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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学中的少数民族女性形象

2009-09-09王晓丹

文艺理论与批评 2009年4期
关键词:话语妇女少数民族

王晓丹

云南文学创作中的少数民族女性形象从一个特定角度为我们展示了该地区少数民族妇女生活的文化记忆。我们可以从这些文学文本的基本观念和想象方式看到一种由文学参与的文化话语建构对云南少数民族妇女生活的影响,或者说看到一种被建构的、艺术符号化的“少数民族妇女”形象。它所激发的深层问题是,这种建构与其现实生活保持了怎样的差异,其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文化与艺术意义。

一般理解中,多民族的云南具有奇异、神秘和十分特别的自然与人文色彩,少数民族妇女生活仿佛总与独特的风情习俗相连,妇女社会问题的沉重面常常被柔化、被遮蔽,甚至被消解。在他者的视野中,少数民族生活特别是女性生活习惯性地被浪漫想象覆盖,被猎奇目光筛选,文学文本以有力而又隐蔽的方式参与了塑造云南边疆妇女的活动,使这个地方的妇女生活与文本的强制力量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进一步又与历史的和主流的语境连在一起,少数民族妇女形象的多样性、独特性和现实的鲜活状态被抽象,成为一种独具象征意义的艺术符号。

云南现当代文学创作民族色彩浓厚,构成了悠长而丰富的记忆,同时也带着独特的地域风格,单纯,质朴,看起来好像具有原生态的粗糙,有一种似乎并不人流的边缘化草根倾向,其深度与开阔因而常常被忽视,进而也忽视了少数民族生活的真实再现中造就的复杂性。人们所感受到的是一种被建构的民族特色。就女性形象塑造而言,在云南当代的一些作品中,一方面女性性别因素开始成为书写的重要视点,女性开始逐渐成为云南少数民族文学的显在主体;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妇女所展示的“主体化”的过程,实际上依然是一个潜在的主流化的过程。

在云南当代女性作家笔下,这是一个有意味的过程。仅以小说而论,在有影响的女作家(如董秀英、海男、王坤红、张曼菱、陈佳妮、黄雁等)的作品中,我们的感受就像彝族作家黄玲所说的那样:“我耳边不时会响起电视片《高原女人》中那些古朴歌声的旋律。虽然表现的形式不同,但二者都是高原女人发出的声音。可以引导我们循着这声音,一步步走进一片沉寂太久的心灵世界。”确实,在不少女作家笔下,充满了少数民族“女性意识”和“女性体验”,“女性”这个词被鲜明地凸现出来。这些女性主角,往往以母亲、妻子和恋人的身份出现,带着独特而惊人的美丽和奇异之力,她们的性格和所代表的文化意义大多内含矛盾与冲突,体现出与汉族女性十分明显的不同,“一种神奇女性的本能变形物,她可以是娃娃鱼、美人鱼、仙女、女妖等等,从这些本能变形物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对立性存在,也就是说,她既可以是一位优雅的仙女,同时也是一位邪恶的魔女,优雅与邪恶同存一体。”对立统一的两极中展开的往往是丰富的心理体验,作者充分表达了这些独特的少数民族女性的行为和心理,展示了她们追求并完善母性、妻性、女儿性的复杂而动人的人生经历和心路历程,并由此表现出少数民族女性在融入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承受的巨大压力与坚强毅力。比如佤族作家董秀英的小说《马桑部落的三代女人》是佤族近现代生活的深刻反映,那些经历沧桑巨变的女性,实际上就是作者的祖母、母亲和自己三代女人的写照。可以说许多作品都体现了十分明显的关注女性问题的倾向,少数民族女性常常被置入翻身解放一类背景中,女性的命运、困惑、痛苦和欢愉与时代社会紧紧相连,她们的心态无形中容纳了大量的现代社会文化因素,因而她们在走向人格独立之时也具有了超越少数民族个体的意义。

在一些男性作家作品中,一般具有更为明显的理性思考色彩,因而其深刻性和丰富性之中总会带着更明显的主流价值认同倾向。也就是说,男性作家在关注少数民族女性生活的时候总是更关心她们的文化含义,要由她们来展现一种文化理解,表达一种文化观念。这些观念在创作意义上提升了作品的思想高度,但在社会意义上则实现了一种更为有力的建构。它使得少数民族女性的现代化倾向更为突出,与她们的原生态生存真相拉开了一种艺术化的距离。

种种迹象表明,云南文学的少数民族书写实际上以一种蕴藉和隐含方式体现了强烈的主流价值取向,主流文化价值实际上成了解释少数民族妇女生活的依据和话语支点。在少数民族文学书写中,女性形象大多为悲剧形象,而几乎所有这类悲剧都被归结于文化冲突造成的。因此,可以说原始性状的少数民族文化与当代主流文化的关系正是打开云南少数民族文学深刻性和文本建构巧妙性的钥匙。在这样的文学书写中,所谓女性心理体验、女性意识等,实际上也就成了文化体验、文化意识的播撒。少数民族文学作者就是以这种方式赋予民族女性人物一种文化精神上的象征,使她们的“神话原型意味”十足,不知不觉中与西方神话中的“阿尼玛”具有了共通性,即一方面她们美轮美奂,天生丽质,令人心旌摇曳,顿生依恋与崇拜之感,另一方面,她们又美如女妖,有着魔女般的慑魂之力与恐怖之魅。她们这种冰火交织的性格与形象,当然易于构成边地民族生活神秘狂放的艺术氛围,而她们自身在冰火冲突的阵痛中也易于十分自然地成为一个象征,即显形为一位光明的天使,一个指出通往最高意义之路的精神仪式。显然,在这样的文学书写中体现了一个明显的事实,即无论民族问题还是妇女问题,都成了一系列文化问题。因此,我们与其说原始性和现代性交织的少数民族文化为云南地区文学书写提供了深刻性,不如说带着这种文化观念的文学书写构建了当代云南少数民族妇女形象。它进而促成了现实生活中关于少数民族女性的“第一印象”,支配着人们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少数民族妇女,为相关行为提供了合理性与圆满性的某种路径与依据。换言之,在这种富于现代诗性的浪漫主义氛围中,少数民族妇女皆成为现代中国民族融和与民族进步的文化象征,少数民族妇女问题更多转化为文化问题,而不是一系列经济的、生存的或者政治的问题,她们的生活困窘与艰难,她们的普通与平凡,往往被忽视,或者被美丽的外貌、奇特的情爱经历和多彩的民族风情所取代。她们作为女性个体进入到文本中,仿佛只为着更为方便地反思与展示民族文化冲突的深刻性。可以肯定地说,这种纯粹化的表达既是一种歌赞,也是一种遮蔽,如同人们已经习惯按《五朵金花》来理解白族,按《阿诗玛》来理解彝族撒尼人一样,美丽的女主人公,浪漫的爱情故事,奇异的传说与习俗……已紧紧地与这些民族和民族女性生活连在一起,甚至成为她们的象征。

在这种状态下,由文学文本留存的少数民族记忆也就开始显示出它的负面作用,同时它还使文学与社会的差异进一步显现出来,必然影响到此类文学的价值。“当代作家所塑造的那些千姿百态的西南少数民族妇女形象,真正能让人过目不忘的并不多,绝大多数只是人生舞台上匆匆晃过的影子,脸色苍白,面目模糊。”这种说法就是一个注脚。当然,这也是一种提示,当我们站在生活角度思考云南妇女

的时候,不能不审慎地面对少数民族文学书写的复杂性。一方面要善待它的细腻、丰富和美好,另一方面又要避开它的美化、柔化与过分想象。那是一些“日神的光斑”。犹如面对神话一样,“祛魅”是一种有效的领悟与解读方式。当然“祛魅”之后,文学世界中少数民族女性形态的斑斓色彩也许会倏然消退,显露出它本来的普通、艰难,甚至苍凉。在云南的少数民族文学书写中,关于女性形象的理解,也许这是一种更为恰当的方式。我们认可了这种方式,也就易于找到云南少数民族女性不断被建构、被边缘化的历史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化意义上,文本的建构与整合具有由来已久的历史惯性和看似合理的价值,因而其影响力巨大,它的负面作用并不易为人们意识到,许多时候人们反而津津乐道它的鲜亮与合理。在传统观念中,无论东方或西方,女性往往被视为次于男人的“第二性”,被男性强权政治所制造的“父子场景”这幅历史景观所笼罩,或者如戴锦华所说,她们常常“被书写为男性欲望、行为或价值客体”。上述云南少数民族文学的现实情况正是这种历史惯性的延续,可以说关于少数民族女性形象的文学表达方式虽然十分复杂,但其视点与立场却有一致之处,即话语立场与话语文化权力总是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福柯认为,在有话语的地方就有权力,权力是话语运作无所不在的支配力量,社会的和政治的权力总是通过话语展开而获得效果的。

恩格斯曾转述傅立叶的话说:“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那么,什么是真正意义的妇女解放?在文学意义上,就云南少数民族女性形象而言,考虑到上述悖论性影响的存在,我们所要进行的普遍性选择并不仅仅是进一步呼吁妇女的政治和经济解放,更重要的是要促进真正属于少数民族女性的新的文化话语权力的建构。正如20世纪中后期的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家克里斯蒂娃、伊利格雷等认为的那样,女性最重要也最有力的反抗,是对围绕男权中心文化建构起来的话语方式来进行解构与颠覆。③在此意义上,文学有着艰难而又广阔的前景。

①黄玲《高原女性的精神咏叹》第18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②③章立明《女性体验与男权意识——云南当代文学文本中少数民族妇女形象的文化分析》,《思想战线》200]年第2期。

④朱和双《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妇女形象的现代建构》,《贵州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

⑤孙周年、肖向东《女性书写的欲望——论2O世纪中国女性文化与女性话语权力》。《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9期。

⑥戴锦华《重写女性:八九十年代的性别写作与文化空间》,《妇女研究论丛》1998年第2期。

⑦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11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⑧王宁主编《文学理论前沿》第5辑第3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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