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须处理的关系问题
2009-09-22赵春雷
赵春雷
【摘要】国有企业在体制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由于在体制、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尚不健全,给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体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发生,需处理要六方面的关系。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处理
一、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破”与“立”既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破”就是要改革阻碍企业发展,影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旧机制;“立”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要求,建立适应多经发展需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新机制。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与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相结合、与重要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职务消费货币化制度。主要途径有公务用车货币化、公务接待费用包干制、公务出差费用包干制,变实物消费为货币消费、隐性消费为显性消费、软约束为硬约束,形成规范化、透明化、货币化的经营管理模式;三是建立科学的综合效益评价机制。除对产值、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进行考核评定,还要对其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金的运作情况,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形成完善的经营评价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构筑党风廉政建设的“警戒线”。
二、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积极探索企业的责任机制。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少不了与方方面面的交往和应酬,在不违反党的纪律、不损害企业利益和其他社会自然人利益的前提下,要正确处理好对下属单位“放”与“管”的关系。一是建立决策失误赔偿制度。就是给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定情况、一定范围、一定数额内有一定的决策权,同时明确其对决策失误应负的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提高其经营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建立业务招待、业务往来申报制度。变事后报告为事前申报,对不合理的宴请一律取消,不合理的往来一律制止,从源头上治理吃喝宴请、奢侈浪费的问题;三是建立廉政回避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哪些工作该亲自操作、哪些工作不该过问等,防止随意插手和干预有关工作,把重点放在工作和办事程序的健全上,构筑党风廉政建设的“预警器”。
三、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积极探索企业的监督机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的问题,有很多是没有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而造成的,该疏的没有疏通,该堵的没有堵死,必然导致“正道不开,歪道盛行”。首先要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企业对外交往是不可避免的现实,企业不仅仅是内部市场的得益者,更应走出去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免不了与外界的接触和交往,所以我们的监督要跟上,防止有些人在与外界的交往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其次应对业务交往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规定,做到办事的人有章可循,防止走邪门歪道;三要强化组织监督,建立“三项谈话”制度。即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重要岗位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打好“预防针”上紧“廉政弦”。
四、正确处理好“奖”与“惩”的关系,积极探索企业的激励机制。要正确处理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奖”与“惩”的关系,就必须积极探索企业奖惩激励机制。一是探索企业领导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使其个人收入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个人的利益同行、个人工作效率与个人经济效益同步,促使他们真正承担起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探索领导干部任期追究制度。积极探索科学的效益测评体系,促使企业经营者克服经营战略上的短期行为,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各项工作中;三是探索企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要制定明确的规定,对连续多年在民主测评干部中排在未位的,或在企业安全生产、资产经营,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或是屡屡违反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限期不改的,要坚决执行决不手软。在建立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要防止激励幅度过大和偏低的问题,也要防止短期化的行为,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起到鼓励敬业者、激励观望者、教育落后者、惩治腐败者的目的,构筑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钟”。
五、正确处理好“培”与“引”的关系,积极探索企业的用人机制。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和存亡。当前,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能否处理好“培”与“引”,将长远地影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形成内部人才培养机制。立足于加强对现有人才的选择、培养和储备,在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在德、能、勤、廉、绩等方面群众都公认的候选人,避免重才轻德,以偏盖全。用人上透明化,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机制。干部、监察部门要把好考察和审查关,实行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任前公示制,努力防止用人失察等问题的发生。其次,建立社会人才的吸纳机制。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程序,把好选人、用人关,真正把有志的社会人才吸纳进来,共谋企业发展、共图企业腾飞。同时,要疏通社会人才的“进出口”,不断吐故纳新,保持在用人上的纯洁性和廉洁性;再次,要积极探索企业廉政教育的新定位,要体现教育的与时俱进,要体现监督的合情合理,做到发展到哪里,教育跟到哪里,监督跟到哪里,构筑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过滤层”。
六、正确处理好“严”与“宽”的关系,积极探索企业的管理机制。“严”就是指管理一定要严,企业管理制度越严密、越科学、越规范,就越能有效地避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偏差,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宽”就是指与主业相比,在一些具体的标准上应适当放宽,积极引进一些民营机制,做到严宽想济。具体讲:一要建好决策类制度。如:企业“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将企业的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工程项目、重要工作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情况,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程序进行科学决策,防止“一言堂”、“一支笔”问题的发生;二要规范程序类制度,如: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制度、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效能监察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立规范的制度,使各项工作可控再控;三要强化监督类制度。如建立和推行企业工程建设廉洁协议制度、厂务公开监督制度,以及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制度等,通过完善制度,使各项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防止“暗箱操作”和“体外循环”问题的发生;四要强化考核类制度。如:企业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制度、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通过严格的考核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构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
总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政治任务。只有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定信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新机制,就一定能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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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企业文明,2001.12
[3]常玉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要解决的问题,大庆社会科学,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