写”委婉的代名词。
2、“祛魅”与“含魅”
近代以来,先进的知识分子引进西方的科技文明来扫荡封建迷信,引进西方的人文思想来开启国人的蒙昧意识,引进西方文化的形式逻辑和实证方法来救治国学的空灵与玄虚,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中国主体文化在认知世界方面的祛魅努力。但湖南乡土文学在“神的解体时代”却屡屡呈现出反向运动的含魅趋势,尤以30年代沈从文的湘西小说与80年代中期以来的湖南寻根作品为盛。湖南乡土作家们传承了湘楚文化中的荒诞、鬼魅的遗风,纷纷去寻找散失民间,具有神秘、诡异、丑陋特性的楚文化碎片。沈从文的《哨兵》写凤凰军人信巫好鬼的执迷,他们不怕死,不怕血,唯独敬畏鬼神,写边城人们的日常生活,完全听命于神巫;孙健忠《哦,罂粟花》写到湘西某镇上一个烟铺老板女儿被嫁给镇上的保护神“至圣长者”作侍女。作者写到了“至圣长者”化成人身,每晚与新娘在庵堂小屋里相会。他们亲热的调笑,缠绵的情话,有时也叫镇上人听见。作者还写到了在满足了“至圣长者”的要求后,果然镇上丰衣足食,人丁兴旺。作者将本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嵌入在小说的情节中,只有叙述,没有任何的解说,让怪诞之事与小说叙述的现实融合在一起,也就成了一个没有揭开的谜。对现实世界有意进行含魅处理,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亦是典型个案。如作为马桥中心的两棵枫树,关于它们有许多传说,如马鸣曾经画过这两棵树,但是画过以后,右臂剧痛三日红肿发烧,枫树最终被公社砍走打排椅,结果附近的几十个村寨都开始流行一种搔痒症等等。这类传说是可以做出科学解释的,如皮肤过敏症之类。但作者并未对此做出理性的辨别、质疑和科学的提示,作者对这样一些传说的处理明显具有含魅的意味。韩少功的《梦婆》中写水水因儿子被炸死变成梦婆(精神病人)后,为人猜彩票中奖号码,几乎是屡试屡中,名噪方圆几百里。作品中含魅意味的形成来源于对日常生活中某些无从解释的自然或生命现象作原生态式的叙述。此外,莫应丰的《桃园梦》、《仁兴公·义兴公》,蔡测海的《盅里——鼓里》等也是用含魅视角剖析现实的乡土文学。湖南乡土文学对自然的迷魅带有浓厚的地域文化色彩,作为一种文化遗存,它深深根植在湖南乡土作家的血脉之中,成为他们表达生命、感悟乡土、认识世界的一种特色表述。
二
湖南乡土文学区域文化特性明显,但也不能无视国家主体文化对它的影响。“‘国家主体文化是一个笼统的说法,泛指不同历史时期,在国家里起支配和主导作用的精神、时尚、意识形态。它有现实生成的变动性特点,如沈从文时期,‘国家主体文化被概括为‘都市文明;建国初期,政治文化的影响力压倒一切;新时期则强调经济改革和现代化的大潮。但它也有传统的继承性特点,这传统是北方汉儒文化。”在北方汉儒文化强调文学政治功利性方面,和湖南乡土文学是契合的。政治视角常常是湖南乡土作家创作的一个基本审美视角,政治功利性常常是他们追求的基本审美效应。如古华曾公开声称他的《芙蓉镇》就是“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乡镇生活的变迁”(10)之作。韩少功说:“作者必须很讲求政治功利———这个命题曾一度是革命文学的宗旨。文学离不开政治,当代的政治与人们生活的联系日趋紧密,想完全超脱政治是不是疯人呓语?……我写《西望茅草地》和《回声》等,主要动机十分明确,希望由此配合党和人民所进行的政治改革,歌颂真理,抨击时弊,紧紧抓住政治不放。形式的选择,也基本上是从有利于政治宣传这一考虑出发。我认为这是完全必要的,也为自己能尽微薄之力而欢欣。”(11)王跃文也称其作品是为人民提供的“一张张透视底片”。这些都是很典型的政治功利性的文学观念。湖南乡土作家往往习惯从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层面去表现人物,注重人的阶级地位、政治态度、道德观念等社会属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政治环境中,作品中人物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如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人物形象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新中国诞生后,义利关系成为一些湖南乡土小说评价人物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十年的灾难后,批判和反思历史、恢复和发展经济成为新时期一些湖南乡土文学创作的主题。湖南乡土小说家极明确的文学功利观的形成,一方面与近世以来经世致用的湖湘文化影响有关,(12)湖湘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精神,“表现为一种人生价值取向,具体地说,就是以政治作为人生的第一要义,以经世致用作为治学和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13)但另一方面也与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密不可分,“这是承传至今的以儒家为正宗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最重要的精神特质”(14)。这种文化精神融入文学创作则形成一种直面政治、经世致用的文学。
三
对于湖南作家来说,边缘与中心的身份,也是相对而言的。“针对北方汉儒正统文化时.湖南作家都可以说自已是边缘人;但湖南作家内部,有湘东人,湘西人,湘南人,有汉人,苗人,土家人,各自依据的地域和民族文化又不同,这使他们在处理区域内的他者文化时,态度和视角表现出极大差异。”(15)更重要的还在于,一些湖南乡土作家对区域边缘文化并不是绝对的吸依,而对主流文化的反叛意识也有个限度,而实际上,国家主体文化永远不会从作家的视野中消失。他们总是在二种文化之间游走,二者纠缠矛盾,反而激发了作家的想象力和创作激情,使乡土文学从中受益。“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极左思潮时常泛滥,文学表现空间过于狭窄,使作家只能在歌唱主旋律中延续自己的创作生命,周立波当然也不例外。但周立波的艺术个性与才华,却在其中得到完满展示,取得惊人的艺术成就,这突出表现在他扎根于湖南乡土的《山乡巨变》和20余篇短篇小说中。这当然不是说,所谓‘路线正确,会产生什么伟大作品。唯一的答案,可以在区域民间文化与政治意识形态之间矛盾冲突所形成的艺术张力中寻找。”(16)1949年以后,在文学作品中,一般民间观念、习俗等都受到“落后”的指责,面临被改造的境遇。只有一些形式因素,如快板、鼓词,得以被借鉴。在这样的背景下,周立波对民间文化的深刻理解和热爱,就显得相当独特。在《翻古》中,他写当地讲古话的习俗时,深情地写道:“古代和现代的智慧、幻想、悲哀和欢喜,由老人的口,一辈一辈传下来,一直到永远。”充满诗意伤感的文字,出现在50年代的作品中是令人惊讶和敬佩的。在《桐花没有开》中,从意识形态角度看,张三爹是个落后人物,但作者对他倍加呵护,开场就介绍他的随身宝贝“实竹烟袋”的来历和作用,这非但突出不了主旋律,而且“有害”,但是却使主人公显得可亲可爱。《山那面人家》描写了湘西律市土家和苗族的哭嫁习俗。“周立波的真正意图是希望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与民间文化保持一种良好的建设性关系,能够相互包容,相互促进,而不同于当时绝大多数作家,一味站在政治立场上,对民间文化的合理性不屑一顾。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周立波的湖南乡土作品中,民间文化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在面临被改造的现实命运中,仍以潜在的形式,顽强地展示了自身的存在。”(17)正是一些湖南乡土作家在文化认同时表现出的摇摆和惶惑,使作品充满歧义和张力,由此产生了多层次、富于启发性和想象力的对话,极大深化了他们作品的思想内涵。这对湖南乡土文学是莫大的造化和难得的机遇。
注释:
(1)《湖南新时期10年优秀文艺作品选·文艺理论卷》,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2)孙建忠:《文学与乡土》,《湘江文艺》1981年5月号。
(3)古华:《<芙蓉镇>后记》,收入《芙蓉镇》,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4)(11)韩少功:《面对空阔而神秘的世界》,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5)凌宇:《重建楚文学的神话系统》,湖南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
(6)刘一友:《论沈从文与楚文化》,《吉首大学学报》1992年3、4期合刊。
(7)聂新森:《楚文化传统的弘扬与现代神话意识的强化》,《湖南文学》1995年9期。
(8)《诗性与浪漫——关于湘学传统与湖南人文精神的对话》,《湖南文学》1996年6期
(9)刘洪涛:《湖南乡土文学与湘楚文化》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页。
(10)古华:《芙蓉镇》,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版。
(12)李晓宇《尊经书院与近代蜀学的兴起》,《湖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9期。
(13)(14)田中阳:《湖湘文化精神与二十世纪湖南文学》,岳麓书社,2000年版。
(15)(16)(17)刘洪涛:《湖南乡土文学与湘楚文化》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