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的哲学走向
2009-09-14叶平
叶 平
走到21世纪,现实社会发展面临着一个极大的问题,这就是人类文明未来的走向问题,它涉及到生态问题,也关系到伦理问题,二者的碰撞产生了生态伦理学。
生态伦理,就是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道德。之所以提出人类要向自然讲伦理,是因为自然最懂自然,自然最有智慧,自然是人类的导师,而我们人类在自然面前犯了一系列的错误。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应该向大自然学习,学习生物如何协同进化,需要一场哲学观念的革命,这种伦理思想就是生态伦理。
被称为“生态伦理学之父”的莱奥波尔德,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后来又取得哲学硕士学位。晚年他在回忆录中写道,他对动物种群、生态系统的最初认识,起源于当森林监督员的时候。酷爱打猎的他一直难忘那个场景,“有一天,当抠动扳机以后,我跑到跟前看到被伤害的那个狼的脸的时候。心里震颤了。淌着血的狼身上抽搐着,血沿着小溪潺潺地流下去。鲜红鲜红的。这时,一种恻隐之心油然而生。难道狼就是该杀吗?狼就是坏动物吗?”这情景,一直激励着他30年的思考,最后莱奥波尔德比较系统地创造了生态伦理学,提出要把伦理关系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展到整个自然界,一切人类的行为,都要纳入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评价。
生态伦理在哲学观念上的革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价值观的革命。传统的价值观只承认人类的价值,把人类的价值看做是惟一的。实际上地球不仅是人类的家园,也是其他非人类生物的家园,地球是当代人类的,也是子孙后代的。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谐共存的机制,形成了一个自然社会,也称之为生态系统。如果人类只认为自身有价值,放纵自身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系统的某一个链条,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生态环境,其中也包括人类自己。因此,这就需要价值观的革命,即建立一种生态的价值观。
二是权利观的革命。什么是权利?以往认为,权利只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只有人有权利,有权利了才有义务。但是,在生态系统当中,所有的权利实际上是人类对自然固有价值的尊重,从而产生自然生态权利的观念。人类可以通过自己对自然的爱。对自然的尊重,赋予自然应有的权利,并自觉地把这种生态权利观念作为一种道德的约束。
三是科学观的革命。以往的科学观实际上是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用的科学方法是观察实验。实际上,我们去观察反映自然界的客观对象,不可能完全靠观察,还应有超科学的哲学认识。譬如人类发展科学技术,这并没有错,但问题是在发展科学技术的过程中,如果我们破坏了自身的生存条件,破坏了自己和其它生物的健康,影响了地球持续生存的生态,那么这种行为就是犯了违背自然规律的错误。科学总是伴随着风险存在,要使科学不断完善起来,减少风险,就应该确立科学的生态伦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