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与公司财务目标
2009-07-31徐慧芸
徐慧芸
【摘 要】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将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同减轻税负结合起来,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是企业经营理财的基本出发点。本文介绍了公司财务目标内涵,分析了纳税制约下公司的财务目标方向。
【关键词】税收筹划 财务目标 纳税债务
一、公司一般财务目标内涵规定性
(一)财务目标体现着本金的本质特征
财务目标是经济组织在整个社会环境的制约与自身的价值判断中不断推动本金运动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它影响和制约着各经济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总体目标。
资金分为本金和基金。本金是各类经济组织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垫支的货币。增值性是本金的本质特性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本金投入的目的是为了增值。二是本金的增值具有可能性。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劳动者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不仅创造了新的使用价值,而且形成了价值。劳动者为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本金增值的来源。财务管理是本金外在表现形式——财务活动与内其在利益约束——财务关系的有机构成,其行为充分体现出本金运动的本质特征即对增值或利益水平的追求。这就是公司财务目标的本质取向及核心。
(二)公司财务目标内涵
公司经营理财,其目的直接指向获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提高。尽管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以及在不同的时期财务目标的具体内涵不尽相同,但是,无论公司在形式上拟定怎样的具体财务目标,最终都必须符合投资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终极目标。在实际公司运作中,经营管理阶层与投资所有者对目标实现的期望上常常产生一定的分歧:投资者在理财策略上和经营策略中往往会从公司长久良性发展的角度出发,而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的短期的利益往往会满足于“安全处理业务”,其结果也就是不可避免地导致投资所有者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财富最大化期望。但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二者又是相统一的:其一,投资所有者的理财目标,其长久的利益必须首先通过公司经营者对财务目标的追求才能得以体现;其二,经营者的保守、消极态度和行为一旦被投资所有者认为“不当”,也会危及到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因而,从长远来看,经营管理阶层拟订的财务目标必须统一于投资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客观要求。
二、纳税制约下的公司财务目标
(一)纳税债务与公司一般性债务偿还对现金支付需要的差异
公司的负债主要来源于:(1)营业性债务,如各种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结算信用债务、其他长期应付款;(2)应付投资所有者股息、红利;(3)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等。前两者定义为公司的一般性债务,后者称之为纳税债务。
纳税债务与公司的一般性债务的偿还对现金流量的要求呈现差异。一般性债务偿还相对于纳税债务偿还对现金流量的约束具有较大的弹性,即体现出一定的“软”约束状态。纳税债务的清偿则体现着现金流量的“刚性”约束,基本上不存在所谓的弹性可能。税法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决定了公司只有及时足额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才能使其市场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得以认可,进而才可能享有法定的市场自主权与正当经营收益的法律保护权。法定税款的缴纳,不同于公司的一般性债务,其运作的规则是必须动用现实的现金才能予以完成。
(二)现金匮乏对公司切身利益目标的负效应分析
税款的计量依托于法定税率与公司账面记载的应税收益(为便于分析,假定会计计税收益与税法计税收益具有同一的内涵)金额,而不考虑这种账面意义的收益所实际取得的现金流入量的状况。因而公司纳税的行为规范就是:只要体现出账面(或会计)观念的应税收益,公司就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动用现实的现金予以解缴。
既然存在着会计收益预期的应计现金流入量与实际现金流入量的非对等性同依据会计收益而非实际变现收益计算的应交税款现金支付的刚性约束间的矛盾的客观性,因此,单纯地依据公司最大获利能力所确立的所谓“最佳”财务目标在纳税现金支出刚性约束下对公司切身利益产生以下负效应。
其一,绝对的现金支付能力匮乏。即手持现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即时税款,而公司在税法规定期满前又无法予以融通。
其二,现金的相对不足。即公司手持现金相对于纳税现金支付需要量短缺,但通过融通能够弥补,只是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
相对于公司投资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目标,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形的纳税现金流量的短缺,都直接反映为对公司根本利益的侵蚀,即纳税的机会损失完全定义为公司的成本。一旦这种成本损失的增长额度超过账面边际税后利润时,便意味着此时的账面利润相对过度,或者说抑减一定数额的账面获利能力对公司可能更为有利。
(三)纳税约束下的公司适度财务目标的内涵规定性1.适度财务目标以公司获利能力与现金偿付能力的制衡协调为基础
账面收益最大化并非直接等同于公司投资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后者必须充分依托于现金的偿付能力,特别是纳税现金流量的有效限度,遵循边际损益分析原理,通过获利能力与现金支付能力间的利弊权衡与制约协调,最终达成在投资所有者利益最大维护下二者的和谐统一。2.适度的财务目标应当有利于公司与国家长期利益的良性稳健增长
较高的公司账面收益的确有利于政府即时税收收入的增加,但由于政府这种即时收益的增加是基于公司需要承受较大的机会风险损失前提,一旦公司因税负相对现金支付压力过重而无以缓解时,便将对公司资金运行的内在秩序发生严重的扰乱,以致效益再殖活力基础推进滞缓。这样最终损害的就不仅仅只是公司利益更主要的将是国家利益。相反,若政府能真正通过法制规范将市场价值判断取向权力赋予作为市场法人主体的公司,使之能够充分依托有效的现金支付能力预期,而非单纯地以账面收益最大化组织经营理财决策,这样尽管可能对政府即时税收收入的增加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一微小的代价将换取公司长期稳定的资金基础的有效奠立,因而从长远意义看,政府的税收收入必将随着公司效益增殖活力与功能的提高和强化而得到更大的增长。
参考文献:
[1]唐腾翔.税收筹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张涛.公司收益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张延波.税收与企业财务决策.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