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
2009-09-11黑丰
黑 丰
黑丰1968年3月生于湖北公安。华中师范大学毕业。80年代发表作品。曾在《诗刊》、《创世纪》、《山花》、《大家》、《天涯》、《青年文学》、《芙蓉》、《诗歌月刊》、《诗潮》等刊物发表作品,主要作品《人在芈地》、《父亲》、《第六种昏暗》、《我怕你看见我冰凉的眼睛》。作品分别收入《湖北新时代文学作品选·诗歌卷》、《新媒体散文·怀念的回音》、《湖北青年诗人一百家》、《世界华文现代诗提纲》等多种选本。著有诗集《空孕》。 现居北京。
听说河东一位新婚不久的女子被蛇咬死了。
据说是一种耳朵很聋的土蛇。它爬进一丛草,你就看不见,揿亮手电也看不见。草里似乎不仅有蛇的多种修辞,而且草本身就近似一种蛇的存在。草很美丽,露珠在草尖上发亮。但有风吹草动则是另一番情形。蛇就庞大地隐匿在田野。而且田里一直悠久地种着一种高效的经济植物。新娘的手常常出现在傍晚时分的田野。被蛇吻的时间光线不强。吻过之后蛇便开始发黑,蛇的形象便开始在田野弥漫。蛇吻的声音比铙钹还响。黄昏的颜色乃至冥色似乎是从蛇吻开始。
一支敲着响器的队伍去向不明地在田角出现。巨大的响声终于震醒了一条归隐的土蛇。土蛇回头看了看,看见一双袅绕着清气的眼睛。那眼中的忧郁不但使蛇震撼而且让它一点点涣散。于是从看不见的无名的土里升起嘿嘿嘿嘿嘿的笑声,于是入秋的棉梗又黑又硬地立着。
没有谁听见笑声,蛇也没有听见。人们在乡间的土路上敲敲打打地送着谁。在听不见笑声的繁复的空间究竟增加了什么,减少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新娘在村子通往地里的路上走。虽然青空没有一堆堆的积雪,但她仍感到奇异的寒冷。感到周围有许多人跟着。新娘没有看见他们,只是无端地感觉走就走为什么一定要敲敲打打。她感到这些面皮很熟的人其实很遥远,并且他们站立的地面逐渐升高,手臂像螳臂甚至像头发丝一样远远地牵着或拉扯着响器。并且她听出了声音里另有声音——不同寻常。新娘感到寒气可能是从这些发声的铜器和皮器中散发出来的……这时,她不经意地抬眼看了看田野,她看见傍晚时分的白棉花。白棉像碎银一样闪烁在紫气氤氲的地里。响器似乎突然开始消匿,人群也模模糊糊,且逐渐涣散……新娘就跨了一步,进了这片棉田。她感到脚被一根草绳(抑或是村民结的草腰)绊住,她就感觉右脚有些沉重,抬腿艰难……于是天空开始摇动,星星像棉朵一样掉下来,地里开始发白……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
铙钹的声音忽然响了。四面的墙壁开始瓦解,白雾升了起来。薷就离开座位急急忙忙向前走。
“你到哪里去?”同学们围了上来。
“薷,还没下课,你怎么一点组织纪律性都不讲……”
“我丈夫还在等我……还有一个五岁的孩子……”
白雾越来越大,老师和同学说远就远,衣饰也不怎么清晰。薷伤感地哭泣,一条带子似的河越来越清晰地出现,一只似曾相识的乌篷船眨眼之间就漂到眼前,船老大一手扶桨,一手提着七只蜈蚣。
“快上船吧,姑娘!有一个被蛇咬的病人还等着这七只蜈蚣呢!”
薷上了船,篷内有人黑糊糊地坐着,所以人们看不清她也不愿看清。这些人一个也没有动,但七只蜈蚣一齐抬头。薷扭头看着河水。她注意到河水越流越急,并且不时涌来一股阴寒之气……薷感到船老大眼神独到,看人尤其看她有点怪模怪样……她似乎认识这七只蜈蚣,并且是与生俱来的。船老大好像就住在这条运河边,他一刻不停地侍候着它们。
走上河坡,薷发现船上的人紧紧地跟着她。并且从随身的衣袋里摸出一些响器,吹吹打打,面孔照例是看不清。黑糊糊的不知到底谁是谁。也不知走了多久,光线也就不那么强,太阳像鸡蛋黄一样软软地泛着黄光,并且黄光伸伸缩缩越来越短,一种清澈但透出黝黝之底的长光渐渐铺排过来,成为此刻的一切。薷感到有些害怕,像是得了疟疾和中了风寒的样子。就有一个人(她知道是吕,自己的丈夫)走过来拥着她。
冷吧!吕身上翻出一股浓浊的血腥味。
你在干什么?
我在田间挖一个地窖,挖断了一条蛇。吕说。
薷不明白家里无需冬藏丈夫挖地窖究竟是什么意思。她依稀看见清光之下有一种东西缓慢地游动,她只能窥见它暗褐色的脊梁。她发现,黑棉梗平静地立着,一朵棉花也没有。一个姑娘站在棉地里不像是扯棉梗。说是姑娘其实是一个少妇。硬性地在无棉的深秋摘棉花,这就不能不引起她的注意了。
当心哟,姑娘!薷仍然说姑娘。
其实,那可能是你的一种幻觉。后来,吕说。
转了一个弯,没有看见一条蛇,但薷看见一口池塘。池塘闪耀着一种光,这是她童年曾见过的,波光奇异。她发现自己夜间之所以敢到河畔的船老大那里去猎奇仿佛借的就是这种光。但这波光动荡、摇曳、诡谲,让她童年无端地染上幻想、怪诞的毛病,无缘无故地厌世,无缘无故地轻生,虽未及笄,却已感桑榆晚景、兰舟难觅……很久,也许在她降世之前,这种光就先验地存在,一直在那里潋滟、摇曳、横亘。有时薷正在上课,这种光便在墙上、黑板上、讲台上、老师的脸上动荡。这种隐逸的光使薷焦躁、烦闷、惊恐、忧虑。于是,她仿佛中邪一样,不顾同学们的阻拦,老师的责怪,径直走出教室,来到河畔,静静地坐在沙坡上,痴痴地望着对岸。
孩子,我的孩子……薷抽泣说。
你在说什么?
……
薷虽觉自己失口,但她的确感到池塘中如泥地沉睡着一个孩子,并距水桥不远。此刻她已看清了三间骑马水的瓦屋,瓦是民窑烧制的小瓦。小瓦从屋脊依次叠着,一直叠到滴水的檐口。本来是笔直地叠着,瓦沟也是笔直。但在傍晚时分,在动荡不安的池塘,瓦脊曲曲折折地摇曳,就有点杯弓蛇影了。仿佛整个房子都变成了一条条的蛇。她预感北边距池三十步开外的这幢房子就是她将要进去的家。再恐惧也是自己的家,是家就要回。但转了一个弯,走了三十来步,仿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家里不知忙碌着一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灯火通明、雾气腾腾、人影憧憧。人们洗碗、抹桌、端盘、担水、扎花、架凉棚、放鞭炮……忙得不亦乐乎。孩子们也来捡鞭炮凑热闹。这里似乎集中了全村的人丁。这些一向穷得叮当响的人们似乎奢侈地过着什么盛典。
面对这浮荡的人影,薷不觉恍若隔世……她看见疲倦的乐手面色暧昧,有的打着呵欠,有的说着荤话,有的人想着心思,只是懒洋洋地应付和交差。这送亲的锣鼓是可以送人入土的,她甚至推断这锣鼓的声音在某一刻会发生质的变化。凉棚的几根柱子黑黑地默不作声地伸进看不见雨的雨布深处。一阵风吹来,灯影婆娑,人影晃晃荡荡重重叠叠鬼鬼祟祟……雨布啪啪哒哒似招引着什么,又似驱赶着什么……终于,一切声音都静了下来,忙碌了一天的薷也躺了下来,真该休息了。她蒙蒙眬眬看见脚头的一盏灯,她也懒得去吹灭它。只是感到怪异,但她疲惫,从来没有过的疲惫,迷迷糊糊就睡了过去,呼噜呼噜地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屋外鼓乐喧天,哭声呼天抢地。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可以屋里噤声。她仿佛在声音中心,在声音的中心是宁静的。她隐约觉得自己的床头立着一个人,仔细看是船老大。船老大半仙似地坐在她的脚头。然而船老大身上有一股河风的寒气,寒气自河谷一直吹来,且在屋子里散漫。于是就有一层薄雾,似梦似幻似游似舞似翔半遮半掩迷离怪诞。她的床头放着浅半碗清油。七只蜈蚣像七只鸬鹚在油碗里或扎猛子,或浮游,或半隐半现,碗边大有深意地堆着一堆烟屎(从烟锅与烟竿中掏出的污垢——其实她早见过蠕动的烟屎。)薷直直地望着顶棚,她看见在那里有一个圆圆的奇异的光晕水一样动荡。她看着看着看出了光晕中闪射着金光的七只蜈蚣,它们像英雄年代埋伏于草丛中的敢死队噌噌噌噌地冲了出来,冥冥中,它们在空中追击,它们狂舞,它们搏斗,然而,它们一只只地掉下来。最后从光晕中跑来一个穿红衣的约摸五岁的女孩。薷终于看清了一口动荡的池塘。池塘一个劲地向上翻着浑水,涌起一圈圈的波浪。于是波浪的中心走出一个孩子,孩子就哭着闹着踏着微波拼命地向前奔(那是怎样的一种狂奔啊!)
实际上是呼救
古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半人半鸟的海妖塞壬用迷人的歌声诱惑航海者,使那些航海者每每在情醉神迷之际,丧失理智,驾船触礁,溺水身亡。后来,大英雄俄底修斯听从一位女巫的建议,用蜡封住同伴的耳朵,让同伴把他绑在粗大的桅杆上,从而成了惟一一个既听到了塞壬的歌声又未死去的航海者。魔法失效的海妖塞壬羞愧难当,在绝望之中变成了礁石。
这则故事流传千年。在这里,塞壬的恶毒、残忍、诡谲、狭隘,全都一目了然。品味这则故事,对这个无情的海妖,谁能不充满一腔仇恨呢?
可是,一元论总要留下笑柄,事情从来不只局限于一个方面。有位叫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加拿大作家另辟蹊径,在一首名为《塞壬的歌》的短诗中,为这则神话作了全新的诠释。阿特伍德认为,因为过于落寞和孤独,所以塞壬那酸楚的歌唱是饱含了情感的:“我不喜欢待在这里整天蹲在这个/看上去美丽而又神秘的岛上”,“我不喜欢唱这首/能置人于死地的无价的三重唱”。可是她渴望自由与新生,她需要世界和人群,为了爱与被爱,她无法不久久地咏唱这首“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的歌”,因为这首歌“实际上是呼救:救救我!”就这样,在阿特伍德笔下,凶残可恶的海妖塞壬竟是那样幽怨可怜,她甚至已经博得了我们的同情:救救她。
某日,偶遇一个以讲授古希腊文学哲学为饭碗的教授,为了打发酒桌上的时光,亦为了表示自己并非不学无术,我把阿特伍德赋予塞壬的启示阐发了一番,不想却受到他的驳难。教授说,阿特伍德为塞壬做的翻案文章站不住脚,理由很简单,你不能自己孤独寂寞就害别人呀,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这是典型的妒妇心态。所以,塞壬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救,化礁而死活该。
教授的话一时让我云里雾里,泽被后人的古希腊维生素居然可以这样服用。继而我也就想明白了,只肯移动实在的道德跬步,不敢展开虚有的精神翅膀,这是救人难、自救更难的一个注脚,在这样的认知视角下,塞壬身上除了邪恶自然没有别的。
如果拥有一颗能超越一己利害去感受疼痛和喜悦的心灵,我倒以为,透过阿特伍德的眼睛看塞壬,更应该看到的是反抗的无效与自救的不能。人生来就是为失败而存在的,那些短暂的成功,只有在映衬永恒的失败时才有意义,失败是人的宿命,劫数,根本。可基于这样悲观的意识,是不是就可以坐以待毙呢?我估计,这又是塞壬所不同意的,我还估计,她的同门兄弟西西弗斯也不同意。西西弗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另一个角色,受罚不停地推石上山。可他推石,并非认为那石头还推得上去,他知道不能;他毫无怨言地推石不止,也许,只为出身透汗暖暖身子,或练练臂力,好在与其他玩伴的摔跤比赛中赢盒香烟。
西西弗斯这个可怜的神与塞壬这个可悲的妖是异曲同工的,他们都借助一种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性力量,献身于虽然徒劳但却庄严的反抗与自救。
通俗与读者
在文学圈里,对通俗小说,许多人都持暧昧态度,好像它是有钱有权人包养的二奶,私下里可以爱不释手,公开场合却登不得大雅之堂,而且欣赏把玩时,还要摆出居高临下的样子佯装不屑;至于一些通俗小说的写作者,也每每自轻自贱,破罐子破摔,好像自己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外室偏房。
我不知道把某类小说定义为“通俗”能说明什么,是为了反衬另一类小说的“高雅”、“纯正”吗?如果是,作为一个读者,我不能不对其间所发散出来的“性别歧视”与“种族歧视”式的气味表示反感。其实,如果“通俗小说”一说成立,它也只应该是对某类小说审美样态的粗略归纳,而不关乎小说品质的贵贱高低。聋子钢琴家贝多芬没有理由取代瞎子二胡演奏者阿炳,满脸大胡子的帕瓦罗蒂也不能顶替男扮女装的梅兰芳。
非要区分小说的俗雅,且从血统上就先天地为俗雅圈定一个迥异的成分出身,我以为,那可以是批评家的事,也可以是出版商的事,还可以是意识形态的事,甚至是一个创设艺术天地的作者的事,但大可不必是读者的事,若读者依了他人的训喻教化去排队站位,就上当受骗了。读者读小说,理由很简单,能愉悦生理心理,能享受感染刺激,也就行了,至于那小说属于哪门哪派,何品何位,对读者来说没有意义。
在我看来,一般所谓通俗小说,指称的多是某些具有类型化性状的作品,比如言情,武侠,侦破,政治(官场/反腐),青春(校园)等,它们的特点是传奇的、记录命运的、反映生活的,而坊间热炒的它们之所以多半倒人胃口,可能与类型化小说往往易被写作者从一个模具里批量生产的特性有关。但以这样的理由指责某类小说,就好像因做了噩梦而指责睡眠。当然,一个读者能把欣赏的兴奋点由关注“类型”的热闹上升为关注普遍人性的复杂与玄奥很好,可不肯这样,只走到热闹那一步就止步不前了,也没必要心虚脸红。
我是个兼具作者身份的读者,就我个人的写作趣味而言,在传奇与寓言两者中我喜爱后者,在记录命运与分析性格两者中我欣赏后者,在反映生活与发现世界两者中我看重后者。但这并不影响阅读时,我既会因卡夫卡、博尔赫斯而如醉如痴,也可以为金庸、克丽斯蒂而废寝忘食。也许他们带给我的快乐经验大相径庭,但在拓展与丰富我的精神生活这一点上,却殊途同归。这如同踢足球和下围棋这两项游戏,是从不同角度引我入迷的,可它们对我生命的激活效果,并无二致。事实上,卡夫卡、博尔赫斯也好,金庸、克丽斯蒂也好,他们给予我们的小说启示没有区别:任何小说,只要写得好,都会成为我们心灵的伴侣。当然了,什么样的小说才叫写得好,如何才能把小说写好,那需要另写文章加以讨论。
阅读的理由
自从人类发明了文字,尤其是印刷术普及以后,读书成了人类最有价值的文化活动。可人类为什么需要阅读呢?“读比不读好”,意大利小说家卡尔维诺给出的答案,俏皮之外更直达根底,它的微言与大义,已足够解决我的个人问题。可要转手批发这个答案,我又得慎重。直截了当与简洁明快,在东方思维里是少斟酌欠考虑的同义词,至少显得不够礼貌,叠床架屋才标志郑重。
我是个狂热的小说读者,且性喜杂食,心得不少。在这里,我所言及的阅读,指的便是阅读小说。但我又想蛇足一句。小说是以虚有之光芒照亮实在之物事的语言艺术,它的外延从来难以估量,说它是百科全书并不过分。当我劝人多吃苹果时,我的意思是多吃水果。
我以为,读小说有两个目的:一为消遣,一为认知,它们排序不分先后。消遣就是打发时间,无须多言,我想对认知略加解说。认知是个心理学名词,是精神行为,是感觉与知觉、认识与发现、思维与想象……诸内心活动的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不知猪马牛羊有还是没有,但灵长类的,大约都有点。人是灵长类动物。人活世上,趋利避害全靠经验,经验又分直接和间接。以头撞墙会感到痛,这是直接经验,但没这经验的,也知道脑袋不该与墙较劲,这就是间接经验的有益提醒。我们的生存经验,多数间接得来,而间接经验之所以成立,就在于我们有认知能力。如果谁想取消认知,必须先行取消生命。我没说拒绝小说就是拒绝认知,我只为强调,读小说是想象生活的一种方式,吸纳那些不确定的、兼有寓言与预言属性的、意会之妙大于言传之趣的精神信息,会更有助于我们四肢健全。可能缺胳膊少腿不影响啥,但四肢健全,肯定更方便我们以得体的姿态去发现可笑、了解无奈、从容面对凄苦与荒谬,“接近一些将会存在的东西”——这是卡尔维诺对为什么读小说的进一步解释。人性的特点正在这里:好奇存在的东西,更好奇“将会”存在的东西。某种意义上,虚有的价值大于实在。
也许有人不这么看,不同意我高抬认知的地位,或在认知之外,还要罗列读小说的其他理由。我不反对。其实我已意识到了,单以认知与消遣并置,类项之间不太匹配,若按我本意,有消遣这条就足够了。消遣是读小说的唯一理由,包括认知在内的其他理由,均由它派生:消遣包含认知,认知即是消遣。人的使命就是活着,除了食色这种活着的必须,其他劳烦,再没什么不为消遣,包括食色,一跨出果腹和繁衍的低矮门槛,它们的意义也不再是别的。那我为什么从消遣中拎出认知单独说事呢?是我清楚,在人们的一般习见中,认知与消遣是割裂的,有高下之分文野之别,即使承认“雅”认知也有消遣这个“俗”功能,更推崇的,也是认知那个功利主义的有用性。可在我眼里,认知的位格低于消遣。消遣之至高无上,即在于它的绝对无用,绝对反功利,在于它与人的存在使命严丝合缝。
那么,既然阅读只涉消遣,又何必非花钱搭时间地看小说呢?谁都知道,吃喝玩乐都是消遣,还更省心省力。对此我只能抬一句杠:在家躺着肯定比参加学校运动会省心省力,而参加学校运动会肯定比参加全国运动会省心省力,至于参加全国运动会,又肯定比在奥运赛场上挥汗拼命省心省力。但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和我一样,即使根本拿不到成绩,如果够资格,也愿意费心费力地去奥运赛场上挥汗拼命。我是想说,凡事都有不同的层级,消遣也分粗略与精妙。固然窝头咸菜也能活命,但四菜一汤的营养与口味,却更能保证人活得好些。有谁光喘气就满足呢?人之所以比猪马牛羊高级,就在于人是理性动物,有精神生活,懂得在丰富经验与充实情感中了解自我、张扬自我、实现自我。而阅读,至少在我这里,它是精神世界的阳光与空气,它能最不打折扣地哺育我鲜活的经验与自由的情感。
责任编辑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