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实践
2009-09-09覃乃昌
覃乃昌
摘要: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就开始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实践,但未能摆脱苏联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民族识别,根据中国的实际,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灵活运用,提出“名从主人”的识别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实践。在民族识别、确定中国有56个民族的基础上,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重大突破。2005年中央关于民族定义的表述,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成果。
关键词:斯大林;民族定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实践
作者:革乃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南宁,530028
中图分类号:C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09)02-0020-009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初步实践
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就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曾经提出过联邦制的设想。“二大宣言”提出了“中华联邦共和国”的建国方案,“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立民主自治邦”;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也规定,各少数民族有权“同中国脱离,成立独立国家”,也有权“加入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同时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决议案》中同样重申了《宪法大纲》中少数民族有权决定“成立独立国家”、“参加中国苏维埃联邦”、“在苏维埃联邦内成立自治区域”等三种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但是,这一系列政策,总是摆脱不了苏联的影响。苏联成立联邦制的国家,是受当时俄国的历史和政治环境所决定的,如俄国早在形成统一的国家之前,已经有许多非俄罗斯民族建立起了自己独立的国家政权,各民族之间依存性弱,独立性强。而且,与我国民族居住情况不同的是,在十月革命以前,俄国的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多数都是独自居住在一起,有较为集中单一的聚居地,社会经济文化等也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语言、地域、经济生活方式、文化等因素的区分比较明显。俄国的这种民族分布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是斯大林民族概念产生的历史和现实基础。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制定民族政策时,规定少数民族有权“成立自己的独立国家”,从中就可以看出斯大林民族定义中的语言、地域、经济生活等要素在这里显示出了其对早期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影响。但是,在苏维埃联邦内“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的规定也表明了当时中国共产党已经注意到了我国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错居杂处的分布局面,在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上开始具有了结合中国具体实际的探索倾向,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的趋势。
二、民族识别中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灵活运用
(一)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灵活运用
要推行民族平等政策,就要明确我国境内究竟有多少个民族,这就要求进行进行民族识别。
进行民族识别,就需要有民族划分的标准,就要选择一种较为全面的民族定义,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西方民族学的民族定义显然不能作为选择的范畴。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虽然多次论及民族现象,但并没有给民族下过定义,只有斯大林在1913年为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下过一个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一理论后来得到了列宁的高度评价,认为具有很大的理论和政治意义。由于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各种学科和理论体系都有待于建立和健全,加上苏联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作为伟大的革命导师,因此。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就理所当然成为了我国进行民族识别的主要理论依据,这实际上是斯大林民族定义在我国的具体实践。
共同地域是民族形成的基础之一。中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己或大或小的居住区域,但有的民族又和汉族及其他民族交错居住在一起。特别是那些待识别的民族共同体,大多处于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还不具备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民族的具有共同地域的条件。还有些民族共同体由于历史等原因,不断迁徙到其他地域居住。他们虽然在地域上不相联接,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关系和共同心理素质。因此,不能认为地域上的分散就是人们共同体的分裂,也不能把共同地域这一民族特征简单理解成为一个民族的共同地域只能有一处或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一个地方。中国有些少数民族分布在许多互不相联的地域,但他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语言共同性。在观察民族的共同地域时,还要注意到该民族居住地域的特点和与他们杂居民族或相邻民族的关系。
共同语言是识别民族的主要依据之一。在民族识别中,要十分重视对各民族语言的分析。中国少数民族除个别使用汉语外,都有自己的语言。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民族分布地区的不同,有的民族有不同的方言,有的方言差别很大。一般地说,属于同一民族共同体的人们应该具有一种共同语言,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同一个民族。但这并不是说不同的民族在任何时候或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操不同的语言,现实就存在着不同的民族使用同一种语言的情况,如汉族和回族都是操汉语,但他们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同样,操两个或几种语言的人们共同体也可能是一个民族。因此,也不能说没有一个共同语言就不是一个民族共同体。
共同经济生活是民族的一个特征。中国待识别的民族在经济生活上一方面大多处于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还没有形成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民族所具备的统一的民族市场和经济中心;另一方面,由于与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毗邻或杂居,于是形成了一个多民族的共同市场和经济中心,或以相邻的汉族经济中心和市场为自己的经济中心和市场。在近代,中国各民族之间越来越密切的经济联系。使其经济生活的共同性越来越大,这种共同的经济中心和市场,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地区经济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因此,在衡量待识别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这一特征时,必须以其所在地区为范围,对各民族之间经济联系作历史的分析和比较,并着重研究识别共同体的经济特点、经济结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生产方式、传统经济以及贸易流通等特点。
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的一个主要特征。一个民族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风俗习惯、历史传统、文学艺术、宗教信仰以及民族风格等特点,都是这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状态的具体表现。这种共同心理素质,是在长期社会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工作中,比其他几个特征更显得重要。这是因为,每个民族都有强烈的民族意识。一个民族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巩固其共同心理素质,强化其内部的团结,对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和民族风格等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并把它上升为民族的独特标志,使其成员具有大家都是属于同一个共同体的亲切心理。同时把长期共同生活中创造出来的喜闻乐见的风格,提高成为民族形式,进行艺术加工,加以宣传,使人们一望而知是该民族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