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教学是高职法律文秘专业课教学的重点环节
2009-09-25张利青
张利青
摘要:法律应用实践和写作实践教学是法律文秘专业课教学的关键环节。加强法律文秘的实践教学环节应从演示实践、法律基本操作能力、实践中培养思维能力、课外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几方面着手。在教学实践探索出评价管理、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服务、提供案例及其展示的平台、保证实践教学的时间和质量等多种有效手段。同时应重视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组织和管理。
关键词:法律文秘;实践教学;专业技能;操作能力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17-0219-02
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是以理论为基础,以实践主导的综合专业。法律实践教学作为专业课的重要环节,能够引导学生学习法律专业课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本专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且对于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等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法律实践教学可以加强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培养
把法律应用实践和写作实践教学作为开启法律文秘专业课教学的一把金钥匙是客观的现实,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演示实践、实验教学,培养观察能力
诸如模拟法庭等演示实践、实验在法律文秘专业课中的主要作用是为学生获得情感认识提供“生动的直观”。能使学生具体认识法律的表象特征、实践应用及具体应变的条件、现象和规律,并能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较为复杂的演示实践、实验有老师亲自示范,而较为简单的演示实践、实验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来演示,亲自体验到实践实验的乐趣,加深印象。在实践、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明实验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并布置观察任务,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的去观察分析,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同时教师在演示过程中同步提出这个问题,让学生边观察边思考。实验结束后,问题就能得出答案。整个实践、实验过程,学生始终在老师的指导下,仔细观察,认真思考,避免了教学上面“口干舌燥”,而学生下面昏昏欲睡的现象。
(二)加强法律基本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法律文秘专业课的基本操作是做好专业技能的基础和前提。学生只有熟练地掌握基本操作的基本功才能顺利的完成专业技能的要求。法律文秘基本操作能力包括文秘写作能力和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基本操作能力的教学要求一般分为初步学会,学会和熟练的掌握三个层次,不论那个层次,都必须由学生多实践,而且是学生亲自动手训练和操作才能实现。
(三)因势利导,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思维是应用感知的信息和贮存在大脑里的信息去解决问题的过程。當学生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有了正确的观察之后,思维活动就开始活跃起来,教师应抓住时机,启迪学生的思维继续探索。在教学中,我们有意识地作以改进,绝大部分具有演示实践、实验的教学内容都改为先实践、实验再总结,然后理论解释,不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培养了学生的发散思维。通过实际现象进行对比,可以直观准确的反映出实践、实验的本质。学生会变被动为主动地思考,去探索,然后教师分析、引导、解释,由此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告诉我们重视和改进实验教学,因势利导,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四)开辟第二课堂,培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开辟第二课堂,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思维,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提高实践教学的趣味性,充分利用电子音响设备、丰富的法律案例等有利条件,组织第二课堂活动。
二、法律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探索
多年来的实践教学,使我们的常规教研领域得到了延伸,教研活动的功能得到了放大与提升,的确起到一般常规教研手段无法取得的效果。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通过评价管理促进了学校重视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
我们借助2+1即两年理论教学一年实践教学,把所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划制定下来,公之于众,让广大师生评价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情况。这样就给学校一定的社会压力,促使其认真开展。
(二)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服务
法律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相对崭新的课程,许多教师和学生对之还不甚了解,学生不知如何下手,教师不知如何指导,但综合实践活动的开设因让所有的学校都得到专家详尽的指导而成为可能,从客观上消除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碰到的诸如专业力量薄弱、师生不知如何下手、学校资源匮乏等困难。
(三)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大量鲜活的案例和展示的平台
我们要求所有的研究性法律学习案例共享,一方面为想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丰富鲜活的学习、模仿案例,让广大师生逐渐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感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则为正在进行课题研究活动的师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满足师生的成就感,提高学生进一步开展学习、研究的兴趣,同时也让其他同学、老师能够对其研究过程、方法等问题提出意见,规范、指导其下一步的研究活动。
(四)法律实践教学的地位
实践教学是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理论和知识运用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过程。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当突出的特色,是培养应用型、实践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教学计划中要保证40%的实践教学时间,更要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三、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组织与管理
(一)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
1.基本技能训练,是指使学生受到适应实际工作在校学习所必需掌握的最基本的实践技能训练,是打基础的。其中包括共同技能(如:讲、写、读、基本独立生活能力等)和基本的专业技能,法律文秘专业有自己的侧重、要求(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和文秘写作能力)和职业通用技能(如:英语、计算机、求职等技能)。
2.专业技能训练,是指专业能力的深化和延伸,进行本专业范围内具有明确专业方向的实践技能。包括办公室管理能力、公关及交际能力、口才能力、法律实务处理能力等的训练。
3.自学能力训练,是加强自学能力和学习方法的训练,包括情报信息的检索、搜集与运用,工具书、参考书的运用,分析、推理、归纳、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方案的提出与论证及理论联系实际敢于实践、善于实践的能力。
(二)法律实践教学的组织
1.教学计划安排。每项实践教学都应有具体实践计划方案;计划方案要有新的实践教学体系观念;要按实践技能训练的规律安排,优化时间分配。
2.教学内容安排。要开出多层次的实践课程;更新内容,减少单一性实践内容,多开一些综合性、研究性、应用性、自选性的项目;专业性实践要充实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方向和科学研究理论与方法等内容。
3.教学方法。要加强实践教学的“实践性”即以学生为主,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造精神,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加学生对实践的兴趣。要强调教师的指导性、学生的主体性,要改革教学手段和方法,要多提出问题,多教方法和思路,要进行指导式、自选式、择优式的开放性实践教学。
(三)法律实践教学的管理
1.技能训练的职责。基本技能训练由任课教研室负责考核和管理;专业技能训练由专业教研室负责考核和管理;自学能力训练由全体任课教师负责根据课程特点实施训练和管理。
2.校内实践、实验和实习管理。校内实践、实验和实习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技能训练、法律专业模拟实践、实验,微机上机实验和法律语言表达训练等;各项实验实习训练内容、时间均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分学期以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由教研室安排教师具体指导实验、实习活动;各教研室要对自己负责的实验、实习项目,分别制订《操作规程》或《实习指导书》和考核标准(或办法);指导教师须在实验、实习前,根据实验实习任务和《操作规程》制订“实践、实验和实习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进度组织指导实践、实验和实习活动;实践、实验和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按《操作规程》和进度计划独立操作,认真思考,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疑难问题,指导教师要及时解答,保证实践、实验和实习顺利进行和实践、实验和实习人员设备安全,实践、实验和实习完成后要如实填写实践、实验和实习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实践、实验和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依据考核标准,对每个学生的实践、实验和实习成绩做出评定(一般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定等)并于期末送交系教务管理人员,实验、实习成绩一律单独记载。
3.校外实习管理。校外实习是深化学生课堂所学知识的重要过程,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形式。法律文秘专业实习主要采取在公、检、法、司等实习基地实习,到实际工作单位(部门)从事专业岗位工作方式进行,一般在职业技术课开设之后或毕业前根据课程安排组织实施。
4.实习带队教师的职责。实习带队教师是整个实习活动期间的主持人和总指挥,其职责是:全面管理实习期间的实习工作和生活;与实习指导教师一起结合实际落实《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检查实习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应及时批评教育,严重的有权责令停止实习回院听候处理;实习结束时做好实习生的鉴定交教研室归入学生档案。
5.实习成绩评定。每位学生都应写出专题实习报告,专业教师根据实习报告结合实习期间各方面表现,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后报系教务部门记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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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