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
2009-07-30尹培军
尹培军
随着银行数据统一集中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有效管理操作风险、减少损失成为金融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因此,巴塞尔监管委员会在2004年正式发布的《新资本协议》中把操作风险纳入管理框架内,对国际银行业操作风险的度量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我国来看,近几年由操作风险引起的大案要案及重大违规事件频频发生,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既影响了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操作风险,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吸取管理失败的教训,建立科学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成为我国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操作风险的内涵
操作风险,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操作风险是仅将存在于商业银行“运营”部门的操作风险定义为操作风险,并将其界定为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致的潜在损失的风险。这些风险是商业银行可以控制的风险,但不包括外部事件,如监管者或自然灾害的影响。广义的操作风险是将操作风险定义为除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之外的一切金融风险。这个内涵很广泛,它的优势在于涵盖了所有市场和信用风险以外的剩余风险,但该定义使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计量非常困难。银行业普遍认同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突出强调了银行内部人员操作和业务系统因素所导致的操作风险。
二、目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近两年有急速上升的态势。从已披露的案件来看,触目惊心!如2005年发生的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10亿元诈骗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6.45亿元按揭贷款骗贷案;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违法放贷总额15亿元、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支行前行长4.82亿美元资金挪用案、2006年交通银行沈阳分行2亿元巨额客户资金诈骗案......
从案例剖析来看,很多案件都是因为有章不循或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及人员思想道德滑坡而引起的。从目前情况来看,商业银行虽然在防范操作风险出台了各种措施,作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认识上的误区,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国内银行在操作风险的控制上仍存在一定的缺陷,直接制约着操作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操作风险管理认识亟待提高
虽然经过了这些年的风险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但我国商业银行上下仍没有形成自觉自愿进行风险防范的氛围,甚至某些商业银行的负责人错误地认为操作风险引发的只是偶然事件,抓业务开拓与发展才能体现商业银行的工作业绩,是硬道理;抓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是软指标,全身心的投入到眼前“确定”的业务收益之中。相应的,在部分员工中也存在类似思想,以推销产品为主,轻视合规操作,制度执行简单化、表面化、被动化。
(二)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亟待健全
操作风险种类多、面广,渗透各个业务领域,几乎涉及到银行各层级职能部门。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职能分散,未形成有效的“合力”,缺乏统一的牵头部门。这种分散管理的办法尺度不一,使我们无法做出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策略,无法让高层领导了解银行经营中存在的操作风险整体情况,同时,分散管理还使得有些操作风险处在管理“盲区”,无人过问。
(三)操作风险管理建设亟待加强
1.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名目繁多,但在制度出台方面存在滞后性和严密性的漏洞。如对新业务、新产品风险防范缺乏指导性较强的文件。有些业务制度既存在着重复控制,又存在着控制盲点。有些相关规定又散落在各种不同的文件中,影响操作。
2.内部的监督检查缺乏洞察力。近些年,由于银行业金融案件不断发生,各商业银行都加大了对辖属网点的监督管理,因此各种类型的检查项目比较多,但由于受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素质、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等因素的影响,并不是每一次检查都能切切实实达到效果。
3.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对员工无清晰的工作职责与目标,人员混岗等“失控”现象频频发生,干部交流、员工轮岗以及强行休假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同时在财务资源配置上投入相对不足,往往注重负面激励,从而导致问题屡查屡犯,整改之后又犯的现象不断出现,因此操作风险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了。
4.部分员工学习自觉性不强,存在“不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无知性违规行为,因此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如有的员工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感情替代操作,员工之间盲目信任,排斥“认制度不认人”、“机控”等合理性控制机制。
三、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树立合规操作理念,正确处理风险防范和业务拓展之间的关系
从各层级人员开始,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树立合规操作是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基石,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全员,特别是领导层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业务拓展之时,必须坚持“内控先行”的原则,将“安全性”这一目标自觉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向员工灌输风险防范不是某一些人,某一些部门的责任,而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员工的责任,需要全员共同参与风险管理。最终将风险意识贯穿到银行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中去。
(二)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体系
建立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为一体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体系。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揽银行风险控制,形成以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中心,横向拓展到各相关业务部门,纵向延伸到基层营业机构的操作风险全面管理体系。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要加强上下联动,协调部门沟通,定期召开操作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分析内外部操作风险形势,评估风险暴露程度,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三)持续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价
商业银行要保证内部控制体系运转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持续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价等级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是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测试与考核过程,是对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更高层次监督的审计活动。它与日常监督检查要相辅相成,要实现全过程的管理,既注重事前控制,又重视事中、事后的控制,既注重静态结果,又注重动态过程。
(四)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的出台,提高文件的可行性、实用性
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应该是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风险管理。现代商业银行应把规章制度固化到流程之中,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奖惩制度。一是通过调研,广泛征集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意见,由各专业部门负责集中归纳梳理。二是对发文进行规范管理,要做到推新除旧,同时整合目前尚有效的所有文件,避免文件过多过杂,或相关规定散落在不同文件中,影响执行。三是把岗位职责量化到流程中。明晰岗位职责,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隐患,时刻绷紧风险防范的弦,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
(五)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培养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
操作风险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还在于人的因素,因此提高全员按章办事的意识,不断学习业务技能,是防范操作风险的有效手段。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使人人认识到“滥用”职权是越权,“怠用”职权是失职,操作风险才能得到很好的防范。同时要以人为本,以德治行,建立和谐团队,通过风险文化建设,达到使员工“不想、不愿、不能”作案的目的。即:通过思想教育,使员工“不想”作案;通过和谐团队建设,使员工珍惜这个团队而“不愿”作案;通过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使员工“不能”作案。
参考文献:
[1]钟伟,王元.略论新巴赛尔协议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J].国际金融研究,2004(4)
[2]阎晓辉.浅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