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息诉罢访——公诉环节大有可为

2009-08-17王敬政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9年7期
关键词:办案检察院当事人

王敬政

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不断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把做好公诉环节的接访息诉工作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把释法说理、热情服务、化解矛盾、正确引导当事人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诉讼各方的合法权益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把接待涉案群众的过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围绕缠访缠诉等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公诉环节案件介入早、情况熟、案件处理相对主动的优势,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去年以来就在公诉环节接待群众信访、申诉、请求抗诉等200多人次,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了17起即将到省市越级上访的案件,使当事人及其亲属都能服判、息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也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其做法是:

一、更新理念,完善案件质量综合考评新体系

做好公诉环节上的接访息诉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也是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认识到,息诉罢访工作是以公诉案件高质量、高效率为基础的。案件经得起检验,这即是公诉工作的要求,也是让当事人满意、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的根本。为此,把公诉环节的接访息诉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确保了接访息诉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一是加强对公诉环节接访息诉的组织领导,明确接访息诉的责任。东平县检察院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访诉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公诉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做好接访息诉工作,尤其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去年以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就亲自接待审查起诉中的案件当事人97人次,形成了层层负责、从快处理、彻底化解、不留隐患的接访机制,从而避免了矛盾发生在基层、却因措施不力层层升级、最后再回到基层解决的被动情况发生。如去年审查起诉的赵某故意伤害案中,赵某与被害人王某在经营汽车修理厂过程中发生矛盾,赵持木棍将王头部打伤,王经开颅手术抢救后脱离危险。案发后双方矛盾极为激化,王某对法医鉴定自己伤情为轻伤不服,并对赵某被取保候审、拒不赔偿损失不满,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该案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后,检察长指派主诉检察官帮助公安人员补充侦查。后经泰安市公安局法医重新鉴定,王某伤情为重伤,东平县检察院遂对赵某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去年5月23日王某又到检察院反映问题,检察长亲自接待,并安排公诉人员将赵某家属请到检察院,仔细作双方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并签定了赔偿协议,使持续近一年之久的缠诉上访案件得到化解。王某对检察机关公正办案深为感激,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却当场在东平县检察院向汶川地震灾区捐献“特殊党费”仪式上捐出100元。

二是建立接访息诉情况考评制度,提高公诉人员接访息诉能力。将接访息诉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考评之中,规定凡是办理案件后造成越级上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要相应扣分,并视后果给予一定处理。定期进行接访息诉质量讲评,组织经常性的专题经验交流活动,以提高公诉人员对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的能力。工作中,一抓重点,注意抓重点案件和重点人物,使“众人说”变成“一人说”,迅速弄清来访缘由、问题和要求,化解现场紧张气氛。二抓效率,根据问题的大小、多少及办理的疑难程度,准确分析,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及时沟通解决,确定办案时限,给来访者以明确的答复,避免来访者纠缠。三抓结果,案件审结并不是最终结果,当事人不再来访也不是结果,关健看办案的法律效果是否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是否消除了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全面正确评价公诉办案质量,将接访息诉情况作为检验办案的重要指标。把接访息诉工作贯穿于审查起诉的全过程,既要看对案件的处理情况,还要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看办案的效果和群众的满意度。如解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犯罪嫌疑人解某与被害人是叔伯兄弟,二人在筹备祖父去世十周年纪念仪式时偶然发生矛盾而引发案件。案发后,被害人的父母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反映公安机关定性故意伤害错误,要求改为故意杀人。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科经过复核,了解到被害人既有年迈的父母,还有患精神病的妻子和两个智力发育不全的孩子。为最大程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讲法说理,促使其认罪悔罪,并对其家属积极做工作,促使其拿出赔偿20多万元,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案件起诉后,公诉人根据本案情节依法提出对被告人酌定从轻判处的量刑建议,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双方均表示满意。

二、加强调研,拓宽处理疑难案件新途径

怎样制止无理缠访者,说服误解者是个重要问题,需要在审查起诉中正确地分析案情,探索规律,摸索方法。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有被害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公诉部门以动员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为切入点缓和矛盾;对有些不能附带民事诉讼的强奸、盗窃等案件,依法向法院提出从严惩处的量刑建议,给被害人一定的心理安慰;对于个别借案件为由向地方党委政府施压以达到个人目的的现象,坚决依法打击。但也有些案件因为自身的疑难复杂和特殊性,导致公检法机关意见不一致,从而埋下了激化矛盾和当事人上访的隐患。如果办案方式方法稍有不慎,就会给检察机关的工作造成被动,甚至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对此,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一是秉公执法不妥协,妥善处理被害人要求抗诉的案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而被害人坚决要求抗诉的案件,为了避免情绪对立而引发缠诉事件,一般不急于答复。一方面由接访人员负责阐明法理和道理,一方面建议被害人亲属征询委托代理人的意见,或向律师咨询,衡量抗诉的必要性和成功的可能性,从多环节上缓解当事人的激烈情绪,促使其冷静地处理问题。如被告人刘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其因为黄河浮桥的入股承包问题与黄某某发生矛盾后,伙同他人将黄某某妻子和女儿打成轻伤。法院根据刘某某在案发后主动向被害人赔偿全部损失10万多元、认罪态度较好的表现,以刘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宣判后,被害人黄某某在其他人的挑唆下,先后多次到公诉科要求检察机关抗诉,有时陪同他到检察院的人数达10多人。公诉科人员在查明来访者身份时了解到,黄某某本人对法院判决并无异议,但其他来访者却是与刘某某在承包黄河浮桥问题上有利益之争,想借黄某某的案子来整刘某某的。办案人员对这些抱有个人想法的来访者严词告诫:矛盾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不能借机做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否则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办案人员把这些人反映的黄河浮桥承包问题,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了通报,避免了事态扩大。

二是灵活运用法律政策,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案件。对被告人或被害人双方群体上访的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委及近亲属各方共同做好息诉工作。在曹某某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中,曹等人借镇政府租用其所在村部分土地进行开发之际,先是组织200多名群众到省政府上访,后为达到推翻村班子取而代之的目的,又借机操纵500余人乘坐40多辆三轮车去省城上访,并在省政府信访接待处答复结果后,不向被蒙蔽的群众公布,致使群众在省政府前滞留,公安机关调集防暴警察后才离开。曹某某等人的行为致使该镇的生产项目流产,并严重干扰了正处在汛期的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东平湖的防汛工作。公诉部门受理此案后,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曹某某等人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东平县的汛期排涝和东平湖防汛工作,造成了严重损失,属于情节严重。但这种群体性上访案件,不宜扩大打击面,应本着“惩处首要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处理,才有利于社会稳定。东平县检察院及时将此想法向县委作了汇报,向镇党委政府作了通报,均得到了支持。案件起诉后,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余8名被告人全部被从宽判处缓刑。这一结果使该村人心稳定,局势得以好转。

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避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引发上访。对因司法机关认识或处理不一致引发的诉访案件,注意摒弃门户之争,加强协商沟通,共同解决问题,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定期与公安侦查部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召开联席会,研究争议的焦点问题,统一认识,找出处理案件的最佳方法。如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从案发到案件处理完毕长达4年,中间历经波折,被害人辛某曾去中央政法委上访。受理案件后,东平县检察院及时与其他部门交换意见,确定了以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重点的工作方案,经过努力,最后说服李某某赔偿了辛某损失总计20多万元,根据案情和证据认定李某某具有正当防卫情节、可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起诉后,法院采纳公诉意见,判处李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双方均服判,上访4年多的缠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三、多措并举,确保接访息诉工作取得新成效

办案中,坚持“热情接待、释法明理、因案而异、妥善处理”的工作原则,要求针对案件的不同性质、不同对象、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和方式。

一是防范感化并举消隐患。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逐一审查,对于易发生访诉的案件,列表登记,专人落实,结合案件复核证据,深入案件当事人的住地进行排查了解,将排查出的有争议的问题,分类列表,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息诉息访打好基础。自去年以来,共排查刑事案件中的上访隐患线索39条,深入乡镇做当事人的工作46次,全部排除了上访隐患。转变观念,完善制度,实行“亲情接访”,不因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来访而歧视,也不因来访者的无知和无理要求而粗糙对待,力求做到“五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对待,本地外地一样处理,初访复访一样耐心,交办自办一样认真”。注重加强与来访群众的情感交流,对每位来访者都力求做到热情和蔼、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真正把群众的诉求当作自己的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拉近情感距离,推动上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如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被害人祝某等人是浙江省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将其家属传唤到检察院履行完法律手续后,为减少被害人家属往返于浙江到山东的奔波之苦,承办人又加班加点于中午在办公室边吃饭边打印和办理案件文书,当天起诉到法院后,又协调法院当日办理完毕送达起诉书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手续,确定好开庭时间并将通知书送达给被害人家属。按正常的办案期限,这些工作需一两个月才能完结。这样做,使被害人家属减少了浙江到山东的两个来回路程。被害人亲属感动地说:“真没有想到山东的检察官对我们这样热情周到,没有因为我们是外地人而冷落,两次少跑的路程不但节省了时间精力,光花费就减少了一千多块钱。”

二是宽严相济促和谐。近年来,由邻里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逐渐增多,且多属于一时激愤引起,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易引发访诉。针对该类案件,在摸清案件起因的基础上,积极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委进行调解,推行刑事和解,使双方相互谅解,重归于好,减少了访诉事件的发生。同时注意工作策略,灵活运用高检院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对于一些邻里、亲属之间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是一味追求快速处理,而是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症结,注重在稳定双方的情绪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如在孟某故意伤害一案,孟某作为镇卫生院的科室主任,在工作管理中与本科室的医生张某发生矛盾,在争吵中相互撕打,致张某轻伤。案发后双方矛盾激化,孟某认为身为科室主任是在管理中与下属职工发生冲突,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张某又强烈要求追究孟某刑事责任。公诉部门人员到案发单位通过单位领导细致做双方的工作,同时指明双方都存在的问题。在多方努力下,孟某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了所有损失,被害人也请求检察机关不再追究孟某刑事责任。考虑到此案系工作管理引起的本单位同事之间的冲突,为彻底消除矛盾,经检委会研究,对孟某作了相对不诉处理。

三是案后回访防反复。通过采取登门拜访、电话随访等方式,对已经处结的易发生访诉的案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回访,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整策略,适时运用措施,通过对当事人讲政策、讲法律、讲程序、讲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心服口服,从而杜绝和减少重复访诉、多头访诉及越级访诉现象的发生。仅今年以来就有重点的登门拜访27次,电话随访77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加强配合,形成接访息诉工作新格局

检察机关控申部门是接待来访申诉的专门机构,公诉案件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在两个部门之间时有交叉,如果在接待时出现部门之间信息不灵、特别是口径不一的情况,处理案件就会变得更复杂,当事人误解,甚至出现“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反复情况。对此,为形成接访息诉的大格局,加强与控申部门的协调配合,东平县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公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控申部门做好接访息诉工作的意见,一是各负其责,严禁推诿扯皮。二是发挥公诉职能,做好协调配合。三是及时沟通,统一口径答复一致。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职责范围,形成息诉罢访的合力。

猜你喜欢

办案检察院当事人
我不喜欢你
甘肃省平凉市检察院依法对魏兴刚决定逮捕
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依法对蔡希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最高检出台司法办案组织办法
中西方饮酒文化大对比
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依法对鲁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移送审查起诉
确实的拼图
西安市检察院依法对白雪山案提起公诉
抢钱的破绽
从梦想到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