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理角度阐释《红楼梦》的现代误读
2009-09-05周勇
周 勇
陈文新教授的新著《红楼梦的现代误读》(齐鲁书社2008年9月版,以下简称《误读》)是该社策划的“中国古典名著的现代误读”丛书之一,作为丛书主编,陈文新教授在总序中指出,古典名著的现代误读这一现象从文化上看,乃是因为自“五四”以来,在一波接一波的批判、蔑视传统的革命浪潮中,中国数千年的精英文化传统失去尊严,作为其主要载体的古典名著被重估价值,误读就不可能只是偶然现象。而另一方面,现代学术的负面后果也是造成名著被误读的原因,在治学方式上,更为强调叙述和论证的条理化、逻辑化,更为强调概念术语和观念的国际接轨,不惜以剪裁、扭曲古典的思想和形式为代价来获得学术增长点,误读就成为一种可操作性很强的学术产出方式。在古代文学研究领域,缺乏“了解之同情”,最初反映的或许是一种学术态度,但后来,它还反映了一种学术能力。
《红楼梦》是被误读最明显、最严重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红楼梦》首先是一部小说,是一部文学作品,这似乎应该是一个常识,但是现代以来的红学研究,就其主导面和声势显赫的潮流而言,基本上是忽视这一点的,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说,“《红楼梦》在普通读者的心目中诚然不折不扣的是一部小说,然而在百余年来的红学研究的主流里却从来没有真正取得小说的地位。相反的,它一直是被当作一个历史文件来处理的”(《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这种学术现象的始作俑者就是现代“新红学”的开山宗师胡适,《误读》一书以胡适为主要批评对象,对于俞平伯、周汝昌、刘心武等以及种种“揭秘”、种种“解梦”的负面后果则重在“明其渊源,示其流弊”。《误读》对胡适误读《红楼梦》的清理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胡适对《红楼梦》思想和文学技巧的价值判断;二是胡适以“科学主义”的方法建构的“新红学”。
就第一个方面而言,《误读》回溯了胡适之前《红楼梦》与西方相遇的历史情境。王国维是最早以西方眼光打量《红楼梦》的学者,他以叔本华的悲观哲学为视角,极力肯定《红楼梦》的悲剧价值。这种观照与王氏本人作为传统文化“遗民”的身份是相称的,而对于当时中国救亡图存的现实需要则颇为无益,所以“新文化”运动中的中国知识分子选择更为切实有用的理念来评价《红楼梦》是必然的。可以试想,在一个生死存亡至为紧迫的时代里,在从西方引进的“德先生”“赛先生”成为文化思潮主流的氛围中,《红楼梦》的内涵被认为有害于国计民生就并不奇怪了。胡适认为“曹雪芹的思想很平凡”(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257 258页),“《红楼梦》的见解和文学技术都不会高明到哪儿去……《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1960年11月20日《答苏雪林书》),一直到晚年,胡适还在一次谈话中表示“《红楼梦》毫无价值”(见李辰东为罗盘《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所作序言)。在解释胡适的这些价值判断的原因时,《误读》认为:“胡适一向被视为‘五四时期打到孔家店的旗手,但他骨子里是儒家人生哲学的信奉者和实行者”,“对国民生活是否有益是胡适判断儒、佛、道价值的主要标尺,也是他判断《儒林外史》、《红楼梦》的标尺。他认可富于理性的有责任感的生活”。《误读》还颇具创意地设置了九段胡适与吴宓、王小隐等红学论者的虚拟对话情境,以凸显胡适误读《红楼梦》的关键所在。通过比较可见,胡适解读作品的出发点是理性、责任感、有益于世道、深谋远虑等等,而《红楼梦》恰恰与这些相距甚远,它执著于热情洋溢的个人情感,追求一种天真适性的诗意生活,逃避社会责任,坚持人的悲剧性存在的哲学思考,享受一种纯粹而超逸的审美情趣。所有这些,既与胡适内里信奉的儒家人生哲学不合,也与胡适外在激进的全盘西化的文化表态不卯,其不见待是自然的。
《误读》除了通过比较将胡适定位为“信奉儒家人生哲学且缺少诗人气质的现代学者”之外,还进一步探讨了胡适之误在学术方法上的本质,即“以判断代替理解”,论者指出“胡适的现实感过于强烈,凡不符合他的现实需要的历史上的人物和作品,都会受到他的鄙薄和诋毁。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是一例,他的《红楼梦》价值论也是一例”,“他不只是用理性去衡估《红楼梦》,而且是用具有现代意味的理性去衡估《红楼梦》,所作的评断当然是隔阂肤廓,很不妥当的”。流风所及,他开创了一种不得体的学术路数,后来的“影射史学”借古论今借题发挥,根据现实斗争的需要来演绎古人古事,与胡适的共同点是无视古今之异,随意地评判历史,只是一者以欧美思想和方法为参照系,一者以马克思主义的“苏式”思想和方法为参照系。《误读》认为,在古代文学的研究中,判断比理解容易得多,而理解则比判断更有价值,正确的学术态度应如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提出的“了解之同情”。陈寅恪云:“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陈氏之言至今仍具现实针对意味,“了解之同情”也正是陈文新教授一直以来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的学术原则和方法。他辩证地指出,“在学术研究中排除现实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主体的现实感的参与,学术研究就缺乏基本的动力和意义。但这种现实感不能成为排斥客观性的理由。学术研究的合理性就在于它充分尊重客体本身,虽有现实感,仍致力于同情之了解”,由他主编的十八卷本《中国文学编年史》正是这一学术理念的体现。
胡适一方面认为《红楼梦》在见解和文学技术上无甚可取,另一方面却不惜花费精力为之做了考证,其原因在于,胡适欲通过对《红楼梦》的考证来倡导“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科学方法。换句话说,在胡适看来,《红楼梦》的价值不在于它的见解和文学技术,而在于它与实事的相关程度。“新红学”的研究范围因此确立,即作者问题和版本问题;“新红学”的学术范式也因此确立,即将传统的考据学与西方实证主义相结合的科学方法;“新红学”的核心论点因此必然是:《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误读》敏锐地指出,胡适具有自觉而强烈的“科学”情结和“自传”情结e以此为前提,胡适建构了“新红学”。1952年12月,胡适在台湾大学讲“治学方法”时说:“我对于小说材料,看作同化学问题的药品材料一样,都是材料……目的不过是要拿这些人人都知道的材料来灌输、介绍一种做学问的方法。”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胡适钟情于科学和民主是顺理成章的,但胡适的误区在于将某一领域内适用的方法和原则,不适当地推广运用到另一领域。小说是文学,化学是自然科学,两者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自应不同,胡适却等同对待,无疑是片面的,他用考据学、校勘学的方法包办整个人文科学,其偏狭显而易见。其次,胡适思考问题的方式过于简单而粗糙。作为一呼百应的文化领袖,他追求论说的清晰条理和极端化的情绪表达,但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事实上,缺少理性和稳健使得执著于科学的胡适在考虑和表达问题时反而不那么“科学”了。《误读》精辟地指出:“胡适所热心提倡的科学方法,实际上是科学初级阶段的产物,其核心是不断实践,不断发现”。
对于胡适的“自传”情结,《误读》引述了胡适本人及梁实秋、胡颂平、唐德刚、顾颉刚等人的大量材料说明,胡适剥传
记文学、日记、言行录、口述历史等反映个人生活经历的微观史料是极端重视的,而微观史研究常常脱离相关历史进程,无视相关知识背景,可以轻率随意地做出种种断言。在这方面,胡适是如此,周汝昌也是如此。《误读》指出,“胡适、顾颉刚并非不明白《红楼梦》中存在虚构,关键在于他们对待虚构的态度。他们认为,只有史实是重要的,虚构的部分没有价值,这是一种读传记的科学眼光,而不是读小说的人文眼光。”由于无视想象力在曹雪芹创作中的重要性,胡适等遂一味在《红楼梦》中寻找事实。
如果说胡适由于时代特征、文化身份和个人气质的原因,其立场具有某种“片面的深刻”的话,俞平伯、周汝昌等“新红学”代表人物则将作者和版本问题进一步展开为曹学、探佚学、版本学和脂学几个分支,在考证的方法论引导(或称误导)下就走得更远了。《误读》对俞、周等人的说法也进行了必要的清理。俞平伯的基本前提是认定后40回乃高鹗所续,然后进行循环论证:从后40回中寻找与前40回的伏笔不吻合的地方,又用这些不吻合之处来证明前80回和后40回不可能出于一人之手。陈著认为,从学术史角度看,断言后40回为高鹗续作,乃是疑古思潮的产物,“最近于事实的推测还是:后四十回主体是曹雪芹原作的残稿,高鹗等即据以补缀而成”。而对“新红学”的另一重镇周汝昌及其他一些新奇的探佚和索隐,陈著只得感叹其“胆子大”、“想象力丰富”。周汝昌于20世纪80年代后将“新红学”定位为“新国学”,是为了把“红学”变成一个比“新红学”更大的筐子,以容纳种种有趣而荒唐的奇谈怪论,从而使《红楼梦》研究巧妙地避过文学层面。
通过上述清理,作者已十分明确地向我们揭示了《红楼梦》在现代被误读的症结所在,即用理知的而非诗情的眼光要求《红楼梦》有益于国计民生,用科学的而非人文的眼光将《红楼梦》视作曹雪芹的自叙传,而这些与曹雪芹的本意是不相干的。还是空空道人说的,“是书大旨谈情”,如果我们不把握这条主线,那么同样的误读也将发生在宫体诗、婉约词、小品文、抒情小赋等一大批古代作品的接受过程中,因此《红楼梦的现代误读》一书既具有个案解析的意义,也包含整体启发的价值。在阅读感受方面,该书立论谨严而文笔清畅,材料丰富又不乏趣味,将严谨的学术论证出之以娓娓道来的叙述语调,是一本值得向红学研究者和爱好者推荐的著作。
(责任编辑何坤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