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玄学之“名教”与“自然”
2009-08-04刘秉亚
刘秉亚
摘要玄学是魏晋时期取代经学的主流思潮,它以《周易》《老子》《庄子》为三玄。而竹林玄学是魏晋玄学的重要一个阶段,其主要代表阮籍和嵇康更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理论,是老庄思想的继承者,同时又为玄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键词:老庄;“名教”;“自然”;阮籍;嵇康
一、老庄的自然观
自然观的提出最早见于老子。针对当时社会人生的种种乱象,老子进行观照与反思,提出了他的自然观。他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将“道”看作世界万物的本源,赋予“道”以“自然无为”的本性,并由此进一步推论出人的生命本相与人的本性都应象“道”之本性一样“自然无为”。老子的“无为”是为了收到“无不治”的社会政治效果,借以解决社会矛盾,为现实寻找出路。
庄子继承了老子“返璞归真”的理念,以“自然”之视野透视了人生命之真实状态。庄子所指的“自然”,即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庄子认为道即自然,自然即道。庄子的“自然”概念是指自然而然的状态,而不仅仅指自然界。他张扬返朴归真的“自然”,认为自然的就是完美的,是无需人为引导的。人应当作为自然的人而生存,不应该强加人为而打破自然的平衡。而众所周知的庄子的“逍遥游”主要指心灵的逍遥。而要达到心灵逍遥,最主要是回归自然,虚静无为,使物各畅其性,以达到任自然而行的和谐状态。
二、“名教”和“自然”之争
“名教”一词语源不详,陈寅恪先生据王弼对老子“始制有名”的注语加以推论为:“以名释教,即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乃入世求仕者所以宜奉行者也。”晋人袁宏说:“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唐长孺先生认为:“所谓名教乃是因名立教,其中包括政治制度、人才配合以及礼乐教化等等。”[1]美籍华人学者余英时指出:“事实上魏晋所谓‘名教乃指整个人伦秩序而言,其中君臣与父子两伦更被看作全部秩序的基础。”钱钟书先生的概括则是:“守‘名器,争‘名义,区‘名分,设‘名位,倡‘名节,一以贯之,曰‘名教而已矣。”综合各家说法,所谓名教,就是因名立教,是和等级名分相联系的一种制度,其中包括政治制度、礼乐教化等等。“名教”属于人事,是等级名分、礼乐等外在形式,其核心是“仁义”、“三纲五常”,代表着官方价值体系,对人的行为确有实际的约束力,并有着维护既成秩序的功能。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人们只能把名教当作既成的事实来接受,在它的规定下参与社会生活,而决不能否定名教,因为否定名教就等于否定了现有的社会制度,否定了统治者统治的合理性。在中国哲学中,“自然”更多地运用于对人类自身生存状态及精神追求的描述,具体地说,即指生存状态的“自然而然”,或者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精神“自由”。这些思想散见于思想家们的论著中,形成了人们对自身生存状态的看法,因此称它们为“自然观”。从语源上看,“自然”一词指老庄道家崇尚的未经人为加工的原始本来状态。汤一介认为:“‘自然是说宇宙本体、世界本源或是说宇宙万物本来的样子。”
从上述意义来看,名教与自然这对范畴反映了人们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的理想与现实这两个矛盾着的方面,蕴含了必然与自由、自在与自为等一系列丰富而深刻的哲学内涵。“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是儒家名教(名分等级的礼义教化)的有为之治与道家顺应自然的无为之治的两者关系问题,在以往的历史上,往往是把儒家名教的有为之治与道家顺应自然的无为之治,当作是两种对立的政治主张来看待的。汉末以来,经学没落,大一统政权的崩溃,伴随士之个体意识觉醒及玄学的产生,“名教”日益遭到了广大士人的反对和批判。为了挽救名教,魏晋名士便试图以老庄释儒,抬出《老子》《庄子》《周易》三玄,从中找名教形而上的根据(即以自然之道来明人事),并用玄谈来替腐朽的生活方式作辩护和掩饰,维护等级体制。魏晋时代玄学兴起,它总结了汉代儒家名教之治失败的教训,从而研讨了名教(有为)与自然(无为)关系问题,希望能把两者统一起来,以救汉代名教之弊。由此可见,“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魏晋时代玄学政治学说中的一大课题。
三、阮籍眼中的“名教”和“自然”
阮籍,字嗣宗,生于210年,卒于263年,三国魏际留氏(今河南尉氏人),是“竹林七贤”的代表之一。
阮籍认为“自然”作为一种无拘无束的理想存在,“自然之道,乐之始也。”(《乐论》)。自然是一个广大无边的物质统一体,所谓的“自然之道”就是客观物质世界自身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人们要遵循自然,而不是违背自然、改变自然。阮籍眼里的自然是原始混沌状态的“至道”,是一个无善恶是非之分的大同世界。在“至道”的感召下,阮籍认为人与世间万物一样都是自然的一部分,都由“气”构成。虽然人有自认为不同于外物的性、情、神等,但它们亦并非神奇之物,也都由自然元素构成、体现着自然的精神。而人们眼中所谓的生死、寿夭、小大等重大问题和万物的盛衰一样都是气的变化,是自然变化的一部分。人对自我生命形式执著的基础被如此消解,无外亦无内、无物无我、我与物为一,融于天地自然之中,物即是物,无我之主观偏见加于其身,也就没有是非之争、祸福之忧。
阮籍认为名教礼法是现今社会动乱的罪魁祸首,并对其大加挞伐。所以,在礼法的束缚之下,人性也被异化。他通过对礼法之士的嘲讽,揭露名教的虚伪。对于个体来说,名教是束缚人格的枷锁、残害生命的陷阱。对此,他指出:“刑教一体,礼乐外内也.刑驰则教不独行,礼废则乐无所立。尊卑有分,上下有等,谓之礼。人安其生,情意无哀,谓之乐……礼逾其制则落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礼定其象,乐平其心。礼治其外,乐化其内。礼乐正而天下平.”(《乐论》)通过“礼乐外内”的命题,阮籍初步调和了“名教”与“自然”的关系。
四、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
嵇康(223—262),字叔夜,谯郡(今安徽宿县)人,司马氏当权后,隐居不仕,以示不满,与阮籍等人结为“竹林之游”,为竹林七贤之一。
嵇康认为的“自然”是指宇宙本来的样子,是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有秩序的和谐统一体。生活在其中的人类既然是社会和自然界统一体中的一部分,就应根据“自然”本身的规律来生活,选择顺其自然的生活与生存方式。嵇康的“自然”,本自庄子而有所超越。嵇康将自然与名教看作是对立的,要求摆脱名教的束缚而崇尚自然。嵇康大胆地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明确攻击六经,批判仁、义、礼。追究原委,六经以压抑个性实施趋同化引导为根本,而人性则以随心所欲为快乐;抑引是对意愿的违背,而从欲才会获得自然。自然的获得不可能是由于抑引的六经;保全本性不会是侵犯情欲的礼法禁律。因此,仁义只会营造虚伪,绝不是滋养真诚的良方;谦让产生于争名夺利,并不是出自于人的天然本性。
嵇康说“矜尚不存乎心”就能做到“越名教而任自然”。“矜尚”意崇尚自尊自大,“矜尚不存乎心”也就是说心中不存世间的名闻利诱,即《释私论》后面所言的不是其是,不非其非,成就君子品格,要释怀私欲、大公其心。然而,这非“气静神虚者”所不能为。“气静神虚”,显然指修炼老庄“自然”之道。]因此,“越”即以“自然”为旨归,释私忘欲;而“越名教”,就是要通过这种对世俗的“释”、“忘”来实现一种身心的解脱。嵇康在对如何实现“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问题上,无力改变严酷的现实,只能脱身于现实世界之外,倚于老庄来寄托内心的自我修养,即所谓的“养生”上。基于此,他提出了一套“养生”之术,最主要的就是“意足”。所谓“意足”,在嵇康看来,就是精神上的自我满足。他认为人生的乐趣不在于对外物的占有,而在于自足,从内心寻求快乐,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就会感到人生是充实的而不是空虚的。嵇康将“意足”为至乐的人生理想,追求清高寡欲、淡泊明志。他发扬庄子“不与物迁”的独立人格,始终不“降心顺世”。
五、总论
嵇康、阮籍的玄学理论,当然也涉及到了许多其他内容,但是他们的理论核心却是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阮籍有《大人先生传》《达庄论》等、嵇康有《养生论》《难自然好学论》等,其理论的关节点在于强调名教与自然之间的尖锐矛盾。他们的理论实质就在于调和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阮籍、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从内在精神上讲,其中“名教”是指司马氏集团所提倡的虚伪的伦理道德纲常,而不是儒家所说的伦理道德本身;“自然”不是指纯粹的人的自然本性或性情,而是指人的性情在合乎真正封建伦理道德纲常下的自然发展和流露,或者是合乎真正封建伦理纲常的自然的人性。阮籍、嵇康讲求的是真情地信奉礼教,不要把名教作为丑恶灵魂的伪装。
参考文献:
[1]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M].上海:三联书店.1955
[2]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3]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4]汤一介.郭象与魏晋玄学[M].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
[5]韩格平译注.竹林七贤诗文全集译注[M].长春:古林文史出版社.1997
[6]戴明扬.嵇康集校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