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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创新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基石

2009-09-28郑付海

大家 2009年12期
关键词:基石反腐倡廉科学发展观

摘要:科学发展观,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更是高校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基石。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和统领,充分认清高校所面临的新形势,牢固树立科学的反腐观,努力创建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为推动高校和谐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高校 反腐倡廉 基石

科学发展观,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更是高校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基石。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和统领,充分认清高校所面临的新形势,牢固树立科学的反腐观,努力创建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把服务、保障和推动高校科学发展作为高校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充分认清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高校作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基地,从根本任务上决定了高校在反腐倡廉建设上有着更高的要求,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目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高校仍处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阶段,大案要案仍然居高不下,案件形式复杂多样,案件发生与社会联系越来越紧密,社会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对学校的侵蚀和影响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环境,严重损害了教书育人的声誉,必须坚决地进行治理和惩处。

高校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从高等教育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破解高等教育发展难题、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党的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构建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的反腐倡廉建设体制机制,科学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反腐观

㈠紧紧把握第一要义,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反腐观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义不偏移,坚持服务发展、确保中心这个大局不动摇,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贯穿于教学、科研与管理等工作的全过程,摒弃束缚科学发展的观念、做法与机制,树立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是能力,查处案件和教育保护干部是政绩的工作观;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与高教改革发展思路同步思考,把完善制度建设与健全法规体制同步要求,把规范权力运行与创新制衡监督机制同步实施,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和谐相生。

㈡紧紧把握本质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反腐观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教育人、挽救人的反腐倡廉工作价值取向,把师生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最广大师生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思考,无论是制定制度,部署工作,还是查办案件,处理问题都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原则。坚持用党的理论教育党员干部,用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用党的纲领、目标鼓舞党员干部的工作方法,努力在高校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的良好氛围。

㈢紧紧把握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全面协调的反腐观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全面协调的原则,积极树立融入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到干部群众之中,融到学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形成全员倡廉,全方位反腐。为此,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的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突出发展的主线和中心;二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与惩治于一体;三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㈣紧紧把握根本方法,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的反腐观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既要坚持立足当前,又要坚持考虑长远;既要坚持惩处,又要坚持预防;既要坚持治标,又要坚持治本;既要坚持全面协调,又要坚持突出重点。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抓班子建设与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目标取向与高校发展方向和谐一致。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创建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

㈠夯实思想基础,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机制

一是健全宣教机制,突出教育重点。高校应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和各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宣教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各方齐抓共管的大宣教格局。同时,要突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一教育重点,特别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应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并引领全校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宣教氛围。

二是坚持整体教育的系统性,增强专题教育的针对性和适时性。高校反腐倡廉教育应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等教育的系统性,强化党性修养与廉政素质教育。同时,还应坚持开展针对性、适时性的专题教育,增强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新发生的典型性案例,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针对出现的重大事故问题,加强岗位责任意识教育,促进责任制的落实;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适时进行党风廉政谈话、汇报恳谈和满意度测评,或提醒,或告诫,或问责,做到警钟长鸣,警钟长闻。

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推行制度的废改立,增强制度的规范性与有效性。高校应结合工作实际,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废除过时不起作用的制度,不断修改完善正在执行的制度,及时出台迫切需要的新制度,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同时,要注重制度的超前意识,消除局限性,增强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度更加规范、有效。

二是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已经出台就应严格遵守执行。执行制度就要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避免随意性及以“言”代“法”,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常规工作不得特批,要发挥制度的威摄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㈢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机制

一是坚持科学的领导机制,实施“一岗双责”工作制度。高校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高校行政领导班子负有抓好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之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党政应同心同德,各方应协调一致,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抓好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制。要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签订责任书,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协调作用,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考核,实行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㈣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制衡机制

一是围绕管理主线,抓监督制约。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管钱、制权、用人这条主线,把监督渗透于人、财、物的管理、使用、调配的全过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两个监督重点,实施民主决策,推行政务公开,发挥好党内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统一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有效的惩治腐败可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处的威慑力。应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严肃查处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案件和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的案件和行为;严肃查处违反“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规定”的收受钱物及有价证劵等案件和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的案件和行为,为高校和谐科学发展扫清障碍。

总之,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把发展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摄力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果,为高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夏赞忠.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J].党建研究,2007.(12):28-32

[2] 周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为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J]. 中国高等教育,2008(21):4-7

[3]郑付海. 核心作用:构建和谐校园的政治保证[J]. 中国酿造,2008(4)16-17

作者:

郑付海山东枣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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