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蝴蝶效应”
2009-09-24
费正清所著的《观察中国》中有这样的一个小故事:1821年,一名美国水手从船上丢下一只坛子,砸中了—个舢板上的女人,使她落水而死。为能在广州继续做生意,美国商人把这名水手交给了中国司法部门。按照中国法律,他很快就被绞死了。
费正清认为,这一事例导致治外法权制度的产生,这在1844年的第一个中美条约中得到充分阐述。
其实,这样的结果,完全是中美两国当时刑事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理念上的差异所导致的,美国人认为在刑事诉讼中应该考虑个人的主观意愿,而且主观因素对于定罪量刑非常关键。杀人也得区分故意和非故意,但是“在中国古代却远非如此,没有犯罪动机,并不能帮助犯人减轻罪责”。
也许我们不应该把大清帝国衰亡的过程简单化为:丢了一只坛子,亡了一个帝国!不过,历史演进的不规则性却是毫无疑问的,在偶然和必然犬牙交错之间,历史轨迹往往会超出人们的预期。
西方流传的一首民谣描述了古代某个国家奇特的衰亡过程:
大战将至,前方派信使以快马传书报警,但是送信的士兵所骑的骏马马掌上缺了一颗钉子,结果在疾奔赶路的时候马掌脱落,战马扑倒在地,送信的士兵从军马上摔下来,当即毙命,前线的消息没有及时送到,一场关键的战争失败了,这个国家也因此而大伤元气并终致灭亡。
将帝国的衰亡归因于“一颗钉子”,这样的一种推理过程也许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但是,这种不可思议的联想背后也透露出历史的神秘和无情,揭示了貌似有规可循的历史的无常。
其实,这种推理在现代科学的背景下是可以找到理论支撑的。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气象学家洛伦兹用计算机求解仿真地球大气的方程式,为了更细致地考察结果,他把一个“中间解”取出,提高精度之后再送回,而当他喝了一杯咖啡回来再看结果时大吃一惊:本来很小很小的差异,结果却偏离了十万八千里。后来,洛伦兹在美国科学促进会的讲演中提出: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有可能会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从此以后,“蝴蝶效应”就为世人所接受并熟悉。
我国的法治实践中也必须注意“蝴蝶效应”,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也许会转化成大规模的社会冲突,个别官员的堕落也可能导致整个社会对于政府信任感的丧失,权力机关忽视基本的程序而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这一切细微的环节都潜伏着巨大的危机。正因为如此,“蝴蝶效应”绝非危言耸听,而应该让我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