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自杀
2009-07-27朱谷忆
朱谷忆
不久前同学给我一本漫画书,封面是一只可爱的戴着黑色墨镜的小兔子,书名却是《漫画兔的自杀》。这只兔子义无反顾、一辈子如一日地将自杀当作消遣,甚至当作事业。作者将兔子想出的上百种残忍的自杀方法用卡通的形式展现在四格漫画中,似乎想通过一个不谙世事的童话对人们说“自杀无罪”。
无独有偶,英国漫画家AndyRiley也出了本类似的书,叫《小白兔自杀手册》。书中将变态的自杀描绘成一种黑色幽默。读罢,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曾经写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海子卧轨自杀;想“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的顾城杀妻后自缢于树下;把撒哈拉生活描绘得多姿多彩的三毛用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梵高在向日葵金色的阴影里扣响了结束自己生命的扳机……
他们用美好的理想和高超的技艺建立起来的庞大的艺术宫殿很华美,却脆弱得不可依傍。残酷的现实如虫豸一样吞噬了他们的梦想与抱负,于是富丽堂皇的宫殿开始摇摇晃晃,直至轰塌。
他们并不是不热爱生命,他们只是不懂得,生命是一株需要阳光雨露滋润的植物。虽说心如槁木不如多愁善感,迷蒙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碗白汤,一场痛苦胜于哀乐两忘,但如刺般尖利的情感是要不得的。
某日翻看报纸的娱乐版,看见长长的一串自杀的艺人名单。其中不乏玛丽•莲梦露、翁美玲、周璇、阮玲玉、张国荣等中外知名的大牌明星。这些乘坐着凯迪拉克,伴随着震耳欲聋的ROCKMUSIC在四线超级公路上疾驰,随时可以收到fans的蓝色妖姬,享受星巴克烛光下的焦糖和玛奇朵的明星,曾被多少人用膜拜的眼神注视。
高处不胜寒。
这世界上不乏这样一些人:觉得自己吃不饱,穿不暖,活得不好,便想到用自杀来寻求所谓的解脱。对此,我深不以为然。据说阿拉伯人饮茶有三道:第一道苦若生命,第二道甜若爱情,第三道淡若微风。既然生命的痛苦与人相伴一生无可避免,那么只要你不自我加重它,它就只会孤单地存在着,与你相安无事。
人生总是苦事多于乐事。如果有人希望自己一生全是快乐,不要任何痛苦,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一种快乐都必须以它得到某种痛苦为条件。所以苦与乐是相对的,人生难免于苦乐。但人平常好像已经习惯于只追求快乐,因为那是生命的本能。而对于痛苦只会觉得是一种压力。但那些用自杀的方式将自身的不幸扩大的人,他们同时也把这种不幸传播给了别人。
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停下来反思。在重视经济建设的同时,是不是也该重视国民的心理素质?
但,我不反对有时勇敢的死比苟且偷生要艺术得多、英雄得多。
乌江畔,项羽无颜见江东父老而拔剑自刎;甲午战争中,海军提督丁汝昌拒绝投降并自杀殉国;老舍在“文革”中被造反派批斗侮辱后,悲愤交加,投湖自尽;傅雷不堪忍受迫害,与妻子朱梅馥一道服下毒药……
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不吃嗟来之食”“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苟且偷生地活着,这丧失尊严的生命又有何意义?
契诃夫对企图自杀的人进了一言:一、善于满足于现状;二、很高兴地感到“事情原本可能更糟呢”。总归“生活是美好的”。
庄子云:“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余华在《活着》中写道:“就算死了,也要活着!”
活着是一种常态,你哭着也得走,笑着也得走。与其哭着走,不如笑着走。自杀,不可取!
【作者系浙江省温州中学籀园文学社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