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 想说爱你不容易
2009-09-02
日前,在第15届上海电视节举办的《竞争环境中的媒体责任》论坛中,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管理司副司长任谦透露,今年广电总局将强化对电视广告的监管,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对电视购物节目的管理。
电视购物带来的问题
一说到电视购物,大家立刻就会想到“高档”、“奢华”、“真金”等动人字眼,很多“低价”手机、手表、珠宝饰品、保健品等低档产品经电视购物惊叹、惊叫式的包装后。迅速变成炙手可热的“抢手”货。因产品实际质量与观众期望值相差悬殊,“电视购物”在成为民众一种便捷消费渠道的同时,也迅速成为消费投诉新热点。
电视购物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近年来发展很快,但由于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缺失,致使部分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且呈上升趋势。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本应给人们带来更多方便的购物方式,现在却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不便。
1998年,国内电视购物开始兴起。当时商品大多集中在增高、治疗近视等保健品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电视购物的市场规模在2008年已经超过了100亿元,是2007年的两倍。与其相关的附属产业的规模已经达到了300多亿元。然而,产品质量低劣、广告虚假夸大、没有售后服务、发生纠纷后又难以维权等严重问题屡屡出现。在今年3·15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3992件非现场购物投诉中,电视购物投诉达1731件。《电视购物节目标准》正在编制中,有望年内出台。
近年来,国内有关电视购物欺骗消费者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而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此类投诉案件的数量却始终居高不下,并呈现不断攀升态势。电视购物的产品质量严重不过关。是其饱受诟病的主要原因。电视购物自进入老百姓的视线起,便一直坚持着“忽悠”的路线,看过电视购物的人都有同感。广告中的主人公惯用种种华丽的辞藻宣传自己代言的产品,无论质量如何、功能是否完善,都把它吹得天花乱坠,误导观众的消费心理,至于产品的售后服务则无人关心。
而个别电视台责任意识淡薄,便给了一些无良商家以机会。他们利用消费者对媒体的信任,利用虚假广告将质次价高的产品推到了电视上,靠欺骗消费者来牟利。“街头路边的小广告,谁也不会相信;走街串巷推销的贩子,谁也不会上当;但电视购物在电视上广告一经播出,人们便相信了。”很多人都疑惑,电视台怎么也会为虚假电视购物做“托儿”呢?
出路——电视购物行业规范
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称,《广告法》规定。电视购物的审查责任在媒体,国家对哪种公司可进行电视购物并无相关规定,入行门槛非常低,致使电视购物市场鱼龙混杂。目前,除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农药及兽药5大类商品需事先严格审查外,工商部门对电视购物实行的事后监管则相对滞后。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的陈艇律师认为,目前电视台只对商家进行相关手续的形式审查,而往往忽视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
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副司长任谦日前表示,“现在几乎所有的频道都有电视购物广告,大量粗制滥造的购物广告占据了非黄金时段的节目空间,而且有些内容极其低俗。”国家广电总局“将加强对内容低俗、特别是恶俗类节目的监管和处罚,并对广告作进一步的规范。”据任司长透露,今年广电总局还将对国内各播出机构、电视台推出新的规范办法,“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则处以停牌、暂停播放等惩罚措施,行为严重的将吊销拍照。”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电视购物自然有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从中暴露的问题也同样令我们担忧。因此,国家广电总局欲以“停牌”、“停播”、“吊销牌照”等行政手段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管力度。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可谓大快人心。保障电视购物行业的健康发展,缓解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危机”,成为现阶段我国政府管理部门规范电视购物行业的一项重要目标。
实际上,对于“管理意见”能起多大作用,能否镇住那些利欲熏心者。广大消费者仍然忧心忡忡。显然,把时间卖给电视购物公司已经成为地方电视台广告创收的主要途径之一。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想方设法地钻相关法律法规的漏洞,管理部门稍不留神,“死灰”就会复燃。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管理部门颁发相关的“禁令”还是十分必要的,但关键是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进行有效地贯彻、施行,真正做到依法、依令监管监督。否则,再多的“禁令”和“管理意见”都将形同一纸空文。
电视购物的惯用伎俩与应对技巧
电视购物会不停地炒作一些低成本的概念产品,以新、奇、特等卖点吸引顾客。为规避风险,公司往往采取单位地址和发货地址分离的措施,藏匿真实办公地点。一旦出现大规模消费者投诉、索赔,购物公司就会注销该公司,溜之大吉。广告界一名业内人士透露,“大多数电视购物产品成本低廉,关键是广告要说得诱人。加上轮番密集轰炸宣传。总会有人购买。”
该知情者表示:“电视直销企业几乎三分之二在上海注册。在上海注册公司,容易取得消费者信任,加上在交通、物流上的优势,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不会轻易长途跋涉来投诉,维权‘鞭长莫及。”
电视台一业内人士称,电视购物广告成本较高。以手机广告为例,每分钟收费4000多元,一般持续10分钟。而且还不是一个频道内播出。在电视购物工作的小马向记者透漏:“他们的商品进价都很低,但当观众购买时。价格实际已经翻了好几倍。毕竟他们也要把广告费给卖出来。”
概括地说,电视购物广告惯用四种方式诱惑消费者:夸大产品功效:电视购物的宣传方式与其他传统方式相比,通过电视这种多媒体表现手段,用各种夸张的表现来凸显产品的功能,比如手机,借用各种所谓实验,用汽车碾压来表明产品质量可靠。这些天,铺天盖地地卖金链,不用仔细去推敲就可以发现非常之多的破绽。首先是蛊惑人心的什么意大利霸王金和法兰西玫瑰金,不知道黄金的哪个分类里有这两品种。其次××霸王金链,本质是表面覆盖金,却拿它跟人家真金的价格去做比较。显然它应该跟铜链去比较才找对了比较对象,你才会发现原来那霸王金链的价格如此之高!最后拿人家空心金属链和它自己实心的××霸王金链条做强度比较,拿一个锤子死命一砸。然后答案出来了,它霸王金链是多么地好质量有多真。
反复播放:电视购物的销售逻辑应该是“谎话说一百遍就成真”。这些电视购物的特点通常是高密度广告投放。“只要打开电视,无论清晨或者深夜,各种电视购物广告让人目不暇接”。同一频道不同时段,不同频道同一时段等,其结果就是,无论你怎么转台,在一定时间内你总是看到某产品的超长广告。卖的商品只要不是品牌的,大多质量与电视中播出的不一致。
使用所谓的“科学”:例如,人一天要眨多少次眼睛,多少皱纹将堆积在眼部,不用某产品,会被男友、丈夫抛弃,渐渐地让受众产生自卑感、恐惧感。
明星效应:在这方面,是电视购物广告最具杀伤力的招数。利用光鲜的明星当推销员,加上普通消费者、各领域权威专家大夸产品好,消费者怎能不动心?
针对以上情况,橡果国际为大家支招应对电视购物:
一、拨打购物电话时要问清楚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如发现是外地企业,尽量不要购买。
二、为了吸引观众眼球,电视购物节目会采用特技拍摄来过份渲染商品的效果。先上网搜索所选商品的相关信息,验证一下电视宣传的真伪。性能是否与宣传相符。价格是否合理。
三、上网查证后,如觉得商品合意,收货时要注意,一定要坚持先验货后付款,否则拒绝收货。验证后,觉得货物不符合要求,则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