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参加八路军的田发义同志写信本刊被打成“右倾”分子 50年未获彻底平反
2009-09-30
编者按:田发义同志的来信,反映的是一出离奇的、令人揪心的悲剧。
一个14岁就参加八路军,经过战争考验的老战士,1956年转到江西宜春县粮食局工作,1959年被错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彭德怀的黑爪牙”。按照党政策,这些问题早应该彻底平反,“一风吹”。可是50年过去了,时至今日,田发义的问题仍未获得彻底解决。这真是咄咄怪事!
据本刊初步了解,田发义同志被粮食局关押、批斗三个月,错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开除党籍,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摧残使他战争年代的旧疾复发。无奈,只好在被关押的地方写报告,要求退职治病。此后曾流落街头,靠砍柴、拉大板车度日,被当地群众称之“板车八路”。因无人过问,他对党中央关于“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平反的决定,竟一无所知。
直到粉碎四人帮后,1979年全国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县粮食局在事隔20年后,才给他申报平反事。县落实政策办公室派人和田发义见面,征询平反意见。同年12月,县纪检委单书记签发了《关于田发义同志平反改正的批复》文件。这本来是个转机。遗憾的是这样一个关乎田发义命运的文件竟被束之高阁,长达27年之久。粮食局和田发义本人都毫不知情。这期间田发义多次申诉、询问。2006年3月到区纪检委和组织部去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无法回答”。
后来,田再去区纪检委询问时,有个好心的干部知道田发义是来询问他的平反问题,悄悄告诉田,我好像看到有这个文件,等我找一找,明天告诉你。第二天,这个好心人就把这份尘封了27年的文件给田发义看了。田发义再次提出申诉,袁州区委陈书记在申诉报告上批示:“纪检、组织部按政策妥处。”江西省委原秘书长(现副省长)陈达恒知道此事,也曾有过指示,要宜春市委组织部按政策处理,并告诉田发义本人,然而有关部门,经办人员有的人说:“发了文件,就是平了反。其他一概不管”后来又说“要进行调研”,再询问竟有人说:“关于你的调查材料早已写好了,上面没来要,我们也没有时间送……你就慢慢等吧!”这哪里有一点人民公仆应有的责任心。
我们希望不要让这个饱受冤案之苦的田发义同志无尽头地“慢慢等”,而是有关方面人士应该“快快办”,使这个长达半个世纪的悲剧早日收场!使田发义得到彻底的平反,还田发义同志一个清白!
《炎黄世界》编辑部:
我叫田发义,男,1931年4月生,河南沁阳人,1945年6月参加八路军,1949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入伍后在太行军区司令部看押过日本俘虏,随副司令员秦基伟参加“三人执行小组”,参加上党战役、邯郸战役、平津战役,从北平两脚走到海南岛,途中参加解放南昌、赣州、广州,1950年调空军十八师参加抗美援朝,1953年5月调空军第四速成中学习,1956年4月复员到宜春县粮食局。
一、祸从天降
1959年11月18日,粮食局党总支传达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关于彭德怀反党集团的决议”,会后,突然宣布对我进行关押。
数日后,在全县党员大会上县委书记张丙昌宣布我的正式罪名: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彭德怀的黑爪牙。
罪状有二:
一是煽动工人罢工,自任罢工领袖。
事实:煤矿上复员军人与当地矿工因地区差同工不同酬,矛盾很大,党委书记郝金宝叫我(时任团委书记)主持座谈会进行调解、沟通,并派监委江书记和保卫干部、人事干部参加,会后又做了汇报,并得到肯定,运动一来竟成反党黑会。
二是反对党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事实:矿工认为馊了的馒头不应该收粮票,向我反映,我说此事应该找工会,这就是反对统购统销。
大会批小会斗,时而拳脚相加,时而讽刺辱骂;时而用劳改恐吓,后又正式开除我党籍(我签字同意),精神受到严重摧残,白天又用超强劳动进行折磨,战争时期留下的神经性头痛严重发作,怕光、怕声音,说话有气无力,走路只能小步移动,不准到医院治疗,不准家属来照料,人已濒临死亡,几度曾想自尽,但想到一家老小何以为生?我又如何向后人交待?当时唯一活路只有退职,在粮食局的“班房”里写了退职报告,“放风”时交给看守人员就回家了。
二、从流落街头的“板车八路”到创先进典型的厂长
1.回家首先是变卖家当(只剩下一张木制大床),在老婆陪护下到长沙、武汉、南昌看病。
2.流落街头,先上山打柴沿街叫卖,后拉板车送货为生,坊间传闻“板车八路”就是我。
3.身体孱弱,疾病未愈,难糊一家五口之嘴,咬着牙,含着泪把饭量大的男孩送给了人。
4.为消灭单干在街道又当“板车头”(运输队、交管站)。
5.1964年东方街道用两台闲置的老虎钳,没要国家一分钱,凭着“我是八路军”、“我是共产党员”的信念办起宜春汽车配件厂,由上级支持(省领导两次到厂)、员工努力,1979年员工达280多人,产值上百万,成为江西省艰苦创业先进典型,我是厂长、书记,1992年厂里退休。
三、平反路漫漫
1.1979年当全国开展平冤假错案时,县落实政策办公室一人来我厂,征询平反意见,我当时提出:销毁黑材料、公开平反,恢复我国家干部身份。来人声称:研究后再答复。由于扩厂处紧张时期,工作繁忙,没有催问,我相信党组织会给我解决问题。然而却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2.2006年3月再次申诉平反,区纪检委、区组织部均称:不知道,无法回答。
3.2006年4月14日,意外看到宜春县纪检委于1979年12月14日由纪检书记单淑珍签发的宜纪字(79)44号“关于为田发义同志平反改正的批复”文件。
主收单位——粮食局党总支、我所在单位——汽配厂和我本人,都未见过此文件,一个平反文件竟被扣压27年之久。
4.此次申诉得到领导重视。
2006年5月25日,袁州区委书记陈秋保立即在申诉报告批示请“纪检、组织部门按政策妥处”。
2007年8月初,宜春市委书记宋晨光收到我的有关材料即批复,并叫办公室转告:对我的遭遇深表同情。可批复文件转到袁州区组织部仅300米距离竟用了98天。
在区、市申诉遇阻,按申诉程序、按党员权利,我于2008年1月28日向省委提出申诉,又是迟迟未见回复,蒙广州新四军研究会副会长、《羊城晚报》特约记者陈世基同志相助,直接写信给省委秘书长陈达恒同志,陈秘书长4月1日复函给陈会长“……信中反映情况,我已派人进行了解,宜春市委有关部门会按政策答复田发义本人……”。过了三个月仍未见回音,陈会长于2008年7月4日再次写信给陈秘书长(已任副省长)。
2008年8月29日袁州区组织部终于约我详谈有关情况。当我在2009年2月28日催询时,得到这样回答:“你的调查材料早已写好了,上面没来要,我们也没时间送……你就慢慢等吧!”闻之心寒胆颤。
四、与区、市组织部门的分岐
此次上访申诉与市、区组织部门的主要分岐有二。
分岐一:关于退职
组织部门认定:1960年我写的退职报告是自愿的,手续齐全,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档案为凭,是死是活应自负其责。
我认为:当时作为公民我没犯法,作为党员我没违纪,为什么被关押?为什么捏造事实恶意中伤?新伤、陈伤交织发作濒临死亡为什么不准看病?
“自愿”?有国家干部不当,我为什么要去流落街头?去拉板车?“反右倾”运动,前有“反右派”,后有“文革”,被逼死的成千上万,他们都是“自愿”的吗?
“手续齐全?经有关部门批准?”这里隐藏了是与非,它给“左祸”编织了一个美好的“遮羞布”。
彭德怀同志说过:在特定的历史下保住自己生命就是尽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
在批斗中粮食局党委书记陈建开私下对我说:“不是我们要整你,而是‘上面叫我们整你。”
对“反右倾”党中央的结论“运动是完全错误的”。“整人的”、“上面”或“上面”的“上面”却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叫一个无过错的受害人承担一切苦果,这公平吗?
分岐二:
组织部门认定:“发了文件就是平了反”,其他一概不管。
我认为是党内无此文,民间无此理,世上无此说。
平反的关键是按党的政策给予落实。
我14岁参加八路军,是共产党把我养大,是共产党把我教育成人,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共产党的事,“反右倾”对我是陷害,是政治陷害。退职求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我尽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我相信会给我一个公道。
五、要求
根据党中央和中组部对“反右倾运动的受害人一律予以平反,并且一定要妥善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各方面的政策”的指示,我要求。
一、销毁一切不实的材料。
二、恢复我的国家干部身份。
希望报刊界主持正义,让我获得彻底平反。
中共党员:田发义
200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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