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铁矿石:谁的利益?
2009-08-27邢少文
邢少文
从1988年至今。20次国际铁矿石谈判中只有6次价格下跌。对经济利益的争夺并不局限在谈判场内,更应注重的是场外的体制建设:不论是商品期货交易所,还是行业竞争机制的规范。
每年的铁矿石谈判都像在打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力拓、必和必拓以及淡水河谷这三大铁矿石供应商,有着自己的生存和竞争“哲学”。
7月5日,上海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罪名逮捕了澳大利亚第二大铁矿石生产企业力拓公司在中国的4名员工。消息一出,中澳两国舆论一片哗然。
澳大利亚政府及在野党、中国外交部纷纷打起了口水战,政治力量的介入使得事件迅速升级,使得原本属于“商业利益冲突”的铁矿石贸易罩满阴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力拓间谍门”的爆出,可以说是多年来铁矿石谈判冲突的一个极端。近10年间,中澳两国铁矿石生产商、贸易商之间的矛盾积累,终于来了一次集中爆发。
是阴谋论还是杯弓蛇影“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概念的卷入,使得这场利益争夺战更显复杂。
是国家竞争还是商业竞争?
2000年之后,中国钢铁行业进人了辉煌的发展阶段,钢铁产能连年剧增,对钢铁生产原料铁矿石的需求也高速增长,2008年,中国铁矿石需求量占据了全球的50%,自2003年起成为全球最大的铁矿石需求国。
但随着中国铁矿石需求量的增大,铁矿石价格如同中国商务部一位副部长所说的:“中国人要买什么什么就贵,要卖什么什么就会便宜”,铁矿石价格连年水涨船高。在中国2003年加入国际铁矿石谈判之后,2004年至2008年,中国钢企签订的铁矿石长期协议价历年涨幅分别为18.6%、71.5%、19%、9.5%和79.88%。
作为新的“需求霸主”,中国企业面临的却是“旧世界”的贸易机制。
在过去长期形成的铁矿石价格谈判机制中,遵循的是被后起者中国看作是“霸权”的谈判秩序:曾是铁矿石进口第一大国的日本掌握着亚洲铁矿石的首发价权力——铁矿石生产商和以新日铁公司为代表的日本钢铁企业直接谈判长期协议合同的年度价格,首发价一旦谈定,中、韩等国的钢铁生产企业都要接受这个基准价格。
这对于自2003年便已甩开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铁矿石进口国的中国来说,自然感觉不爽。争夺“首发价”——中国钢铁企业发起了对旧贸易秩序的冲击。
但对牢固的“旧秩序”以及利益体的冲击不如人意。在2003年至2008年间,作为中国钢铁企业的谈判代表,央企宝钢仅仅在2007年拿下过一次“首发价”的权力。
“旧秩序”之所以牢固,一来是因为全球最高品位的铁矿石集中在三大矿山企业身上:巴西的淡水河谷、澳大利亚的必和必拓和力拓。原因之二则在于,日本企业在五六十年前,就已经进行全球铁矿石资源的布局,在澳大利亚和巴西,都有日本企业的影子,它们或投资、或参股当地的矿山,商社以及钢铁企业之间,又互相参股。
这使得日本企业不但拥有丰富的贸易经验,而且,有着相对紧密和牢固的共同利益。在价格谈判中,它们更容易以一个声音对外,进行利益的平衡。
时至今日,铁矿石谈判仍然遵循这样的格局:谈判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依据的是日本企业的财年。
铁矿石价格的连年飙涨,意味着中国企业每年的生产成本要增加。根据相关行业统计。2003年至2008年间,中国钢企仅因铁矿石价格上涨就多支出约7000亿多元,相当于同期中国钢铁企业利润总和的两倍多。
对于日本企业而言,不但由于在矿山中的利益可以弥补成本的利润,而且由于其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完成,5家企业占据国内铁矿石需求的60%以上,钢材产品相对高端,毛利高,这也有利于其消化涨价带来的成本。
反观中国,不但资源布局起步晚了几十年,而且产业结构远远没有调整完成。这使得对于“首发价”的话语权缺乏坚实的力量支撑。在连年的失利之后,终于意识到没有资源上的主导权,就谈不E首发价权。
需求是巨大的。供应是垄断的,中国铁矿资源品位低、没有海外矿产的储备,中国企业是一盘散沙等等,使得“每年的谈判价格一旦没有达到自己的目标,就充满了挫败感”。我的钢铁网副总经理贾良群对本刊记者说。
处在高速增长中的中国钢铁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像是在打群架,不但不敌外界的合力,而且“内鬼”不断,利益机制失衡。“内鬼汉奸”丛生的时代?
堡垒最易于从内部攻破。所谓松散联盟,大多不过是利益集合,当利益发生冲突时,联盟也易于解体。
“利益协调机制的缺失,是这些年中国铁矿石谈判屡屡失利的一个最主要原因。”贾良群说。
“以前的国有企业都有进出口权,都能签长期协议价,但后来主管部门嫌过于分散,不利谈判,就收回了一部分”河北钢铁集团副总梁锋告诉记者。2005年3月,商务部加强了对“铁矿石进口资质”的管理,铁矿石进口企业数目由原来的523家削减到目前的112家。其中钢铁生产企业70家,铁矿石贸易商42家,多为大中型的国有企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五矿进出口商会作为半官方的行业管理机构,协同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宝钢集团,开始将强硬的态度传递给铁矿石供应方。
但意在提高谈判权的贸易商缩编,非但没有强化“一致对外”,导致的却是“特权的寻租”。当中国的钢铁企业从国有企业一统天下到民营企业分食之时,这样的寻租空间变得更大。
长协矿的权力掌握在国有大钢铁企业和贸易商的手中,民营的中小企业拉动了中国钢铁的快速增长,但却无权分享价格谈判带来的好处。这或许不是关键问题之所在,单兵分散的贸易权,并不利于形成合力,也势必加大中小企业的成本。关键问题在于大型钢铁企业和贸易商在获得贸易权的同时利用长协矿与现货矿的价格差进行利益寻租——倒买倒卖铁矿石。
“每年的铁矿石谈判前,因为对价格上涨的预判,大型钢厂和贸易商都会大量囤货,价格一谈下来,出手就可以赚了。”莱钢国际贸易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2008年6月间,铁矿石压港的现象严重,存量达到7922万吨,今年1—6月份中国合计进口铁矿石高达29718万吨。出现了钢铁利润下滑,但铁矿石进口量却剧增的怪象。
倒买倒卖的利润空间巨大,到了没有进口资质的钢铁企业手中,长协矿的价格甚至翻了50%~100%。这导致的一个结果是,“在谈判桌上,具有进口资质的国有大型企业为了自己能够争取到更多的长协合同,可以牺牲或者出卖其他企业的利益。”贾良群说。
在“力拓间谍门”中,有媒体报道。力拓中国员工胡士泰等人甚至掌握了中国钢铁企业的订货计划、吨钢成本、生产计划等属于行业和企业秘密的数据。而且,有数家大型钢企的贸易人士牵涉其中,首钢国际贸易公司的负责人谭以新的被捕,或因于此。
事实上,关于“内鬼”的说法早在2006年就已存在,在谈判价格僵持不下之时,就有两家大型贸易商私下与铁矿石供应方签下合同。
利益协调机制的失衡就表现在:参与谈判的大型企业更多是为自己企业的利益考虑,贸易商同样如此。按照2005年之后中钢协和五矿进出口商会参照日本制定的行业规定,具有进口资质的企业向没有资质企业出售长协矿收取3%~5%的代理费。但在实际的实行中,代理费名存实亡,其倒卖的利润远高于自己在铁矿石涨价中造成的成本影响。
在2008年之前,参与首发价谈判的企业主要以宝钢为首,但据国内钢厂人士反映,在谈判的过程中,宝钢“只关注自己的利益,不管其他钢厂的死活”。而在过往宝钢为首的谈判结果来看,没有一年是如意的,仅仅在2007年争得了一次首发价。
2008年起,中钢协介入铁矿石谈判,这被认为是“国家意志”的一种体现。为了协调以往过于分散的利益,中钢协的人士不但参与谈判,而且在场外开展了一系列的整合利益的行动:打击囤矿,规范进口秩序,甚至于动用本不属于自己的权力——谈判期间要求生产企业减产、限进口量、不得擅自提价。
然而,针对中钢协的声音依然存在,中国有1200家大大小小钢铁企业,但是进入中钢协核心的会员单位只有72家,总共的会员也只有216个。且几乎全是国有企业。排斥了大量的中小民营钢铁企业。而且,代理费制度的执行形同虚设,中小钢企仍然要付出高昂的买矿成本。如此一来,如何谈判,似乎变得与他们无关,虽然宝钢和中钢协声称他们代表了中国钢铁行业的利益。
“每次谈判前都把口号先喊出来,但谈判结果一出来,不符合口号,结果权威性就大打折扣。”兰格钢铁网分析师孙明对记者说。
2009年6月,38家中小钢铁企业“倒戈”,他们抛开中钢协,寻求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签定长协矿合同。同月,山东日照成立钢铁现货交易中心,拟推出日照现货价格指数。这无疑都使正在谈判关口的中钢协极为尴尬。价格未定,后院已屡屡起火。
“其实也没有倒戈不倒戈之说,中小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这本身很正常。在中国本土的企业都叫中国企业,不能是国有企业才算中国企业。”贾良群认为。
利益的协调机制如不能发挥作用,大型钢企和中钢协如不能从大局着想,比如将代理制作为一项严格的产业政策来执行,互相“出卖”的利益分割情况就会一直存在,个别或部分利益团体的行为最终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利益。
阴影笼罩下的谈判路向何方?
“我并不认为幅度没有达到我们的设想就意味着谈判失败,谈判谈判,就是互作让步,不是你死我活。”贾良群说。他认为力拓的间谍门事件,应该引起我们对于企业秘密、经济利益和行业诸多问题的重视,但不必以民族化的情绪去衡量一个商业谈判的得失。
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同样经历过铁矿石、石油等高价原料带来的成本问题,在现时中国的稀土、大豆、铜、电解铝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制定过程,也正在经历着这样的历程。但对经济利益的争夺并不在一个谈判场内,更应注重的是场外的体制与机制的建设,不管是商品期货交易所,还是行业竞争机制的规范建设。
“产业的发展有不同的阶段,中国钢铁行业毕竟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期,而且模式跟日本韩国企业也不尽相同,产业集中度往往被用于解释一切问题,但这并不是包治百病的东西,产业集中度如果提高到日本那样,那也意味着产业的辉煌时期过去了。”贾说。
在中钢协与国际矿业巨头的价格谈判正处于僵持阶段的时候,中小钢铁企业通过现货市场大量购买铁矿石,或者与矿商签订长协价,加紧开工生产,抢占市场。但这一意在争取自己利益的行为在中钢协看来,是在“破坏谈判”、“破坏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
而事实上,并非要在国有企业和以国有企业为主的行业协会才能组建一个统一的、高效的谈判团队,如温州鞋协这样的民间协会,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利益共同体,往往更高效、更团结。说到底,商业利益对于所有权实位者来说,是切身的利益,而对于所有权缺位者来说,往往更多的时候是个人利益。
日本以五大钢企为垄断,韩国以浦项钢铁一统天下的格局常常被提起,产业的集中度固然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非市场力量所导致的兼并重组也有可能为企业经营埋下恶果,它有可能挟持国民利益。在参与国际定价权的游戏中,国有企业的损失惨重不能不警醒,多家国有企业的套期保值巨额亏损就是一个例证。
中国企业在时隔多年后,才逐步向日本企业学习,走出去投资矿山,溢价收购国外的资源,组建“国家谈判队”。在这其中,由于在资源型行业中,国有企业的比例过大,往往体现为“国家意志”,这给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候带来了诸多麻烦。
在中铝并购力拓案件中,澳大利亚反对党和民族主义者认为,“中国国有公司代表的是中国政府,其背后是中国政府的意志,澳洲公司卖给的是中国政府而不是中国公司,因为国企的背后资金是无限的,违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
而在导致中国钢铁行业散乱的问题上,国家政策长期扶持和保护落后产能也是问题的根源之一,对落后产能出口的巨额补贴,不但导致国外反倾销的谴责,对于提高市场化的集中度,也起了背道而驰的作用。2007年7月,美国钢协等4家机构就曾指责中国钢企依赖政府补贴进行产能扩张,低价出口,并确定中国钢铁产业获得的政府补贴超过3930亿元。
最近有消息称,力拓间谍门爆出之后,中钢协和五矿进出口商会计划将对铁矿石贸易进行新一轮的整顿,拟再次缩减贸易商数额。但有民营钢铁企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这有可能进一步加大贸易商的垄断地位,即使按照3%~4%的代理费,也是巨额收入,对于改变谈判权力能有多大作用?”
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并非行政意志的强行推动就能一时见效,看起来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