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现状及思考
2009-07-24吴幼毅
吴幼毅
近年来,海关总署从政务公开入手,以政务协同联网应用项目建设、门户网站建设、海关进出口统计咨询服务三个方面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取得了一些成果。政务协同联网应用项目主要面对的是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外国政府部门),是在政府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而海关门户网站主要服务对象是公众,统计咨询服务主要面对的是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海关政务协同联网应用项目建设情况
1999年以来,海关先后开发应用了14个政务协同联网应用项目。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包括:外汇核销单(实现与外汇管理局信息资源共享)、铁路口岸信息平台(实现与铁道部信息资源共享)、出口纺织品配额许可证联网(实现与商务部信息资源共享)、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数据传输系统(实现与公安部信息资源共享)、环保证件联网(实现与环保总局信息资源共享)、进口增值税联网(实现与国税总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通关单联网(实现与国家质检总局信息资源共享)、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联网项目(实现与欧盟的信息资源共享)、原产地证明联网核查(实现与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资源共享)等。
(一)海关政务协同联网项目的信息资源共享模式
海关内网H2000系统是一个数据集中处理的海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按照“一点接入”的原则与外部进行数据交换,主要运用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业务数据进行联网交换。
在安全管理方面,联网三方(海关、电子口岸、相关政府部门)采用专线接入网络,联网数据采用数字签名技术,并实现相互间的CA交叉认证,保证了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在数据传输技术方面,采用传输性能较优的MQ技术(IBM Message Queue和 BEA Message Queue),克服了以往数据传输技术报文传输环节多、传输质量和实效没有保证的弊端,实现海关与电子口岸、电子口岸与各部委之间数据交换的高性能和完整性。
在运维保障方面,联网三方分别各自建立了对外联网项目的联系配合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运维保障级别提供基础保障服务,包括提供系统自动监控、监控巡检、7×24小时的值班监控以及热线服务、统计报表等服务支持。对重点项目(进口增值税联网项目)实现了数据传输各方的数据对帐机制。
(二)海关政务协同联网应用项目取得的成果
联网项目的应用实现了各相关部委之间的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对数据联网交换的各方都产生了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海关与其它部委之间联网,在整个管理链中互为上下游的关系,实现了真正的业务协同处理。从海关角度看,获取的相关部门数据直接纳入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中,作用于海关各项监管工作;而从相关部门的角度看,从海关来的进出口数据使各部委能实时掌握货物进出口的状态信息,完成其管理职能的实现。
比如与国税总局的《进口增值税联网》、《出口退税联网核查》,及时准确地保障了进出口企业快速获得增值税抵扣及出口退税,使企业盘活资金,尤其是在当今,给广大企业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外汇管理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出口收付汇联网核查》项目,有力遏止了1998年-1999年出现的国家外汇流失现象,并在控制前两年大量热钱涌入国内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关门户网站的建设情况
2005年9月1日,海关门户网站上线试运行,9月9日,网站正式开通。网站建成开通仅4个月后,在全球网站访问量的排名上升逾万名。海关门户网站是集成整个海关系统互联网资源的海关网站体系,它以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和交流互动为3大功能定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栏目分类和设置。
(一)海关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共享方式
一是整合网上信息及服务资源,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便利。通过海关门户网站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了海关系统互联网资源,力求为公众提供更好、更快捷的服务。在栏目设置方面,通过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公众可查阅海关总署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并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海关总署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网站还提供了主动公开目录分类列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有关信息。
二是开通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强化网站人性化服务功能。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部署,海关总署组织了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并于2008年1月4日成功开通运行,网上服务大厅上能办理的事项有13项。网上服务大厅平均日浏览量12万次,日点击数19万次。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初步实现了全国海关关务(警务)公开服务项目的集中展示,实现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网上查询、互动交流等各种功能,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及时、权威的海关信息。在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选活动中,海关网上服务大厅获品牌栏目奖第一名。
(二)海关门户网站建设取得的成果
近几年来,海关网站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2008年,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全年浏览量2.8亿次,日均浏览量76万次,日均访问人数1.6万人。截至2008年底,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8716条,同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45820条,占应公开的比例为100%。2008年度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海关总署网站综合排名第10位,步入政府网站建设先进行列,为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做出了贡献。
海关进出口统计咨询服务情况
2005年3月,海关统计资讯网正式上线并投入使用,该网站是集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发布、专业进出口分析及海关进出口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为一身的网络展示平台,能向相关政府部门,尤其是广大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及时、主动、多样化的海关统计咨询服务,达到相关海关数据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
(一)海关统计咨询服务的信息资源共享
一是利用统计咨询网站,更好的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发展服务。统计咨询网站上线之初,主要面向会员提供海关统计月报、年报以及贸易指数在线浏览服务。为了更好的体现海关服务经济的职能,在资讯网原有“海关统计发布”栏目的基础上,增加了“海关统计快讯”与“主要统计数据”子栏目,向用户每月第一时间发布上月主要进出口数据,相关企业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到上月我国对外贸易运行情况,为广大企业沉着应对当下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提供了支持。
二是建立专业队伍,强化对部委信息服务资源共享的服务保障。积极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增加资源专门用于承担部委信息服务工作。仅2009年2月初至3月底,统计咨询服务共受理来自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统计局、人民银行等十余部委的信息服务请求33份,涉及具体服务需求160余项,累计完成加工统计分析报表170余份。较好地为上述部门制订政策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源决策支持。
三是利用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共享服务。考虑到广大用户对某些具体商品进出口统计信息的关注,信息中心利用海关统计资讯网这一网络平台向广大用户提供主动式服务,推出“海关统计信息自助查询”栏目,实现进出口统计信息在线查询功能,通过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满足国内及不同国家客户的需要,真正体现了电子信息服务的便捷性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实效性。
(二)海关统计咨询服务取得的效果
近几年海关统计咨询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海关统计咨询的电子信息化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较好地推动了海关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为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了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源支撑。截至2009年3月底,海关统计资讯网注册用户数量已近4万户;网站每日点击率平均达到10000次以上;网站每月更新进出口统计报表42份,更新进出口分析文章200余篇;每天处理用户咨询邮件40余件。
相关建议
近几年,海关在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它政府部门一样也遇到了许多体制、机制政策上的问题,有的成了难以逾越的屏障。总结海关在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我们认为要突破目前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面临的发展不均衡、各自为战、重复建设等困境,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分类、加工、存储、交换、发布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等基础设施;参考或选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出台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制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体系。这样才能实现政府纵向系统和横向系统之间的统筹协调,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激励机制。一方面,我们把信息看作资源,是对信息的价值论的判断。因此,信息资源的本意是经济含义,信息的使用伴随权利和效益。而另一方面,相对超前的政府部门在将自己的信息资源与其它部门共享的过程中,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包括人力、财力的耗费,特别当信息共享的支持工作变为一项长期的业务时,将使该部门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经济和政策上的补偿机制,核心是要形成合理的回报和收益,以调动所有政府部门推进资源共享的积极性。
三是通过信息资源共建推动共享。不合理的共享要求是浪费的主要原因,而共享成本过低是需求过度的主要原因。如果需要共享某种信息资源的各方通过协商,按照统一的标准、一定的分工,合作共建信息资源,各利益方都投入相对均等的人力、财力。这样不仅能很好地解决信息资源共享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且还能促使政府部门自觉地减少重复建设,因为建设政务协同联网应用项目的投入产出比远比各自开发自己的系统要高。
四是实施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及政务协同程度评价工程。目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大都偏重于网站,缺乏对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及跨部门政务协同程度的评估。开展这项评价工程,就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并从合作准备度、信息政策、组织兼容、技术兼容、安全环境等维度评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能力维度,对政府信息共享机制的成熟度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改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框架和机制,使其更加符合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信息资源共享的实际需求,有效地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作者系海关总署信息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