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玉米
2009-09-29精神骑士
秋天的黄玉米,在地里打着呼噜。
这是周小瑜杜撰的秋天,因为凤桥镇压根就没有秋玉米,如果要有,那么这个故事一定和凤桥镇的疯子有关。
凤桥镇只有一个疯子。我是说现在只有一个。不过,在故事讲完的时候,你们再也找不着这个疯子了,他要么去了县里的收容所,要么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去寻找他的玉米地了。
凤桥镇是南方小镇里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了,你甚至会在看完这个故事后,问我,这个小镇是否存在。但我不能够告诉你,因为我是一个从凤桥镇逃离出来的叛逆者,我有我的隐秘。
从小县城坐火车去北京,要经过凤桥镇。为什么我要说到北京,因为大家都知道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如果很多年后,大家说到北京,并想起我写过一个关于凤桥镇疯子的故事,那么我就会觉得很成功。这种成功会促使我继续把凤桥镇的故事写给大家看,其中包括凤桥镇的诗人、木匠、铁匠、泥瓦匠、老农夫、赚了大把钱的打工妹等等。我知道你们喜欢看我们凤桥镇的隐私,而我这个背叛者无疑是把凤桥镇最隐私最琐碎最吊人胃口的东西呈现给了你们。
火车经过凤桥镇,你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很大的湖泊,接着是一棵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樟树,再远些就是一片连着一片的水田了。水田里常有白色的鹭鸶,或低头啄食,或几只摩挲着欣赏着彼此漂亮的羽毛。再远些,你在火车上只能看到些模糊的老式房子了,翘起的屋檐,残损的柱子,坑坑洼洼的泥巴路。到这里,你们应该理解我逃离凤桥镇的浅层原因了,但是真正使我离开凤桥镇的原因还是凤桥镇那个唯一的疯子。是的,我终于说到了疯子。你们看得也很焦急,恨不得拿手中的茶杯砸我。但是请别砸,慢慢来。精彩的东西往往在后面,你们说是吧。我知道你们在嘲笑我贫嘴。没有办法,为了写好凤桥镇的疯子,我已经足足回忆了好几年了。在开始写之前,我都失眠了好几个晚上。所以,你们得原谅我的贫嘴,原谅我在你们面前卖关子。
我祖上不是凤桥镇的。为了逃避一场家族纷争,祖父率领着一家老小来到了凤桥镇,并且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上安家落户。祖父跟我唠叨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从哪里来,还得回哪里去。可惜祖父没有实现这个简单的愿望,他最后死在凤桥镇西塘街那张躺了几十年的躺椅上。我反复琢磨过祖父说过的这句话,始终无法猜透他的真正含义。现在,我逃离出来了,我明白了。但我现在不能和你们说,或许以后也不会。这个秘密可能会随着我的死去永远埋在地底。
对了,我们住在西塘街。西塘街是一条靠河的老街道。河岸上是一排整齐的木头建筑,顶端有好看的屋檐,屋檐顶尖上是交织着的龙凤。这些都是民国时候的房子,算是老古董了。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在这十年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我喜欢窥视每一个走过西塘街的人,看他们的喜怒哀乐。逢上下雨天,祖父在屋子里用毛笔抄药方,我则趴在木窗户上,听雨水顺着屋檐滑下来的声响。这个时候,我既觉得幸福,又觉得孤独。这种幸福和孤独交织的感觉促使我要寻找一个朋友,一个可以说说话的朋友。
这个时候,我终于得把主角请出来了。但那时候,他不是疯子,他甚至连杀鸡都怕见血。他也住在西塘街,和他的母亲一起生活。我是在西塘街的河岸边认识他的。他有一双清澈的眼睛,这种清澈是可以看透世间所有尘埃的。第一次,他给了我一颗糖果,是他用五分钱硬币买的。那颗糖果奠定了我们坚实的友谊,从那以后,我们简直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夏天,两人一起在西塘街面对着的河塘里洗澡、抓鱼、捉虾。我们把鱼和虾一起卖给凤桥镇卖化肥的红鼻子叔叔,他每次都会给我们两毛钱。有了两毛钱,我们就可以买好几颗糖果了。可是我们没有买糖果,我们一直在攒钱。我们希望有一天,等钱攒够就坐火车去小县城。那时候,我们以为县城一定很大很大,大得超过我们的想象。我们一直担心某一天如果真坐火车去了县城,一定会迷路的。
玉米,忘了。我们还漏了一个关键的名词,那就是玉米。我在前面就说过,凤桥镇是没有玉米的,如果真有,那么一定和凤桥镇的疯子有关。我现在老实地告诉你,凤桥镇确实没有玉米。但是他却有一个关于玉米的梦想,那就是拥有一个自己的农场,农场里面种满玉米。他甚至给农场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玉米牧场。为什么他要喜欢玉米呢,因为有一个女孩喜欢玉米。这个时候,我又要把你带入一个望不到头的胡同了。跟女人扯上关系的故事往往很纠结。你们不要偷着笑,不要不承认。这次,我讲的不是女人,是女孩,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女孩。这么一说,你们应该可以猜测到,那个时候,我们也就十三四吧。你们别问我答案,我不记得了,我真不记得了,反正年龄不是问题,你们要看的是他为什么会疯,疯子又如何行使暴力,对吧。看来,你们是被我这个标题给吸引了。
好了,现在玉米有了,男孩、女孩都有了,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吧。
女孩叫刘红,一个中国再普通不过的名字,普通得比凤桥镇附近山坡上的映山红还要普通。既然是个女孩,你们肯定会第一个想到,她一定很漂亮。嗨,我该说的,都被你们说了。但是我这次要失望地告诉你们,我这次讲的不是一个漂亮姑娘的故事,我要描述的是一个并不漂亮的女孩的故事,相当于西方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我在这里要强调灰,也就是土气。土气你们都明白,就是我们乡下人的土气。
他为什么会喜欢上刘红呢?等我讲出来,你们肯定会嗤之以鼻地说,切,全是你自己编的吧。不管你们信不信,我说过这是凤桥镇的故事,也是凤桥镇的隐秘。还是让我们先回到他们见面的那个场景吧。
西塘街,这个反复提到的地名。那天黄昏,好多虫子在西塘街飞来飞去。我和他像两只瘦弱的兔子,追赶着那些找不到家的虫子。这个时候,刘红就出现了。是他把刘红撞倒的,撞到了几米之外。刘红是经过西塘街去外婆家找她母亲的,因为她那个酒鬼父亲那个时候正在家里砸东西。被撞倒的刘红,坐在地上哭,手上还流着血。我说过,他是一个见血就怕的人。撞倒刘红的他,那个时候,从一只奔跑的兔子变成了一只战战兢兢的老鼠。后来,是西塘街的大人给刘红简单地包扎一下,然后把她给送回了家。刘红那个酒鬼父亲,多次站在自家门口咆哮,说要杀了他。他怕了那个酒鬼,竟然好几天都躲在屋里,不敢出门。
在我再三的威逼利诱下,他才出门,重新走在熟悉的西塘街。看到这里,你们以为我们不要上学,或者是我们凤桥镇教育太落后,孩子都不读书。其实你们错了,我和他已经是初一的学生了。我们得穿过西塘街,再走几里黄泥路,才能到达我们的学校,凤桥中学。
凤桥中学是一所初级中学,前身是清末的古伏魔寺。庙里是有过和尚和菩萨的,看过凤桥中学校史的朋友应该知道这回事情(不过下次你们有机会要记得来我这里要这本书),因为你们没有看过凤桥中学的校史就不知道有那么个古伏魔寺,没有古伏魔寺就没有后来发生在学校里的事情。新中国成立前,凤桥中学又叫普育小学。我还是把清末的一段历史摘抄如下: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县设的儒学教谕署和训导署撤销后改设县劝学所,组织地方士绅集资办学,推广新教育。凤桥镇士绅朱梦槐、周以璜、朱琨集资在十六重修的古伏魔寺新址旁边,将旧有的书院改建成私立普育小学堂,是全县的第二所高等小学堂。
校长:吴东阁;名誉校长:朱士芳。
绕来绕去讲了一些不关痛痒的事情,又离我们的疯子远了。但其实你们要相信这是必须的。因为我、他和刘红都在凤桥中学读书。我们在前面说了,他是因为刘红而疯掉的,而刘红是喜欢玉米的,所以一切的根源都要归结到玉米。周小瑜说得不错,凤桥镇没有玉米。但刘红怎么会喜欢上玉米呢?让我慢慢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你们。
时间要回到秋天的那个下午,当时比巴掌还大的梧桐叶已经开始掉落,慵懒的阳光趴在陈旧的窗户上睡觉。而我们那个眉清目秀的新老师竟然是个诗人,在秋天讲起一首他自己写的关于玉米的诗。这简直是一件破天荒的事情,因为我们凤桥镇中学的老师基本上都是些农民教师,只会用凤桥镇独有的方言在教室里骂人,哪里懂什么诗歌呢。诗歌原文如下,是我翻老家的箱底找到的,如今看来这并不算什么好诗歌,但我们那时硬是都把它抄在了笔记本上。大家可以看看,这首打动一个少女清澈心灵的诗歌:
秋风背着竖琴在田野里奔跑
沉默的梧桐树叶又少了一片
我记得北方的玉米秆子,一排排
在大地上排列,它们
留住了一截一截的阳光和时间
留住了星星,月亮以及
一个梦呓者的理想
在南方,夜里跳进梦里的都是玉米
金黄的玉米,它们
说着家乡的方言
说着一连串温暖的调皮话
像孩子,更像隔河遥望的少女
一封古老的信笺里
写满了相思
回去吧,少年
玉米就要老了
一个梦还走在长长的街
你说,伤感就
潜伏在大雁的毛羽间
这该是异乡人的秋天
新老师伴着从破碎玻璃里钻进来的阳光,饱含深情地朗读着这首伤感的诗歌(注意,在初中之前,我不知道什么是伤感,是在这首诗歌里开始明白的)。许多女生流下了眼泪,是被诗人的朗读所感染的。诗人最后哽咽着读不下去了。他放下课本,走出了教室。那个下午,刘红深深地爱上了玉米,与其说是爱上了玉米,不如说是爱上了那个诗人教师。
我们始终别忘了主角是他,那个西塘街的少年。大家应该还记得那次他把刘红撞出几米开外的事情,他是从那一刻开始喜欢上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我甚至看过他在课桌的内侧刻上了刘红的名字。写作文的本子上,也全写满了刘红。我曾经提醒他刘红爱的是玉米和诗人,不是他。他却说会给刘红买下一座玉米农场。我们在后面就知道,是这该死的玉米害了他。
暗恋是一条蛇,在刘红和西塘街的少年体内爬来爬去,可是对象却不同。诗人并不知道有那么一个年轻的女孩暗恋着他,直到有一天一封匿名的信件摆在他的办公桌上。说是办公桌,实际上就是一张普通的学生课桌。信里大致讲到了这个女孩怎么怎么崇拜诗人,并且希望诗人能教她写诗。可是没有署名的信件,让诗人也有点为难。诗人是看出了女孩的心思的,因为在信的右下角竟然画了一个红色的心。一封信件还不足为奇,可是信件越来越多的时候,诗人也有点害怕了。因为他怕自己会伤害一个少女的心。他之所以会来到凤桥镇,正是为了逃避一场感情的纠葛。他爱不起,也害不起了。
当有一天,刘红站在诗人宿舍的门口告诉诗人她就是那个经常给他写信的人时,诗人愣了愣。诗人看过女孩写的周记和作文,文字表达得异常成熟,甚至有强烈的暴力倾向。诗人记得女孩写过一篇叫《杀死父亲》的文章,里面有一段文字让他永远都记得:
父亲又喝醉酒了,他扯着我的头发把我推到了地上。他不停地踢我,踢我。我看到了鲜血从我身体里流出来。鲜红的血液,汇聚成小溪流,淹没了整个黑夜。他总说我不是他生的,不是,不是。他的声音比铁器相互摩擦的声音还要尖锐。在夜里,我有一个又一个的噩梦。我在梦里把他给杀了,是用破碎的玻璃把他刺死的。总有一天,我会杀死他的。是的,我会杀死他。
诗人看到这样的文章往往会把它往旁边一搁,因为他的内心也有一把尖锐的刀在来回地飞舞,深爱的女友背叛他和另外一个男人在床上的时候,他也有这种感觉。他也想杀人,杀人。
我喜欢你。刘红对诗人说出了压抑了很久的话。
你把我带走吧,带走吧。凤桥镇是一个坟墓,生活着活死人的坟墓。
女孩竟然跪在了诗人的面前,泣不成声。
我不能带你走,真的不能。你还小。你不懂什么是爱情。爱情你懂吗?
诗人的语气开始急促,仿佛有一列火车在追赶着他。
我懂,我都懂。我喜欢你。我要你带我离开这里。要不我会疯掉的。会疯掉,你明白吗?
女孩开始脱衣服,她要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诗人,她深知只有这样的交换,她才可以离开凤桥镇。女孩早熟,两个鸽子般的小乳房已经成型。诗人把门关上,抱起了女孩。他们在狭小昏暗的房间里完成了一次畸形的肉体碰撞。诗人像一头疯狂的牛,趴在女孩的身上。痛苦一次又一次地跳进女孩的身体和心灵。可是她忍住了,因为她知道诗人会带她离开那个恐怖的家庭,离开凤桥镇的。
可是这个时候,还有一双眼睛在窗户外愤怒地盯着房间里的一切。他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他就是西塘街的少年。他痛苦并且愤怒,握紧的拳头攥出了鲜血。他不能说话,他看到了一个又一个金黄的玉米在他脑袋里旋转。玉米,玉米,玉米。少年的脑袋里都是玉米。而房间里的声音却像一列火车穿过他的身体,轰隆隆,永不停歇。
他咬着牙齿跑开,像一只发怒的野兽在校园里奔跑。穿过梧桐树,穿过老樟树,穿过黄昏狭窄的校门,他奔跑在了水泥路上。眼泪比春天的雨水还要多。路上有成群的牛正往回走,还有几辆急速前行的拖拉机,发出嘈杂的声响。少年的脑袋里装满了玉米,比刘红白皙的身体更大的玉米,一卡车一卡车地运进凤桥镇。牛是玉米,人是玉米,飞驰的拖拉机也是玉米。西塘街的少年不顾一切地扑向玉米,他说过要给刘红买个玉米农场的,现在这么多玉米都来了。
凤桥镇有玉米了。西塘街的少年在拖拉机刹车的沉重声响里飞上了天空。天空中也有玉米,它们也在飞,像西塘街的少年一样在飞。
从此,凤桥镇有了一个疯子。西塘街的少年再也没有和我一起上过学了。诗人并没有带刘红离开凤桥镇,刘红的肚子却一天比一天大了。刘红也没有再去上学了,她开始习惯了噩梦般的生活。她仍旧在家里写日记,写的是《杀死诗人》。
疯子每天早上都会拄着拐杖,在西塘街的河岸边喊:凤桥镇有玉米了。凤桥镇真有玉米了?我不知道。也许有吧,在疯子的梦里。疯子还时不时地回到凤桥中学逛逛。他们都喊他疯子。我躲在教室的角落里,独自落泪。因为他曾经是我的好朋友,是西塘街的好少年。西塘街少年的桌子现在被别人用着,桌子内侧刘红的名字还隐隐约约地留着。我从窗户口往外面看的时候,我看到疯子对我笑了,比阳光还憨厚的笑。我又哭了,哭得很难受。
刘红肚子里的孩子,是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给打没了的。喝醉酒的父亲,狠狠地踢着刘红的肚子,她拼命地求饶。可是喝醉酒的父亲已经失去了理智,孩子是在他一脚一脚的重力下失去了来到人世间的机会。刘红昏倒在地,是被邻居送到凤桥镇的医院的。回到家里的时候,刘红几天几夜都没有吃饭,惨白的脸像那晚的白月光。凤桥镇一个孩子又没了。
第二年的春天,刘红也没了。她跟随着先去的孩子,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刘红是跳进西塘街的河里面溺死的。疯子把刘红的尸体打捞上来时,竟然泪流满面。他跪在地上,死命地砸自己的头。
一个黄昏,西塘街的少年找到了一块磨刀石。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磨着菜刀和斧头。阳光缓缓地爬过围墙,跌落在疯子的脸上,一副冰冷冰冷的神情。刀和斧头磨好后,他又找来了一块黑布把它们包好,捆在自己的身上。他像极了古代的侠客。
夜深了,凤桥镇的狗又开始狂吠了。风一阵一阵地吹在西塘街少年的身上,像一年前的秋天,一个写满玉米的秋天。街上没有人,没有灯,没有月光。他往凤桥中学的方向走去,走得很急,像要去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甚至可以听到他急促的喘息声。一刻过去了,两刻过去了,三刻过去了,凤桥中学的门就模糊地摆在了西塘街少年的面前。门像一张口,要吞没一切。
西塘街少年穿过狭窄的校门,穿过老樟树,穿过梧桐树,抵达教师宿舍楼。他深深吸了口气,快速地爬上了二楼,然后右拐,来到了一年前的那个房间门口。脑中的玉米又开始旋转,比刘红白皙的身体还要大的玉米。四周静悄悄的,蛙声从不远处的草丛里传来。他用斧头劈开了单薄的木门,冲了进去,拿起菜刀和斧头在床上乱砍一通。鲜血四溅,西塘街的少年又看到了玉米,它们在空中飞。
凤桥镇再也没有玉米了。西塘街的少年大喊了一声,然后消失在夜色中。
是的,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一样,凤桥镇没有玉米。连疯子也不见了。他去了哪里,我们谁都不知道。也许去了县里的收容所,也许去找他的玉米地了,那里定有金黄的玉米在地里打着呼噜。
你们不要再问我凤桥镇是否存在了,因为我真的不会告诉你们的。凤桥镇它永远是藏在我记忆里的一个秘密。
第二年的春天(是的,你们知道我是喜欢春天的),我随着父母离开了凤桥镇,去了北方的一个小县城。在离开凤桥镇的那个早上,我怀有几分窃喜,但我还是伤感地喊出了下面的话:
再见了,玉米!再见了,诗人!再见了,女孩!再见了,西塘街的少年!我们再也不会谈起玉米了,因为凤桥镇压根就没有玉米,是的,没有。
后记:我虚构了一个叫做凤桥镇的地方,一个没有玉米的地方。隔了半个月把《疯子的暴力》写完,然后把标题改成了《再见了,玉米》。仿佛有一种力量在催促着我去完成一件伟大的事情,我是听着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星空》写完后面的部分的,然后在自己的书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写到后面很伤感,很难过,一个个人死去,一个个人离开,只剩下我一个叙述者,孤独并且沉重。写作是个人在这个世界的延伸,我始终这样认为。我曾经迫切地想洞穿这个未知的世界,早熟的心理让我看见了乡村的善良,丑恶,欣喜,无奈。我在很久前就渴望自己能够在凤桥镇挖掘出点东西,呈现给大家,可是我失败了。所有的秘密和故事都会随着一个个人的死去长眠于地下,我错了。不是我去挖掘凤桥镇的秘密,而是凤桥镇的过去一直在牵引着我走在回忆的路上。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乡村的月亮,又圆又亮。猛一抬头,好像要跳进你的梦境里。而每一个熟睡的梦里,都有月光的温暖。在《再见了,玉米》这篇小说里,我深知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去修改和深入。但是当它诞生后,我就已经喜欢得很了。我说过我不是一个善于叙述的写作者,我习惯了用诗歌或者散文的形式把内心激荡的感情表达出来。而今天,当我终于学着用小说的叙事口吻写出了一个关于凤桥镇的故事时,我内心是欣喜的。这必将激励我继续写下去,这是一种使命,是一种责任。
我在本质上,是喜欢西塘街的少年的。他爱上了一个喜欢玉米的女孩,一开始就是错误。小说里的每一个人仿佛都有过一段痛苦的回忆,包括举家迁徙到凤桥镇西塘街的“我”。“我”是一个孤独的异乡人,是一个喜欢窥视别人喜怒哀乐的伤感者。西塘街的少年没有父亲,和沉默寡言的母亲生活着,后来又因为偷看到了少女和诗人发生性关系的一幕,以至于发生了车祸,变成了疯子。他最后还成了一个杀人犯,杀死了诗人,最后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我们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也许他在当天晚上就自杀了。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西塘街的少年是个好少年,他有过自己玉米农场的梦想,有过对少女刘红的喜欢,甚至在从河里打捞起来的少女尸体面前,泪流满面。他是一个复仇者,他最后选择了使用暴力的方式解决这所有的一切。而我们读到的却是伤感。少女刘红好像是最受伤的人,首先是生活在一个暴力的家庭,喝醉酒的父亲每次都要拿她发气。而当她愚昧地认为,只要把自己最宝贵的身体献给诗人,他就能够带她离开凤桥镇这个生活着活死人的坟墓。她太单纯、太善良了。最后,她怀上了诗人的孩子,诗人却没有带她走。肚里的孩子也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被喝醉酒的父亲踢没了。少女刘红在第二年春天选择了自杀。至于其中的诗人,他本身也有过一段痛苦的感情。自己的女友背叛他和另外的男人在床上,这对于任何一个男人都是一种极大的耻辱。当单纯的少女出现在他的宿舍向他表达爱慕之情的时候,他没有拒绝,他在骨子里似乎有一种报复的心理。这种恶性的报复却害死了少女刘红,也导致了自己的被杀。诗人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邪恶的人,他也有自己的痛苦和苦衷。
文中的“我”既是观察者,也是叙述者。最后一段感叹让我们很伤感。“再见了,玉米!再见了,诗人!再见了,女孩!再见了,西塘街的少年!我们再也不会谈起玉米了,因为凤桥镇压根就没有玉米,是的,没有。”
最后要说的是,每一个人都有一双去发现生活的眼睛。我们在发现生活的同时,也在不断延伸着自己的生活视野。 所以,请保持一颗充满活力的心灵。
精神骑士:本名周兴,江西吉安人,江西师范大学06级中文系学生。偶有诗歌、散文散见于《求学》、《创作评谭》、《赣西文学》等刊物。《1995年的中药铺》获第四届全省大学生写作大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