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校长应具备的六大管理意识
2009-07-17徐金海
徐金海
问责管理意识
问责既含有对上级部门负责的内涵,也有对下级部门和下属人员负责的要求。就教育问责而言,它既有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权利,更有对下级部门和社会公民负责的义务。这一点在西方大多数国家都有这个传统,而我国在教育问责管理中则并非如此。由于在传统的校长管理中,校长更多地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的,因此,校长在办学中只是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主管教育行政领导负责,只要他们满意即可。致使学校管理工作成了应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任务,学校教育也变成了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考试任务的工具性活动。这些既没有体现校长自身的办学自主性和创造性,也没有体现教师与学生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主体性,最终使学校成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校长的这种仅仅对上级负责的意识很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现代学校教育的发展需求,校长更应该具有对社会、家庭及学生负责的现代管理意识,因为学校教育是培养人的身心和谐发展的活动,更多地是为了满足社会、家庭对教育的需求,也只有满足了社会、家庭对教育的需求之后,学校教育才可能会赢得更好的教育市场。也才能够在未来的社会发展竞争中拥有自己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校长具有问责管理意识既是学校教育发展的趋势要求,更是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悖论管理意识
校长应该具有把学校管理中各种看来相互矛盾、冲突的思想意识糅合起来,把彼此相悖的教育力量聚合起来,形成教育合力,从而更好地发展学校的管理意识。学校既是一个充满权力冲突的场,也是一个充满学术张力的场,不管是权力的冲突,还是学术的张力,如果协调不好都可能会对学校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校长在学校教育管理中要有悖论管理意识,一方面校长要善于利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所赋予自己的传统的教育行政权力,实现校长与领导群体之间、校长与教师之间以及校长与学生之间在学校权力场中的和谐与统一,能够把彼此之间对立、冲突的权力因素整合起来,形成一股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教育合力,而不是影响学校教育发展的破坏力;另一方面,校长也要善于发展自我的内在品性,即发展自己的非权力性因素——学识、能力、人格魅力等,通过非权力性因素的更好发展来实现对学术张力的引导与协调,校长尤其要能够使自己在学术发展与管理中起到带头作用,去更好地引导教师发展学术,实现学术张力在学校场中的糅合,从而更好地提升学校发展的水平和质量。无疑,校长具有悖论管理意识有助于学校教育力量的聚合,有助于学校教育管理的有效发展。
意义管理意识
意义管理意识要求校长要能够在学校管理中构建一个意义世界,使学校能够真正发挥教育机构所具有的发展人及培养人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一方面要求校长要注重学校物质文化的建设,追求学校建筑人文化、教育管理制度人性化、课程资源配置多元化以及环境建设文化化,通过这种人性化物质环境的构建,将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及自我发展,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学校教育的陶冶与教化,从而焕发出学生所具有的天性及生命活力;另一方面也要求校长更加关注与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联结,通过这种联结,教师、家长以及学生能够发现他们的生活是有益的、实实在在的、有价值的,即校长更加注重人际之间信息的交流与交往,如互相交流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应当优先考虑的?互相之间的责任义务是什么?师生之间的最大困惑是什么?如何更好地实现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等等。这种联结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尊重与信任,实现了教师的教学自主与创新,也实现了学生生命意义的建构——学生生命的健康发展。因此,校长具有意义管理意识很大程度上在于学校要能够进行人文化的教育和管理。
参与管理意识
学校不是校长一个人的学校,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生活学习的场所;学校管理也不是校长一个人进行家长式的管教,而是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共同创造的结果。因此,过去那种由校长一个人制定计划,然后交校长办公室去打印,并让所有人去执行的命令式管理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学校教育管理发展的需要了,现代学校管理既需要校长的主观努力,更需要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个学生的参与。通过教师与学生的大量参与,一方面能够改变过去校长一人单打独斗的局面,有助于实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场景,实现管理思想与智慧的融合;另一方面能够改变过去学校缺乏生机与活力的局面,使每个人都能够产生对学校的认同感以及自我归属感,有助于实现教师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极大发挥;再一方面就是能够改变过去学校管理“目中无人”的现象,实现学校管理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从而挖掘出人的内在潜能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随之“一种参与式的追随”便会出现。效能管理意识校长具有效能管理意识,首先是满足学校教育从教育数量向教育质量转变的需要,过多地关注学校教育数量的发展,固然能够实现让更多的人接受教育的目标,但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关注教育的质量、关注人才的质量则显得尤为重要,而校长效能意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实现这一发展的需求;其次是有限的教育投入应该得到较好的回报诉求,教育作为由政府财政支持的巨型文化产业,教育的成本在不断地上升,而政府的财力又是非常有限的,只有把有限的财力转化为更大的投资效益时,才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再次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得以更好生存发展的根本,学校只有是有效能的,才可能实现学校教育的发展目标,才可能实现人的良性发展,也只有学校是有效能的,才会有更多的社会人关注学校教育的发展,学校才会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最后也是满足校内外各方面人员利益要求的基础,因为学校教育所需的教育经费更多地来源于纳税人所交的税收,他们出钱办教育,理所当然地要知道学校是否是有效能的。因此,校长具有效能管理意识既是对学校教育负责,也是对社会纳税人负责,更是对国家负责。
依法管理意识
依法治校是校长具有依法管理意识的重要前提。随着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的日益完善,在学校教育中也更需要依据法律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若校长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在现实的教育管理中就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进而会影响到学校教育的正常进行,也可能会给学校带来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损失。所以,校长具有依法管理意识首先能够净化学校教育环境,使学校教育在法制轨道上有序地行进,避免教育腐败及损害学生身心发展的现象出现;其次是能够更好地实现教育平等。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在学校法制化的环境中都能够实现自己利益上的保护与人格地位上的平等;再次是能够推动社会法制化环境的更好建设,通过学校法制化教育,更有助于实现全社会法制化的进程。
校长具有现代管理意识既是校长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教育更好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对学校教育的诉求。因此,在教育改革日新月异的时代,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普遍实施,这些无疑都会对现代学校教育提出更多更大的挑战。而校长的现代管理意识的形成与构建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更好地回应这一挑战,甚至可能会超越这一挑战,进而实现学校教育和人的有效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