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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研究

2009-09-07郑晓玲

职教论坛 2009年18期
关键词:高等教育就业高职院校

摘要: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期。随着高职院校教育的快速发展,人们了解其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进程中重要战略意义的同时,更加关注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这是影响与制约高职院校教育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现状的形成原因,同时提出突破高职毕业生就业困境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高等教育;高职院校;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

课题项目:本文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高职院校就业思考与对策研究》成果之一(课题批准号06AIG0270004),课题组成员:郑晓玲,周林松。

作者简介:郑晓玲(1965-),女,湖南人,海口经济学院讲师、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金融。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8-0026-04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99年我国高校开始扩招,至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5%,进入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2005年全国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2300万人,毛入学率21%,规模居世界第一,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504万人,是1998年的4.7倍:“十五”末期我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达6800万人,有高等教育学历的从业人员总数居世界第二。2009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为611万人。诚然,高等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化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讲,大批高素质的高等人才的培养是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的,但近几年来曾是就业优势群体的大学毕业生陷入“就业”困局,全国应届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仅为35.6%,此外历年还有一百多万大学生没有就业,手持“弱势文凭”的高职院校毕业生更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就业难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存在着众多深层次的复杂原因,主要表现为:

(一)社会方面

1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系数持续下降,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也不足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同时就业结构调整,多种因素交汇更增加了就业的压力。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长期以来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依靠经济扩张带动就业,但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系数持续下降,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也不足以解决就业问题。同时就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减员增效,下岗人员寻求再就业;人世后在一定程度上开放粮食市场,仅增加3%的粮食进口也将减少农业就业机会上千万个,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在每年2000多万基础上还将继续增加:劣势企业加快退出市场的步伐,退出的枯竭矿山等企业人员需要再就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短期内排斥普通劳动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向市场释放劳动力等;加之金融危机导致部分企业发展失利,求职人数激增、经济增长放缓,“大学生就业”与“返乡农民工就业”、“城镇新增就业”形成“叠加效应”,大学生这个曾经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群体就业也急剧转为突出问题。

2政策导向力度不够,就业途径欠畅通,影响就业。2009年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并出台了促进大学生就业的7项措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一般都是以利益导向为主,宣传导向为辅,这些政策具体落实还需要社会各界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如国务院提出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取消落户限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对今年的毕业生来说如雪中送炭,且可能对户籍制度的改革产生推动作用。当前户籍制度约束最严重的是直辖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的压力与其他的省会城市情况类似,这一政策排除直辖市,在执行上也将更加可行,可具体如何执行还有待细化。

同时,上海、福建和辽宁等省市地方政府开展了“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计划,由政府出面协调,企业为毕业生提供半年左右的见习岗位,政府和企业共同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见习期满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可留在企业成为正式员工。国务院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困难企业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高校的科研专项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通过一些减税政策和社会保险的优惠措施促进就业,比如对硕士生、博士生参加的一些科研项目,从项目里开支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但目前还未明确骨干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能在多大程度上增加岗位。此外,由于政府部门的编制限制及用人制度制约,城市街道、社区建设需要大量专门人才,高职院校的社区管理专业毕业生却很难进入街道就业。部分地区农村缺乏中小学师资和医护人员,可这两类人才很难充实到农村工作,城乡工资收入水平及保险、福利差距是主要障碍,政府的调控及鼓励措施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另外,国务院出台的措施中强调要“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市场化,但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仍比较薄弱,主要通过举办招聘会等较原始的方式对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就业供求信息不对称,信息渠道较窄,服务效率较低,虽然许多高职院校成立了就业部门,就业服务体系逐步走向完善,但就业工作一般由行政副校长主管就业,各院系从事具体工作的大都是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兼任,就业指导零打碎敲,缺乏过程化、系统化和专业化,弱化了人才市场的中介作用,信息交互性不强,与用人单位直通式“体外循环”,出现了“用人单位四处找人,毕业生四处找工作”现象。

3社会认知观念保守,企业价值取向偏狭,《2008年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表明。民营企业雇佣了四成大学毕业生,其规模大致相当于国企和外资企业招聘人员数量的总和,近50%的大学生在中小企业工作。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占全部就业人数的比例高达65%至800。可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空间还很大。国务院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但有着漫长封建社会历史的中国,身份等级、官本位、地域和终身职业制观念根深蒂固,多数毕业生迫不得已才会选择到地位低下的中小企立和非公有制企业当技术工人。

4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录用高校毕业生的条件与毕业生实际脱节,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用人单位执迷于“高学历情结”,特别是人世后外企进入中国市场,在带来就业岗位的同时也提高了就业门槛,国内一些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加之近年来我国处于发展转型期,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带来了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人才培养结构的重心由中专

向大专以上层次转移,研究生招生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在“大众化教育”背景下,虽然国务院明确表示“扩大中央有关部门实施的面向基层就业项目规模”,大力开发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教育部今年将招募约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及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中央在公务员招录中也加大了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力度。例如规定中央党群机关50%以上的录用计划要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拿出一定职位专门用于招收“三支一扶”人员和两部志愿者;规定中央直属机构中县级以下基层职位主要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改善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但这些职位一般都要求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持“弱势文凭,,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很难从中觅得立足之地,

目前用人单位录用高校毕业生的自主空间较大,自行制定的录用标准和条件不切合毕业生实际的现象比较普遍,所提出的招聘附加要求如“工作经历”、“试用期”等,迫使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就匆忙寻找单位接受“试用”,学校从学生的就业大计考虑,也不得不默许这一现象,由此冲击了高校正常教学秩序,大学生毕业环节的学业要求也受到影响,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意设套侵害毕业生权益,如以招聘试用等名义,低价甚至无偿攫取毕业生的劳动成果;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等方面违背劳动法规对毕业生侵权;有些社会职业中介,擅自对高校毕业生有偿提供不实、不全的就业信息等,

(二)高职院校方面

1毕业生专业结构供求错位。在利益驱动下,一些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上追求门类齐全,向综合性院校过渡的趋势十分明显。例如开办工科专业所需投入大但效益低,便把精力用于开办文科或管理类专业,投资少效益却很高,使学校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相吻合,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社会急需的人才培养不出来或数量极少,而社会不太需要的又供大于求。虽然有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居高位,但某些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压力逐渐加大,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趋同化、集中化的现象仍在按其惯性延续,不适应目前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小批量、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二是有些专业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与就业岗位实际要求不符,从而增大了就业难度。

2部分高职院校唯学历职称是论,在引进师资时偏好顾、博士和高级职称人员,忽略其是否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历,并给予优厚待遇。对博士或副高以下职称的教师给予的待遇却普遍偏低,甚至一螳高职院校硕士学位以下的双师型教师所享受的待遇不仅低于其在企业工作时的平均水平,每月的基本工资竟然比同校的辅导员还低,因此一些原本到高校任教的双师型教师重新流回企业。由于一些高职院校担任教学工作的教职人员绝大多数属于“学院派”,习惯按照传统的“三段论”安排组织教学,教学活动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教室里通过面授方式实现,教学课程设置缺乏新意,重理论轻技能,重讲授轻实战,重传统轻创新,甚至与职业岗位要求严重脱节,不能反映该学科发展的最新内容,所培养出来的学生难脱“学院派”明显痕迹,无法体现出高职院校的职业特性,导致高职院校不“职业”,培养模式难创新,技术人才欠技能。

3实践环节、“双证书”制度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所有高校都要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国务院举措非常明确:“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在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为了大力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教育部也要求各高校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环节,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增加必要的专业培训;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普遍实行“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但一些高职院校实践环节流于形式,强制学生离开学校自己联系实习单位,放任自流。同时规定实习结束后必须上交盖有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报告,如果没有实习单位盖章就拿不到实习学分或毕业证。一些家庭社会关系广泛的学生很容易联系到实习单位,或根本未去实习便可找到企业在实习报告上盖章敷衍了事。

同时,一些高职院校的“双证书”制度缺乏针对性与正确指引,例如有的高职院校金融专业学生积极报名考取会计证、甚至报考与本专业关联不太大的驾驶执照、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等,却由于无人负责指导,不知道报考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银行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证券经纪人、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职业资格证书等。

4投入不足,发展资金匮乏。直接影响到人才的培养质量,但一些高职院校的财政拨款还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的标准,有的从中专升为高职的院校,现在拿到的财政拨款还是1993年办中专时的标准。有的省高等教育经费,如生均经费、专业和课程建设经费等,基本上没有高职院校的计划安排。相当数量的新建高职院校没有生均经费等各方面的投入,只是依靠收取学费维持正常支出。

5就业指导缺乏针对性和实际效用。主要体现在就业指导的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针对学生个体特点的专门咨询和有效指导。缺少主动与社会、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使就业指导工作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在职业道德的教育;在培养创新精神,树立创业勇识;在职业生涯设计和职业能力测评等等方面着力较少。三是就业指导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不能提供贴近市场实际的高水平指导。

(三)学生方面

1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不够。与本科及以上二学历的大学生相比,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时具有学历层次、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学校品牌低等劣势。

2高职毕业生及其家庭在择业观念和行为上出现偏差。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和行为存在一定偏差,如择业期望“急功近利”,重在考虑单位性质、地理位置、工作条件、各种待遇,脱离市场实际和社会发展要求;择业行为浮躁,缺乏诚信自我约束,在签约的同时还在另觅他求,或以签约单位为跳板,一旦有更合意的单位录用,便毫无顾忌地毁约。

三、结论与建议

(一)发展经济是提高就业率的根本途径

建议国家以发展为主题,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积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加就业岗位;特别是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大力加快“无障碍就业”机制的实施进程,

建立专门的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

2000年1月11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抟,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若干意见》,规定大学生、研究生可以休学保留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国务院的7项举措中明确表示“高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广东省整合社会力量,设立总额高达5000万元的广东大学生创业基金,扶持大学生创业;浙江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从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果自筹经费不够,可以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2万至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还款的,由当地财政给予50%的贴息。在各种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大学生自主创业日趋火热,但也普遍存在难以找准市场定位、缺乏社会资源、营运模式不成熟等问题,

为了有针对性地促进高职院校毕业生创业,建议建立专门的创业基金,资金来源可由政府按年度直接投入、面向社会募集、已有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和投资收入。可引入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对发展前景好的项目提供风险投资,还可引入担保公司为创业项目进行担保,对于贴息性、一般性扶助项目,从创业基金中提供担保支持,

此外,国务院7项措施中最后一条为: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近年来,国家出台措施对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实行失业登记制度,并按社会保障制度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和就业培训,但是这些援助措施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还有少数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回到农村,成为无经济来源的人群,且无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

(三)全面推动高职院校教育就业导向机制的发展进程

职业能力本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根本要求,有些人把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简单归结为是由于高校扩张造成的,其实一些高职院校与专业之所以存在着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学生的实践能力偏低、与市场需求脱节,因此当务之急是采取以下对策,尽快实现人才适销对路,

1在确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前提下,坚持产学结合的发展途径,当前企业大量急需的是制造业高级技工、技师和管理人员,而不是研究型人才,建议实施“优质双师”培养工程,坚持选用既有教学又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为学生授课,让其把专业最前沿的发展动向、最新的信息带到课堂上,使学生所学与社会所需紧密结合。

2打造开放式高素质技能型服务类人才培养平台,依托“行业、校友、集团共生态”办学模式,并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来落实办学定位,追求办学特色,实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在专业设置上采用“平台+模块,,的设置方式,“模块”应充分体现应用性的特点:将与实际工作紧密相关的操作课程列为核心专业课程,加大优势和特色专业的培育力度,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积极探索和实践课程与从业资格证书结合的“课证融合”,并指定相关专业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负责学生考证及实习全程管理工作,杜绝假实习现象;同时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吸纳企业行业技术人员、学生及家长和学校管理人员共同参与,不断延伸管理链,改革管理制度与方式,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辐射和社会服务能力,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主动学习与借鉴先进的国际职教理念与办学模式,通过不断实践,探索、研究适合于中国高职教育发展的理念与办学模式。

4作为学生本人要注重真才实学,树立理性的就业观,克服在就业中的盲从性,客观合理地做好自我定位与职业生涯规划。同时高职院校方面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设计,从新生入校始便开展全程化就业指导,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此外建立信息预警机制或大学生就业指数系统,做好信息收集和交互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发布、信息共享、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网络功能。完善就业政策,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充分借助人才市场的中介作用,规范就业市场行为,努力降低毕业生的求职成本,

总之,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是对经济发展进程、社会调控政策、教育自身适应状况的整体反馈,需要社会各界统筹安排、各司其职,才能使广大毕业生“有业可就”。

参考文献

[1]安俊学,闫明,王振,我国大学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8)

[2]叶松,谭桂珍,高职毕业生就业问题及对策探讨[J],职业时空,2006(24)

责任编辑徐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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