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双中心”建设细则探索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
2009-08-12黄浦
中国经贸 2009年11期
黄 浦
日前,上海召开“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公布了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措施。
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上海明确提出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序推出原油,汽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期货品种上市,促进形成亚太地区的原油等大宗产品基准价格;支持推出铜,铝等期权类产品,开发铅,白银等金属类期货以及商品指数期货。
加快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与发展、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也是细则的一大亮点。上海已着手探索在上海期货市场建立QFII制度。同时,上海已开始加强陆家嘴等重要金融集聚区的规划和建设,全面提升金融集聚区承载和服务能力。
引人关注的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首次实现了重大政策的突破,即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以吸引航运企业进一步集聚。例如,实施洋山保税港区营业税优惠政策。同时,推进企业开设离岸账户试点。
此外,还将抓紧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积极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研究建立推进国际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发展的监管模式,鼓励长江,沿海和国际水水中转业务做大做强,从而有利于“黄金水道”产业链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