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经济危机须重视信用体系建设
2009-07-22余源培王瑛
余源培 王 瑛
内容摘要应对经济危机仅仅靠经济手段是不够的,需要重视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是经济交易所需要的公共品德。信心与信用相辅相成。要确立正确的财富观,想当“经济人”,勿忘“道德人”,把握住财富的社会辩证法,切实解决“消费不够”和“消费不当”。要从信用道德、信用市场、信用制度三个方面抓紧信用体系的建设,努力改变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
关键词经济危机信用体系财富观市场经济
作者1余源培,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王瑛,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上海:200433)
一
金融风暴祸起美国投资银行,很快席卷全球,已造成全球股市28万亿美元蒸发,平均每人损失约4300美元。我国股市也由“牛”变“熊”,从2007年最高点算起,跌幅接近70%,居民财产性收入直线下降。危机正不断侵入实体经济,重创各类企业,造成失业率上升。为了应对这场经济危机,防止它进一步演变为动荡不安的社会危机,各国政府都出手了一系列重大的经济救援措施,我国政府也不例外,其举措开始收到初步的效果。但要想真正走出这场危机,仅仅靠采取经济手段是不够的,它需要有一揽子的组合做法,其中就包括抓紧信用体系建设。
这已经引起有识之士们的重视。继雷曼兄弟银行垮台后,又爆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前董事会主席伯纳德·麦道夫,采用最古老的“庞氏骗局”(通过许诺高额回报来吸引客户投资,然后用后来客户的投资向前一批客户支付本息,从而维持所谓“高额回报”的神话),给投资者带来高达500多亿美元的损失。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十分简单的骗局,却骗倒了包括瑞士贝内迪克特·亨奇银行、西班牙国际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东京野村控股等一大批蜚声国际的金融财团,损失惨重的法国基金经理人德拉维莱切甚至因此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人们发现在麦道夫公司网页上却赫然写道:“麦道夫本人追求完美无瑕的从业记录,致力于公平交易,并保有高尚的道德标准,这些一直以来都是本公司的标志。”这种掩耳盗铃式的恶劣欺骗,现在引起人们的深刻反思:它为什么会产生?又为什么能够持续地行骗得手?从中人们应当吸取哪些有益的教训?今后如何才能切实予以防止?
正是基于这一点,香港《南华早报》载文指出,虽然可能危机“最坏时刻尚未到来”,但“最坏时刻已经过去”。因为所谓最坏的时刻,就是人们都惊恐地注视着金融市场和公司突然而迅速地发生全球性灾难、不知所措的时候;是华尔街的薄弱环节隐藏着贪心、欺骗越来越多却没有任何猜疑的时候;是骗子们制造出各种花样的金融衍生物、追求暴利却没有监管的时候。现在这一切已经开始发生改变,人们从恶梦中惊醒,揭露和追究某些金融管理层和商人无耻的贪婪和欺骗,同时也检讨自己上当受骗的原因。《世界是平的》作者美国的托马斯·弗里德曼撰文提出:“美国应对金融危机需要道德救援。”前国际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会长乔治·恩德勒,去年年底在上海的一次学术演讲中也强调,需要从道德文化的角度来认真反思这场危机。2009年年初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各国政要和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共同研讨如何重建经济危机后的世界,其中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就是重塑道德价值观,加强全球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体系建设。
二
信用在市场经济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资本。一切经济活动,看起来是物与物、资本与资本、资本与物的交换活动,其实都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活动。信用是经济活动中对交易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其特点是经济活动与经济承诺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如果这种关系被破坏,就会造成彼此间的不信任,就会使交易各方之间关系紧张,导致交易成本提高,回避或不愿进行交往;当社会信用严重缺失或被破坏时,就会产生经济危机,甚至演变为社会危机。
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它的一切经济活动通常都是以信用为中介进行的,因此也很容易产生信用危机。正如郑也夫教授所指出,如果将信用置于宏观社会的交往中加以考察,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一般包括三种性质:第一是时间差,诺言和约定总是在先,而兑现在后;第二是不确定性,诺言和约定不一定都能完全实现;第三是当事人之间没有足够和充分的根据来判定另一方是可以信任的。这既使得各行业和企业想方设法提高自身的社会信誉度,从而赢得市场和社会支持;又有可能被不良经济活动者为谋取暴利所利用,制造各种欺诈犯法活动。正是基于这次金融危机的教训,新提名的美国金融业监管局首席执行官夏皮罗强调,“投资者的信任是金融市场的生命之血”,而“恢复投资者信任的唯一途径是彻底改革监管架构”,这些都说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根本。
这次经济危机是全球性的挑战,战胜它无疑需要靠信心、合作和责任。当务之急就是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市场的信心。经济危机同时考验着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等的合作与诚意。经济危机还对政府、企业、行业提出了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但是,无论是信心还是合作和责任,事实上都不能脱离信用这个基础。最近权威的2009年爱德曼全球信用度调查结果显示,在对20个主要国家将近4500位“意见领袖”的调查中,有62%的被调查对象称,他们今年对公司的信任低于去年。在美国和日本这两个世界上十分重要的经济体中,75%以上的人表示在过去一年里对企业丧失了信心,在美国只有38%的人现在还相信企业,36%的人还信任银行。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在这场经济危机中,人们正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走出经济危机必须重视解决“信任危机”。
以上这些声音值得我们殷鉴。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市场信用缺失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将这一任务具体化,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此后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所进展,但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信用体系建设仍然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失信行为相当普遍地存在,各种金融和商业欺诈、假冒伪劣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形式,最主要的是金融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和政府信用,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在金融风暴来袭的严寒,特别需要“抱团取暖”。因为市场只有靠信用才能恢复人们的信心,各类企业和金融业都需要通过诚信找到市场,从而实现自我救赎。
三
这就需要确立正确的财富观。财富特指拥有的金钱物质之总和。早期基督教神学鄙视财富,认为依靠钱财的人要想进入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特别是在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之后,提出了劳
动创造和拥有财富是一种“天职”,鼓励对财富的合理和合法追求。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书中认为,这种观念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此后如何追求财富的最大化,就成为资本时代经济的主旋律。亚当·斯密1776年著《国富论》提出了“理性经济人”的设定,将个人的利己欲望视为经济活动的动机,将人设定为追求取得财富和消费财富的人;并且认为“经济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可以获得完全的信息和拥有充分的计算能力,从而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谋得。斯密提出这一范畴的出发点是,人本身都有一种改良自身状况的愿望,增加财产就是实现这种愿望的必要手段。但是,正如约翰·穆勒早在1836年在《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学问的哲学方法》中所指出的,“理性经济人”只是一种抽象的假设,它不是从事实中得出的经验概括。市场经济始终存在着私利与公利这一内在矛盾。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虽然是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原则的运行不能离开由他人共同组成之社会。也是基于这一点,斯密认为,在人的本性中蕴藏着两种巨大力量,一是自利,一是关爱他人。追求财富应当遵循这两种力量的动态平衡。他十分强调,诸如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公共精神和公共道德等,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所以尽管“经济人”与“道德人”存在矛盾,斯密并不主张将自利与利他完全对立起来,并且反对在“经济人”的假设下做各种损害他人、损害社会的恶劣行径。温家宝总理最近在剑桥大学的演讲中,就曾引用斯密《道德情操论》中如下一段话:“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
事实上个人不是孤立于社会之外的存在物,在任何时候人都是社会的人,个人的利益需要与他人交往才能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只有在与他人利益的协调中才能获得。首先,正确的财富观要求努力做到“经济人”与“道德人”的辩证统一。当人们追求自身利益成为“经济人”的时候,不能忘记和贱踏“道德人”的底限,要学会把尊重他人的生命、价值、权利,满足他人的需要作为经济活动的前提,在自身获利的同时使成果能够惠及社会。对于财富要有一颗“平常心”,任何时候都要抑制过度的贪婪,防止自我被内心膨胀的欲望所吞噬。我们既不主张将财富与幸福相对立,也不赞成简单将财富与幸福相等同。
其次,要全面看待财富的整体构成。它不单包括私人财富和公共财富两大方面。所谓民富国强就是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的内在结合。这种结合的凝聚力之一,就是维护利益各主体成员之间的信用,从而努力维护社会之共存共荣。在此,还要将财富创造与财富聚敛加以区别。创造财富不能只是从聚敛财富的狭隘眼界出发,它必须具有积极的价值导向,这就是有益于社会繁荣、有助于民生改善、有利于可持续增长。任何以牺牲信用为代价的敛财行为,最终都会导致财富创造的停滞、逆转、甚至破坏。创造财富体现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过程之中,这就要求在重视效率的同时,不能置公平和正义予不顾;不能只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不能只追求私人财富,损害公共财富。许多事实都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讲社会诚信,只是不择手段聚敛私人财富,这种财富聚敛到头来自身也会受到无情的惩罚。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尤其需要清醒地认识这种财富辩证法。
再次,财富是经济活动的结果。一般说来,拉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主要有“三驾马车”,这就是投资、国际贸易、国内消费,其中国内消费是最重要的。然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投资和外需。在1990~2005年的15年间,国内投资率的年均增长为20.8%,同期消费率的增长只有4.1%。消费领域的另一问题是不同类型家庭收入差距拉大。国家统计局的五等份分组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统计表明:2001~2005年,高收入、中高收入、中等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的年平均收入增长,分别是15.23%、11%、9.31%、7.83%、5.35%,高低收入悬殊不小。显然,应对这场全球经济危机,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消费不够”的现状,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心民生问题。同时,也要防止“消费不当”问题。这次经济危机与美国等西方国家长期以来追求过度享受和奢侈消费有关。这在我国也有所反映,既表现为消费资源占有的不公正,人们的消费能力与他们做出的社会贡献之间存在不协调;也表现为某些奢糜消费现象的触目惊心(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奢侈品消费第三大国),少数党政干部骄奢淫逸,甚至贪污腐败。解决“消费不够”和“消费不当”问题,都要考虑到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递序性,努力做到“生存消费保证、享受消费适度、发展消费引导”。
四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一整套维护市场诚信秩序、增进交易各方之间信任感的文化、道德、经济和法律制度,主要由信用道德、信用市场、信用制度构成。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促使三者相辅相成。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出现的是信用体系的整体缺失,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信用首先是一个道德范畴。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诚”与“信”。《中庸》将“诚”上升到哲学高度,强调“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其意思是说诚实无欺乃人之本性,只有诚实方能明理。至于“信”,《论语》中总共出现过38次之多,孔子就将“信”当做“仁”的最重要内容,要求做到“敬事有信”、“谨而信”。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是以伦理为本位,非常重视诚信,我们在构建信用体系时,应当将这部分丰富遗产予以继承和发扬光大。为此,要努力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宣传和文化媒体应当多做有关信用的公益广告,努力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的良好社会风尚。但是中国传统“诚信”观也有不足,主要是缺少法治的规范。它强调做人处世要“合情合理”,对“合法”却重视不够,这就不能完全满足现代信用体系的要求。信用作为一种关系,要求重视并有办法保证遵守诺言和实践成约。现代市场经济不同于古典自由经济之处,正在于信用风险性的大大增长。这一方面源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另一方面源于市场条件下的“信息不对称”。这些都增大了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风险,为一方牟取自身利益而损害另一方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了尽可能防范和减少这种道德风险,我们除了倡导道德教育外,建立全社会的信用机制就显得特别重要。
其一,信用是对宪法、法律、法规、契约的尊重、恪守和履行。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正、透明的游戏规则之上的法治经济。我们今天尤其要重视给信用提供法律和制度支持,其中包括制定信用体系和制度的基础法律法规、信用中介机构的管理法规,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监管责任,以及依法加强对诈骗行为和种种不法操作的惩
处办法等。要切实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包括信用形式的确认、信用工具的采纳、信用活动的组织、信用法规的建立和信用机构的设置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形式,主要包括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和消费信用等,要切实发挥制度和法规的制约功能,到位的监督不可缺欠。例如,只有强化股市的监管,才能有效堵住违法者制造的股市“黑洞”,让投资者拥有一个公平的市场,让每一笔交易都在阳光下进行。任何时候都要以法律和和制度规范市场、驾驭资本,绝不能让“资本逻辑”脱离必要的制约,更不能让资本操纵和支配法律和法规。
其二,信用的深刻内涵是社会责任。这次缘于金融失范的经济危机,说明没有监管的、放任自由的市场是多么可怕。对市场依法进行必要的调控和监管,政府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有关社会经济制度的建设者,又是执行者和示范者,因此政府的信用建设关系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局。就中国目前的现实来说,政府的到位主要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推进包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教育制度等社会制度建设。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维继数十年,但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社会制度始终滞后,成为不能真正拉动内需的重要原因。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的经济就天然地伴随着脆弱性。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有责任、也有财力抓住机遇推进这方面社会制度的建设。有关部门曾算了一笔账,如果我们的公共服务能够基本到位的话,现在的消费率可以提高4~5个百分点。这表面上看是一个财力投入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安排问题,要求强化政府问责制度,切实改变目前政府考核体系中“重经济指标、轻公共服务”的倾向。二是用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利益格局调整加速进行,公平正义问题凸显。前不久,人民论坛杂志社在新浪网推出了“公众公平感调查”,共有6277人参与,并随机调查了350位社会人士,结果显示:72.02%的受调查者认为“现在贫富差距太大”;96.11%的受调查者认为民众最不认同“由权力造成的不公平”,如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权钱勾结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责无旁贷,而首先应从自身做起,用制度建设来保证政府的廉政和勤政,从而保证政府对市场的良性调控和监管。
其三,经济危机时候抓好行业和企业文化建设更当其时,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性要求,一方面强调人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另一方面强调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国新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为此,要建立建全行业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明确这方面的建设目标,需要我们将诚信管理与经济活动紧密结合,把信用视为企业的生命,努力形成“有信者荣、无信者忧、失信者耻”的企业文化氛围。对于我国近些年来出现的“富豪榜魔咒”现象,即一些名上福布斯富豪榜的企业家陆续落马,其中有牟其中、仰融、杨斌、周正毅、唐万新、张荣坤、顾雏军、黄光裕等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虽然是多元的,但不能不说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有关。20世纪80年代后国际盛行用“企业公民”建设来医治“责任缺失症”,其核心观点是企业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因而,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时候,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回报社会。“企业公民”的要素构成有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两大类。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指: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它具有强制性,如为政府提供税收、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为市场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执行政府的宏观政策、维护职工的权利、遵守市场竞争秩序等等。企业的道德责任主要指:支持社会的公益活动、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特点是自觉自愿。企业需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愿信用成为我国“企业公民”的“第二身份证”。
编辑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