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美尔社会形式理论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2009-08-06张敦福李红姗
张敦福 李红姗
摘要:通过对齐美尔的社会形式理论及相关命题做了概要性论述,着重指出:用社会形式理解生活是可能的,社会形式是超越个体的新实体,并进一步以统治和货币两种社会形式为例,阐发该理论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强调理念转换、思路转型的重要性,强调各种互动形式的理论价值,强调人类自主性和交谊性的重要意义和实际价值。
关键词:齐美尔;社会形式;社会管理;理论启示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9)05-0079-04
个人、群体和社会,历来是社会学关注的核心。然而,社会中存在千千万万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想法与行动,如何研究由众多个体所构成的社会呢?为此,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提出社会存在于个体的互动之中,认为社会学的方法就是“从各种现象中分出社会交往的要素……如同语法之把纯粹的语言形式与这些形式赖以存在的内容分开一样”,抛开社会历史事件的特殊性,关注抽象社会交往的纯粹要素。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形形色色的生活中抽出形式,用社会形式来理解生活。
一、社会形式:超越个体之上的新的实体
第一,用社会形式理解生活的可能性。人们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里,有共同的生活经验。齐美尔写道:“各种主体借助另一个范畴,观察自己和相互查看,使他们能在形式上能够产生经验的社会。”每个人的生活经历都不一样,有人贫穷有人富贵,接触到的环境和人士亦不一样。但我们不仅凭借亲身经历获得的经验来理解他人,也可以凭借书本知识,街头描述,大众传播等文化积累传承的方式来获得共同生活的经历,从而理解他者。齐美尔指出:“在一个由于职业或者利益的某种共性而同属一起的圈子里,每一个成员对待每一个其他成员,都不纯粹从经验上看,而是根据一种先验,这个圈子把先验强加给每一个参加圈子的人的意识。……从共同的生活基础出发,形成某些假定,人们通过这些假定相互查看,犹如通过一层面纱。”单个的这种间接互动是无足轻重的,但是当大量的此类互动频繁密集的发生时,就转变为社会交往了,从而构成了个体间的共同生活经历,使得个体间产生了类似于刻板印象的先验假定。这种假定由于脱胎于共同生活,而且将生活的内容形式化,将其最内在的东西抽出来给人看,形成行为与行为之间的区分标志。通过形式将不同的内容有效地区别开来,使得个体能够更迅速容易地认识其他^的行为,更好地与他人打交道。比如时尚现象的产生,普通人平时很少亲眼真正看到上流人士,都是通过间接观察,发现上流人士是时尚的引领者,穿着和生活方式都与众不同。所有人头脑中都形成了一种假定:引领时尚的是上流人士。当普通人对其进行模仿时,上流人士又转变了时尚的内容。于是时尚成了一种形式,成为将上流人士和普通百姓区分开来的标准。
第二,社会形式将个体从单数转变为了复数。形式将个体从单数转变为了复数,从单一的个人行为变为了一类人的行为。这是最重要的一点,通过形式体现了社会学的方法,将个体与社会真正地串联起来。社会必须通过个体间的互动而存在,而个体间的互动内容繁多,研究个体间的互动内容不是社会学的目标。比如说社会上出现了奶粉问题,橘子问题,社会学关心的不是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或是柑蛆等食品行业的某一个问题以及个体的反应。社会学关注的是整个社会面对食品危机时的运作模式,比如消费者的反应,商家的反应,果农的反应等。讲到这里我们简要回顾下齐美尔本人列举的各种形式。齐美尔在形式社会学的论述中主要论述了以下七种形式:顺从(支配者与顺从者,支配——顺从的又可以分为三类:对个体的顺从,对团体的顺从,对非个体性原则比如法律的顺从);反对(冲突与斗争,竞争游戏,法律竞争,非个人性利益冲突,冲突后群体内部结构的变化,并指出冲突以胜利、调和、允诺三种方式终结);社会形式的数量关系(数量与互动内容的关系,单个个体自由与孤立,二人关系,三人关系,大群体与小群体内互动规范和交流方式的不同);社会形式的空间关系(社会化的空间组织,空间隔离与非隔离群体,社会边界,空间固定,群体的空间流动,比如移民,领土控制,空地的中立作用);社会维系;社会分化;个体与群体。
T.阿贝尔指出这些形式有七种:描述复杂的情况(诉讼、奴役、交换),规范(法律、风俗习惯、道德、荣誉),社会类型(“外地人”、穷人、教师、平民),集团(家庭、秘密社团、政党),集团结构的成分和性质(等级制度、固定性、灵活性、集中),个人之间的关系(冲突、统治、服从),最后还有大规模的历史进程。D·N.莱文将齐美尔著作中的形式分为三类:社会过程,指不依赖实现社会过程的具体情况而固定不变的那些现象;社会类型,指参加某种关系的人具有某种特殊的品质,这种本质对他来说是本质的东西;发展模式,包含了更为复杂的社会过程,群体的扩大和群体成员个性的加强就是发展模式的范例。而科恩认为阿贝尔对齐美尔形式的分类没有逻辑根据,于是按照距离生活的远近程度将齐美尔著作中的形式分为两类:距离生活最近的自生的形式;距离生活稍远的更为稳定和独立的形式。笔者认为齐美尔划分了许多的形式,比如陌生人、穷人、时髦、冲突、合作。单纯的对这些形式进行总结和分类意义不是很大。形式更像是一种类型学模板,从个体间的互动关系出发,依据抽象层次的高低来分类,借助形式分类便于找出不同个体行为背后的相同点。
第三,方法论意义上的社会形式。社会形式不是将生活归类复制,只是用社会学的视角去理解生活,仅仅是一种理解,而不是一种复制。齐美尔写道:“我们把每—个人都想象为人的类型,这对于我们对他的实际态度有着特殊的后果,他的个性使他属于人的范畴,除了整个他的独一无二性外,我们在一种普遍的范畴下想象他,当然,普遍的范畴与他并不吻合,而他与普遍的范畴也不完全吻合。……仿佛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个最深刻的个性点,这个个性点是任何其他的一个人在内心上都不可能模仿的,在其他人身上,这个点在质上是有差异的。”
一方面,个体问交往看起来是自由自在毫无约束的,实际上只要在有人的地方,个体的表现都受到外在的或内在的制约,比如在一个宴会的场合,无论个体特性如何,都会注意自身的讲话方式和各种肢体语言,遵守基本社交规则。另一方面,每个个体都是特殊的,个体除了具有社会的普遍性外,仍然具有个体的特殊性。特别是现代社会中群体规模的扩大使得对个体的约束降低,个体的个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个人的心灵永远不会处于一种结合之内而又不同时处于结合之外,它不可能被置于一种秩序之内,又不发现自己与之对立。”社会规范使得人们都基本遵守某些形式而进行交往,个体以这些基本形式为准则,判断别人和自身的行为是否正确,当我们对个体的交往从一个社会的整体去看时,会看到里面的形式。然而,个体又永远也达不到这些形式,只是做到很类似或是接近于这些形式。当我们用放大镜看个体的交往时,会在里面看到丰富多彩的各种内容,我们永远无法完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