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课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
2009-09-16张素荣
张素荣
音乐欣赏是新课程标准音乐教育的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感受音乐、欣赏音乐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学生广泛、深入地接触音乐作品,能较快地提高音乐鉴赏力和表现力。音乐欣赏教学能使学生接触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遗产和建国以来创作的优秀音乐作品,以及世界各国的优秀音乐作品,能丰富学生的听觉感知,扩大音乐视野,积累音乐语法,发展音乐思维,陶冶情操,培养审美情趣。音乐欣赏教学能使学生在听、唱及知识技能等方面得到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从而提高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表现力。那么怎样才能在实际的音乐欣赏教学中来提高以上所述的各种音乐能力呢?笔者在10年的教学过程中,总结了以下几点。
在教学形式上,采用课内欣赏和课外欣赏
课内欣赏模仿是学生的天性。教师富于表情的演唱、演奏能为学生创造直接模仿的条件。因此,笔者在上唱歌、技能、欣赏等内容的综合课时,采用了教师演唱、演奏的欣赏方法。在演唱歌曲时,以丰富的脸部表情、优美的表演动作,给予学生直观的感情形象,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他们自觉、积极地模仿,从中获得情感的感染。在进行曲作品的教学中,采用行进的步伐伴随琴声进行表演。这种师生共同的表演,更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能牢固地掌握进行曲的速度特点,加深对乐曲的感受和理解。
在讲授音乐欣赏教学需作系统总结的整节课形式时,笔者运用录音、多媒体课件、录像进行欣赏教学,充分利用电化教学让学生从听觉、视觉上同时来感受和理解音乐。
课外欣赏在课外活动中,组织学生观看一些音乐家传记,与音乐有关的电影、歌剧、舞剧等课外音乐素材,来丰富学生的听觉感知,扩大音乐视野,积累音乐语汇,发展音乐思维,从而达到启迪智慧、陶冶情操、培养审美情趣的目的。
在教材内容的选择上,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调整
由浅入深由于学生缺少知识、生活的经验,会对作品所描述的某些客观现实不易理解,对某些情感不易体验。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笔者在欣赏教材的选择上,从篇幅短小、形象鲜明的作品开始。等学生有了一定的欣赏能力和作品积累之后再逐渐选择大型的音乐作品。如果一开始就让学生欣赏古典大师的经典作品,无异是让刚学会阅读的小学生去阅读《红楼梦》,学生怎能产生兴趣和积极性呢?更谈不上对音乐的深入理解和体会了。
再结合笔者所在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也应选择篇幅短小、形象鲜明的作品。因为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学生的演唱能力较弱,有些学生基本音阶还唱不完整。如果开始就欣赏一些结构宏大、内涵丰富的作品,学生就难以理解。即使通过教师的讲解,学生也许会认可作品的价值,但却不能深入具体地理解、甚至会产生厌倦心理,从而失去对欣赏音乐的兴趣。
由近及远由反映学生生活情趣的歌曲扩大到其它歌曲,由歌曲扩大到器乐曲,由本民族、本地区的民歌扩大到其它民族、其它地区的民歌,由中国的音乐作品扩大到外国的优秀音乐作品。由于学生所接触的生活范围狭窄,情感和兴趣正在发展,因此在选择欣赏作品的内容上,从学生的日常生活和他们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事物开始,使欣赏教学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由具体到抽象在欣赏教学中,首先选择从歌曲入手。在声乐作品中,音乐形象与文学形象相结合,歌词的语义性使音乐形象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比较具体、明确,学生容易理解。其次再欣赏器乐作品。器乐作品,没有文字结合,音乐内容不像歌曲那样表达的具体、明确。有些器乐作品运用了客观世界中音响的直接模仿(如鸟叫、军号、钟声等)或近似模仿(如雷声、风声、时钟嘀嗒声等)的手法来刻画音乐形象。这种直观性的听觉形象容易为学生理解。有些作品用暗示性、象征性描写音乐形象,描写的形象没有听觉上的直观形象,只有视觉上的形象(如云彩、闪光等)或是表现情绪的形象(如欢乐、悲哀等)。这种抽象的描写,学生不容易理解,所以在欣赏器乐曲的时候,先选择直接模仿的乐曲,再选择抽象描写的乐曲让学生欣赏。
学生有了欣赏音乐的能力,才能对音乐发生兴趣,从而能自觉、积极的学习音乐。
(作者单位:河北省内邱县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