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难最伤学生心
2009-08-28漆良燕
漆良燕
纵观各地中小学发生的学生伤害教师的案件,其中相当部分源于教师平时对学生的刁难。
教师对学生的刁难,从表现上看,有两种类型:一是显性刁难。其特点是教师在知晓学生信息的情况下,故意不实事求是对待学生——对学生作出不公正的行为。如班主任明知张同学个子矮且视力不好,可排座位时却偏偏把他安排坐在最后一排。二是隐性刁难。其特点是教师在不知晓学生信息的情况下,对学生作出不公正的行为——凭经验、凭感觉来处理学生当下问题(来对待当下学生)。如张×、李×、王×、胡×、谢×在班上是最要好的伙伴,平时总凑在一起,像个小团伙。有学生反映张、李、王、胡同学昨晚因外出上网而通宵未归,结果班主任不问青红皂白,在未具体核实的情况下,把张、李、王、胡、谢一同叫到办公室,好一顿批评痛骂,当谢同学申明自己昨晚未去上网时,班主任不仅不理不信,反而指责谢同学说谎。谢同学觉得非常委屈。
从原因上看,目前中小学存在的教师刁难学生的现象,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工作方法有问题。有的教师平时工作不细心、不扎实,很少与学生交往、沟通,对学生的情况、信息不甚了解,或当事情发生后,教师未及时了解详情,在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时,不是以及时、全面、准确、有用的真实信息为前提和基础,而是以经验、感觉,或既往事实或一面之词为依据,从而做出令学生想不通、不能接受的行为。二是应试教育思想作祟。有的教师受应试教育思想影响,以文化成绩论英雄,成绩一好遮百丑,根据文化成绩决定自己对待学生的言行。如根据成绩把个年级的学生分成三六九等,不同等级层次的学生,其教师资源、教学资源亦有不同:或根据成绩安排座位:或根据成绩任命班干部;对成绩好的同学的违纪行为不予追究:对成绩欠缺的同学的进步却视而不见,甚至讥讽为作秀、伪善:或成绩欠缺的同学,稍稍违反一点点校纪校规,就不依不饶大动干戈。三是私利思想作怪。有的教师私心较重,想方设法用手中的“教学权力”“教学资源”谋取私利。比如倒逼学生(或家长)来送礼。这是一种变相的、巧妙的以权谋私的教育腐败行为。
无论何种类型的刁难,无论哪种原因引起的刁难,其实质都一样:教师不公正不公平对待学生,做出伤害学生自尊、心灵的行为。与成年人相比,中小学生尽管正处在身体发育、心理发育、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上升时期,尽管认知能力、自控能力有差异,但是,他们毕竟是活生生的人,同样有思想情感,渴望享有平等的待遇。
事实反复表明,刁难学生最伤学生心,其弊端至少有三。其一是影响学习成绩。分散学生精力,扰乱学生思想,弱化其学习积极性。其二是腐蚀学生心灵。导致学生年少世故而使法纪观念、公正公平民主意识缺失和心理发育不良。其三是恶化校园关系。导致被刁难的学生产生反感、怨恨的心理。而当反感、怨恨、仇恨心理(情绪)积累到一定时候,或遇到一定的外界诱因(导火线),被刁难的学生往往会做出失去理智的行为。
刁难最伤学生心,刁难也是教育教学之最忌,抱着为了自己、为了学生、为了学校、为了国家、为了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的赤子之心,我们要小心维护学生的自尊和心灵,规避教师的刁难行为,同时,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和相关的制度建设,构建良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