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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思考

2009-09-21王书义

企业导报 2009年4期
关键词:会计改革企业

王书义

【摘要】 会计委派制产生于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的会计管理体制。作为一种制度本身,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有利有弊,要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其效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这一机制有效地在经济大潮中为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关键词】 企业;会计委派制;会计改革

会计委派制度是财产所有者向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被派遣的会计人员服务于企事业单位,但要向财产所有者负责,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产物。实施会计委派制主要是国家为了防范因会计监督职能弱化而导致的各种腐败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监督强化措施。

一、会计委派制的实质

会计委派制的实质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是由产权经济学家詹森和麦克林提出来的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这种分离必然会产生委托代理关系。代理理论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易范围不断扩大,资本不断积累,企业规模扩大。资本所有者由于受精力、知识、时间、能力等的限制,可能委托专业人员代理执行监控企业的职能,这样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代理关系不仅存在于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而且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活动中,存在于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级上。但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往往是不一致的,委托人享有剩余价值索取权,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剩余收益最大化(如股东财富的增长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代理人享有经营权,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如个人财富的增长、社会地位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加等)。这样就产生了矛盾——委托人和代理人价值目标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往往运用自身的优势,也就是独有的专业知识以及委托人难以察觉的私人信息,进行自身效益最大化的追逐活动。为了加强对代理人的监控,会计委派制应运而生。会计委派制就是委托人通过一个代理人(委派会计)来加强对另一个代理人(经营者)的监控。这样尽管会增加成本,即监察代理人行动的成本——监察成本,但是能解决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避免对委托人可能造成损失,确保代理人的活动符合合约,减少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行为差异。

二、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意义

第一,会计委派制度使得对于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更为及时有效。企业经营者对外披露的信息具有不完整性和阶段性特点,财产所有者很难通过有限的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信息,来确认经营管理者是否存在有舞弊行为。而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直接隶属于财产所有者,这种监督就显示出应有的作用。首先,委派会计在历行审核经济业务的入账处理时,可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费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凭证、单据等。这样经营管理者的舞弊行为就无法掩饰在企业的财务状况之中;其次,会计人员可以随时就重大问题向财产所有者汇报,便于财产所有者及时采取预防对策和措施,这样就保证了财产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能够及时沟通,预防重大失误的产生。

第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监督并保障企业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一方面会计人员由于与受派单位没有依附关系,可以保障企业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或任用不称职或渎职的会计人员。这使得企业的会计核算能正确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的奖惩和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并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可以督促会计人员依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客观地进行会计核算,反映真实的信息。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由于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在经济利益上没有直接关系,委派会计人员的晋升、调动、任免等都由委派单位决定,单位领导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这就要求委派会计不但要有较高的业务技能,还要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会计委派制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会计委派制试行至今,总的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由于是新生事物,它还缺少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另外各地对会计人员委派的做法不尽一致,在推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以待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是会计职能的实现受到制约。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目标,而如实反映并监督企业经济活动则是委派的会计人员的目标,由于目标的不一致性,委派制容易造成企业经营管理者与委派人员的对立与不信任。另一方面,委派制容易片面地强调会计监督职能而忽视了会计的管理职能。会计本身既具有对外反映与报告职能,又具有对内管理的职能。在实践中若过分地强调了会计的外部监督职能,则会制约会计的内部管理职能的实现。

二是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如果对委派会计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容易被“内化”,使其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甚至为达到某一目的而为被委派单位的一些违规财务行为做“变通”,隐蔽违规财务行为,损害财产所有者的利益,起不到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的作用。

三是不利于发挥委派会计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企业的经营成果只有与委派会计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由于委派人员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无关,其工作业绩的好坏,企业也管不着,使得委派的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是不利于发挥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委派会计由上级部门统一委派和管理,这样使企业经营者在理财活动中自始至终处于被监督的地位,不利于其积极性的发挥。

四、保障我国企业会计委派制运行的基本对策

1.制定和完善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法律

实行会计委派制就实施监督和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方面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会计委派制度的实施面临着法律的支持问题,甚至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冲突。目前,从我国相关法律看还没有规定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的条文,虽然《会计法》中规定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但管理会计工作与委派会计人员并不是一回事。鉴于会计委派有些做法与相关法规相抵触,应尽快制定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未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之前,财政部门最好能出台一些框架文件,以便会计委派制实施有章可循,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正常轨道。

2.全面突破,建立和健全对委派会计的管理机制

从目前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情况来看,会计人员由原来的单位负责人完全领导转变为由所有者或政府领导,这样有利于财产所有者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但为了保证有效执行服务和监督职能,应建立相应的委派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因为会计人员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可能产生道德危机和逆向选择行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一系列机制:一是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并使报酬与会计人员正确履行其职能的风险对称;二是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规定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的管理制度,以保证正确完成受托责任;三是建立会计人才市场,形成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会计人才的良性流动机制;四是实行会计人员定期轮换制度,为了避免会计人员在一个部门长期工作产生利益关系,影响其正常履行职责,应建立定期轮换制度;五是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对企业财务人员最有效的监督办法就是审计。针对派出人员的专项审计可以检验派出人员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对派出机构的负责程度以及执业水平高低等情况。审计方式以中期、年度和离任审计为主,针对于企业的其他审计为辅。这样就对派出人员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提供了坚强后盾。

3.处理好会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会计法》中明确提出会计人员的职责,要求会计人员在加强会计监督的同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做好核算、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工作,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尽力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服务。为此,委派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地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和管理。在新形势下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内部管理和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科学的会计管理方法,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二是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决策。包括参与企业投资决策,从效益角度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参与企业的生产决策,从分析产品的边际贡献入手,提出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建议;参与企业营销决策,根据市场和资金回笼情况,制定激励销售的政策措施,参与企业分配决策,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三是做好预测和分析工作。重点是做好市场预测,根据市场预测情况编制好财务预算,并将预算指标分解下达给有关责任单位。同时,开展财务分析,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增收、节支、降耗的建议和对策,发挥财会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

任何一项管理工作,首要的是做好人的工作。委派会计人员就是整个会计委派工作的关键点,工作中只要抓住关键点,会计委派工作就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能够顺利地推广下去,就能够完成委派会计工作的重要使命。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由此,我们要对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水准等提出具体的严格的要求;要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会计人员在政治思想、能力水平、业务知识等方面不断更新,以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和满足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把工作重点放在委派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上,才能促进整个委派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才能推进委派会计工作不断地规范起来。

总之,会计委派制产生于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是会计管理中的一个新生事物,没有固定模式可以参考借鉴,一切还都在探索中。作为一种制度本身,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有利有弊,要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其效果,也应该看到其作用的局限性,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积极地予以完善、充实,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这一机制有效地在经济大潮中为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魏明海.新世纪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2]王殿龙.会计委派制理论与实务[M].新华出版社,2001

[3]尹亚男.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沈阳干部学刊.2008(10)

[4]荣素兰.对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的思考[J].交通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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