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探讨
2009-09-04鲍雷
鲍 雷
摘要:如何开发旅游商品,如何找到开发设计的“点”。需要分清“特色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不同侧重,借鉴国外发达旅游景点的成功经验,将你的产品开发做到有的放矢。
关键词:传统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特色商品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2-0009-02
随着中国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商品开发,也成为旅游开发的重中之重。我在走访了国内外很多旅游景点后,针对国内一些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事宜,很有触动。
作为“旅游纪念品开发”的参与者,这包括经营者、设计师、流通环节甚至包括景点销售人员。但是,有一个概念,是首先必须弄清楚的,那就是:如何区分“旅游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概念。
旅游,是一个巨大的产业,这大家都知道。该产业链中的其他环节在此不谈,单说这“旅游纪念品”。旅游产业中的商品,与整个大的旅游产业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旅游产业——旅游产品(旅游项目、服务等,在此不谈)和旅游商品,在旅游商品项目下,又分为旅游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两个大类。
为何要将“特色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加以区别呢?我认为这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有关“旅游纪念品开发”的大部分文章中,在谈到旅游纪念品开发时,大多谈及“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工艺品”。可是,如果混淆了“特色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可以让经营者和设计师满头雾水,不知道从何下手。
现在,我们拿目前的旅游商品市场做一个参照吧,大家就清楚如何将两者“特色”地区分了。
一、特色旅游商品
在荷兰,我们可以买到很多奶制品和传统工艺制作的木鞋;在威尼斯,我们可以买到玻璃工艺品;在法国的香槟区(champagne)可以买到香槟酒;在潍坊,我们可以买到风筝工艺品。以上事例,举不胜举。笔者认为,这些都是旅游地区从原材料到制作手段都具备特色的“特色旅游商品”,虽然,他们有着很强的“纪念”意义。但是,在严格的分类中,他们不属于“旅游纪念品”,他们是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非在本地购买而无意义的“特色旅游商品”。
二、旅游纪念品
不少人谈及在比利时旅游时,总提及“300米的街道上,到处是各种材料制作的这种尿童,有铜制的,有树脂的,也有玻璃的……款式千变万化、价格高低不等……这样有着强烈地方特色的产品十分受到游客的欢迎,每年销售量达到……”云云。笔者在比利时,所看到的情况也确实如此。
但是,笔者认为,这些产品从严格的“产品材料”角度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地方特色”,大家所说的特色,仅仅是指“产品反映的主题有强烈的主题特色”而已。而商品本身的原材料到商品制作手段,决无任何“特色”而言,比利时根本不“特”产玻璃工艺品,也不“特”产铜工艺品,更不“特”产树脂工艺品和布工艺品。
结合国外其他景点的“旅游纪念品”,多以“明信片”、“T恤衫”、“浮雕制品”、“立体雕刻制品”、“徽章”、“棒球帽”等等。为此,笔者认为,大家在旅游景点看到的更多的“旅游纪念品”,只是主题上有“强烈地方主题特色”的却到处可以生产的工艺品。相信去过欧美的游客多有这样的体会:在景点购买的“旅游纪念品”,仔细看看却标明“MADE IN CHINA”的字样。
将以上两个概念分开的意义就在于:有志于“旅游商品”开发的经营者、设计师们就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和如何做了。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要开发的商品,究竟是“特色旅游商品”还是“旅游纪念品”。
三、哪些产品属于“特色旅游商品”?“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理念中的要素有哪些?
除去上面提到的潍坊的风筝,你所在的地区有哪些是“特色旅游商品”呢?
云南的蜡染、江南的蓝印花布、北京的景泰蓝、徽州的三雕、杭州的丝绸、湖南的湘绣、无锡的酱排骨、涪陵的榨菜……大凡来自民间的传统的,从特别的原材料到特殊的制作手段、非此地生产而不正宗的工艺品、食品都可以成为你的开发对象。这些“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要点,总体上就一句话:保持你拥有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的特点,传统、传统再传统,正宗、正宗再正宗,做到非你不正宗。至于将你的杭州丝绸印上敦煌的菩萨还是抽象的现代派绘画、或将你的蓝印花布做成西式晚礼服还是拖鞋、或风筝上画上超人或孙悟空……只要你保持了产品原料和制作工艺的特色,想做什么式样,只是经营者和设计师个人的水平和消费者个人好恶的问题了。
至于“旅游纪念品”,材料和制作工艺的要求就没有什么,上到黄金白银、下到树脂翻模,青铜、陶瓷、水晶、冰箱贴、T恤衫、竹木制品、塑料、印刷……只要你拥有生产(转上页)(接下页)技术,而你又愿意做旅游商品这个行当,任何产品都可以开发成“旅游纪念品”。只有一个要点必须注意:就是一定要在画面设计和表现主题上做足文章,一定要根据你将投入产品的景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色的特色来做。只要你做的是布鲁塞尔的尿童,不管是什么材料生产的,你的产品就能摆到比利时的那条300米上的街上接受据说是900万游客的挑选,而无须考虑中国特色。
综上所述,在很多文章强调旅游商品的“地方特点”、“民族特色”的时候,作为经营者和设计人员,一定要清楚,这些地方要“特”。
从制作工艺到表现题材都高度地统一在“特色”的前提下的全“特”产品,是没有多少的,也没有多少顾客会去购买。笔者在威尼斯的一家做作大型水晶玻璃镜子的厂家,就亲眼看到过发往中国的宽1.5米高2米的“巨型”旅游特色旅游商品(这位订货的游客,实在是够奢侈)。此类商品我们中国也有,比如一些工艺美术大师的玉雕作品,就是从原材料到制作工艺到表现题材都高度地统一在“中国特色”的前提下的“全特”产品,当然,价格也够“特色”的,几十万至上千万吧,这些作为民族工艺品精华的超级收藏品,已经超出了我们讨论的主题商品。
为此,笔者认为,只有分清你的工作目标,才能做出真正的“特色商品”或“旅游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