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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手

2009-09-24甘草专栏

野草 2009年4期
关键词:乐句斯汀大河

甘草专栏

躁动着的和被围困着的人最好听这支曲子。它的主旋律像一只大手,从你的心上抚摸过去,间或还会用力捏一下,让你浑身一哆嗦。那可不是普通的手,是一条缓缓流动的大河!想想看,有只像河流那样宽阔的大手抚慰着你的心叶,你还能不安静下来吗?

最好是听熟了这个曲子,然后再去看影片《燃情岁月》,这样你就会感到无比亲切。这部片子又被译成《秋日传奇》。在我看来,它讲的是一个关于心灵的放逐与回归的故事。三兄弟和一个女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其实倒是次要的,最打动我的是崔斯汀的出走和回家。开始是和两个兄弟一起离开老父亲去欧洲打仗,结果带回了弟弟的心脏;再一次出去是孤身一人,没人——包括他自己——知道他要去何方。这次回来时带着一群马。当他赶着那群马出现在老家的地平线上时,马蹄声音乐般响起,天地仿佛顿时开阔。这时候我突然觉得,崔斯汀是出去寻找故乡了。

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故乡?对此我一直抱怀疑态度。汉语词典上解释,故乡是指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这个解释所用的是过去时;那么,现在住着的地方,它就不能叫故乡。因此,许多终老在出生地的人,其实并没有故乡。从这个意义上说,浮云并不比一棵树更忧伤。

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只要听到某段旋律或歌声,就会想起经历过的一段日子或场合;那音乐也就成了历历往事的画外音。听《燃情岁月》则总让我想起北京的沙尘暴,因为我是在北京听熟这支曲子的。也是在北京的那些日子,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拥有故乡的幸福的人。数十年来,我一直呆在这个小城市里,每每听到那些表达思乡之情的歌或者读到譬如“少小离家老大回”之类的诗文,便感到无端的郁闷,觉得自己被剥夺了思乡的权利。身边的每一寸空气都是呼吸了十几年的陈旧的空气,它的味道一成不变。于是我渴望出去,去寻找故乡。数十年人生,只欠一次自我放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去北京呆了半年。说真的,我就像方言中形容的“洞里狗”那样,从未在外面呆过这么长的时间。

在北京的那段日子,所有的事物都让我感到不适,特别是沙尘暴刮起的时候,让我想起潮湿的江南。望着那些肉眼看不到的沙尘从厚实的墙壁外渗透进来,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了故乡。故乡在遥远的南方,有条从唐诗里流出来的河彩带一般系在故乡柔软的腰肢上。我于是不想回去了,我知道,一回去,故乡马上就会消失掉。

就在这样的沙尘暴中,我第一次听到《燃情岁月》的旋律。是用口哨吹出来的。说真的,头一次听到那旋律并没有特别引起我的注意,毕竟我不是个鉴赏水平很高的听众,无论多么美妙的音乐,第一次照例是无法打动我的。音乐就像一个人的容貌,头一眼看上去美艳惊人的,往往不耐看。沙暴过后,天空干净了不少,我推开窗户,那个人就卷着嘴从我宿舍的窗前走过去。我也喜欢吹口哨,却从未听过有人吹得这么悠扬。单薄明亮的音色中透出许多恢宏的气势来。几分钟后口哨又走回来了,让我第二次听到那旋律,便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味道。第二天,这个吹口哨的人又来了,还是来找住在我隔壁的新疆女孩的,仍旧吹着前一天沙暴过后的那支曲子。这是第三次了,我听出那种恢宏乃是出于旋律本身,清亮的口哨声几乎无法承载。尽管只是短短几秒钟,我心里仍有一种液态的东西缓缓流过去,不由得抽紧了。

吹口哨的是个锡伯族女孩,她父亲给她取了个挺文静的名字,可她又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多多老爷”。后来有两桩事情使我们臭味相投:喝酒和看盗版碟。

关于喝酒这里就不说了,还是说说看碟的事吧。那时候我只知道《第一滴血》和《亡命天涯》,对那类火爆的好莱坞大片如痴如醉,根本不知道基斯洛夫斯基是哪根葱。开始的时候,每当我大谈好莱坞片子,多多老爷就在一边撇嘴。后来她忍无可忍,也开始谈起碟片,一开口就是贝托鲁奇、费里尼和吕克贝松,接着又是阿巴斯,然后才是《十诫》。我也能说外国人的名字,可我说的都是那些大明星的名字,什么施瓦辛格啊,汤姆汉克斯啊,多多老爷说的可都是导演的名字,而且还不是美国的。我一下子噤若寒蝉。问她老挂在嘴上吹的是什么曲子,她说,赶明儿我送你一张光碟,你看了就知道了。然后她又说,她老是梦想开一辆吉普车,在茫茫戈壁上懒洋洋地游弋,那时候,她的音响里必须放这段音乐。

多多老爷哼的那段,只有四个乐句,犹如四言绝句。头一句应该是开阔的平原在融入群山之前的微微隆起,然后再向下延伸至山脚。伸展的速度很快,直如水银泻地。第二句重复了第一句的开头部分,所以它仍然是从开阔地出发;但这次它姿意摊开来的,是兀然矗立在山坡上的一棵棵原生的大树。第三句应该是展开部分,与第二句的后半部分紧紧衔接,那种大气却更明显了。此时它已经融入横亘在山坡和草地之间的大河,回荡起一连串不动声色的漩涡。而最后乐句又与起始乐句遥相呼应,刚好完成一个轮回。这最后一笔完成后,我们看到的是广袤的谷地和起伏的丘陵,森林一簇一簇地点缀在无边无际的草地上;马群组成不断变幻着的厚重的色块,从那片草地上飞速浮过。动与静之间,弦乐如透过清晨雾霭的几道轮廓清晰的阳光,普照着所有人的听觉。

显然,这四个乐句成为整部片子的主旋律。而在主旋律出来之前,有一小段钢琴,像是温柔的叩击。紧闭着的门就这样松动了,随后由管弦乐组成的一片潮水蓦然涌来。不很张扬,但水质厚重。平缓地涌动着的波涛在阳光照耀下闪动着金属的色泽。管乐低沉的声部构成波光的阴影,而弦乐则是那明亮的部分,宛若用蓝黑色的缎子密实地叠成,将你稳稳地托着。每当这时,我都会屏住呼吸,生怕稍一松懈就会呛进苦涩的水去。也许它描述的是崔斯汀心中柔软的那部分。哦,他的柔软竟也如此有力,如此的大开大阖!

挂在这一段主旋律后面的,则是带有浓郁的美国西部风格的小提琴独奏。那是大河在告别,托着孤帆远影在天边一点一点地小下去,最后成为一个针尖。所有的忧愁就这样成为针尖大的一点,刺在你的记忆中,虽然难忘,却不再疼痛。

既然是电影音乐,它自然是分段的,有几段表现大自然的风光,有几段表现战争,还有几段表现心灵的躁动不安。有时候突然会插进一声骨哨或狼的嚎叫,让我想起福克纳笔下的美国南部山林。特别是关于那头神奇的熊,简直就是直接从《去吧,摩西!》中走出来的。它成了崔斯汀周而复始地回归与放逐的宿命的象征。当崔斯汀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曾给予这头大熊以意想不到的重创;而当他曾经沧海几乎与群山浑然一体时,却命丧大熊掌下。我想,这一次他是真的回来了,再也无法离去!

多多老爷将那盘DVD寄给我时,已经是一年以后了,我差不多将这事给忘却;但那四句绝句却时常在心里回荡。它们总是在我茫然的时候蓦地涌上心头;而我相信,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大部分时间都处在茫然状态。光盘是用特快专递送来的,迫不及待地拆开了想看,可是家里的DVD又坏了,赶紧拿去修,前后又耽搁了大半个月,终于将这页心仪已久的光盘塞进碟仓。

一望无际的草原无拘无束地铺陈在波涛般涌动着的大地上,群山回响着印地安人的骨哨和大熊的咆哮。色彩斑阑的大森林在蓝天的背景下固执地沉默着,仿佛为崔斯汀的大河让开一条通道。崔斯汀走了,背负着责任、正义、良知等使人热血沸腾的童贞情感;崔斯汀又回来了,带着一身的疲惫和玩世不恭的消沉。然后他又走了,天涯海角,九死一生;他的另一个兄弟也远走繁华的都市。留在家里的老父亲和印弟安人一刺,则成为大山、长河、森林的一部分。安东尼·霍普金斯扮演的父亲身披兽皮大衣,蜷坐在门前,风掀动着他的白发,一种浓重的阴郁从他的眼睛里弥漫出来,我仿佛听到他内心的自言自语。这时候画外音骤然响起,崔斯汀和他的那群骏马如起伏的波涛,微笑着漫进山谷!马蹄翻飞,那不朽的旋律就踩着蹄声如鲜花般次第盛开、铺张涌动,最终将天地席卷在怀中,与一腔渴望自由的情怀,水乳交融!

我所从事的,是一份十分乏味的职业,不大有机会外出。安逸的生活,却时常让我生出许多漂泊感。前些天与多多老爷通电话,我问她买了吉普没有。她哈哈大笑,说那只是个梦想。自然,她也没去成戈壁。但她还是喜欢吹那首曲子。梦想总归是梦想。不过,只要心在游弋,何处不是戈壁?只要耳畔常有这样的旋律响起,又何时不在游弋?崔斯汀的大河舒缓地流过,横无际涯;我的故乡,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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