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中国文学”?
2009-10-10张未民
张未民
一、“中国文学”:在民族/国家之间的表述
“中国文学”一语,为上世纪以至当前的文学话语所广泛使用。它似乎辞正义明,言简易懂,不会也用不着引起什么讨论。就我有限的阅读范围,知道《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1986)中,列有周扬和刘再复两人署名撰写的首条“中国文学”一文,(1)开头即这样写道:
中国文学,即称中华民族的文学。中华民族,是汉民族和蒙、回、藏、壮、维吾尔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集合体。中国文学,是以汉民族文学为主干部分的各民族文学的共同体。……中国文学,以自己特殊的内容、形式和风格构成了自己的特色,与世界上其它民族文学异轨同奔。
这篇文章后来刘再复曾以《中国文学的宏观描述——〈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首条》为题,收入其评论集《论中国文学》(1988)一书中。正如这个后起的标题所表达的意思,该文的主旨也在于对中国文学的千年历史作一“宏观描述”,而并非着意于对“中国文学”这一概念作深入的探讨。而且该文在对“中国文学”所作的上述简要解释,也只是把“中国文学”概念置换为“中华民族文学”,这似乎并不能缓解我们对“中国文学”这一概念的释义期待。
虽然,我们可以承认,中国文学无疑是由中华民族共同体所创造的文学,中国文学也内在地指称着中华民族所创造的文学这一实质,因此“中国文学”的语义解释的一个方向,正可以从中华民族共同体身上获得其解释的合理性。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尽管就现代民族国家的含义而言,国家和民族总是密不可分的,但起码就字面意义说,“中国文学”就是“中国”的文学,作为国家名称的“中国”一词,在这里具有明确的限定和首要的解释位置,任何概念的互替解释都不能代替对“中国”限定下的“文学”的直接释义。你属于中国,你就是中国文学。而这个“中国”,无论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叫夏、商、周;是叫秦、汉、唐,还是叫元、明、清;乃至历史上分裂时期的五胡十六国、南北朝,或者金、辽、西夏,或者如今日的“台湾地区”等“现实的中国”与“历史上的中国”,都应该得到深入的体认和整合,从而努力全面地把握住一个在时空中如此庞大地存在与变迁着的“中国”。无论如何,明了“中国”的含义和指称范围,我们才能进入“中国文学”的概念之域,这个前提是明摆于眼前的,似乎不好逾越。
有趣的是,周扬、刘再复在他们的那篇文章中开宗明义试图给予“中国文学”以解说,却绕过了“中国”而用“中华民族”加以替换,虽然所释义的方向不出大格,却也不能不予人王顾左右而言他的印象。更为明显的破绽是,刘再复们既然已指称中国文学就是中华民族这个多民族共同体的文学,但其除了在开篇作了这样的简明界说之后,通篇所论却都是“以汉民族文学而言”,除了汉语言文学,对其它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几乎没有涉及,且不作任何过渡性的说明和必要交待,从而使他们所阐发的有关“中国文学”的微言大意不免有空洞化之嫌,让我们一眼就看出其间在“中国文学”(或中华民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之间所存在的一种不可否认的断裂。
我们当然不能苛求于周扬和刘再复们。对于“中国文学”这种仿佛自足地构成一个“世界”的有着数千年变幻迁徙的庞大而复杂的文学体,正如我们对“中国”这一概念仿佛处在一知半解的求索之中一样,应该说真的是所知有限。扪心自问,我们虽然可以毫不犹豫且颇为自豪地自称为中国人,但对于偌大“中国”,以及由这“中国”所衍生的“中国文学”,也许正是我们要用她所给予和滋养的心血来有所求解的永恒母题呢。
如此,用不着仔细体味,就可理解“中国文学”的语用意义,其实就是类似现代比较文学中“国别文学”的用法,它是说此时此地的文学是“中国”的,而不是别的国家的。“中国”是文学的国家身份,刘再复所谓“与世界上其它民族异轨同奔”,也就是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的文学共同发展。“中国文学”一语在此仅为有关国别的说明性用法,很明白,因此似乎不会引起人们的讨论。
二、“中国文学”概念应在“中国观”上加以探讨
但深里去想,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问题还是出现在“中国”二字上,因为“中国”二字从来就不是简单组合的一个词。
考究起来,“中国文学”一语也只是在20世纪初叶才流行起来的,而在中国古代却没有明确的“中国文学”的说法。虽然在古代也有将“文学”与“国”联系起来,但直到梁启超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1902)的时候,他说“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我相信这里的“国”才有了不同于古代人所说的“国”的含义,才有了世界体系中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意味。大约在1904年,林传甲和黄人就分别开始撰写他们各自的《中国文学史》,而我们在刘师培的《论文杂记》(1905)中读到“中国文学”一词,应该算是比较早的使用者了。事实上,上溯古代,我们从来都是直接称周、秦、汉、唐、元、宋、明、清文学,至多使用“国朝文章”、“国朝诗歌”之类的用法,而虽有“中国”一词源远流长,却从无“中国文学”的叫法。这是一个事实。有鉴于此,我以为应该首先辩明,今天我们使用“中国文学”,在现实上指称着作为世界诸国中的一个独立主权大国“中国”的文学,但同时它又指称着这个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中的“中国”的历史源流上历朝历代的所有文学。而从这中间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话语的裂缝。因为“现实的中国”并不总与“历史上的中国”重合,甚至在对“中国”二字的思维与用法上,古今区别是相当之大。我们的古代先人从来不说“中国文学”,他们或说某朝某代的文学,或干脆如韦勒克和沃沦所说,“可能最好的办法是简简单单地称之为‘文学”,于是《文心雕龙》、《文赋》等诸多文论著作往往都直称“诗”“文”而论;更有意味的现象是,古代先人有时口气更大,他们从不将“中国”用在“文学”之前,却敢使用“天下之诗”、“天下之文”之类的用法,如唐代王勃叹曰:“天下之文靡不坏矣”,就是如此。
这就需要我们再进一步考究。“中国”一词在现代是我们祖国作为一个世界上的主权独立国家的简称,而其在古代,却并不是指称现代国家理论意义上的所谓“主权国家”的名称,因为古代中国的国家观念和形态并不能用现代世界的主权国家、民族国家概念来等同重合、等同衡量。在古代,“中国”这个词毋宁说它更多地指称一种古人的“国家思想”,作为一种名称,则远没有今天看来重要。于省吾先生说:“中国这个伟大的名称,既是我们国家自古以来的一个通称,又是我们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简称”。一般地说,这句话并无不妥,但若细究,“现实的中国”与“历史上的中国”差别是非常大的。比如历史上与中原正统王朝同时并立的一些朝代,一般只要中原王朝存在,他们自身是从来不会自称为“中国”的,他们只能争取“中国”,把他们指认在“中国”范围之内,实则是因为一个大中国的时空感知和心理认同造成的历史趋势使然,正如把诸如“辽史”、“金史”等列入正统的“二十四史”序列,虽表明古人已承认他们为“正统”、为“中国”,但却并未明说,相对今天是相当潜性的“中国”。当然,这个“潜性”的存在是威力巨大的,是个真正的实存和实在,这正显示了中华文化的胸襟博大和奥妙之处。“中国”这个古代历朝历代的所谓“通称”,它在不同朝代人心目中的作用和使用语境都是不同的,而且大都并不作为一种国家名称显明和直接地使用,与此同时,在使用时倒是更多时候体现了一种中国古人特有的“国家思想”,即“中国思想”。这种历史上一以贯之、顽强的“中国”观念,相较它作为名称也好,简称也好,通称也好,不知要重要多少倍!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够站在如此偌大“中国”之上,把古今浩翰如海的文学整合为一体,冠之以“中国”、以“中国文学”之名,正有赖于“中国”这种强大的东方独特的国家观念和国家思维的存在,有赖于它的维系天下、统合四方。
“中国”一词,除了那种于文献中薄弱的与遥远的外邦相对称时的用法,以及遥远的外邦人的称呼用法,它在中国人自己的观念中,在古代“中国体系”的范围内,在东方天下/国家思想特有的意义上,一是作为一种理念,指称普天之下的“正统”、“中心”,或“中央国家”,拥有先进而优雅的礼仪文化,规模宏大,因而可以领率、统合周边众多民族和次一级的属国,可以混一天下;二是作为一种观念和实践框架,“中国”与“四方”、“四夷”相对相辅,构成一种“天下国家”的结构模式,亦近于殷海光所谓“天朝型模”。正是缘起于“中国”名称背后这种深层的东方/中国的天下/国家理念与框架,现代中国人才对“中国”一词除了将其作为伟大的国名外便大感困惑。因为深受现代世界民族国家体系浸染的国人,由于对西方式的国家观念的合法性习焉不察,而对中国人自己特有的国家理念又视而不见,便导致对自己国家古有的“中国”一词所表达的国家观念也大加病诟,指为“夜郎自大”、“自我中心”的同义语。这种时论已花费太长的时间来反复论证,反复地提醒国人,而只有钱穆等少数学者才称道这种“天下观念”,说这个“中国”仿佛“就已是整个世界”。我们觉得,在必要的批判与澄清之后,今天我们倒是应该冷静地、客观地来研究和理解中国古人们的这一天下/国家理念和国家理想,阐发认识它的国家智慧。作为一种观念,“中国”一词所代表的思想规约着我们国家从古至今一脉相承的主要特征,也不可避免地形成和规约着“中国文学”的一脉相承的主要特征。因此,我们说“中国”是一种“通称”,虽然历史上很少有哪朝哪代将“中国”作为一个正式的国名,它的“正式”也只能潜在地存于人们的观念里,潜在地“不绝若线”地存在于文化交流的话语中。于是,我们方有所醒悟,所谓“中国文学”,它确指作为民族国家的现代中国这一时空边界明确、人群国籍明确的国家的文学,而若以其指称“中国”古代漫长的文学历史,就不能不考虑到“历史上的中国”的诸多具体情况,就不能不明白这只是我们今人的“确指”,而在先人们则只是“潜在”地存于观念中,也许在他们的语境下并不需要借助于“中国文学”这一概念,没有这一概念,所谓“中国文学”仍会整体地、偌大地、一脉相承地存在于世上。费孝通先生在谈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时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历史形成的整体,在漫长的古代形成了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这自在的民族实体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形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如果以此引伸而论,也可以说,现代中国人的先人们所书写的文脉相传、整体演进的文学,在历史发展中是一种自在状态的中国文学,而今天在现代民族国家体制下产生的现代新文学,以及将古今传统与现实所共名之“中国文学”的概念,其涵义则是一种自觉状态的“中国文学”。从“自在的中国文学”到“自觉的中国文学”,其演进正是“中国文学”概念由潜而显的过程,其间所折射出的,正是“中国”由传统的国家观念整合、进化为现代世界体系中的民族国家观念的世变背景。当然,所谓“自在”、“自觉”之分,也是今人头脑中认知和表述的结果。
由此,既然“中国文学”的概念是由国家意义上的“中国”概念所衍生和规约的,既然“中国”一词绝不仅仅是个单纯的国家名称,而鲜明地传达和渗透了一种中国人固有的国家理念,那我们就可能由体认“中国”的特征而延伸解释“中国文学”的特征。应该看到,就外部形象而言,如果从现代民族国家的角度去看,现实的中国与世界上其它独立国家表面上性质并无二致,国籍边界清楚,主权独立;但只要深入去认识中国,认识其内部形态和结构特征,展现于人们面前的,就仍然是几千年来本土的和传统的“中国”及其天下/国家观念的一个历史结果,是几千年来东亚大地上席卷不已的“中国化”的一个结果。历史的中国、现实的中国也好;自在的中国、自觉的中国也好;传统的古中国,现代的新中国也好,自古以来,这块大土地上的自然与人,都不可避免地被“中国化”了,这块大土地上若有一篇作品呱呱落地,也是注定要被“中国化”的。我们的人生,我们的文学作品,其实正不断地上路,走在这条去往“中国”的路上。这结果使“中国文学”内在地生成了独具的“中国性”。
三、“大规模国家”与中国文学的“中国性”特征
一、“中国”一词,内在地含有中心化的意味,同时与此相联系也含有广阔的时空囊括能力,含有模糊的扩展性和开放性,含有大规模国家趋势的意味。“中”总是内在地与“大”相连,自然也内在地与“多”相连。“中国”作为一种“大规模国家”的东方国家理念,从夏商周以来,一直以其大规模的统一治理区域而实践着“中国”思想,遂使它自上古史的国家源头开始,就一直稳定地保持着这种“大规模国家”之势态,并以这种大国状态昭立于世,甚至不免以天下视野等同于中国视野。凡是被“中国”的思想,这种被著名政治学家、前德国总理赫尔佐克称之为“大地域政治”或“大国思想”模式所照耀的地方,无不有被其所吸纳和整合之趋势。“中国”思想的实质,在于以中心化为主体和框架拓展时空的“大国”趋势和人类联合的历史政治力量,在于它的古代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大国”实践。虽然我们在文献中最早见到的“中国”一词是《尚书》中的西周时周王祷告之词:“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这一文献的文物佐证是陕西出土的约在西周时的何尊铭文:“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余其宅兹中国”。但是,考古学家苏秉琦却认为“中国”一词出现得应该比这还早,当在夏代以前的尧舜禹时期,因为舜即位要“之中国”,“之”就是到“中国”去即王位。他并且说:“一统中国从理想到现实,就是距今四千至两千年间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诗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夏商周三代的政治理想,把理想变为现实,是从三代至秦各国逐鹿中原的结果。”(11)尧舜禹时期的政治实践的历史结果,就是“协合万邦”的“中国”第一王朝夏王朝之“夏”:“夏谓大也,中国有文章光华礼义之大”,(12) “中国有礼义之大故曰夏,有服章之美故曰华”。(13)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之“大”的国家理想和实践,并非仅仅是领土之广、人口之众,更是文章礼仪的文明之规模巨大、之水平程度巨大。这种大文明的趋势和要求,在理念和实践上一直坚守数千载至如今的“现实的中国”,这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拥有56个民族13亿人口的当代世界大国。因此总结“中国文学”几千年来的特征,我们就不能不由这之中指认出它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即中国文学首先是在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中产生的与“大规模国家”政治和文化实践相匹配的大规模的文学共同体。它的由“中心性”构筑和挺起的整体性是大规模的,覆盖和代表的区域、人口、文明的多样性、丰富性乃至文明的中心性、一体性都在世界上独步古今。中国文学的第一部经典《诗经》,素有“诗三百”之称,《史记》记载“古者诗本三千余篇,诗三百者,孔子定之”。尽管后人对孔子删改前人古诗是否有“三千余篇”颇多争议,但有一个可能的事实是在《诗经》最后形成“诗三百”篇以前,肯定存在着更多的诗篇。然而即便留传下来的这“三百篇”(确切数为305篇),也在当时的世界上较之其它大小国度,可堪宏大。“诗三百”中渊源于中央地区统一而颇具文明深度的“雅”诗,涵盖广阔地域风情的十五国“风”诗,具有国家王族史诗价值的“颂”诗,都再鲜明不过地体现了“中国”之大,并进而体现了“中国”文明的整体性及其恢宏与壮观。
至后代,据对有关文选的统计,《昭明文选》收录自秦迄梁130位作家诗文700余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收作者3497人,552万余字;《全唐文》收文章18488篇,作者3042人,《唐文补遗》又续收2000余篇;《全唐诗》收诗48900余首,作者2200余人,《补全唐诗》又补续200余首,50余人;《全宋词》收词作19900余首,作者1330余人;《全金诗》收诗5540首,诗人358人;《全清词钞》收词作8260余首,作者3196人。以上所举,仅为中国文学若干部类的结集,并非全部,但其宏大和蕴藏之富可见一斑,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学的一大特色景观,置诸世界文坛,也会令人赞叹。我想这不仅仅是个简单的“量”的问题,而是一个能充分代表中国文化、中国文学固有特征的一个重要方面。平时我们面对这些文学总集时,常常仅把这个“量”看成“量”的问题,而没有看到这“量”所体出的一种本质,没有看到这个“量”背后所隐藏的之所以有如此浩大规模数量的因由,不能不说是有些粗心了。为什么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编撰《永乐大典》、《四库全书》、《全唐诗》、《全宋诗》等浩大的文化工程和文化盛举,为什么中国古代有一整套延续千年的“经、史、子、集”等丰富的目录学架构,就在于它最能体现“中国”的“中国性”,它的文化盛大性和整体性。中国文学,首先意味着它是一种具有整体性及盛大性的文学。
“中国”一词在古代由于其含有“大”的意义和趋势,因而常将“中国”与“天下”并用、连用,生出“中国”与“天下”相称相当的观念,即所谓天下中国、天下国家,以及所谓天下观念。这个天下观念的不好之处是导致“中国”概念本身的自以为是,而如果考之古代情形,其长处则在于使中国人自古就有一种天下精神和世界情怀。悲天悯人的境界,以天下为己任的世俗责任,天下逍遥游的美学萍踪,都深深地感染和塑造着一代代文人和文学,使“中国”二字在审美心理上向天下和世界开放,产生了具有人类普遍性的丰富而宏大境界的审美人文关怀。
二、“中国”一词虽然在古代只是一潜在的国名,但却始终是代表“国家正统”、“文化道统”的一个充满价值的概念。因为有“中国”观念的维系,有中华正统即政治一统、文化的道统的维系,即便在若干分裂时期,“中国”的国家理念和思想从未间断,“中国”的国家实践从未停顿,而且越是分裂时期,“中国”的一统思想和整体倾向就越是强烈;尽管可能暂时政权分裂,但“中国”却做到了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保持了政治一统和文化道统的连绵不断,这成为中国有别于世界上其它文明和国家形态的独特性。政权的更迭和管辖与国统的“正统”与“道统”分开,并不影响“中国”作为一种政治想象的共同体和文化实体的延续存在,这正是一种“中国”的国家智慧使然。这个特点反映在中国文学上,就是“中国文学”不仅有空间上的盛大性和整体性,而且具有几千年连续不断的惟斯为盛的文脉。
所谓文脉,是指在中国文化史上贯通古今、覆盖宏阔的,以汉语书面共同语为核心载体,以儒家诗教兼容道家精神及近代以来引进化入西方文艺精神为思想支撑,由一代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层次、不同身份的文人墨客所联结所承继发扬、绵延不绝、蔚然大观的中国文学演变发展的脉络和体系,它不仅有广阔的共时网络,更有数千年绵延流淌的历时线索;而无论共时网络或历时线索,都有主脉有支脉,交叉覆盖古今,一直发展到今天,自立体系和气派于世界文学之林。中国文脉,最生动地体现了中国人的生命意志和生命情调,它“文明以止,观乎人文,化成天下”(《易》),它“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文心雕龙》),通变古今,而诗经、而楚辞、而乐府、而汉赋、而唐诗、而宋词、而元曲、而明清小说、而现代文学,各极其工,并与国运同盛衰。它不绝于道地吸附了历代的文学想象和语言才华,使他们或奔波于中国文脉的主流大道,或周旋于各局部区域的文网作散点生成。它以其通行古今、覆盖多区多族的共同书面语汉语吸纳不同汉语方言区和各周边少数民族语文创作,甚至能够吸附诸如日、朝、越等周边国家的文学创作,以思想和精神、语言和风格使他们都不可避免地薰染浓重的汉风,形成了在东亚的更大范围内的一种文学“中国 化”的趋势,只是由于近代西方文化的出现,才阻止并扭转了这种“天下文脉”的播散和演进。它从未因为政权更迭和分裂而停止跳动发展,即或像元代、金代这样的强大的非汉族政权执政,也未中断以中国正宗文脉为主流,以中国诗教和文道、以汉语精神和风格为主导的文运历程。金代大诗人元好问选一部非常下功夫的金代诗集《中州集》,就是从中州(中国)一体的宏大思想架构出发,把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文人都统一到一个文脉和道统上来,这最能说明中华文脉的坚韧、强劲和普遍的文化身份认同。元人家铉翁这样评论《中州集》:“世之治也,三光五岳之气,钟而为一代人物。其生乎中原,奋乎齐鲁、汴洛之间者,固中州人物也;亦有生子四方,奋于遐外,而道学文章为世所崇,功化德业被于海内,虽谓中州人物可也。故壤地有南北,人物无南北,道统文脉无南北,虽在万里外,皆中州也”。“广矣哉,元子之用心也!夫生于中原,而视九州四海之人犹吾同国之人,胸怀卓荦,过人甚远,若元子者,可谓天下士矣。”(14)中华文脉的存在,再恰当不过地说明着中国文明连续性的特征,反过来,也正是中国文明的这种连续性、“中国”理念的连续性特质,为中华文脉的绵延不绝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研讨中国文学,就应努力地、自觉地把握中国文脉,以中国文脉的历时和共时线索,昭告中华文化的审美精髓,统领不同区域、不同地方、不同层次、不同民族的作家作品,体现出中国文学的“中国特色”和整体风貌。一条几千年绵延不断,繁茂蓬勃的中国文脉的存在,也是中国文学不同于很多国家文学的独特性之一。其时强时弱时盛时衰也透露着文运规律。
三、“中国”概念的中心性、整体性含义并不意味着它的整体的混沌性,相反,“中国”作为一种国家理念同时也具有其实践品质,一种可控的区域治理智慧。“中国”概念的中心性、整体性恰恰是建立在其对分层性、地区性的把握之上。“一体分区”、“一体分层”、“一体多元”是“中国”国家理念和智慧的题中应有的要义。苏秉琦先生关于中国上古文明源头的六大考古文化区系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上古中国文明的产生和发展建立了一个“区系理论”模型,从而恰当地说明了新石器时代“中国”观念多区系萌芽的考古源头。(15)唐晓峰也指出,在地域治理、地理分区上,中国至迟在禹贡时代(这里姑且称《禹贡》记载的地缘思想产生的时代为禹贡时代)就已开始具有“一体分区”观念。(16)胡厚宣也从甲骨文的研究中恰当地指出至迟在殷商时代,就已出现了“大邑商”(相当于“中国”的意思)与“四方”相对的方位框架观念,也即后来《诗经》中用诗歌语言恰当地表述为“惠此中国、以绥四方”的观念。(17)在中华民族理论上,费孝通先生更是用“多元一体格局”来表达他对“中华民族”和“中国”的认识。(18)所有这些,都论证和表明“中国”思想本身所包含“中央”与“四方”相对称的向中心并拢或向外围扩散的内在结构和框架性质。运用这个思想框架,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中国文学”也相应地具有的“一体分区”、“一体分层”、“一体多元”、“一体多方”的丰富性质。在这之中,中央或中国是我们观察中国文学的一个层面,而地方(包括地域、地区)同样也是我们观察中国文学的层面,二者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密切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共同支起了“中国文学”的起伏的文脉。
比如地域是我们评论艺文常用的概念,是在“中国”概念之下的一个用法,主要指称由中国宏阔的大地山河、地理背景、自然条件对文学艺术的影响,西域边塞、江南水乡、齐鲁文化、荆楚文风、巴蜀才情、燕赵悲歌等都属此类,这是一种“一体分区”的思路。地区则是另一种概念,它更多地意味中国之内的行政治理和管辖所形成的文化群落层次,如中心王畿地区和历代不同的行政区划里的地区文学现象,它们之于行政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关系,自然给文学带来不同的风貌,带来雅俗风格等不同的文学区分理据。如古代一般就以“雅”为中央王畿地区的文化标志,文字学上的说法,就是认为“夏”即是“雅”。华夏之“夏”、夏朝之“夏”,首先应理解为具有文化之大雅,因此才可能是堪为文明礼仪榜样的首善之区之文风,中心之文风,需要弘大之文风。在这里,“地区”又把“一体分区”与“一体分层”两个概念相重迭地联系在一起。然后我们来看“地方”这个概念,它首先是一种与“中国”(中央)相对的大概念,结构性概念,除此,又有诸多在大“中国”概念之下可以发挥区域或社区有效性的用法。“地方”是可大可小的,大者可指一种独立的民族语言文化区域,如蒙区、藏区的文化文学特点,中间可以指一片大的行政区,小的可以是一座具体的小城,一个自然和人文的景观点,那些在中国文化的整体网格中散点自在的构成,足堪引人驻足的一道道文化风景。如浙江天台这样的小地方,却因古往今来文人骚客的光顾而留存不可磨灭的文学足迹,可供人们评说瞻仰。这样,对“地方”的用法,常常可以在“一体多元”、“一体多方”上去理解。应强调,“方”在商代甲骨文中即为一个以区域方位而含摄的“民族”或部落族群语义的概念(如“鬼方”),从这还可以看出,“中国文学”的结构模型是一个以区域意义上的中国/四方为统领的,以多民族族群意义上的中国/四夷(四裔)结构为内在实体的框架。
顺便说明,“中国”概念本身除了具有“国家性”与“地方性”多元一体交织扩展的宏观视野外,还在历史上曾具有“世界性/天下性”与“国家性”模糊互动的某种发展趋向。那时在古人的心目中,是用“中国”来误解“天下”了。因此这时的“中国”则更多地是观念意义上、文化意义上的“中国”,而非行政区域治理的“中国”。正是这样博大延展的中国风或汉风一时笼罩了古代东亚文化的某些内里与表层。这种泱泱大国的文化遗风,在20世纪以来的所谓“世界华文文学”中可以看到其最新发展。对遍布欧洲、亚洲、非洲、美洲等世界各地的华文创作,我们并不能用作为“国别文学”的“中国文学”来界定它们,但在文化上,在文脉上,她们的精神内里,却会存在着一个明灭不去的幽灵,存在着一个文化的“中国”。这也说明,即便在现代世界的民族国家体系之下,“中国”观也给予文学以特殊的影响,所谓“中国文学”是否意味着可以超越国别文学的基本面而有自己独特自主的文脉概括力和内含,是值得深入地加以探讨的。
综上所述,也许我们并不能也不奢望能够给中国文学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在我们的理解中,“中国文学”不仅是国别的,更是观念和精神的;不仅是地理的,更是时空的和天人之际、天地之间的;不仅是一偌大社会群落的,更是这群东方之子中的每位个体的;不仅是历史生成的,更是文化养成的;不仅是道路纵横脉动明晰的,更是网络交织立体充实的。我们可以说,中国文学,是由欧亚大陆东端的不同地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文学历史地依照“中国”理念而构成的文化文学共同体。她是一个“大规模国家”的具有盛大性和整体性的文学,属于“现实的中国”也属于“历史的中国”。她是一个具有深厚的“中国”精神之文化血脉的悠久性和连续性的文学,属于“自在的中国”也属于“自觉的中国”。她是一个由许多地域、许多地区、许多地方的文学构成的中心性与地方性、中华性和民族性相结合相统一的文学,是多元一体、多层一体、多区一体的中国的文学,属于地缘的中国,也属于文化和历史的中国。而归根结底,中国文学是几千年来欧亚大陆东端的从未停歇过的“中国化”实践进程的一部分。就历史而言,“中国化”一直未停歇过,即便有西方列强的文化“打断”,“中国化”也并未在中国停歇,其“中国化”不过面临新的变局而已;就现实而言,我们和我们的文学也需要和正在进行着不断的“中国化”的努力,我们以个性之“风骨”所向往和趋前的,就是一个“中国”,一个人群的文化的精神的语言的联合,一个文化的共同的梦想共同的现实,一个与人类的普世精神相贯通的理念。这就是我们要说的中国文学观,它是建立在我们独具的“中国观”基础上的一种中国文学观,既基于当代民族国家现实的“国别文学”概念,又深入传统和中国内部状况包括历史的状况及现实的状况。从此出发,我们才能对何谓“中国文学”一语作出更好的解释。
四、从“中国”到“地方”:政治美学和文学的生命个性
有“中国”就有“地方”,“地方”是所谓“大规模国家”的必然产物,更何况像“中国”这样的概念所体现的逻辑和秩序,给“中国”和“地方”都分配了各自的位置和关系。
在文学话语中,“中国”和“地方”往往是一对相生相对的概念。但我们并不能将它们喻之为一对孪生兄弟,因为就其客观所指范围和层级而言,“中国”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不仅不是平等的,而更是从属性质的。“中国”是大,“地方”是小;“中国”是总括和统领四方,“地方”则只能被其涵盖和包容。以至于“中国文学”云云,在文学话语中被随处使用,而所谓“地方”,则往往晦暗不显,既或在文学话语中多少有一些诸如“地域文化特色”的声音,那也是为了说明和附丽于“中国文学”的。在大多数场合,“中国文学”具有无可置疑、无所不包的解释权和命名权,而“地方”理所当然地就是局部、局限、局促,乃至是低层和破碎的,似乎可有可无。这种状况尽管天长日久已“实属”正常,从来如此,未来也仍会如此,但我们也不能不对此有所反思。尤其可以从“地方”的视角来思考“中国文学”的概念含义,指出其局限和实质,同时也对“地方”这一概念之于中国文学话语的意义,建立起恰当而必要的解说与信心。我们相信,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地方”这一概念并不很重要,或者说并不必然地构成与“国家”的相对结构。对于那些区域不大的众多国家的文学,其“地方”或许直接地就是“国家”的, 而在中国却不可能这样,中国的“地方”上的文学,可能一直地就是“地方”。在此意义上,“中国”概念的存在,倒也给“地方”留下了一定空间,对“地方”的把握,在中国文学中也有着一定的本土传统。
在与“中国”相对的意义上来讨论“地方”,其前提还是应进一步探讨“中国性”与“地方性”这一对概念。
首先应该承认“中国性”作为一种因素存在于“中国文学”的时空历史中。所谓“中国性”,一般理解中,就是指那些取得了在“中国”的时空规模、在“中国”的文化意义层面上具有代表性,或得以突显为“中国”范围内所瞩目的作家或作品,所具有的那种中国意义,如果我们把“中国”比作一个舞台,那么能够登上这个舞台的作家作品,就是具有中国性和中国意义的。这不难理解。事实上,我们也总是在“中国”的意义层面上谈论到一些文学现象、作家和作品,而另外大量存在的文学现象、作家和作品,就不会或得不到在“中国”层面上被谈到,它们往往作为各自所属的不同地方的文学而被积存或遮蔽,或只在一定区域内被认识而显示其地方性。但这里有一个误区,即仿佛“中国文学”只是由那些杰出的、伟大的作家作品所构成的,只是由那些超越地方性的局限而在更大的“中国”范围和层面上叱咤风云的文学现象所推动的,我们的文学史写作也基本上按照这样的惯例来进行。这种做法或惯例当然可以理解,那些足以代表中国文学的杰出而伟大的作家作品和那些推动中国文学历史进程的重大文学现象,在中国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有目共睹、不可否认的。但这并不能成为将那些仿佛只具有地方性的作家作品排除在“中国文学”之外的理由,而且恰恰相反,在我们的理解中,尽管大量的作家作品因其“地方性”而不在“中国文学”的层面上,严格地说是不在“中国”或国家层面上被关注,但也并不能否认它们所体现出来的别一种“中国性”。如果我们将“地方性”真正地看作中国文学的不可缺少的特质或基础,那么就得承认中国文学正是由“中国”时空范围内的不同地方、不同层面上的所有能够称之为“文学”的东西所积淀、所编织、所丰富地构成的,只有这样,中国文学才充实了它的基础,才立体化地显示出它的中心性、整体性和盛大性,才会扩展出它枝繁叶茂的文脉线络,才称得上是一个真实的偌大的中国文学。起码从历史的结构意义上说,“中国文学”并不仅仅因为她的那些伟大的作家作品而得到确认,而且也要通过无数的地方区域文学生活、文学实体而得到确认;那些超越地方性的具有“中国”层面意义的伟大作家与作品,它们之所以在“中国”或全国得以流传并深具影响,正是因为它们深入到了中国文学中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区域或基层的文学生活、文学肌体而产生了影响,正是因为它们在这些“地方”发挥了“中国性”的作用,重组或统领了这些“地方”而趋向一个“中国”整体的生成。另一方面,任何“地方性”都是相对的,在一个人口和土地规模相当于整个欧洲且历史悠久的“中国”,有很多大的带有“亚中心”意味的“地方”区域比得上欧洲一个“国家”的规模,其文学的地域风格和地方实体自然对成就中国文学的中心性、盛大性、整体性都至关重要,甚至单拿出来置诸世界也可同样引起“中国”的自豪。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中国内部的地方性文学,都无疑具有一种“中国性”,它的“地方性”正是“中国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从地方的意义和层面上体现着“中国”的伟大和丰富的特质。只不过我们往日囿于西方式的民族国家观念,无意中将“中国文学”仅仅作为一个所谓“国家”的文学概念来抽象,似乎与世界上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平等而论。而这似乎无可指责,却无意中矮化和缩小了中国文学,只重视一种趋于抽象或国家单一层面的“中国文学”,从而忽略了立体而丰富的、包含诸多地方诸多层面的整体的“中国文学”,一种更为真实、宏大而因无数地方无数普通文学者的努力充实起来令人感动不已的中国文学。
在中国文学内部,由于“中国”的特殊性而存在着一种在“中国”国家层面上创作的政治抒情文学,如从古老的《诗经》中的雅、颂开始,直至20世纪中国的政治抒情诗文体,是中国文学中很引人注目的一种现象,也是只有从“中国”理念上才好理解的一个文学传统。应该指出:中国文学中深厚的政治文化积淀和政治美学的生成,最根本的在于“中国”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有着不可逾越的位置,并左右着一代代人的思维和情感。李炳海在《民族融合与中国古代文学》一书中有一节对歌颂中国大一统主题的文学传统就作了很好的宏观描述。(19)以国家兴亡盛衰、国计民生大事、国家时世忧患为抒情对象和载体的文学在历朝历代都大量存在。我们会看到它们自然也有自己的方式来汲取“地方性”要素充盈其诗体的血肉组织,否则它的概念化、抽象化就在所难免,它的“中国性”和中国激情会因其“地方性”的缺失而大打折扣。应该说,我们对中国文学的“国家传统”或“中国”主题研究得尚不深入。除此而外,我们还应看到,就文学的生活本性和审美感性而言,任何中国文学范围内的作家作品都生长于国家和民族生活的土壤之中,他们都不可避免甚至天然地就是“地方”的。文学天然地以个性的方式而存在,在中国,就天然地沾带上地方的韵致,也只有以个性的、地方的方式,才能成为文学的。不仅普通的文学者具有地方性,那些伟大的作家和作品也注定要通过“地方性”的途径而上升或抵达“中国”的意义层面,甚至它就以风格化的、风俗化的、人性化的地方特色而才具有了无可置疑的中国意义价值的代表性。在此意义上说,我们在“中国”的意义来谈论中国文学的时候,同时也就意味着我们要在“地方”的意义来谈论中国文学。前些年有一句流行的话说“越是中国的,就越是世界的”,现在看来,对中国文学来说,更为重要的观念则应是,“越是地方的,才越是中国的”,因为在全球化之前,我们的人生和文学,早已注定了要实行“中国化”,只有“中国”赋予我们以意义,这里的区域空间,民族特性,语言思维,时文代变都作着这样的“中国化”的规约,你抵达了“中国”,才可能成为“世界”,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一员。在世界那里,“中国”是一个“地方”,而我们首先是“中国”的一个“地方”。由此,在认识到中国文学中存在着一股以中国/国家为载体和对象的文学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中国文学的绝大部分作家、作品的生存方式必然依赖于地方的土壤,文学的个体生命和个性风貌都生长在具体的地方,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不可想象。中国文学中个体诗学及其创作的丰富而发达,乃是文学史上有目共睹的事实。
五、区域构成、民族构成、语言构成
从“地方”二字深入中国文学的内部,我们首先遇到的就会是这样三种显现的因素,一曰区域,二曰民族,三曰语言。
区域的概念不难理解,它源于中国(中央)与地方这一关系框架。在我们的研讨中,“区域”是对“地方”的区分。正如我们在上一节已经涉及过的那样,一体分区、一体分层、一体多元本是“中国”的应有之义。不能说我们过去的文学史研究没有涉及到中国文学的区域体认,如自魏晋之后的南北文学论,边寨诗论等,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对中国区域文化的探讨,所谓“地域文学”的说法也在研究者中不径而走。但应该说,从“中国”理念和框架着眼,我们至今尚未能将中国内部诸区域及其层级构成,锤炼出一个有效的总体模型,而只认识到“中国/地方”的抽象框架则是不够的。从中国固有的“四方”观念和历史人文地理角度,有像《南北文学不同论》(刘师培)这样的研究,但却作不出“东西文学不同论”这样的论述;在傅斯年先生所谓“夷夏东西说”所指的夏商周三代的中国东西互动融合大势之后,(20)几千年来,南北的中国化融合则更为重要,因而南北文学不同论的盛行,和东西文学相比较不被看好也就无可奇怪了。再如有《西部文学论》、《东北文学史》这样的论著,但若写出以华东、华北、西南为区域的文学史,却更加困难,因为它们的各自的整体性不是很强烈,很难把握。近年来颇有进展的研究也许是更小的一些区域,如对岭南、燕赵、巴蜀、齐鲁、江南文化文学等的具体研究,令人关注,它更多地从自然地理加历史人文的基础建构文学和诗性,而文化区域边界只作为一种模糊把握。(21)至于以省一级行政区域,也有写出文学史的如《山东文学通史》、《黑龙江古代文学史》等,但由于大家似乎都更倾情于“中国文学”的层面,而对以行政区域,况且行政区域又不断变动、人员流动频繁,所以它的区域文学研究就颇多困难。但就中国文学的区域研究而言,既然不同层面上的行政区域的“地方志”有必要记述,那么其行政区域的地方文学的描述也是很有必要的。在行政区域层面的文学存在,目前尚停留在地方志编撰系统中,很少进入文学研究和描述的视野。而中国文学的历史,恰恰可以从地方区域局面的突破上,看出此起彼伏的跳动,或“东边日出西边雨”,或“听唱翻新杨柳枝”,楚辞、唐诗、宋词、元曲、古小说接连兴起,也都有背后地域突破的因素。由“地方”突入“中国”是中国/地方模式的既成线路。这使我们记起宋代祝穆、祝洙父子穷力所撰之《方舆胜览》一书,它最大的特色是按南宋的南渡疆域所辖制的十七路近千个府县地方,分别记其沿革形胜,并将历代有关当地的诗文杂记等作品分类归于其地名之下,很多作品竟是全篇记录,作者并附了一个使用的上千篇文学作品的目录,俨然构成了一部按中国在各“地方”架构的文学立体序列,“演而伸之则为一部郡志,总而会之则为一部文集”,(22)《四库提要》也说其“名为地记、实为类书”。如此的文学中国盛举,今日看来仍给人以遐想,如果我们把中国的数千个县以上的地方,都在其名下列出文学作者和作品,那么这宏大的立体文学图景,就仿佛生根于不同的点而归一于一个中国整体,就一定体现了中国的某些本质,这也是中国的悠久的“地方志”或“目录学”的文明传统,是一个很能说明中国特色的传统,可惜现在我们重视得不够。总体上我们对中国/国家层面的文学关注过多,而对地方本位的文学,对不同层面的区域共同体(各种次国家级乃至更小的区域、城市、社区)范围内的文学,对诸如“地方性”的概念不够重视,这也反过来阻碍了对中国文学的整体研究和认识。因此从“地方”的具体出发,在充分占有各不同“地方”的区域文学资料基础上,深入体辨其“时代差异”和“地区差异”,(23)来描述中国文学的文脉的关系网络、影响传承,建立一个中国文学的区域结构的总体模型,就更应提上研究日程。
在“中国”的大概念下,“民族”也生存并丰富地显现于地方、于区域。传统中国观中,“中国”与“四夷”(24)相对的框架构成,和中国与四方、中国(中央)与地方的框架构成都是相通的,它们从区域方向、组织功能、民族群落角度共同给出了一个传统中国观念的认识模式。就民族角度而言,这个传统模式大体上符合客观历史情况,一是体现了“中国”观念的中心性,二是隐含了有着人口多数的民族(中国)与少数民族,即汉族与各少数民族的关系,表现了客观存在的古代中国民族间的不平等位置,而中心对边缘的统治,在不同的历史情况下往往导致少数民族对中心的颠覆和占有。这种模式也规约着中国文学的某些民族因素,给中国文学以独特的面貌。问题的实质在于,我们并不能将这种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即汉族与少数民族,作某种狭隘意义的理解。诚如刘再复说,中国文学是由以汉族文学为主干的56个民族的文学组成的文学共同体,似乎不错,汉族人口、文化都蔚然大观,自然其文学体也是其它少数民族在规模上无法比拟的;而文化的特殊也在这里,汉民族在中国/地方、中国/四夷的框架中,其政治统治地位上也并不总占据中心,往往是“中国”的地位并没有变,但汉民族的政治中心地位却被颠覆了,更为富有意味的是,在这种非汉族政治中心的状况下,所谓“汉民族”的文化、文学的中心位置却自古至今,盛大依旧,文脉依旧。这是我们理应看到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即便这样,汉民族似乎“主体”着中国却并不能等同于中国,它也是“中国”的地方内容之一,不过更加重要罢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56个民族只是上个世纪以来逐渐明晰的一个说法,自古至今,中国大地上的民族何止56个,那些给予中国文学以冲击和丰富的诸多民族,如羌、楚、鲜卑、契丹等民族,早已消失在民族融合过程中了,这就需要我们对所谓汉族和汉族文化的特征和性质另眼相看,要看到其除了作为一个民族之外的那些“超种族”、“超民族”的特征,这似乎也不是所谓“主体民族”所能一语道尽,其实它之所以在历史上形成某些“文化上”的“主体”态势,就我理解,汉民族的功能作用,它的大规模,完全是为适应“中国”理念和客观趋势而造成的,是为了文化的理由而不是种族、民族的理由而存在的,尤其是为了一个“中国”的理由而存在的,我们不能将所谓“汉民族”在种族的甚至流行的“民族”意义上狭隘起来,而应在“中国”的意义上予以澄明。除此,还有一个事实是中国/四夷的框架确定,在文化上也给少数民族文化的生存提供了生存空间,中国自古至今都有灿烂的各少数民族文化文学参予在中国文化文学中间,与汉族文学共同构成中国文学的整体和盛大,这在世界各国是独一无二的。汉族和汉族文学的做大,是“中国”使然,是中国各民族共同作用使然。而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似乎总是少数,却总是自在地保存着文学的天赋和民族个性与传统想象,也是“中国”使然,是中国各民族共同作用使然。“中国”的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中国化”大潮中,如今尚有如此众多和灿烂的文化现实存在,这被认为是“中国”的一个奇迹。(25)可见“中国化”并不能用“民族同化”来一概而论,而宜用民族融合来总体说明,更宜用“中国/四方”、“中国/少数民族”的框架来规约和理解。如果没有汉族,这中国将不复为中国;同样没有少数民族;这“中国”也将不复为“中国”。在这方面,应该说我们现在的对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存在着认识上的差距和方法上的陈旧。从中国/民族视角研究中国文学,近几十年来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已经主持编纂并出版了很多各族的专族文学史,虽然中国文学也不是这些民族的文学史的简单相加,但毕竟为其整合提供了基础。在此前提下,我们读到的如《中国少民族文学史》(马学良、梁庭望、张公瑾)、《中国南方民族文学关系史》(刘亚虎)等,正是利用这一基础的整合的努力,但也只局限于少数民族,他们是先将各少数民族文学整合成一个整体。进一步的发展,看来就是在理解和发扬“中国”理念及其组织框架,历史地、客观地将汉民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整合在“中国”概念下,提出符合从地方/民族走向中国/民族文学的整体关系的客观架构模型,如此,一个“中国文学”在区域/民族的结合上才可为“中国化”所描述,成为“中国”的文学。
还应从语言的角度来看中国文学话语中的“中国”与“地方”。文学语言总是具体的,因而也是地方的,存在于区域/民族的内部。从大的范围上说,语言似乎并不像区域/民族之于中国的紧要性,因此传统中并没有如前面所论到的中国与四方、中国与四夷的框架,但对于文学而言,语言的问题甚至应该比区域/民族更为受到关注,在区域/民族的语言层面,中国与地方的关系性质和组织结构同样很鲜明,因为文学毕竟首先是语言的艺术。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是,汉语在中国文学语境中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区域说着不同方言或民族语言的人们,总不妨碍他们用共同的汉语书面语创作文学作品;不同民族语言的作家也并不妨碍他们采用汉语书面语创作文学作品。甚至在东亚的范围内,一个20世纪前的日本诗人或安南诗人所写的汉诗,你竟想象不出他日常会说着与汉诗语言大相径庭的语言。其实巨大的自古至今演变发展的汉语文学共同体,掩盖了东亚繁杂多样的语言差异。一个贯通古今的书面共同语汉语,其作用、性质、地位都意味深长,而非“汉民族”所能标明其语言身份。汉语其实应该是“中国”书面共同语。过去称汉语为“国语”,是很有道理的。那些不同民族语言的作家,甚至不能用双语作家来论定,他可能日常说民族语言,但创作作品都可能全部是汉语的。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是因为有一个“中国”存在着,中国首先意味着一个成熟、广阔而典雅的文化场,用汉语写作,其实就是要加入到这个文化场中来,只有加入到这个文化场,以汉语/中国共同语的方式,你的作品和文学才典雅起来,才能表达更加丰富的情感,才可在更大的范围即“中国”的范围流通,得到评论和比较,才更有价值。因此汉语创作才成为中国文学的巨大魅力和盛大性、整体性的主要构成,并且往往超越这个范围而为整个古代东亚的主流的书面系统语言。要知道在古代,并没有像今天这样的现代交流局面,因此汉语的日常实用交流用途对其它民族并不必需,汉语当年在“中国”、在东亚的地位,我们只能解释为文化的需求与目的,也不能不为“中国”的理念所影响。这是有理由的。汉语/中国共同语的背后,也同样有着多民族的语言实践和共同创造,汉语的身份不仅是汉族的,更是“中国”的,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的语言创造和想象。有学者指出:古代入主中原的北方少数民族,如鲜卑北魏、契丹辽朝、女真金朝、蒙元王朝、满清王朝,大约都从其崛起建国之后,陆续出现了各自的少数民族汉语文学创作群,这些群体的养育出现时间,除了鲜卑北魏用了约一百年左右的时间,其它如契丹、蒙古、女真、满清大约都用了四十至五十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从汉语创作走向中国文学的历程。(26)历史的事实表明,一个政治的中国在特定环境下并不一定和汉民族完全相连,但在文化上、语言上,汉族和汉语,仿佛就是为“中国”才锻造出来,并在中国/四方、中国/四夷的构成中起着某种超越种族性质的基础的作用,保证着中国、中国文学的某些特性。这样我们也就好理解历史学、文学史上对汉族、汉语文学的重视,甚至常将他们代表中国了。当然,这也并不能成为我们在中国范围内忽略汉语言之外文学创作的理由,应该说,在地方/区域、地方/民族、地方/语言的层面上,我们并没有在中国文学视野中恰当地给出诸如藏语文学、维吾尔语文学、蒙语文学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以“中国”结构的理论的说明,中国文学/语言的整体框架仍有待于建立,跨语言文化的中国文脉怎样描述仍然是我们的重要课题。而特别应该指出的一点是,中国多语言文学史的整合,也许首先要依赖于将有关民族语言作品,如大量的蒙、藏、维吾尔、朝等语言的作品翻译成中国书面共同语汉语,形成一个统一的语言文学场域。
六、“中国”文学的诞生:以《诗经》为案例的分析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诗305篇,大约是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的作品。在先秦典籍中,《诗经》中较早也较多地记录了“中国”一词,分别出现于三首诗中共7次:
1、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大雅·民劳)
2、惠此中国,以为民逑。(大雅·民劳)
3、惠此中国,俾民忧泄。(大雅·民劳)
4、此中国,国无有残。(大雅·民劳)
5、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大雅·荡)
6、女炰烋于中国,敛怨以为德。(大雅·荡)
7、哀恫中国,具赘卒荒,靡有旅力,以念苍穹。(大雅·桑柔)
据《诗序》、《郑笺》等记载,这三首诗都是西周时作品,周厉王时,暴政荒淫,因而遭到召穆公及周朝卿士芮良夫的讽谏,这三首诗即是他们的讽谏作品。这可能是中国文学中第一次明确地以“中国”为主题和抒情对象的作品,而且在约3000年前左右的西周就如此集中地表现“中国”,渲泄着“中国”的情感,把西周王权用“中国”加以象征化,可堪注意。
如何理解《诗经》这三首诗中出现的“中国”历代经学家或注“中国”为“国中”,或注“中国”为“京师”,并无不妥。但我们今天还应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起码到西周时,“中国”已不是简单的将“国中”之“中”作宾语前置的用法,“中国”已不同于“国中”,它除了“国之中”而外,已将“中”作了强调,表明是指中央大邑即京师,这是历代《诗经》注家都认同的。现代学者进而将“中国”解释为指整个京畿地区,也是不错的。因为“中国”一词在《诗经》中的所指范围看来既明确,又有所开放,西周人已不将“中国”局限于一座邑之内或一个“国”(即城邑)之内,这个有着等级大小不同的城邑的国,在诸候是周王室的封邦建国即封国,封了一座城邑同时也封了一块区域的管制权,而在周王室则是自封的受天命居天下之中的“中国”。“中国”超越“国中”的结果是,“中国”为周王室所专有,象征着天赋般的中央权力,而不会将其用在诸候国身上。召穆公等指责厉王,告诫厉王而忧心如焚的就在于他们面对的不是一般的封国,而是“中国”。
其二,《诗经》中的“中国”由此延展出一种时空关系,如惠爱“中国”,是为了绥安“四方”,这“中国”已与“四方”相对,构成了中央与四方区域的广阔和结构;“中国”因此就可以从一座中心城邑,开放并意味着天子直接管理的京畿地区,进而也可连带上“四方”封土,并因其所含的中心之意,“中国”一词也可以包括京畿地区加上“四方”封土的偌大开放时空,成为整个国土的一个中心性加广阔性的概括。“中国”的安危,关系着四方的安危。这已是《诗经》中的“中国”概念所显现出的延展开放之实在趋势。说其实在,因为此时的“中国”,惠爱她的理由,已是要“以为民逑”,逑为集合、聚集之意,即是说“中国”是用来聚合“中国”之民的;是要“俾民忧泄”,即使国中之民的忧愁得以流泄。同时,“中国”又是一个“内”的自称,“内奰于中国”,即在中国内部引起怨怒,就会延(覃)及远方的戎狄部落“鬼方”,带来危险;这里中国是“内”,“鬼方”就是“外”,暗示了一个中国/四夷的内外互动的结构。“中国”的含义已在怨忧的情绪中表达得更加丰富完整了。
其三,这三首诗具有一个共同的情感主题,那就是对“中国”的忧患意识,可以说开了几千年来中国忧患的先河,可见“中国”概念,在西周时也并未仅仅当作一个“名称”,因为周王朝如果若想在“周”之外再拥有一个名称意义不大,“周”之外之所以还需要一个“中国”,就在于“中国”实实在在地说明着周王朝的性质,从而成为周王朝的象征性概念,它的存在,不是可有可无的,起码从文学上说,对“中国”的祝愿、祈祷,乃至哀恫、愤懑,都变得富有理由和心理基础,是有着天理方向的,因为“中国”象征着王朝的使命和天意,周王朝从这“中国”二字上可以视野远大,呼唤“旅力”,背负责任。周王朝得到了天下中国的意识与责任,而中国文学也从此获得了一种天下中国的精神和境界,一种几千年来不绝如缕、“以念苍穹”的忧患情感,从此成为这块大土地上文脉之中的血液流淌。
综上所述,我们不应小看了这三首诗中所出现的“中国”,一个文学上的“中国”象征从此问世。《诗经》向我们所表明的,就是中国文学之所以为中国文学,不仅仅因为它为中国人、中国语所创造,而且它还是一种具有“中国”精神的文学,它是夏商周以来这块东亚大地上的国家实践的产物、中国化的产物、中国精神的产物。正如《诗经》之所以为“经”,也并不能说它体现了儒家精神,才使“诗”成为一种“经”,恰恰相反,它之成为人们尊崇的“经”,历史的逻辑是不仅《诗经》,而且包括儒家,都是这种天下/中国精神及其实践的诸种结果之一。
不仅这三首诗一个主题表明着重要的“中国”性质,其实一整部《诗经》的编撰构成都隐含着一个“中国”框架的奥秘,都体现着“中国”的性质,我们于今应该予以揭示。
《诗经》的编排体例由风、雅、颂三部分构成,风、雅、颂也表示古人对诗的三种类别的认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古人为什么提出“风、雅、颂”这几乎是中外独一无二的文体概念,又为什么几乎以其独一无二的温柔敦厚的诗教熏陶着上千年的中国诗坛,不能不令人深思。
过去人们读《毛诗序》对风、雅、颂的解释,认为《毛诗序》注重诗的内容的教化作用,“风是风化(感化)、讽刺的意思,雅是正的意思,颂是形容盛德的意思”。(27)晚近以来,人们可能觉得诗经学的教化味太重,又流行认为风、雅、颂的区别主要从音乐角度讲的,其次才在内容方面。从音乐上讲,风是西周十五个诸侯国的土风歌谣,雅是西周王畿的正声雅乐,颂是用于祭祀祖先的宗庙乐歌。(28)应该说,从教化和音乐两方面综合起来认识风、雅、颂的区别会更全面些,音乐调式与风格的区别还是应建立在风、雅、颂之类特定题材、主题等内容的基础之上,因此《毛诗序》所论风、雅、颂,仍然给我们认识《诗经》提供了一个古代诗歌源头的某些真实情况。
还是让我们来看一看《毛诗序》是如何说的:“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有者也。”细读之下,我们会看清《毛诗序》对风雅颂的解释完全是基于周王朝的国土结构、国家结构及治理方式的,完全符合《诗经》作品所由产生的地域、人文风貌特点,面对这些特征我们会恍然有所悟,这不正用“诗三百”的风、雅、颂三体在说明着一个“中国”的精义吗?“中国”概念在西周时浮出水面象征着什么?这在《诗经》中得到了最好的呼应。《诗经》用风、雅、颂三体覆盖了中原华夏广阔的时空,呈现出一种音乐性与诗性交相辉映的中国结构:是“中国”理念、中国国家理念的结构,也是中国文学的结构,更是中国文学观念的结构。《诗经》的“心”是在“中国”思想上生长出来的,而“中国”是在这片东亚山川河流上孕育的。宋人王应麟说:“夫诗由人心生也。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郊庙之音曰颂。其生于心一也,人之心与天地山川流通,发于声见于辞莫不系于水土之风,而属三光五岳之气,因诗以求其之所在,稽风俗之厚薄,见政化之盛衰”。(29)进一步说,所谓风,其实就是覆盖了一个大规模国家各“地方”的风俗诗、讽喻诗,即十五国风;所谓雅,就是覆盖了西周王畿地区及体现中央权威政事和正统要求的政治诗、共同体史诗,所以它形制四方之风,是言天下之事,也就是中国之事。风的“多”,与“雅”的“大”与“正”构成了一个中国/四方的典型结构。至于“颂”,为告祭称颂先王先公的诗篇,正是在这种“风”与“雅”的空间维度上加上一种时间的维度,体现着崇拜列祖列宗的精神,也意味着具有持续性的中华正统意识。周人翦商,取而代之,却照样把“商颂”列入祭祀之乐诗系列,也是后代中国持续不断的大一统历史的合乎逻辑的经典范例。于是我们应该理解,为什么中国文学会以这一部独标于世的风、雅、颂汇集的《诗经》而成为蔚然大观的源头。《诗经》的横空出世,风雅颂的奇特体式,都说明着中国的奥秘,潜伏着“中国”与“地方”的结构和话语,昭告一种中国文学的诞生,而在《诗经》这里,它所诞生的,不仅是诗,也是中国。
这就是我们以《诗经》为例,所做的一个中国文学分析。限于篇幅,也没有深入到《诗经》的十五国风和大、小雅的内部去做更为细致的考察,论及它温柔敦厚诗教所由产生的“中庸”风格,怨而讽喻的悲伤的忧患意识,它的中国政治意识和“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中国精神、“和”的审美理想。《诗经》的政治美学,就是“中国”美学,关于“中国”的美学,此不赘述,谅已大体说明了本文的观点。
七、结语:共同体观念与中国文学
本文试图从传统中国人的中国观的认识角度,来回答何谓“中国文学”,并把“中国文学”从一种说明性的用法,理解为一种有着自己的“中国文学观”的文学价值和实践体系,进而总结中国文学的若干特点。本文尤其指出了在中国与地方的构架中重视对“地方”的研究。事实上,很早就有人提出诸如中国文学是由五十六个民族文学共同组成的文学等观点,但怎样化解这个有些“大而无当”的正确说法,深入进去才是关键,应该说,观点的正确有时也并不实用,究竟中国文学到底怎样构造着、组成着,从而体现着哪些特征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的探讨只是初步的,尚有待于继续深入的研究和学习。当我们说“中国文学是由中国境内(包括历史上的中国、现实的中国)不同地方、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层次的人们所创造的文学共同体”时,其实这好像是在说着一个“总体文学”的概念。应该承认,大而无当的“总体文学”有时并不能帮我们什么忙。在这里很有必要引用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中的一段话:“世界文学这个名称似乎含有应该去研究从新西兰到冰岛的世界五大洲的文学这个意思,也许宏伟壮观得过分不必要。其实歌德并没有这样想,他用世界文学这个名称是期望有朝一日各国文学都将合而为一。这是一种要把各民族文学统起来,成为一个伟大综合体的理想,而每个民族都将在这样一个全球性的大合奏中演奏自己的声部。但是歌德自己也看到,这是一个非常遥远的理想,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愿意放弃它的个性。今天,我们可能离开这样一个合并的状态更加遥远了。”(30)面对这样的描述,我们对“中国文学”的历史演变也同样感慨,但值得庆幸的是中国文学毕竟属于“中国”,“中国”这源远流长的理念及其结构形态都给中国文学以共同体的生命,使我们把握它具有了可能性。“中国”的思想理念和历史实践给我们提供了方法,这就是要在“一”和“多”的关系与位置的把握中去认识中国事物。世界是多元的,但人们对世界的“一”,却往往认识不一,乃至非常怀疑,很少苟同,而中国的“一”,(31)中国文学的“一”,却因“中国”思想理念和历史实践而存在于中国人的头脑和现实中,具备了现实性和可能性。因此我们不能像深受西方本质主义影响,以及像深受西方单一民族国家理论影响的某些方法论那样,只注重抽象的中国、大师的中国,而忽略了整体的中国,只注重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中国之名,而忽略中国思想和实践的历史之真。而有了“中国”的“一”,即便是文献目录学意义上的中国,总汇起来,形成偌大整体,都会体现出一种中国本质,这是歌德等西人不会想到的。更何况,在“一”与“多”的模式下,“大”与“小”、“通”与“变”、“体”与“式”,以及分区、分层、分解的结构方法,都会使一种有着丰富内涵的整体的中国文学史成为可能,“重绘中国文学地图”(32)也因此得以可能。为此,我们应该更加深入地对“中国文学”进行反思和探讨,把“一”与“多”(33)的中国文学关系、中国文学文脉、中国文学整体呈现出来。借由此路,开辟一种“中国文学学”的研究也是大有可能的。它不是“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它是建立在中国文学历史研究基础上对中国文学自身经验的理论总结。中国和中国文学,这是如此历史悠长的伟大建构,凝聚了深厚的独特的中国经验,提供给世界以文学的独到而丰富的价值。想一想诸如“境界”这样的中国文论的固有术语,它完全是由建立在“中国”山河大地上的阔大的文学审美情感的时空把握与感悟而得来的艺术真谛,我们便不能不对一份“中国”的文学情怀与眼界浮想联翩了。
最后,我们还是要回到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刘再复和周扬共同署名的《论中国文学》这篇宏文。这篇文章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提出了中国文学的“共同体”观念。这是真正有穿透力和丰富内蕴的概念,抓住了“中国文学”的某些本质方面。安德森曾经把“民族”定义为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34)它本质上是一种“现代性”的深刻变化,源于一种深刻的人类意识。鲍曼也在论述了“共同体是人们最想念的东西”之后,表达了他关于现代观念中有关“共同体”与“多种文化,一种人道”的认知,认为:“如果现在这个个体的世界上存在着共同体的话,那它只可能是一个用相互的、共同的关心编织起来的共同体,只可能是一个由做人的平等权利,和对根据这一权利行动的平等能力的关注与责任编织起来的共同体。”(35)安德森和鲍曼有关“共同体”的观念完全出于一种现代性的民族国家理论及其世界体系认知,对于我们去认识今天的现实中国文学,或者20世纪以来的现代中国文学意义重要,同时,依此我们也可由此返观想象传统中国对“中国文学”的思维方式和处理办法,它完全是基于一种“中国观”的共同体想象基础之上的文学共同体的文学文化创造。“中国文学”数千年来的历程,就是随着“中国”这一地域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和民族共同体的由“自在”到“自觉”的发展而演化的,人类的联合和社会的大同应该是其源于人性深处的不竭动力,是在文学语言世界里“用相互的、共同的关心编织起来的共同体”。它成为中国人的心灵故乡和人性舞台毫不奇怪,并且,它深深懂得,对“中国”意义上的文学来说,最高的价值和意义,最大的特质,就是审美的和谐,其它都在其次。来到现代,中国文学如何阐发和弘扬这一最基本的文学共同体理想,在经过了“变易”和“斗争”哲学的曲折之后,在21世纪,成为一个重大的问题。
注释:
(1)周扬、刘再复:《中国文学》,载《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11月第1版,第1页。
(2)刘再复:《中国文学的宏观描述》,《论中国文学》,作家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3页。
(3)谭其骧:《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有对“历史上的中国”的阐释,见《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3页。
(4)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第1版,第44页。
(5)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见《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1月第1版,第8页。
(6)于省吾:《释中国》,载《中华学术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版。
(7)殷海光:《天朝型模的世界观》,见《中国文化的展望》,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第1版,第1页。
(8)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修订本,第37页。
(9)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见其主编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第33页。
(10)赫尔佐克:《古代的国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211、258页。
(11)苏秉琦:《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90页。
(12)唐·孔颖达:《尔雅正义》。
(13)参见《左传》唐孔颖达疏。
(14)家铉翁:《题中州诗集后》,见《元文类》卷38。
(15)苏秉琦:《关于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问题》,见《文物》1981年第5期;又见其《中国文明的起源》一书第四章“条块说”所论中国考古文化六大区系理论,三联书店1999年6第1版。
(16)胡厚宣:《论殷代五方观念及中国称谓之起源》,《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1月第一版,277页。
(17)唐晓峰:《大禹治水的新证据》中提出“一体分区”的意识至迟在西周就有了考古证明。载《中国国家地理》2003年第2期。
(18)参见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对“中华民族”概念的梳理,以“多元一体”理论而著名。
(19)李炳海:《民族融合与中国古代文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48~58页。
(20)傅斯年:《夷夏东西说》,载《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傅斯年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187页。
(21)文化区域界线具有模糊性,胡兆量等编著的《中国文化地理概述》认为:“对区域文化地理特征的概括宜精不宜繁,文化地理区划的层次宜少不宜多,文化地理区划的界线宜粗不宜细。”见胡兆量、阿尔斯朗、琼达编著《中国文化地理概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7页。
(22)宋·祝穆:《方舆胜览》“引用文集目”序,见《方舆胜览》(上),中华书局2003年6月第1版。
(23)有关“时代差异”和“地区差异”的概念,参见谭其骧《中国文化的时代差异和地区差异》,《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367页。
(24)《尚书·大禹谟》:“无怠无荒,四夷来王。”这里的“四夷”无疑是站在中国中心视界而言的。有“中国”才有“四夷”,正如有“中国”才有“四方”一样。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旧时统称为“四夷”,但夷与裔有时相通,《左传定十年》:“两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乱之。”“裔”意为边远之地,也有血缘关系的后代(后裔)之意,有时也指边地少数民族之“夷”,《左传定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可见夷与裔相通的用法,使中国对边地少数民族自古以来就视为有着血脉关系的。《大禹谟》虽被认为是“伪”,与《左传》所言相对照,也可见古人的中国化的人类观念。而《礼记·王制》更是直接点明了“中国—四夷”结构为“五方之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可见中国与(四方)四夷即相对,同时又构成一个整体,这所谓的“一个整体”,即“五方之民”整体架构,就是历史地形成的“大中国”,也即现在我们观念与现实中被历史实践建构起来的“中国”。而在这个大“中国”柜架之内,并不妨碍我们运用传统的“中国/四夷”的框架,用今天的术语来表述,就是“多元一体”的整体格局。
(25)参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文明史纲》,布罗代尔指出:西方自很早的时代就同化了其原始民族,……归化他们,使他们与城市建立起联系,并开发其资源。类似的过程在远东没有出现。这一巨大的差别说明了为什么在中国有如此多的民族没有“被汉化”。现在的中国,汉族以外少数民族的人数仍然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尽管这些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6%,但占有的地域占全国的60%。现在只有中国挂念其落后民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171页。
(26)参见李炳海:《民族融合与中国古代文学》第65~72页,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
(27)朱自清:《经典常谈》,《朱自清全集》第6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版,第34页。
(28)顾颉刚:《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古史辨》第三册下,或参见《顾颉刚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第1版第130页。
(29)宋·王应麟:《诗地理考》序,载《四库全书荟要》(8),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5月版,329页。
(30)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第1版,第43页。
(31)参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梁惠王问孟子:天下恶乎定?孟子对答曰:定于一;又问:熟能一之?答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这大概是历史上较早地对中国的“一”所作的表述。
(32)杨义:《重绘中国文学地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版。
(33)程千帆先生曾写过一篇《古典诗歌描写结构中的一与多》,很富有启发性,应予重视,并扩展思路,研讨在“中国文学”意义上的“一与多”。见程千帆《古诗考索》第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
(34)[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1月版,第5页。
(35)[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版,第186页。
[附记]本文曾发表于台湾《政大中文学报》2008年第10期,但将第六节“中国文学的诞生:以《诗经》为案例的分析”删节了。现借此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全文发表,敬祈方家指教。特此说明。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