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娱乐新闻价值
2009-07-23余庆华
余庆华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文化新闻主要传播文化、艺术、影视界的动态信息,视角多以主旋律的、严肃的正面报道为主。1996年,广州《羊城晚报》率先将文化新闻版改版为“娱乐新闻版”,每天刊登十分醒目的明星照片,对港台明星的演艺、绯闻开始报道,对大陆演艺界的报道开始进行“炒作”,随之,全国各种生活类报刊,广电传媒原有的文化新闻板块纷纷更名为“娱乐新闻”,甚至严肃类的机关报也将文化新闻单独组版,命名为“文化姨乐新闻”。此时,娱乐新闻取代文化新闻成为主角,娱乐圈的动态信息、明星大腕的吃喝拉撒、喜怒哀乐、谣言绯闻成为众多记者追逐的目标,文化记者也被业内人士统称为“娱记”,相当于欧美国家、港台地区的“狗仔队”。媒体不惜版面与时段,名人、影星的私生活、婚史、秘闻,成为娱乐新闻的“主旋律”,也成为媒体的最大“卖点”。就在娱乐新闻大行其道之时,其他新闻品种,如体育新闻、社会新闻、经济新闻、法制新闻等,也开始了“娱乐化”炒作的倾向,到今天,任何一件新闻事件,只要它具备了一点娱乐的元素就完全可以被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大众传媒策划、炒作成为一道五味俱全的“娱乐快餐”,这就是当今媒体的“娱乐化新闻”。
一、娱乐新闻发展现状
随着中国娱乐业的发展,娱乐新闻成为各大报纸杂志网络站点吸引读者的极大卖点,各种有关偶像明星的趣闻轶事充斥报端,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偶像明星作为商业时代的新神,必定是众多眼光的聚焦点。但偶像明星又是现实存在的人,他们像普通人一样每天都面对着世事纷扰。这样,有关明星们的各种生活轶闻也就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关注。于是,目前娱乐新闻报道存在着以下现状:
大爆明星的隐私。2006年王菲生子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事件。报道规模之大史无前例。新浪、搜狐的娱乐频道分别设有“王菲生子”专题,且用大红色醒目标题加以突出。新浪网取名为:“天后王菲剖腹平安产下女婴”,下设最新报道、相关评论、精彩图片集、王菲情路坎坷、李亚鹏情事回顾等专栏;搜狐网取名为:“王菲喜获千金”,下设新闻报道、图片追踪、怀胎十月、各方评论、育儿博客等专栏。两大网站的最新动态一栏中,都以王菲确定预产期为临界点,前期是大量的背景新闻,将菲鹏二人相识、相恋、秘密结婚、王菲怀孕等消息一网打尽;后期则是信息高度“拥堵期”,有推测预产期的报道,有王菲住院动态的追踪探索,有王菲究竟生男生女的猜测报道,甚至将王菲产女的细节逐个盘点。同时,网络充分发挥超链接功能,网罗了与王菲这一关键词相关的所有信息。例如王菲情史、李亚鹏情史、王菲长女成长记、菲鹏豪宅爆料等。
大炒明星绯闻。前几年,演员张钰曝出的著名导演黄健中性爱录音带新闻,张铁林诉周漩名誉侵权案等风波还未完全平息。2008年春节,香港陈冠希艳照门事件可以说尽人皆知。至今百度一下,还能找到相关网页约7730000篇,与陈冠希牵涉的影星已达十多人。一些网站也纷纷利用陈冠希艳照门的图片和视频提高点击率。这些娱乐新闻有颇多相似之处:一方是无名之辈,一方为成名大腕;一方是年轻女性,一方是年长男子;女方称男方提出以什么交易为代价答应女方提出的演艺要求,男方坚称女方的说法纯属无中生有;女方都或明或暗地表达了演艺圈中存在的某种“潜规则”,男方则对此“潜规则”不予置评等。绯闻如此一出现在各大媒体报端,越炒越玄。网站的点击率不断攀升,很多小报也不断跟进,绯闻一下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传遍了大街小巷。
八卦新闻层出不穷。“八卦”原指《易经》中的八个基本卦名,分别象征万物组成的八种根本。香港八卦杂志的创办人,认为世界上纷纷扰扰的小道消息,其中大多是源自于男(阳)女(阴)间的恩怨情仇,好比阴阳衍生出八卦一般。现在八卦新闻一般指明星是是非非、道听途说的事情。譬如2008年9月20日新加坡《联合早报》的环球星闻栏目:李亚鹏默认王菲流产;霆锋怀搂爱妻进餐柏芝抢为老公买单。新浪网的娱乐栏目:李嘉欣无视许晋亭前妻借种(图)大S想做刘德华的老婆(图)等。不一而足,每天这样的八卦新闻不断翻新,让人不知所云。
二、娱乐新闻价值误区
新闻价值就是记者衡量事实是否构成新闻以及从大量新闻素材中选择新闻的标准,是构成新闻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因素。《新闻学小辞典》说新闻价值是一件事实所具有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特殊因素,新闻工作者通常把它作为选择事实进行报道的标准,讲的是同一个意思。构成新闻价值的要件,主要包括新鲜性(时效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等5个基本要素。但是目前娱乐新闻就陷入了一个误区,即对人格的不尊重。一个明星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明星,我们的媒体只是注重他的明星身份,根本不把明星当人看。《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对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2008年5月下旬,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一审判令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尚军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而尚军已于2007年2月2日,被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由此可见,犯人也有名誉权,为什么作为正常人的明星的名誉权却屡屡遭到侵害呢?作为媒体有必要深思一下。那些所谓“公众人物”如政府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其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就要小于普通人……笼统说“高官无隐私”也是没有根据的。
三、重塑娱乐新闻价值
一个客观存在或发生的事实,能否成为新闻,然后被传播,应该取决于两点:一是在多大程度上及以怎样的方式与公众的利益相关联,二是能否满足人们的感官需要。在这里,所谓的公众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安全、公正、道德、荣誉、审美等社会价值利益,而心理感官需求则是人们对事物的好奇、趣味等的心理满足,当然不是猎奇,不是低俗、庸俗、粗俗,不是满足少数人需要的感官刺激。目前娱乐新闻正朝低俗、庸俗、粗俗的方向迈进。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充斥在我们面前的大都是性、女人、走光、私生子等。
其实,这与人的窥私欲有关,陈建宪说,人类有普遍的窥视欲望,除了在现实生活中以遮掩方式进行实际的窥视外,还以其他方式加以满足,如梦境、欣赏人体美术、看电影电视、读小说等,讲故事也是其中之一。窥视禁忌与偷窥欲望在人类文化中普遍存在,“偷窥”情节也就成为文学中一个常见的母题。霭理士曾这样评述:“有一种现象叫做‘性景恋(scoptophilia或mixoscopia),就是喜欢窥探性的情景,而获取性的兴奋,或只是窥探异性的性器官而得到同样的反应。在相当限度以内,这也不算是不正常的。既然这样,作为媒体就应该把握这个度。正如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杨丽娟事件是媒体在推波助澜。如果媒体继续报道,那么媒体就可能逼杨丽娟走上绝路。因此,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关系着千家万户,与整个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在社会意识形态方面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还需大力提倡新闻精神,避免娱乐新闻助长了人们的窥私欲。
新闻精神,主要是贯穿在新闻实践活动中的一种实践精神,一种指导和支配新闻实践活动的总的实践观念。这样的实践精神、实践观念在新闻活动中主要表现为一种具体的精神:求实为本的科学精神,正义至上的人文精神,和谐为美的自由精神。正是它们,构成了新闻精神的核心内容。这些精神所诉求的目标——真实、正义(公正)、自由(和谐),也是新闻活动主体追求的直接目标。由此可见,新闻精神是人们关于新闻活动的意识,是人们关于新闻活动的一套观念系统,集中反映新闻活动宗旨、追求、目标、理想、信念的意识或者观念系统。因此,娱乐新闻的价值在注重新鲜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等5个基本要素的同时,还必须体现真实、正义、自由和谐的新闻精神,使受众在享受娱乐消遣的同时,不忘社会的责任和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