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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话语的紧张与回到原典的挑战

2009-10-10段吉方

文艺争鸣 2009年9期
关键词:文学理论当代文学观念

段吉方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在思维观念、知识形态和价值诉求等多个层面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从这一时期开始,许多学者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美学立场出发,努力建构基于中国文学实践的文学理论体系,从而使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进一步走出单一性的政治语境,展现出了以往研究过程中难以具备的学理性和实践性。在这个过程中,一种值得文学理论研究界关注的有本土色彩的理论观念就是“审美意识形态理论”。但是,最近以来,围绕着“审美意识形态”问题,学界有了诸多的争论,有的学者提出,“审美意识形态论”是“我国文学理论界在学术上打的一次大胜仗”;“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取得的较审美反映论、艺术(文学)生产论、以人类学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有更为明显的学术影响力,成为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和美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种理论形态。”但有的学者也提出,“用‘呈现在语言中的审美意识形态来界定文学,是欠妥当的”; 用“审美意识形态”来说明和定义文学“有过滤掉构成文学本质的其他成分之嫌,且与多样化的文学存在状况不相符合。” “把‘审美意识形态解释成审美意识的形态,由此把表述的重心转移到了审美意识上,从根本上消解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4)还有的研究者认为:“所谓‘审美意识形态之说,不过是人为虚构和神话出的概念。”(5)在这个争论中,笔者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学者们更多地是纠缠在“审美意识形态”概念的学理依据,各自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中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依据,带有较多的理论争辩色彩;另外,就是直接的个人商榷比较明显,理论话语之间的紧张态势非常明显;最后,缺乏对“审美意识形态”这个问题的核心——文学特性问题认识的深入探讨。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审美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与辩论,固然应该注意它的理论渊源,但也不能忽视现实语境,特别是要考虑到它所引发的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在理论观念和思维方式上的影响、意义与不足,这样才能对它有更全面的认识。

一、“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突破与话语转型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中提出的审美意识形态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它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的意识形态环境和整体思维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它涉及到了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所面临的复杂语境,它的提出关乎文学理论研究的时代症结,即文学理论有效地发挥它的实践性问题;另一方面,它引发的理论思考本土色彩比较明显,涉及的是如何有效地深入中国本土的文学理论研究这一重大问题。因此,我们今天再来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应该看到它对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研究转型的意义与价值。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当代文学美学界就有了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探索。朱光潜先生在他的《西方美学史》序言中就曾经提出过关于文学的意识形态研究,他反对在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之间划等号,认为上层建筑既包括政权、政权机构及其措施,也包括意识形态,而文学艺术自然是一种被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意识形态。(6)朱光潜先生这一观点在他的文章《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质疑》中表达得更为集中。(7)但也有人认为朱光潜的“两种上层建筑的观念”割裂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整一性,认为他强调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的观点带有理论演绎的成份,而不符合经典马克思理论的原初意义。(8)这个时期,虽然还有多人参与讨论,但由于时代语境的影响,问题的争论并没有更多地切近文学审美特性问题,所以它对当时文学理论研究的影响还是有限的。在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认识中,真正对文学理论研究的整体观念有所推进还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事情。这个时期,研究者开始在文学的认识特性与审美特性的区别意识中来探讨“文学的意识形态性”问题。童庆炳教授在1984年出版的《文学概论》中认为包括文学在内的全部意识形态(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和一切社会科学,都是客观社会生活的反映,而文学反映生活的特殊性是审美的反映。(9)钱中文教授1984年也提出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他认为:“文学艺术不仅是认识,而且也表现人的情感和思想;审美的本性才是文学的根本特性”,1987年,他又发表了题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论文,再次论证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观念。(10)王元骧教授在他一系列论著中,深刻地反思了传统的哲学反映论问题,强调文学反映与审美创造的思辨特性。(11)此外,王向峰、陈传才、杜书瀛、周忠厚、董学文、王杰、谭好哲等学者也从文学反映的哲学基础、审美主体的精神特性、文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等角度对文艺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作出过深入的探索。

由于这些学者们的努力,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在理论观念、思想方法和思维模式上均有了很大的突破,文学理论话语基本上摆脱了长期以来制约理论观念深入和思想方法创新的工具理性的制约,在思维方式上则打破了传统文学反映论的僵化观念,从而在理论研究过程中比较注重哲学基础与理论问题的思辨、文学理论建构与文学事实的变异、理论范式的演进与当代视野的融合等更深层次的问题。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童庆炳的《文学理论教程》(12)的出版、再版、修订以及大范围的使用为标志,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推进,《文学理论教程》进一步强调了文学研究在对象、内容和形式上的特殊性,并充分考虑到文学创作在主体层面上的能动性、精神心理层面上的无意识特性以及语言符号运用上的个别性,从反映的对象、反映的目的、反映的形式等方面更加深入地探究了文学的本质属性问题,从而使审美意识形态理论逐渐成为中国当代文论中的一种主流观念。

童庆炳先生曾经指出,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论是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家“根据时代要求提出的集体理论创新”。(13)这种看法是能够提示我们注意某些问题的。首先,我们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审美意识形态理论会在20世纪80、90年代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如果说是理论观念的深化与思维方法的变革,为什么此前文学理论研究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这当中明显地存在着一个时代语境的变换问题。20世纪80、9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研究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这是因为时代更进步了,思想更多元了,文化更宽容了,所以审美意识形态研究的深入也是文化意识形态变化的结果。其次,许多学者们在提出和阐述“审美意识形态”过程中,对 “什么是‘意识形态”?“如何认识文学的意识形态?”等问题曾经进行过深入的探索,从而使文学的审美性与认识性、生产性与意识形态性、文学的功能性等一系列至关重要的复杂问题重又进入到文学理论研究的视野中来。这些文学理论研究中理所当然应该关注的问题在很长时期内没有得到深入探索,而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对这些问题有过进一步的思考与辨析,从现实来看,这种思考与辨析实际上是影响了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研究的格局,突出地体现了文学理论研究在不断变化的文化政治语境和现实文学实践中,转换思维模式、调整文学理念、变化思想方法的努力。这是一个步履艰辛的过程。在以往的评价中,学者们都不同程度地注意到了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在理论建构层面上的意义,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它与中国当代思想文化空间拓展的关系。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是当代多元文化促动的结果,这个促动,最明显的意义在于使中国当代整个思想文化界突破了单一性的政治文化格局,逆转了“文艺从属于政治” 口号,走出了“文艺为讇追务”的话语方式,没有这种话语思维的转变,理论观念的拓展是不可能的?0世纪80年代以来,文艺学研究领域中的人性论主题的重新确立、文艺学方法论的突破、文艺学主体性问题的论争、人文精神大讨论与新理性精神的确立,都是在这种多元文化语境影响下发生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强调文学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意识形态,强调文学以其特有的审美表达机制介入社会意识形态空间,同时社会意识形态的表达和发挥作用都要借助文学的审美之维,我们不能说它包打天下,但它深刻地关注文学特有的审美表达机制和审美蕴涵特性,说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在思维观念上正努力建构自己的品格,这至少是理论研究突破极左政治语境禁锢后的一个值得重视的收获。

二、本土话语的紧张与文化实践的困境

由于中国当代意识形态与政治语境还有自己的国情特色,文学理论研究往往难以取得一致性的前进步伐也是有目共睹,对那些尚待解决的问题的进一步探索和辨析仍然是必要的,但所有的争辩都不应该轻易否定已经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思想开放空间,更不应该违背争论的学理规则。可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与争论而言,由于它涉及到的问题更为敏感复杂、关系到的理论思维惯性更为坚固和庞大,因此,围绕着它而体现出的本土话语的紧张与学术伦理的困境更为集中。

倡导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学者们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视野中看待这个问题的,这是科学而合理的。从马克思主义美学诞生那一天起,它就一直强调审美问题,同时不忽略审美问题与实践的统一,并与主体的分裂以及过分强化的感性需要作斗争。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著作中都强调审美话语与社会意识形态、政治语境的关系。可以说,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在思维观念上正是回到了马克思主义的提问方式,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点。但是,有的学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不错,意识形态论确实是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核心观念,但是,这一观念只是为认识文学的本质提供了方法论基础,马克思并没有明确使用“审美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用审美意识形态来界定文学本质是不合适的,有明显的“去政治化”之嫌。(14)这正体现出了当前理论观念的深化和理论视野的拓展面临的难题。也就是说,我们从事文学理论研究,不仅要在“文学本质”这样的问题上进行探讨,还要兼顾到理论研究的政治关切问题。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文学理论研究的政治品性的确是理论研究的“应有之义”,但中国文学理论研究在这方面有过很沉重的历史教训也是事实,因此,如何看待这个“应有之义”?对于“政治”,文学理论研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恐怕确实是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所难以回避的问题。实际上,审美意识形态论没有回避这个问题。 从历史看,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论是在纠正机械反映论过程中提出来的。“反映论”的文学观念在本质上是文学意识形态论的体现,它的哲学基础是唯物主义的哲学原则。作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哲学基础和指导思想,“反映论”的文学观念在理论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中国文学理论研究中,长期以来“政治化”观念和“政治化”思维的参与,我们在践行这一主张的过程中经常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的轨道,从而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机械和片面的理解,文学观念也陷入较大的理论误区。审美意识形态论在理论原则上并不回避“政治”,只是淡化政治的“倾向性”,因为审美意识形态论仍然强调文学的意识形态属性。社会政治与意识形态是研究文学本质问题无法回避的因素,但并非说政治意识形态一定要在文学中有所“倾向”,历史教训告诉我们,我们倒是应该警惕文学过分染指社会与政治版图的做法,这与强调文学的意识形态性是两码事。

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英国学者特里·伊格尔顿的理论中得到启发。在伊格尔顿那里,审美意识形态理论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话语,而且它还是一种深刻的批评话语和文学实践形式。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是从一种个性化的文学价值观中展现出来的,体现了文学研究的价值诉求,这种价值诉求就是一种政治关切特性。在伊格尔顿看来,“政治”是审美价值的归属,他所说的“政治”是一种宽泛的和描述性的表达,是对文学的价值属性的强化方式,不具备实用政治学的意义,用他的话说:“仅仅指我们把社会生活整个组织起来的方式,以及这种方式所包含的权力关系。”(15)并且,在《文学理论:导论》中译本前言里,伊格尔顿还声明:他的主要结论即文学理论从根本上说永远是政治性的“不应该误解为是企图把文化产品中独特的东西,简化为直接的政治宣传目的。”(16)作为一个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有他自己的阐释语境,这个阐释语境是西方左派革命落潮后的时代诉求,即坚持审美话语对社会现实的介入能力,强化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与当代社会思想语境的对话能力,这是值得我们参照的。从理论观念上看,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是 “政治化”的,但是,伊格尔顿的“政治化”并没有忽略文学的审美特性,因此,“去政治化”的问题并非关键,关键在于审美话语如何有效地介入当代文化现实,但是这个问题又不能笼统地以“政治化”来解决的,因为这很容易走向强调单一政治语境的“政治形态文艺学”,这一点倒是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所缺失的考虑。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在强化文学审美特性的时候,并没有也并没有充分考虑文学研究与难以规避的历史语境的对话能力问题。反观中国当代文学现实,我们会发现,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实用逻辑和消费文化的感性促动下,历经政治风雨浮沉的中国文学进一步疏远了对现实政治的关切。无处不在的商业逻辑制造了一个个充满诱惑的物质大厦,同时也让文学更多地关注个体感性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文学研究受现实文化经验的影响,加大了对文本的情感述说和审美表达方式的阐释能力的培养,但却忽视了当代文化语境中非文学言说的意义。从这个角度看,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当然是不能“去政治化”的,但是,我们更应该强调所谓的“政治化”的目标与原则,具体说,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应该更深层次地关注文学言说之外的现实语境,增强文学理论研究与现实文化经验的对话能力。这种对话既是文学上的,又是政治上的。这种研究的目的并非迎合现实的政治,而是既要在现实政治的语境中磨练自己的锐气,同时又在一种深刻的诗学政治学立场上实现政治批判的旨趣。

为此,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如果真的要突破“政治考量”这个难点,就必须坚持审美话语介入当代文化现实的实践性,就必须在理论体系的建构中兼顾文学研究的社会学视野、美学话语的思想历程以及文学批评的政治实践品格。从这个角度看,审美意识形态研究应该是一种建基于文学观念的批判性反思和现实文学经验的综合性考察之上的理论思考。目前看来,这还需要更多的努力的,也正是在这方面,当代文学理论研究还要面对更多的危机与挑战。

三、回到原典的挑战与理论研究的危机

20世纪后半期以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瓶颈”阶段。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遭到了有效性和共识性的挑战,理论、思潮、方法、思想、观念的争辩普遍缺乏深刻触及问题实质的求是精髓;对异域思潮的介绍、引进和移植忽略了与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现实的有效磨合。文学理论研究一方面在思维观念、知识形态和价值诉求上有所突破,但在观照和解决当下问题时却体现出“体大虑疏”、“全而不周”、“空而不细”的缺陷,因此面临的危机与挑战更大。中国当代文学研究需要理论,文学理论研究却需要再度突围。

就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来说,首先面对的是“回到原典”的挑战。有的学者提出质疑:在既强调文学的艺术特性,又强调文学的意识形态特性的过程中“组建”“审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是不合适的(17)用“社会意识形式”代替“审美意识形态”较好。(18)这样的质疑是切中肯綮的。就“审美意识形态”这个概念而言,倡导者在提出之始是没有对之进行深刻辨析的,是在争论骤起并且理论主张已经传播和应用多时才对这个概念进行“回应商榷”式的探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理论上的失误。就马恩原典著作来看,无论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明确地提出过“审美意识形态”这个概念,这是事实。这主要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些著作中主要论述的是作为哲学观念和思想原则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但马克思恩格斯都不忽略审美的问题,而是把意识形态与包括文学在内的一定社会生产方式联系起来,探索社会变革过程中意识形态的运行机制。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19)马克思提出必须区别开两者:“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20)马克思强调文学、艺术、审美情感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并强调在整个的社会意识形态变革中重视它的审美表达机制和运行规律,这是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学说对文学本质研究的基本观念。的确,马恩原典中没有提到“审美意识形态”,但我认为,在对审美意识形态问题的认识上,我们更应该马恩原典的基本观念出发,特别是要考虑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提问方式和思想精髓,而不能只看马克思是不是使用了某个概念。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在强调审美话语的社会意识形态性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是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提问方式和思想精髓的。

如果说到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有什么缺陷的话,我倒是认为它对当代文学生产的意识形态特征没有透彻的说明,审美意识形态论过多地强调了个人化的审美体验,在文本解析的过程中过多地强调了个案性和片段性的审美感受,而忽视了社会政治、经济、媒介变革、社会结构等复杂现实意识形态变革对文学的影响。目前而言,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现实已经快速地进入了一个极度感性化、肉身化和平面化的历史时段,社会发展的整体转型使审美话语的知识形态和价值属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是审美意识形态研究所要面对的意识形态现实,也是审美意识形态研究所要郑重对待的“政治”。如果对这些具体的现实问题缺乏敏锐细致的解析能力的话,当代审美意识形态论可能无法对文学本质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在我看来,关于文学本质问题的探讨,我们不仅仅需要考虑到个体感性的审美经验,即在诗学研究系统中做学理探讨,更应该关注当代活生生的审美文化现实。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在文学的审美性问题上做了很出色的理论研究,强调文学的“无功利”、“形象性”与“情感性”的特点,(21)但是在对当代审美文化现实的阐释中,明显存在着简单化和教条化的缺陷,我们看不到像伊格尔顿在《批评与意识形态》、《文学理论:导论》中那样的对英国文学的意识形态性所作的出色的批评分析,虽然我们不能拿伊格尔顿的理论做简单的比附,但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在分析阐释当代文学与文化意识形态现实上的简单化处理方式却是明显的。而且,某些概念内涵模糊,某些原理重复论证、循环论证也比较突出。比如,在对待文学“理性”这个问题上,不但没有明确界定“理性”的概念,而且没有指明“理性”与稍后的“认识性”有何区别。在阐述文学的“理性”特征时,论述者这样表达:“从审美意识形态角度看,文学仍然必须依赖理性。只不过,理性在这里是以特殊形式存在的。但是,如果借此以为文学仅仅依赖形象便可进行,那就会大谬不然。”(22)接下来,论述者并没有深刻论述那种以特殊方式存在的理性是什么,特别是没有指明文学形象中蕴涵的这种理性与意识形态性有什么关系。通过对巴尔扎克创作经验的举例论述,论述者指出这种“理性”也就是作者创作文学作品时的时代的意识形态氛围,但是这种意识形态氛围是如何影响创作的?在作品中又是如何表现的,显然没有足够的分析;通过对陶渊明的诗歌《饮酒》、王维的诗歌《鸟鸣涧》、《终南别业》的分析,论述者指出这三首诗歌共同表达出诗人归隐田园的理性意图,这种理性意图需要欣赏者通过对形象的审美直觉见出,这时的“理性”好像与通常的“理解”没有太多的区别。 另外,中国当代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在文学意识形态性问题的理解和分析中存在着“理念化”的趋向,存在着“主题先行”的痕迹,对文学的意识形态性问题缺乏理论的提升,理论界定代替了审美经验的分析,在文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缺乏对文学语境的详细探索,对文学本质的界定显然有明显的不周全性,无法回答复杂的文学活动问题。这种弊病,恐怕是仅仅使用“社会意识形式”代替“审美意识形态”无法解决的。

当然,思维方式与文学理念上的进步向来是步履艰难的,确实,我们也要认可这种观念:“要提出一个十全十美、面面俱到、人人都能接受的文学本质观,那是有很大难度的。”(23)因此处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转型核心”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也属正常。但是“审美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提出、阐释和争论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当代文学理论研究中的问题,那就是文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和具体问题的解析之间还存在着难以弥合的缝隙,理论观念上的辨析和争论往往违背学理争辩和思想探讨的学术伦理,甚至发生人为的错位,乃至争议到了最后,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深化和解决而且更加扑朔迷离了。“审美意识形态”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在它的身上体现了中国学者自己的思考,但它不是一个铁板一块包打天下的概念和理论,在当代多边的文化现实中,特别是在后现代主义文化甚嚣尘上的局面下,透过文学的意识形态之维,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培养具有在宏观的文化语境考察文学和美学问题能力的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

注释:

(1)童庆炳:《新时期文学审美特征论及其意义》,载《文学评论》2006年第1期。

(2)王杰:《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理论》,载《文艺研究》2006年第8期。

(3)董学文、马建辉:《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献疑》,载《文艺理论与批评》2006年第1期;马建辉:《文艺意识形态观念的演进》,载《文艺争鸣》2007年第7期。

(4)(14)(17)董学文:《文学本质界说考论》,载《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5)单小曦:《“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论”质疑——与童庆炳先生商榷》,载《文艺争鸣》2003年第1期。

(6)朱光潜:《西方美学史》序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二版,第10—18页。

(7)朱光潜:《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质疑》,载《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1期。

(8)姜东赋:《略说“社会意识形态不在上层建筑之外”及其他——与朱光潜先生商榷》,载《天津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3期。

(9)童庆炳:《文学概论》,红旗出版社,红旗出版社,1984年版,第48页。

(10)钱中文:《 文学理论:走向交往与对话的时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新理性精神文学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王元骧:《审美反映与艺术创造》,杭州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文学原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文学理论与当今时代》,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2)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版,1998年第2版,2004年第3版。

(13)童庆炳:《新时期文学理论转型概说》,载《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0期。

(15)(16)伊格尔顿《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190页,3页。

(18)董学文《“审美意识形态”能成立吗?》,载《高校理论战线》2005年第10期。

(19)(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第83页。

(21)(22)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第3版,第61-67页,第65页。

(23)钱中文《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逻辑起点及其历史生成》,载《文学评论》2007年第1期。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CZWOO3)“意识形态与审美话语”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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