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中求发展
2009-07-23张志远
张志远
摘 要: 严复提出的“信达雅”理论是中国翻译界长期关注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本文作者回顾了“信达雅”标准的提出及其引起的翻译标准大争论,指出翻译理论的构建必须在继承中求发展,我们也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信达雅”这一标准并将其应用于翻译实践。最后,作者在对一些翻译实例的分析探讨的基础上,肯定了“信达雅”作为翻译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 “信达雅” 翻译标准 继承 发展
一
“信达雅”作为翻译标准始自严复。他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把“信达雅”明确地作为“译事楷模”提出来,并详加阐述。原文如下:
“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译文取明深义,故词句之间,时有所颠倒附益,不斤斤于字比句次,而意义则不倍本文。
……此在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则下笔抒词,自然互备。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于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
可见,在严复眼中,“信达雅”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信”是首要的,但“信”而不“达”,等于不“信”,为“达”即所以为“信”。求“达”,译文就要“求其尔雅”。因而,“雅”又是为“达”服务的,也就是为“信”服务的。
“信达雅”这一翻译标准的提出,可以说是严复对古代翻译的历史经验及其自身翻译实践经验的总结。在严复之前,我国也有不少探讨翻译理论的仁人智士,如:三国支谦的“当令易晓,勿失厥义”,东晋道安的“案本而传”,唐朝玄奘的“求真喻俗”,等等。正是立足于这些质朴而又闪耀着真理光辉的历史经验,立足于自己一丝不苟的翻译实践,严复吸纳了中国古代文章学的精髓,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他从《易》上的“修辞立诚”一句悟出了“信”,从孔夫子的“辞达而已”得出了“达”,从《燕射歌辞》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推出了“雅”。
二
严复的这一译论刚出,就备受关注,追随者有之,批驳者有之。其中,最受非议的当属“雅”字。严复把“雅”解释为“尔雅”、“古雅”,还提出为了“雅”,译文应采用“汉以前字法句法”。这一说法确实是有些保守,但若联系到当时的历史背景和阅读对象,我们就会意识到他的话不无道理。作为我国近代的一位启蒙思想家,严复正是要通过自己的译作把当时欧洲的思想文化体系介绍进来,而他的读者则是当时国内的士大夫阶层及上层人物。况且,在严复的时代,文言文才是正统,虽然当时有梁启超等人倡导白话文,但也只是“提倡”而已。前面也已提到,严复的“雅”植根于“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一句,因此,“行远”也算是严复对译文的追求之一,那么,为了在更多的地方,让更多的崇尚古文的文人志士愿意去看他的译作,这“汉以前的字法句法”就是必需的“包装”了。正如王佐良先生在《严复的用心》一文中指出的那样:“严复之所以选择‘汉以前的字法句法,也不只是从语言或风格着眼的。他从事翻译是有目的的,即要吸引士大夫们的注意。但他又意识到这些书对于那些仍在中古梦乡里酣睡的人们而言是多么难以下咽的苦药,因此他在上面涂了糖衣,这糖衣就是士大夫们所心服的汉以前的古雅文体。”可见,严复提出的要用“汉以前的字法句法”也是时代所需。但是有一点必须强调指出,在严复看来,“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因此,他如此定义“雅”,并非仅仅是要迎合读者,最终的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达”,也就是为了“信”。
只有真正认识了“信达雅”,真正理清了三者的关系,我们才能对其进行更为全面的阐释,才能进一步发展和构建我们的翻译理论体系。事实上,不少译论研究者也正是这么做的。“信达雅”提出后的一个多世纪里,随着翻译事业的昌盛和研究的发展,这三个字的意义和内涵得到了不断的扩大和加深。从林语堂倡导的“忠实、通顺、美”,陈西滢的“形似意似神似”,鲁迅的“宁信不顺”;到傅雷主张的“神似”,钱钟书的“化境”;直至刘重德提出的“信达切”,以及“准确、通顺、易懂”,“信意、信达、信雅”,“达意、传神、文采”等提法都可以说是严复的“信达雅”的进一步解释、深化和延伸。因此,笔者认为“信达雅”的理论并未过时,只要我们正确理解,合理解释,就可以把它作为“金科玉律”指导我们的翻译实践工作。我们在看待这一翻译标准时,不仅应当从概念上,更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去理解,去运用,而不能把自己的思路局限在严复最初的某些词句上,使这一标准教条化。严复在总结前人经验和自己实践的基础上给我们提供了“信达雅”这一理论框架,我们也要根据自己对语言不断加深的认识和研究以及自己的翻译实践经验,对其进行修正、充实和丰富,从而使我们的翻译体系更为完善,译文质量得到不断提高。笔者立足于“在继承中求发展”这一认识,提出了自己对“信达雅”标准的一点见解,以探讨“信达雅”标准在新形势下的涵义,并通过对翻译实例的比较分析来说明这一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笔者认为,如今“信达雅”作为衡量译文质量的标准,就是要求:(1)译文忠实于原文,保全原文的意义,即严复所说的意义“不倍原文”;也就是说,作者在原文中所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译者也应该在译文中翻个什么意思,不可凭个人爱好随意添加删改(信)。(2)译文要明白通顺。译者翻译文章或书籍自然是要别人来读的,译文如果结结巴巴,使人看了不知所云,那他的翻译就无任何意义了。正如严复所说:“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达)(3)译文要注意文字之美。即要提高译文的文字水平,注意到研究用怎样的文字“则为达易”,既要引进外语的表达方式及词汇以丰富本族语言,又要符合本族语言习惯,注意专名,新词,土语等的翻译(雅)。
三
下面,笔者就以此作为标尺来评介一下两篇译文。
(原文)
I was always fond of visiting new scenes,and observing strange characters and manners.Even when a mere child I began my travels,and made many tours of discovery into foreign parts and unknown regions of my native city, to the frequent alarm of my parents,and the emolument of the town-crier.As I grew into boyhood,I extended the range of my observation.My holiday afternoons were spent in rambling about the surrounding country. I made myself familiar with all its places famous in history or fable.I knew every where a murder or robbery had been committed,or a ghost seen.I visited the neighboring villages,and added greatly to my stock of knowledge,by noting their habits and customs,and conversing with their sages and great men.I even journeyed one long summers day to the summit of the most distant hill,whence I stretched my eye over many a mile of terra incognito, and was astonished to find how vast a globe I inhabited.
(译文1)
我喜欢游历,见识各地的奇风异俗。我的旅行从童年时候就开始,我本城范围以内的穷乡僻壤,我很小就去考察,因此我常常失踪,害得家长着急,镇上的地保把我找回来了,常常因此受到奖赏。我这个小孩子长成大孩子,观察范围也日益扩大。每逢假日下午,我总到附近乡村去漫游。有些地方是历史名胜,有些地方是有神话传说的,我都亲加勘察,把它们摸熟了。什么地方发生过盗案或者凶杀案的,什么地方有过鬼魂出现的我都知道。临近各村我常去观光,当地的耋老硕德,我总是踵门求教,因此我的智识也大为增加。有一天,那是漫长的夏天,我爬上了很远很远地方的一个山头,纵目四望,一里之内的地方我是大多不认识的,我想起我们这个地球是多么的大,心里不免吃惊。
(译文2)
我平生最喜欢游览新境,考察种种异地人物及其风习。早在童稚时期,我的旅行即已开始,观察区域之广,遍及我出生城镇的各个偏僻之所与罕至之地;此事固曾使我的父母受虚惊,市镇讯人却也赖以而沾益颇丰。及长,我观察的范围更续有扩大。无数假日下午尽行消磨在郊垌的漫游之中。那里一切在历史或传说上有名的地方,我无不十分熟悉。我知道那里的每一处杀人越货之所与鬼魂出现之地。我继而访问了许多邻村,观察其地方风俗习惯,并于当地的圣贤与伟人交谈,因而极大增加了我的原有见闻。一次,在一个漫长的夏日天气,我竟漫游到一座远山之巅,登临纵目,望见了数不尽的无名广土,因而惊悟所居天地之宽。
两相比较,不难发现,译文2更符合“信达雅”的标准。尤其是在忠实原文方面,译文2堪称典范。译者不仅准确把握了文中各词的意义,而且尽量照顾到了原文的句式,同时以其文字之美使原文的意义、风格得以再现。
如原文第一句,译文1译为“我喜欢游历,见识各地的奇风异俗”,而译文2译为“我平生最喜欢游览新境,考察种种异地人物及其风习”。译文2译出了“always”,“new scenes”,“strange characters and manners”,并保持了原文的句式及沉稳疏缓的节奏。
原文第二句中“made many tours of discovery into foreign parts and unknown regions of my native city”,译文2译为“观察区域之广,遍及我出生城镇的各个偏僻之所与罕至之地”,再一次反映了译者对原文的字斟句酌。“偏僻之所与罕至之地”的译文显然胜过译文1的“穷乡僻壤”的译法,而将“discovery”译为“观察”又好过译文1“考察”这一译法(“考察”一词对一个孩子来说有欠得体)。译文2将原文第二句中的“the emolument of the town-crier”译为“市镇讯人却也赖以而沾益颇丰”。译文1则将“town-crier”译为“地保”,只能说是近似;而译文2将其译为“市镇讯人”,就把东西文化差异考虑在内了,因而也更精确。因为英文“town-crier”所指并非官职,而中文的“地保”一词却是一种官职,指地方保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镇长)。把“emolument”译为“奖赏”或“沾益”都是可行的,译文2中的“颇丰”虽是原文没有的信息,但译者并不是凭空加此二字的,一方面是从上下文推理得出的,另一方面是考虑到了译文的节奏韵律。这也反映了翻译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须以忠实原文为基础,决不能脱离原文随意增减。
原文第三句开头“as I grew into boyhood”在译文1中被译为“我这个小孩子长成大孩子”,与译文2的译法“及长”相比,又逊色不少。前者虽也忠实原文,但显得拖沓。这一点在后半部分的译文中更加明显。如“I knew every where a murder or robbery had been committed,or a ghost seen.”一句,译文2的译法(“我知道那里的每一处杀人越货之所与鬼魂出现之地”)就比译文1的译法(“什么地方发生过盗案或者凶杀案的,什么地方有过鬼魂出现的我都知道”)简练生动得多。还有最后一句的翻译,译文2巧妙地运用了中文的四字短语(如“远山之巅”,“登临纵目”,“无名广土”),充分发挥了古汉语简练的优势,使译文更加流畅练达。
由以上分析可见,译文1虽大体上“不倍原文”,有时却是一味追求译文的通俗,放弃了对原文词义的忠实,忽视了对原文风格的把握。而译文2则是一篇“信达雅”三者兼备的成功译文。译者为使译文“不倍原文”,不仅注重词义的把握,而且尽量在不损害原文意义表达的前提下,做到对原文句式及语序的保持。同时,为了清楚明了地表达原文的意义,体现原文优美生动的文风,译者还很注意译文的文字之美,充分发挥本族语言的优势,使译文与原文节奏和谐,风格一致。
刘重德先生曾这样评析“信达雅”标准:“严复在翻译原则的提法上,固然如上所述,有些不足之处,但据史论事,他当时无论是在翻译理论上,还是在译述实践上,都开一代风气之先,并作出巨大贡献,应予充分肯定。至于不足之处,乃是由于他的历史局限性所致。”作上面剖析,旨在更好地吸收其精华。因此,笔者认为严复的“信达雅”作为翻译标准并未过时,我们要做的就是在继承中求发展,充分肯定这一理论的指导意义,并结合新的情况继续进行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理论,从而推动我国翻译理论的发展和翻译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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